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IRUI INDUSTRIAL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Mar 20, 2015

55384_rns_2015-03-20_7c0289fb-db44-43a3-ad67-dd651f237ab7.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二条 监事会每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 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 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 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四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第 1 页/共 3 页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提案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召集人应当向全 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日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第六条 征集的提案是否列入监事会会议议程由监事会召集人决定;如由 监事提出的提案未能列入会议议程,召集人应向提案监事作出解释,如提案监事 仍坚持要求列入议程,则由监事会进行表决决定。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 效 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 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提问。

第五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和决议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 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

第 2 页/共 3 页

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 名监事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应当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 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应以议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 决,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专人送达、邮寄或 者传真方式进行并由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 表决结果。会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章 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

第十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第 3 页/共 3 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 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 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六条 会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章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十七条 监事会主席应监督决议执行情况,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 会。

第十八条 监事为履行职责,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 协助其工作,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有权对其 提出罢免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

第 4 页/共 3 页

予以纠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规定的细化和补充。本规则未尽事 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规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并由监事会提出修改草案报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施行。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月【】日

第 5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