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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ke (Xiame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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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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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 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9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时间 | 会议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0 年 3 月13 日 |
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 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8、《关于确认2016 年-2018 年度公司与厦门 兴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兴联集团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的议案》; 14、《关于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 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 案》。 |
|||
|---|---|---|---|
| 2 | 2020 年 5 月11 日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 | 2020 年 5 月27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
| 日 | |||
|---|---|---|---|
| 4 | 2020 年 6 月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审计报告及财务 附注>的议案》; 2、《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的议案》。 |
| 5 | 2020 年 6 月13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方案的议案》。 |
| 6 | 2020 年 7 月6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的议案》。 |
| 7 | 2020 年 7 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 年6 月30日)审阅报告>的议案》。 |
| 8 | 2020 年 10 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 年9 月30日)审阅报告>的议案》。 |
| 9 | 2020 年 12 月3 日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 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依法 出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 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 和虚假记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的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 合自身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 以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实现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监事会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 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 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 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 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检查,进 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 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 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特此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