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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UI INDUSTRIAL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Apr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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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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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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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19
2016 年 04 月
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连书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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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41,667,080.93 | 96,743,596.96 |
46.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292,569.68 | 18,230,429.28 |
22.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20,080,840.20 | 16,306,641.77 |
23.15%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207,577.44 | 12,364,668.68 |
192.8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2 |
2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2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1% | 1.96% |
0.25%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1,811,698,154.21 | 1,766,940,898.18 |
2.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19,722,934.66 | 997,430,364.98 |
2.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0,451.8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2,720,904.69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940.9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9,437.0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227.22 | |
| 合计 | 2,211,729.4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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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经销商模式风险
公司是“经销商销售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外的经销商。公司与大多数经销商签订的是1年期经 销合同,合同到期后影响续签的因素较多。若公司不能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或与经销商产生合作纠纷,或现有经 销商销售额降低,或公司无法开发新的国内外经销商,或无法有效的管理经销商,公司的业务、品牌、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2、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风险
体外诊断设备及耗材必须检测准确、性能稳定。公司产品若因研发、设计、生产工艺或配套原材料(尤其是专用件原材料) 存在缺陷,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而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或检验结果不准确等情形,公司将面临产品退货。产品 退货将导致存货出现跌价、预计负债增加、品牌声誉受损等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的风险
公司已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且完成了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源”)股权(51%)收购,导 致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折旧和摊销费用相应增长,如不能及时利用产能、技术增加产出,扩大市场占有 率,将存在费用增加、利润下滑的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购买宁波瑞源股权(51%)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形成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后年度实际利润未达到 评估预测额或未达到业绩承诺额,则合并商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一旦发生商誉减值,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极端情况 下,如果标的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下滑较大或亏损,则商誉将大幅减值,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单位:股 9,7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53.80% 82,500,000 82,500,000 质押 45,000,000 8.65% 13,271,500 13,271,500 质押 10,600,000 7.08% 10,858,500 10,858,500 3.18% 4,874,801 3,712,500 2.32% 3,557,560 |
||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782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长春瑞发投资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53.80% | 82,500,000 |
82,500,000 |
||||
质押 |
45,000,000 | |||||||
| 宋勇 | 境内自然人 | 8.65% | 13,271,500 |
13,271,500 |
质押 |
10,600,000 | ||
| 宋洁 | 境内自然人 | 7.08% | 10,858,500 |
10,858,500 |
||||
| 上海复星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3.18% | 4,874,801 |
3,712,50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转型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
其他 | 2.32% | 3,557,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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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投资基金 | ||||||
|---|---|---|---|---|---|---|
| 鸿阳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1.53% | 2,348,1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1% | 1,550,5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 医疗服务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78% | 1,199,902 |
|||
| 中国农业银行- 大成创新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其他 | 0.70% | 1,080,805 |
|||
| 中国建设银行- 国泰金鼎价值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53% | 809,853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3,557,560 | |||||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2,348,1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50,5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1,199,902 | |||||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1,162,301 |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080,805 |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9,853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 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609,642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 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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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57,572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宋勇、宋洁为兄妹关系。宋勇、宋洁分别持有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55%、35%的股权。 | ||
| 说明 | 公司未知后6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
| 无 | |||
| (如有)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期解除限售股 | 本期增加限售股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数 | 数 | |||||
| 2017年9月10 | ||||||
| 宋洁 | 6,032,500 | 0 |
4,826,000 |
10,858,500 |
首发承诺 |
|
| 日 | ||||||
| 因离婚财产分 | ||||||
| 顾小丰 | 4,826,000 | 0 |
-4,826,000 |
0 |
首发承诺 |
割,已转让给宋 |
| 洁 | ||||||
| 合计 | 10,858,500 | 0 |
0 |
10,858,5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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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1、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8,280万元,增幅为125.45%,主要系理财产品较期初增加所导致。
-
2、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182万元,增幅为55.33%,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办事处房产及报销新厂2#楼消防工程款所导致。
-
3、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818万元,增幅为141.02%,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支出所导致。
-
4、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2.6万元,减幅为100%,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致。
-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2,164万元,减幅为68.84%,主要系公司上年末预付的办事处购房款及预付的工程款在本期转 入在建工程核算、公司本期支付武汉兰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及上海瑞翼支付上海璟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 购款所导致。
-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4,000万元,增幅为66.67%,主要系本期到位短期银行借款4,000万元所导致。
-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59万元,减幅为45.34%,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2015年度奖金所导致。
-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010万元,减幅为41.34%,主要系公司及宁波瑞源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减少所导致。
-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64万元,减幅为66.29%,主要系公司上年末预估的差旅费及邮运费于本期报销所导致。
-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492万元,增幅为46.44%,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 导致。
-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427万元,增幅为34.39%,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 导致。
-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31万元,增幅为101.99%,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公司营业税金及附 加同比增加所导致。
-
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089万元,增幅为42.78%,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致。
-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62万元,增幅为146.58%,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减少、汇兑收益减少所导致。
-
6、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9万元,增幅为34.60%,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致。
-
7、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2万元,增幅为3859.87%,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导致。
-
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45万元,增幅为75.83%,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致。
-
9、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转回年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导致。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7,252万元,增幅为60.83%,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 致。
-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760万元,增幅为67%,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公司 材料采购款同比增加所导致。
-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618万元,增幅为106.72%,主要系本期将宁波瑞源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所导致。
-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26万元,增幅为8444.74%,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 收到现金所导致。
-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54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本年收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放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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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里所导致。
-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393万元,增幅为110.02%,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购买长期资产 款项所导致。
-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3,928万元,增幅为5423.1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短期银行借款所导致。
-
8、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979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武汉兰丁医学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及上海瑞翼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支付上海璟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所导致。
-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255万元,增幅为1885.69%,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导致。
-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69万元,减幅为99.9%,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对货币资金影响金额较小所导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
1、201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67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492万元,增幅为46.44%,主要系宁波瑞源本期实现营 业收入4,048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66万元所导致。
-
2、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66万元,增幅为4.84%,主要系仪器收入减少101万元,试剂收入增加497万元,试纸收入增加33 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7万元所导致。
-
3、2016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229万元,同比增加406万元,增幅为22.28%。 其中宁波瑞源本期实现净利 润1,264万元,归属于我公司644万元;公司净利润较上期减少428万元,减幅为21.43%,减少因素主要来源于财务费用的增 加。
-
4、2016年1-3月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保持增长。
-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公司向前5大供应商采购1,109.4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17.97%。公司前5大供应商中的第一名和第四 名是上年前5大供应商,第三名和第五名是以前年度持续合作的供应商,公司本期向第二名供应商采购仪器属于偶发事项, 本期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是业务发展需要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公司向前5大客户销售1,085.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66%。公司前5大客户均不是上年前5大客 户,但均是以前年度持续合作的客户,本期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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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顺利进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属医疗器械行业是技术性强且技术发展空间广阔的行业,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至 关重要。公司若未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变化趋势,未能提前做好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准备及储备,将会对公司保持技术 领先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每年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方面费用投入较大,若未能形成产品生产并产生销售收入, 将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采取自主研发及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医疗单位合作的方式,促进科技研究及其成果应用,通过加快产品技术更新换代, 保持公司技术的行业领先水平。此外,公司还需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转化速度,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2、公司发展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无论是在固定资产投资及新产品推广方面均需要持续投入,而且快速扩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因此可能 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通过努力经营并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解决公司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压力。
3、海外市场风险
公司将继续开拓海外市场,由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且公司海外主要客户分布在印度、土耳其等新兴市场国家, 如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发生较大变化,则会影响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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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权激励 | ||||||
| 承诺 | ||||||
| 收购报告 | ||||||
| 书或权益 | ||||||
| 变动报告 | ||||||
| 书中所作 | ||||||
| 承诺 | ||||||
| "1、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目标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 | ||||||
| 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200万元、6600万元、 | ||||||
| 9300万元(净利润,以经审计的税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
| 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如果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各年 | ||||||
| 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条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的净 | ||||||
| 利润,交易对方就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根 | ||||||
| 据其各自本次向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向公司进行等额补 | ||||||
| 偿,补偿金额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交易对方各自补偿的金额 | ||||||
| =(承诺当年年度承诺净利润-承诺当年年度实际净利润)× | ||||||
| 交易对方各自向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3、交易对方应向公司 | ||||||
| 广盛源国 | ||||||
| 补偿的金额优先以截至评估(审计)基准日应由交易对方享 | ||||||
| 际投资公 | ||||||
| 有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支付,不足以支付的再支付现金补 | ||||||
| 司;王建 | 在报告期 | |||||
| 资产重组 | 业绩承 | 偿。如果公司根据下条约定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剩 | ||||
| 飞;余佑 | 2015年01 | 2018-12-3 | 内已严格 | |||
| 时所作承 | 诺及补 | 余49%的股权,则交易对方无需再向公司履行现金补偿义 | ||||
| 娟;郑黎 | 月01日 | 1 | 履行以上 | |||
| 诺 | 偿安排 | 务。4、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 | ||||
| 红;凌峰; | 承诺 | |||||
| 有权按以下条件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9%的 | ||||||
| 陈美清;杨 | ||||||
| 股权,且在公司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9%的股 | ||||||
| 爱青;张闻 | ||||||
| 权后,有权免去张闻总经理职务,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在公 | ||||||
| 司发出收购通知时,按以下条件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 | ||||||
| 司剩余49%股权并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1)公司向交易对 | ||||||
| 方发出购买目标公司剩余49%股权的通知日之前任一业绩 | ||||||
| 承诺年度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交易对方及张 | ||||||
| 闻实际承诺的净利润,公司有权按照以下价格购买交易对方 | ||||||
| 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9%的股权: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目标 | ||||||
| 公司剩余49%的股权定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 | ||||||
| ÷51%×49%×90%;(2)公司向交易对方发出购买目标公司 | ||||||
| 剩余49%股权的通知日之前任一业绩承诺年度目标公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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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际实现的净利润均达到交易对方及张闻实际承诺的相应年 | ||||||
|---|---|---|---|---|---|---|
| 度净利润,公司有权按照以下价格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目标 | ||||||
| 公司剩余49%的股权: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 | ||||||
| 49%的股权定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 | ||||||
| ÷51%×49%×160%。5、利润承诺期满后,如果交易对方及 | ||||||
| 张闻实际承诺的2015年至2017年任一业绩承诺年度净利润 | ||||||
| 均实现,在公司确定不行使上条权利的前提下,交易对方有 | ||||||
| 权要求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49%的股权,具 | ||||||
| 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目标公司业绩承诺年度内 | ||||||
|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公司确认的审计机构审计数字为准。7、 | ||||||
| 对于上述的公司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剩余49%的股权,交易 | ||||||
| 对方有权选择以现金、发行股份或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 ||||||
| 债券等合法形式要求公司支付对价,具体操作细则根据届时 | ||||||
|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如果相关约定不符合届时有效法律法 | ||||||
| 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交易各方以上述约定的原 | ||||||
| 则为基础,另行协商确定。" | ||||||
| "为避免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 ||||||
| 作为本次交易主要对方,张闻和郑黎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 | ||||||
| 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本人在宁波瑞源任职期间/直接或 | ||||||
| 间接持有宁波瑞源股权期间及自宁波瑞源离职/不再直接或 | ||||||
| 间接持有宁波瑞源股权后3年内,除已向上市公司承诺的奥 | ||||||
| 的特及瑞恒源处理事项外,均不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 | ||||||
| 以关联方的名义)从事下列行为:(1)在与宁波瑞源从事的 | ||||||
| 关于同 | 行业相同或相近的或与目标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 | |||||
| 业竞争、 | 其他经营实体内工作;(2)自办/投资任何与目标公司存在 | |||||
| 在报告期 | ||||||
| 关联交 |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经营/为他 | |||||
| 郑黎红;张 | 2015年05 | 9999-12-3 | 内已严格 | |||
| 易、资金 | 人经营(目标公司除外)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 |||||
| 闻 | 月28日 | 1 | 履行以上 | |||
| 占用方 | 业务(在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未达到该上市公司股本 | |||||
| 承诺 | ||||||
| 面的承 | 总额5%的不属于本款前述禁止投资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 | |||||
| 诺 | 诺,本人构成违约,在该等情况下,本人承诺因违反上述承 | |||||
| 诺的所得归宁波瑞源所有,并向上市公司返还本人及广盛源 | ||||||
|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郑黎红、余佑娟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全 | ||||||
| 部对价。本公司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不予返还。本人承诺: | ||||||
| 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本人将宁波瑞源的 | ||||||
| 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或实施其他损害宁波瑞源利益 | ||||||
| 的行为,给宁波瑞源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向上 | ||||||
| 市公司支付给宁波瑞源造成的损失金额的3倍赔偿款。" | ||||||
| 张闻;王建 | "1、交易对方及张闻向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 | |||||
| 飞;余佑 | 其应披露的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全部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 |||||
| 在报告期 | ||||||
| 娟;凌峰; |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资产、负债、历史沿革、 | |||||
| 其他承 | 2015年05 | 9999-12-3 | 内已严格 | |||
| 郑黎红;陈 | 相关权证、业务状况、关联方、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容; | |||||
| 诺 | 月27日 | 1 | 履行以上 | |||
| 美清;广盛 | 提供的与《股权转让协议》及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 | |||||
| 承诺 | ||||||
| 源国际投 | 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保证不存在任何已 | |||||
| 资有限公 | 知或应知而未向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的、影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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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杨爱青 权转让协议》签署和履行的违法事实及法律障碍;2、交易 对方及张闻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向公司披露的账外资产、 账外负债和或有负债。对于未向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如 实披露的目标公司交割完成日之前的事项导致的负债、诉 讼、仲裁、行政处罚,有权部门或权利人在任何时候要求目 标公司补缴,或对目标公司处罚,或向目标公司追索,交易 对方及张闻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 用,且在承担后不得向目标公司追偿,保证目标公司不会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3、交易对方保证其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 完整的所有权,其有权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不 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标的资产系合法 取得并拥有,该等资产之上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 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 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 限制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 排,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 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 及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4、交易对方及张闻声明并保证, 除本《股权转让协议》外,交易对方及张闻与目标公司或任 何主体之间不存在现行有效的或可执行的业绩承诺/补偿等 对赌协议或类似承诺、安排,目标公司与其员工亦不存在现 行有效的或可执行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如因对赌协议或类 似承诺、安排或员工激励计划给目标公司或公司造成损失, 交易对方及张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交易对方及张闻保 证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均系合法取得并拥有,该等资产之上 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 或者其他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目标公司拥有、使用 该等资产未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没有其他第三方会对该等资 产主张权利;如果对于目标公司的资产存在其他权利主张, 交易对方及张闻保证有能力自行将该等他项权利的主张及 时予以消除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以保证目标公司不会因该 等权利主张遭受损失;6、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目标公司系 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均已足额缴 纳,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 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目标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 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 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可能导致上述批准、 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事由;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 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7、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本次交 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的要求,规范对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8、交易对 方及张闻承诺目标公司不存在现时的或可预见的任何重大 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索赔事项(争议标的金额 10 万元 以上构成重大事项),如果出现前述事项导致目标公司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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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交易对方承诺届时根据本次交易前各自对目标公司的 持股比例向目标公司赔偿;9、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 日起,交易对方不会对标的资产进行再次出售、抵押、质押、 托管或设置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或第三方权利(包括优先购 买权等),亦不就标的资产的转让、抵押、质押、托管或设 置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其它第三方 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书,或与标的资产转让 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资产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 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10、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不 会因交易对方/张闻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 能合法转让到公司名下,亦不会在转让完成后,因任何第三 方对标的资产有权主张权利而导致公司受到利益损失,否则 交易对方应当就公司遭受的损失根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对 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赔偿责任;11、交易对方承诺,自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如目 标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出现纠纷、诉讼、仲裁或遭受有关行政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交易对方根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对目标 公司的持股比例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保证目标公司及其分子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12、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目 标公司如有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未依法缴纳或支付的税负、 政府收费、强制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员工福利(已 在账上计提的部分除外),有权部门或权利人在任何时候要 求目标公司补缴,或对目标公司处罚,或向目标公司追索, 交易对方根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承 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得 向目标公司追偿,保证目标公司均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13、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交易对方及张闻截至《股权转让 协议》签署日前(含签署日)不存在任何占用目标公司资金 的情况,并保证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不以任何方式实 施任何占用目标公司资金的行为;14、因本次交易交割完成 日之前存在的事实、行为导致由目标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或遭受损失的,则该等损失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各 自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15、张闻承诺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三年内,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因任何原因自目标公 司主动离职(即向公司提交经张闻及交易对方之郑黎红共同 签字的辞职报告);若违反承诺,张闻及交易对方之广盛源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郑黎红及余佑娟同意返还其通过本次交 易获得的全部对价,公司因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的目标公司股 权不予返还;16、张闻及交易对方之郑黎红承诺其在目标公 司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及自目标公 司离职/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后三年内,除已 向上市公司承诺的奥的特及瑞恒源处理事项外,均不直接或 间接(包括但不限于以其关联方的名义)从事下列行为:(1) 在与目标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或与目标公司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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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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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内工作;(2)自办/投资 任何与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营实体,经营/为他人经营(目标公司除外)与目标公司主 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未 达到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5%的不属于本款前述禁止投资的 情形)。违反上述承诺的所得归目标公司所有,且向公司返 还广盛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郑黎红、余佑娟因本次交易获 得的全部对价。公司因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不 予返还;17、张闻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内,未经公司同意将目标公司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或实施其他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 的,公司有权要求张闻向公司支付给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金 额的 3 倍赔偿款;18、交易对方及张闻承诺,交易对方及张 闻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向公司/目标公司支付的赔偿/补 偿,均优先以截至评估(审计)基准日应由交易对方享有的 未分配利润支付,不足以支付的,再支付现金补偿/赔偿。” 承诺人张闻、王建飞、杨爱青、陈美清和凌峰系浙江奥的特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奥的特”)的股东,合计持有奥 的特 97.00%的股权,其中张闻持有奥的特 45.10%的股权。 对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宁波瑞源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承诺人 承诺如下:张闻正在办理将其持有的奥的特股权转让给凌峰 事项,承诺人积极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如在《股权转让协议》 生效时,前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完毕,则自《股权转让协议》 生效之日起,承诺人合计持有的奥的特 97.00%股权的表决 权和收益权全部由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享 有。 张闻承诺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张闻不在奥的特的 任何权益,亦不在奥的特担任任何职务。承诺人张闻及郑黎 红系宁波高新区瑞恒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瑞恒 源”)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瑞恒源 61%的股权。对于长 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承诺人承诺其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 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及自目标公司离职/不再直接或间接 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后三年内,除已向上市公司承诺的奥旳特 及瑞恒源处理事项外,均不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以其 关联方的名义)从事下列行为:(1)在与目标公司从事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或与目标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内工作;(2)自办/投资任何与目标公司存在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经营/为他人经 营(目标公司除外)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未达到 5%的除外)。违反上述承诺的 所得归目标公司所有,且向上市公司返还广盛源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郑黎红、余佑娟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对价。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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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述约定的时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承诺人将目标公司的 | ||||||
|---|---|---|---|---|---|---|
| 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或实施其他损害目标公司利益 | ||||||
| 的行为,给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承诺人 | ||||||
| 向公司支付给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金额的3倍赔偿款。"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自公司股 | ||||||
| 诺:(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
| 长春瑞 | 票在证券 | 在报告期 | ||||
|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
| 发投资 | 股份限售 | 2014年09 | 交易所上 | 内已严格 | ||
| 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
| 有限公 | 承诺 | 月10日 | 市之日起 | 履行以上 | ||
|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 ||||||
| 司 | 至承诺履 | 承诺 | ||||
|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 | ||||||
| 行完毕 | ||||||
|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
| 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在满足锁定期后24 | ||||||
| 长春瑞 |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发投资 | 股份限售 | 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 | 2017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有限公 | 承诺 | 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司 | 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满足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 | 毕 | 承诺 | |||
| 票的,24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诺:(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
|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
| 自公司股 | ||||||
| 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
| 票在证券 | 在报告期 | |||||
| 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 | ||||||
| 首次公开 | 股份限售 | 2014年09 | 交易所上 | 内已严格 | ||
| 宋勇 | 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3)在本人或本人近亲 | |||||
| 发行或再 | 承诺 | 月10日 | 市之日起 | 履行以上 | ||
| 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 ||||||
| 融资时所 | 至承诺履 | 承诺 | ||||
|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 ||||||
| 作承诺 | 行完毕 | |||||
| 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 ||||||
|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 ||||||
| 不超过50%。 | ||||||
| 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在满足锁定期后24 | ||||||
|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宋勇、宋 | ||||||
| 股份限售 | 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 | 2017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洁、顾小 | ||||||
| 承诺 | 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丰 | ||||||
| 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满足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 | 毕 | 承诺 | ||||
| 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票的25%。 | ||||||
| 《关于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 ||||||
| 长春瑞 | 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公司)及 | |||||
| 关于同业 | ||||||
| 发投资 | 本人(公司)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 |||||
| 竞争、关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有限公 | 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2、本人(公司)及本 | |||||
| 联交易、 | 2011年03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司;宋勇; | 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 | |||||
| 资金占用 | 月2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宋洁;顾 | 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 |||||
| 方面的承 | 毕 | 承诺 | ||||
| 小丰;宋 | 出。3、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 | |||||
| 诺 | ||||||
| 超 | 求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公司) | |||||
| 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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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 | ||||||
|---|---|---|---|---|---|---|
| 关联企业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公 | ||||||
| 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3)委 | ||||||
| 托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 | ||||||
| 动;(4)为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开 | ||||||
|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公司) | ||||||
| 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 | ||||||
| 认定的其他方式。 | ||||||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在承诺 | ||||||
| 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 | ||||||
| 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 | ||||||
| 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 | ||||||
| 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 ||||||
|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其 | ||||||
| 宋勇;长 | 自身及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 | |||||
| 关于同业 | ||||||
| 春瑞发 |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 |||||
| 竞争、关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投资有 | 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 |||||
| 联交易、 | 2011年03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限公司; | 于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 |||||
| 资金占用 | 月2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宋洁;顾 | 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 | |||||
| 方面的承 | 毕 | 承诺 | ||||
| 小丰;宋 | 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公 | |||||
| 诺 | ||||||
| 超 | 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 |||||
| 务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控制的公司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 | ||||||
| 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 ||||||
| 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 | ||||||
| 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 ||||||
| 关联的第三方;4、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 ||||||
| 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 宋勇;长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 |||||
| 春瑞发 | 个月内,公司股票在每个自然年度首次出现持续20个交易 | |||||
| 投资有 | 日成交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 | |||||
| 限公司; |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股 | |||||
| 长春迪 | 价稳定具体措施:当公司达到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 | |||||
| 瑞医疗 | 条件时,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根据《公 | |||||
| 自公司股 | ||||||
| 科技股 |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 |||||
| 票在证券 | 在报告期 | |||||
| 份有限 | 审议。在不影响公司股票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推出以下股 | |||||
| IPO稳定 | 2014年09 | 交易所上 | 内已严格 | |||
| 公司;宋 | 价稳定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将以 | |||||
| 股价承诺 | 月10日 |
市之日起 | 履行以上 | |||
| 洁;顾小 | 5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 至承诺履 | 承诺 | |||||
| 丰;季丰; |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
| 行完毕 | ||||||
| 姜峰;康 | (2)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原有锁定期限 | |||||
| 熙雄;丁 | 基础上延长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半年。(3)公司董事和高级 | |||||
| 家华;张 | 管理人员将各自分别以上一年度年薪的20%资金增持公司 | |||||
| 兴艳;仲 | 股份,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 | |||||
| 维宇;李 |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原有 | |||||
| 洪谕;李 | 锁定期限基础上延长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半年。公司控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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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静 | 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 | |||||
|---|---|---|---|---|---|---|
| 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以便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 | ||||||
| 所和证监会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 | ||||||
| 会和交易所规定、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3、约束措施:(1) | ||||||
|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公开承诺,相关主体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 ||||||
| 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 | ||||||
| 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 ||||||
| 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 ||||||
| 控制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 | ||||||
| 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在证 | ||||||
|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 | ||||||
| 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 | ||||||
| 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 | ||||||
| 已经完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 | ||||||
| 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保证。公司控股股东 | ||||||
| 及实际控制人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股价稳定措 | ||||||
| 施的,在遵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 | ||||||
| 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股价稳定措施得到履 | ||||||
| 行时。(3)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 ||||||
| 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 | ||||||
| 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 | ||||||
| 行股价稳定措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 | ||||||
| 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4)上市公司将 | ||||||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 | ||||||
| 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和未履行股价稳定措 | ||||||
| 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5)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 | ||||||
| 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 | ||||||
| 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 ||||||
| 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 | ||||||
| 资有限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 ||||||
| 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
|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 ||||||
| 长春瑞 | 大、实质影响的,瑞发投资承担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发投资 | 的全部新股的连带责任及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其已转让的 | 2013年12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其他承诺 | ||||||
| 有限公 | 原限售股份的义务,购回价格以本次公开发行价格和届时股 | 月1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司 | 票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准。自该等事实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 毕 | 承诺 | |||
| 30个工作日内,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启动购回本次发 | ||||||
| 行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所转让的全部股份的程序,及时履 | ||||||
| 行购回义务。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 ||||||
| 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宋勇承诺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宋勇 | 其他承诺 | 2013年12 | ||||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 | 月1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 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 毕 | 承诺 | ||||
|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 ||||||
| 的,实际控制人宋勇承担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 ||||||
| 新股的连带责任及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义务,购回 | ||||||
| 价格以本次公开发行价格和届时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 | ||||||
| 准。自该等事实被依法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际控 | ||||||
| 制人宋勇将启动购回本次发行宋勇所转让的全部股份的程 | ||||||
| 序,及时履行购回义务。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 ||||||
|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 | ||||||
|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 | ||||||
|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 | ||||||
|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 ||||||
|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担 | ||||||
| 长春迪 | ||||||
|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责任,回购价格以本次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瑞医疗 | ||||||
| 公开发行价格和届时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准。自该等事 | 2013年12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科技股 | 其他承诺 | |||||
| 实被依法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启动回购首次 | 月1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份有限 | ||||||
|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 | 毕 | 承诺 | ||||
| 公司 | ||||||
|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 | ||||||
|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 | ||||||
| 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 ||||||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 ||||||
|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长春迪 | ||||||
| 发行前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承诺将通过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瑞医疗 | ||||||
|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人 | 2014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科技股 | 其他承诺 | |||||
| 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以实现募集资金投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份有限 | ||||||
| 资项目预期效益等措施,以填补即期回报摊薄。 | 毕 | 承诺 | ||||
| 公司 | ||||||
| 关于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对于可能依据相关法律、法 | ||||||
|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 | ||||||
| 形,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勇先生 | ||||||
| 已出具承诺:"如果迪瑞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有关主 | ||||||
| 长春瑞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迪瑞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 | ||||||
| 发投资 | 2011年02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其他承诺 | 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 |||||
| 有限公 | 月15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 | ||||||
| 司;宋勇 | 毕 | 承诺 | ||||
| 住房公积金,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宋勇先生将按主管部 | ||||||
| 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迪瑞医疗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并承担 | ||||||
| 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的任何罚款或 | ||||||
| 损失。" | ||||||
| 关于经销商资质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宋勇承诺:若因公司的 | 2011年03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宋勇 | 其他承诺 | |||||
| 国内外经销商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而导 | 月26日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致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其将对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 全额补偿。 | 毕 | 承诺 | ||||
| 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宋勇承诺:若有股东认为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公司与长春迈特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或商标使 | 2012年01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宋勇 | 其他承诺 | |||||
| 用事项侵害其权益,经有权司法、仲裁部门认定后,实际控 | 月31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制人宋勇将以自有财产对公司进行补偿。 | 毕 | 承诺 | ||||
| 关于历史沿革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宋勇承诺:若由于长春市 | ||||||
| 迪瑞检验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沿革的有关事宜导致公 | ||||||
| 司未来被任何第三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主张任何赔偿、费用或 | ||||||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其他经济利益,该等赔偿、费用或经济利益一旦经公司确认, | ||||||
| 2011年02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宋勇 | 其他承诺 | 其将独自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全部责任,以确保公司免于被 | ||||
| 月15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第三方提起诉讼;若上述事宜导致公司被司法机关判决承担 | ||||||
| 毕 | 承诺 | |||||
| 赔偿责任,则该赔偿责任由实际控制人宋勇独自承担,并于 | ||||||
| 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应金额的款项直接支付予第三 | ||||||
| 方并以自有财产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 | ||||||
| 司回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 ||||||
|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 ||||||
|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 | ||||||
|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若发生职务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仲维宇、 | 股份减持 | 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该承诺。(3)在本人或本人近亲 | 2015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张兴艳 | 承诺 | 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 毕 | 承诺 | ||||
| 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 ||||||
|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 ||||||
| 不超过50%。同时,若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 | ||||||
|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 ||||||
| 自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 | ||||||
|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 | ||||||
| 司回购。(2)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 | ||||||
|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张力冲、 | 股份减持 | 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 | 2014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孙成艳 | 承诺 |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同时,若自上 | 毕 | 承诺 | ||||
|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 ||||||
|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自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 ||||||
| 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 ||||||
|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作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仲维宇、张兴艳承诺:所持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 仲维宇、 | 股份减持 |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 2015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张兴艳 | 承诺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毕 | 承诺 | ||||
| 丁家华、 | ||||||
| 仲维宇、 | 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除宋勇、宋洁、顾小 | |||||
| 康熙雄、 | 丰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 | |||||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姜峰、季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 |||||
| 2013年12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丰、于 | 其他承诺 |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 ||||
| 月08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歌、张力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 |||||
| 毕 | 承诺 | |||||
| 冲、张兴 |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 |||||
| 艳、孙成 |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艳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诺:(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
|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
| 自公司股 | ||||||
| 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
| 票在证券 | 在报告期 | |||||
| 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 | ||||||
| 股份限售 | 2014年09 | 交易所上 | 内已严格 | |||
| 宋洁 | 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3)在本人或本人近亲 | |||||
| 承诺 | 月10日 | 市之日起 | 履行以上 | |||
| 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 ||||||
| 至承诺履 | 承诺 | |||||
|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 ||||||
| 行完毕 | ||||||
| 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 ||||||
|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 ||||||
| 不超过50%。 | ||||||
| 自公司股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票在证券 | 在报告期 | ||||
| 股份限售 | 诺:本人通过控股股东瑞发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 2014年09 | 交易所上 | 内已严格 | ||
| 宋超 | ||||||
| 承诺 |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 | 月10日 | 市之日起 | 履行以上 | ||
| 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 | 至承诺履 | 承诺 | ||||
| 行完毕 | ||||||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
| 诺:(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因离婚财 | |||||
|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产分割原 | |||||
| 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因,顾小 | |||||
| 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 | 丰直接持 | |||||
| 股份限售 | 2014年09 | 2016年3 | ||||
| 顾小丰 | 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3)在本人或本人近亲 | 有的迪瑞 | ||||
| 承诺 | 月10日 | 月9日 | ||||
| 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 医疗全部 | |||||
|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 股份已转 | |||||
| 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 让给宋 | |||||
|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 洁。 | |||||
| 不超过50%。 | ||||||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宋洁、顾 | 其他承诺 | 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赔偿的承诺:宋洁、顾小丰承诺本 | 2013年12 | |||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小丰 |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月16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 毕 | 承诺 | |||||
| 于明新; | ||||||
| 余同乐; | ||||||
| 汪博;范 | ||||||
| 洪岩;朱 | ||||||
| 海波;王 | ||||||
| 鑫;刘寒 | ||||||
| 冰;刘艳 | ||||||
| 荣;赵明 | ||||||
| 宇;丁立 | ||||||
| 明;赵丽; | ||||||
| 田艳;何 | ||||||
| 浩会;徐 | ||||||
| 志刚;张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世龙;闫 | 股份限售 | 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2014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海洋;孙 | 承诺 | 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亚力;陈 | 购。 | 毕 | 承诺 | |||
| 哲;沈继 | ||||||
| 楠;朱海 | ||||||
| 波;仲维 | ||||||
| 锋;李小 | ||||||
| 峰;张喜 | ||||||
| 民;张冬 | ||||||
| 冬;张平 | ||||||
| 安;白晓 | ||||||
| 亮;张立 | ||||||
| 军;孙荣 | ||||||
| 天;徐兵; | ||||||
| 李静 | ||||||
| 上海复星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股份限 | 医药(集 | 诺:(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 2014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售承诺 | 团)股份 | 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有限公司 | 购。 | 毕 | 承诺 | |||
| 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在满足锁定期后24 | ||||||
|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 | ||||||
| 上海复星 | 作出承诺 | 在报告期 | ||||
| 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 | ||||||
| 股份减 | 医药(集 | 2015年09 | 开始至承 | 内已严格 | ||
| 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 | ||||||
| 持承诺 | 团)股份 | 月10日 | 诺履行完 | 履行以上 | ||
| 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满足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 | ||||||
| 有限公司 | 毕 | 承诺 | ||||
| 票的,前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股票的50%,后12个月 | ||||||
| 内减持无比例限制。 | ||||||
| 其他对公 | ||||||
| 司中小股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1,938.65 | 41,938.65 | 41,938.65 | ||||||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9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686.32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411.7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9.33% | ||||||||||
| 项目达 | 截止报 | ||||||||||
| 是否已 | 截至期 | 截至期 | 项目可行 | ||||||||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 | 本报告 | 到预定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末累计 | 末投资 | 性是否发 | |||||||
| 承诺投资 | 投资总 | 期投入 | 可使用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入金 | 进度(3) | 生重大变 | |||||||
| 总额 | 额(1) | 金额 | 状态日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
| 分变更) | 额(2) | =(2)/(1) | 化 | ||||||||
| 期 | 益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6,000台全自 | |||||||||||
| 2016年 | |||||||||||
| 动临床检验设备及 | 9,438.6 |
7,884.9 | |||||||||
| 是 | 23,938.65 | 83.54% |
12月31 |
0 | 0 |
是 |
否 | ||||
| 90,000盒配套试剂 | 5 |
8 | |||||||||
| 日 | |||||||||||
| 规模化生产项目 | |||||||||||
| 2、研发工程中心建 | 9,454.5 |
9,454.5 | |||||||||
| 是 | 13,000 | 100.00% |
0 | 0 |
是 |
否 | |||||
| 设项目 | 6 |
6 | |||||||||
| 3、营销网络中心建 | 3,161.7 |
||||||||||
| 是 | 5,000 | 4,135 |
28.99 |
76.46% |
0 | 0 |
是 |
否 | |||
| 设项目 | 5 |
||||||||||
| 4、重大资产购买项 | |||||||||||
| 目(购买宁波瑞源生 | 2015年 | ||||||||||
| 18,910. | 18,910. | 1,859.4 |
|||||||||
| 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100.00% |
08月11 |
644.81 | 是 |
否 | |||||
| 44 | 44 | 4 |
|||||||||
| 51%股权)的部分现 | 日 | ||||||||||
| 金对价 | |||||||||||
41,938. |
39,411. |
1,859.4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1,938.65 | 28.99 |
-- |
-- | 644.81 | -- |
-- | |||
65 |
73 |
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2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有)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0 | 0 |
-- |
-- |
41,938. |
39,411. |
1,859.4 |
|||||||||
| 合计 | -- | 41,938.65 | 28.99 |
-- |
-- | 644.81 | -- |
-- | |||
65 |
73 |
4 |
|||||||||
| 1、公司考虑生产系统员工的诉求和实际条件等因素,将“年产6,000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及90,000 | |||||||||||
| 盒配套试剂规模化生产项目”中的“年产6,000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部分所对应的建筑先行用于“研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
| 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年产6,000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及90,000盒配套试剂规模化生产项目”将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
|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2、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晚于预期及施工期间受天气原因影响,年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产6,000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规模化生产项目工程进度有所延缓,预计201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 | |||||||||||
| 可使用状态。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不适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适用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广州营销中心”原 实施地点为广州市,变更为深圳市。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538.27万元,并由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第22010004号)。2015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不适用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不适用 |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无 | ||||||||||
| 其他情况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具体为:以公司2015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5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670,000.00 元。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在2016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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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83,890,415.20 | 310,207,992.99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274,837.93 | 274,837.93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25,994,695.05 | 152,231,141.95 |
| 预付款项 | 18,847,344.14 | 25,255,781.17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8,520,869.04 | 37,832,800.15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44,756,990.19 | 133,696,834.54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64,507.37 | 335,989.7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800,000.00 | 66,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1,349,658.92 | 725,835,378.43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5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11,901,535.45 | 212,473,917.62 |
| 在建工程 | 89,332,971.96 | 57,510,524.31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24,362,729.00 | 332,878,779.41 |
| 开发支出 | 13,975,941.42 | 5,798,694.82 |
| 商誉 | 396,759,276.76 | 396,759,276.7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368.8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21,940.70 | 4,221,482.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94,100.00 | 31,436,47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0,348,495.29 | 1,041,105,519.75 |
| 资产总计 | 1,811,698,154.21 | 1,766,940,898.18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52,159,873.21 | 51,483,835.49 |
| 预收款项 | 26,928,602.55 | 25,770,404.5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50,025.55 | 18,935,062.90 |
| 应交税费 | 14,336,198.93 | 24,440,101.16 |
| 应付利息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 2,358,707.78 | 6,996,925.80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6,133,408.02 | 237,626,329.91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54,500,000.00 | 154,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6,095,152.00 | 6,095,152.00 |
| 递延收益 | 36,749,004.19 | 37,821,196.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84,562.22 | 44,949,970.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1,128,718.41 | 243,366,319.80 |
| 负债合计 | 497,262,126.43 | 480,992,649.7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53,350,000.00 | 153,3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09,953,752.10 | 409,953,752.1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0,882,350.12 | 40,882,3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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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415,536,832.44 | 393,244,262.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9,722,934.66 | 997,430,364.9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4,713,093.12 | 288,517,883.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4,436,027.78 | 1,285,948,248.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11,698,154.21 | 1,766,940,898.18 |
法定代表人: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连书妍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37,452,846.04 | 286,989,540.7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83,842,528.22 | 93,982,187.14 |
| 预付款项 | 15,137,621.53 | 22,209,710.09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361,067.94 | 3,590,471.34 |
| 存货 | 126,912,745.25 | 117,269,033.37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2,712.81 | 194,325.53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000,000.00 | 15,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8,839,521.79 | 539,235,268.2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1,625,000.00 | 580,125,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68,678,999.12 | 168,600,07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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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在建工程 | 89,332,971.96 | 57,510,524.31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8,484,895.63 | 19,170,577.46 |
| 开发支出 | 13,975,941.42 | 5,798,694.82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29,444.93 | 2,829,444.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94,100.00 | 31,436,47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3,521,353.06 | 865,470,794.07 |
| 资产总计 | 1,442,360,874.85 | 1,404,706,062.29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6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45,543,101.47 | 44,088,226.99 |
| 预收款项 | 26,116,642.72 | 25,624,539.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28,189.87 | 15,399,192.21 |
| 应交税费 | 8,150,944.63 | 15,128,979.38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507,971.63 | 5,036,760.52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8,246,850.32 | 215,277,698.6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54,500,000.00 | 154,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9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6,095,152.00 | 6,095,152.00 |
| 递延收益 | 35,508,186.98 | 36,527,111.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3,267.61 | 773,267.6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6,876,606.59 | 197,895,531.16 |
| 负债合计 | 435,123,456.91 | 413,173,229.8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53,350,000.00 | 153,3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09,953,752.10 | 409,953,752.1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0,882,350.12 | 40,882,350.12 |
| 未分配利润 | 403,051,315.72 | 387,346,730.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7,237,417.94 | 991,532,832.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2,360,874.85 | 1,404,706,062.29 |
3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总收入 | 141,667,080.93 | 96,743,596.96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1,667,080.93 | 96,743,596.96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5,002,616.92 | 81,328,854.73 |
| 其中:营业成本 | 55,764,176.07 | 41,493,9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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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594,027.92 | 1,284,261.60 |
| 销售费用 | 19,214,333.76 | 16,245,120.92 |
| 管理费用 | 36,344,462.15 | 25,455,445.80 |
| 财务费用 | 1,467,222.92 | -3,149,893.85 |
| 资产减值损失 | -381,605.90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725,732.91 | 539,191.78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390,196.92 | 15,953,934.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86,789.46 | 4,193,589.0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814.14 | 3,126.7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853,172.24 | 20,144,396.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65,392.93 | 1,913,967.0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87,779.31 | 18,230,429.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292,569.68 | 18,230,429.28 |
| 少数股东损益 | 6,195,209.63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487,779.31 | 18,230,429.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22,292,569.68 | 18,230,429.28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95,209.63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1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1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连书妍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100,690,755.99 | 95,964,278.79 |
| 减:营业成本 | 47,325,943.72 | 41,191,242.0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30,543.47 | 1,280,392.28 |
| 销售费用 | 15,756,965.31 | 15,700,572.71 |
| 管理费用 | 22,827,288.18 | 23,635,82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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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财务费用 | 1,510,948.63 | -3,016,893.78 |
|---|---|---|
| 资产减值损失 | -384,657.62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462,828.73 | 539,191.78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86,553.03 | 17,712,332.48 |
| 加:营业外收入 | 4,476,529.34 | 4,189,082.0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814.14 | 151.35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16,839,268.23 | 21,901,263.13 |
|
| 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34,682.76 | 1,913,967.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04,585.47 | 19,987,296.12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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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6.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704,585.4 | 7 19,987,296.12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1,733,107.40 | 119,212,978.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
| 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
| 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15,581.56 | 1,927,182.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6,184,675.49 | 5,222,555.64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733,364.45 | 126,362,717.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784,433.65 | 41,188,241.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 ||
| 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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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41,601,758.88 | 38,282,657.86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348,887.65 | 15,165,186.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21,790,706.83 | 19,361,962.73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525,787.01 | 113,998,048.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7,577.44 | 12,364,668.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9,191.7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260,397.80 | 308.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397.80 | 539,499.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7,510,782.75 | 3,576,300.0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94,1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04,882.75 | 3,576,3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44,484.95 | -3,036,800.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724,225.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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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 724,225.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680,687.08 | 135,000.00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80,687.08 | 135,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19,312.92 | 589,22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722.28 | 694,049.61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483,127.69 | 10,611,143.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207,287.51 | 617,000,158.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2,690,415.20 | 627,611,301.57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6,968,563.98 | 116,874,261.2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15,581.56 | 1,927,182.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4,012,449.03 | 4,943,255.48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796,594.57 | 123,744,699.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733,988.34 | 39,005,978.6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35,858,117.55 | 36,373,044.91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83,080.06 | 15,111,110.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20,936,366.62 | 17,853,558.33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711,552.57 | 108,343,692.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5,042.00 | 15,401,007.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9,19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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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 260,397.80 | 308.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397.80 | 539,499.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7,108,069.71 | 3,576,300.0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94,1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02,169.71 | 3,576,3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41,771.91 | -3,036,800.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724,225.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 724,22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680,687.08 | 135,000.00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80,687.08 | 135,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19,312.92 | 589,22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722.28 | 694,049.61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63,305.29 | 13,647,481.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989,540.75 | 593,568,334.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452,846.04 | 607,215,8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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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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