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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Li Corp.,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Jan 12, 2015

55072_rns_2015-01-12_b7243a05-71e4-4aab-878e-b949af9954ab.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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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我们各自独立的审核以及讨论,审议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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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