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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UI INDUSTRIAL CO.,LTD. — M&A Activity 2015
Jun 1, 2015
55384_rns_2015-06-01_e14729e9-e9f6-46a3-8a35-0ff8b307a9fa.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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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 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瑞源”)51%股权(以下统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现金购 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现发表事先 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宁波瑞源 51%股权。本次交易后,宁波瑞源将成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2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提供资料详实,并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3 、公司本次交易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 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 、本次交易将直接增厚公司业绩,同时将与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业务契合 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认真核查,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 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及涉及的审议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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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康熙雄 姜峰
季丰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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