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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O MICROCIRCUITS CO., LTD. JIANGSU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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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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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及其职级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职责、权利、 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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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薪酬调整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以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为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薪酬 相关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不 在公司领取。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 司内部薪酬相关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第九条 薪酬体系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级等具体情况。

第四章薪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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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 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 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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