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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ke (Xiame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55851_rns_2021-04-14_27c1cd03-54ef-4c19-863c-088414c035c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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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

项说明

1、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 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成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 良影响,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体系,内 控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1 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 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 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六、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

照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自愿、诚信地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时为公司出 具各项专业报告,公允、客观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九、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成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1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