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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O MICROCIRCUITS CO., LTD. JIANGSU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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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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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我们认为:

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编制完毕。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及管理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认真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的能力。未发现 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3)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聘任鞠建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少民先生和陈悦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陈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成晓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方志刚

周健军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