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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O MICROCIRCUITS CO., LTD. JIANGSU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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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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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75%。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9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53,558.53 | 53,558.53 |
| 2 | 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44,968.41 | 44,968.41 |
| 3 | 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35,876.93 | 35,876.9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596.12 | 15,596.12 |
| 合计 | 150,000.00 | 150,000.00 |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91,560.2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91,560.20万元)的 20.75%,未超过 30%。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本笔转补流资金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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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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