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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UI INDUSTRIAL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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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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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 2017]22020003 号
目 录 ····································································· 1、 专项审核报告 1 ·················································································· 2 、 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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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2017]22020003 号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瑞 医疗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迪瑞医疗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迪瑞医疗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迪瑞医疗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审核报告仅供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静欣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冰娜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2
附表
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
2016年年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16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金额 |
2016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额 |
2016年年末占用 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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