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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E-E-Jiao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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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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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Deloitte. 德勤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 外滩中心30楼 邮政编码: 200002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30/F Bund Center 222 Yan An Road East Shanghai 200002, PRC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5)第 S0032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阿阿胶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东阿阿胶于 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