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IRUI INDUSTRIAL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11, 2020

55384_rns_2020-12-11_b20b161e-7f73-487b-a7e1-a59e44e3991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 司将进行提前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 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 司董事会提名宋清先生、秦锋先生、单宝杰先生、宋洁女士、郑国明先生、胡耀 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清功先生、余宇莹女士、安明 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根据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根据上述三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宋清先生、秦锋先生、单宝杰先生、宋洁女士、郑国明先生、 胡耀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清功先生、余宇莹女 士、安明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 关于调整与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董事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迪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基于当前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 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调整与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凝 徐 杉

支 力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2 月11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