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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UI INDUSTRIAL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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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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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恪守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股权激励、股东回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 督,并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现将2021 年监事会工作予以汇报: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全体监事均列席了公司的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 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6 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 | 会议时间 | 议案 | 决议 |
|---|---|---|---|---|
| 1 | 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 |
2021 年3 月19 日 |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
通过 |
| 2 | 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 议 |
2021 年4 月21 日 |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6、《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 3 | 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 |
2021 年5 月13 日 |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
通过 |
1
| 时会议 |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4 | 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 议 |
2021 年8 月23 日 |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5 | 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 |
2021 年8 月27 日 |
1、《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注销回购账户股份的议案》; 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
通过 |
| 6 | 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 议 |
2021 年10 月25 日 |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激励、关联交 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已根据自身 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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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通过对公司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 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 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 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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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了《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 第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均与公司或公司的子 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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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注销回购账户股份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使用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1,797,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股票 来源,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账户剩余110,400 股。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账户中110,400 股予以注销,上述股 份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为:
- 1、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 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 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监督工 作,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 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除公司本部之外,监事会将定期检查仓 管公司方面的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 资金的运用效率,避免投资减值情况发生。
-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 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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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推进外延并购,提高市场竞争力
监事会督促经营层积极推进落实企业战略规划目标,为公司产业并购,再融 资规划以及产业协同等工作提供支持,齐心合力确保目标达成。
- 5、夯实内控基础,打好风险防控战
继续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法合规管理为重点的内控体系,促进管 理层有效开展内控评价与监督,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总之,2022 年是迪瑞医疗发展最为关键一年,监事会将积极发挥监管效能, 嵌入到十四五战略实施和推进当中,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目标,将建立系列 的管控体系,为做大做强迪瑞医疗积极贡献力量。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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