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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O MICROCIRCUITS CO., LTD. JIANGSU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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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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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丹 | 联系方式:021-6882738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鲲 | 联系方式:021-6880159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49 号”批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帝奥微”)公开发 行股票 6,30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司发行价格为 41.6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792.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32.2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60.20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 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 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 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 |
保荐机构已与帝奥微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
1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 ||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 露。 |
2022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法违规情况。 |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度,帝奥微和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项。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访等方式,了解帝奥微经营情况,对帝奥 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帝奥微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帝奥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 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帝奥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帝奥微的内控制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帝奥微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帝奥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
2022年度,帝奥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该等事项。 |
2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帝奥微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帝奥微不存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 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 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 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 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披露了 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 16 | 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17 |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帝奥微建立和执行信息披 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 度。 |
| 18 | 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3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 ||
| 19 | 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 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 义务。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20 | 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 场核查报告。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21 | 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 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22 | 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 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 2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 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 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 24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保障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 等事项。 |
4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25 | 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2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22年8月25日,保荐机构发表《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2年9月20日,保荐机构发表《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 核查意见》。 |
| 26 | 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无 |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5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 、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终端产品日趋智能化的背景,对公司模拟芯片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需要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熟知行业动态,及时进行产品升级迭 代。公司产品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产品升级迭代周期有所不同,未来如果公司 不能根据行业内变化做出前瞻性判断、快速响应与精准把握市场或者竞争对手出 现全新的技术,将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力逐渐降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2 、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研发创新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需紧密结合客户 的具体应用场景及应用诉求,有针对性地为其定义并开发满足实际性能需求的产 品。因此,公司需对客户诉求、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应用特点等具备深刻的理解, 并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成熟产品推向市场。
然而,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需要经过产品定义、开发、验证、流片、测 试等多个环节,需要一定的研发周期并存在一定的研发失败风险。若公司未来产 品研发不能跟上行业升级水平,创新方向不能与客户的需求相契合,或新产品研 发不及预期,将带来产品市场认可度下降、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等 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 、与国际龙头在产品线覆盖广度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在模拟芯片领域,德州仪器和安森美等国际龙头成立时间长,布局较为完善, 拥有上万种芯片产品型号,涵盖了通信、汽车、工业、消费电子及照明等下游大 部分应用领域。
更广泛的产品线覆盖程度可以使得模拟芯片企业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综合 的产品及服务。现阶段,公司产品线覆盖广度上与上述国际巨头尚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与国际龙头企业相比仍存在不足。
6
(三)财务风险
1 、长库龄存货占比较高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1,617.28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16%。其中,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账面余额为 1,347.31 万元,占存货账面总 余额的比例为 11.6%,占比较高,主要为公司采取全产品线均衡发展的经营策略, 产品应用领域相对较广,为确保及时稳定的向客户供应产品,公司对部分原材料 或产成品进行一定规模的备货,以及部分应用领域需求变化导致销售周期增加形 成的长库龄存货。如果未来公司产品需求、销售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 致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行业风险
1 、公司经营业绩受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影响较大,存在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半导体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全球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对 模拟芯片行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主要受国内半导体行业景 气度提升、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等因素影响。未来,如果 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大幅放缓,产业政策变化或行业景气度下滑,下游需求 方的资本性支出可能延缓或减少,对半导体芯片设计厂商的市场需求亦可能延缓 或减少,将给公司的短期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
(五)宏观环境风险
1 、贸易摩擦可能导致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核心原材料晶圆采购主要来自境外供应商,虽然公司主要晶圆产品均采 用成熟制程和工艺,较为容易寻找国内晶圆厂商替代,但如果未来相关国家及地 区出于贸易保护等原因,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构建贸易壁垒,公 司仍然可能面临与上游核心合作伙伴继续合作受限、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影响、自 主研发和产品升级受阻以及向国内替代晶圆厂转换导致的采购成本上升等风险, 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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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帝奥微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
|---|---|---|---|
| 单位:元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501,593,519.52 | 507,650,210.12 | -1.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73,659,078.36 | 165,035,085.42 | 5.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142,011,796.59 | 156,656,067.63 | -9.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53,889,159.80 | 160,730,859.57 | -4.26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 年12 月末 | 2021 年12 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3,122,382,854.84 | 519,124,408.28 | 501.47 |
| 总资产 | 3,171,795,581.59 | 586,613,153.60 | 440.70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
2022 年1-12 月 | 2021 年1-12 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0.83 | 0.87 | -5.30 | |
| 0.83 | 0.87 | -5.30 | |
| 0.68 | 0.83 | -18.41 | |
| 12.29 | 37.88 | 减少25.59个百分点 | |
| 10.05 | 35.96 | 减少25.91个百分点 | |
| 14.05 | 8.95 | 增加5.10个百分点 |
2022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总资产增加 440.70%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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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 501.47%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资本公积增加及公司业绩带来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
(1)人才及团队优势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鞠建宏在模拟芯片设计与管理方面具有近二十年的经验 积累,并曾经担任国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仙童半导体(Fairchild Semiconductor) 的全球模拟开关产品线总监,负责全球开关产品线的自负盈亏,具有扎实的专业 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南通市“江海英才”以及江苏省“双创”人才引进对 象。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包括研发、销售和生产管理人员为来自仙童半导体的不同 国家和区域的资深专家和管理人员,具有国际化视野。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 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目前已经组建了成熟稳定的 研发和管理团队,配备了专业的应用工程师和实验室测试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 具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奠定了公司在模拟芯片整体技术解决方案领域的综合 竞争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11 人,占公司总人数 53.88%,研发人才的稳定扩张,保证了公司技术和业务的进一步革新与拓展。
(2)研发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其中模拟集 成电路设计能力更是企业对电路原理理解和所采用元器件把握等研发经验的直 接体现。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理念,始终专注于模拟芯片 设计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在模拟芯片的设计技术以及芯片的制造工艺和 材料开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 130/180nm BCD MOS 工艺方面公 司有成熟的模拟产品 IP,有基于自主设计和优化的器件以及工艺经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项目授权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29 项,实用新型专利 32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6 项。
(3)全产品线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信号链模拟芯片和电源管理模拟芯片,基本覆盖了模拟芯片 的主要门类,并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智能 LED 照明、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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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的全模拟产品线的业务发展是公司研发实 力和先进经验的体现,多年来公司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不断开拓产品领 域,研发出了多款信号链和电源管理领域中性能领先的产品,确保公司在市场竞 争中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实现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
(4)市场覆盖广、多元应用领域以及优质客户优势
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品性能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市场覆盖了包括 消费电子、智能 LED 照明、通讯设备、工控和安防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并积 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行业内资深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已经与众多知名终端客户建立合作,如 OPPO、小米、Vivo、比 亚迪、高通、谷歌、三星、通力等。公司与行业知名企业的合作经验和成功案例 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与新老客户在多领域的合作机会。作为上述行业知名企业 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新领域产品的验证周期,可以实现多类 产品的销售协同。另一方面,与上述优质客户合作拥有良好的示范效应,使公司 的产品更容易被其他新客户所接受,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收入的增长打下了良好 的基础。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 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7,046.3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5.10%。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项目 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项目授权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29 项, 实用新型专利 32 项,软件著作权 0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6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35,890.45
1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24,404.79 万元。使 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62,792.40 |
|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 21,232.20 |
| 募集资金净额 | 241,560.20 |
| 减: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35,890.45 |
| 其中: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9,947.52 |
| 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5,942.94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182,321.0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56.05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4,404.79 |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帝奥微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帝奥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姓名/公司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 数量(股) |
间接持股 数量(股) |
合计持股 数量(股) |
合计持股 占比 |
2022 年度 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 况 |
|---|---|---|---|---|---|---|
| 鞠建宏 | 董事长、 总经理 |
48,351,992 | 1,090,000 | 49,441,992 | 19.60% | 否 |
11
| 顾宁钟 | 监事 | 6,737,360 | 80,000 | 6,817,360 | 2.70% | 否 |
|---|---|---|---|---|---|---|
| 邓少民 | 董事、副 总经理 |
- | 500,000 | 500,000 | 0.20% | 否 |
| 陈悦 | 董事会 秘书、副 总经理 |
- | 500,000 | 500,000 | 0.20% | 否 |
| 成晓鸣 | 财务总 监 |
- | 350,000 | 350,000 | 0.14% | 否 |
| 袁庆涛 | 监事会 主席、人 事总监 |
- | 240,000 | 240,000 | 0.10% | 否 |
| 康春雪 | 职工代 表监事、 董事长 助理 |
- | 150,000 | 150,000 | 0.06% | 否 |
“中信建投帝奥微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公司 1,567,928 股股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中信建投帝奥微科创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参与资管计划名 称 |
持有资管计划 份额占比 |
报告期内是否有 变化 |
|---|---|---|---|---|
| 周健华 | 董事 | 帝奥微战配资管 计划 |
30.45% | 无 |
| 陈悦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帝奥微战配资管 计划 |
10.35% | 无 |
| 袁庆涛 | 监事会主席、 人事总监 |
帝奥微战配资管 计划 |
3.65% | 无 |
| 邓少民 | 董事、副总经 理 |
帝奥微战配资管 计划 |
1.64% | 无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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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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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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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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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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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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