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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Li Cor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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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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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17-07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 莉萍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8 号)核 准,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0,486,593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发 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认购 7,906,151 股,发行价格为 12.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249,994.68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费用总额为 8,968,732.25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 91,281,262.43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其相 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8 月 14 日,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7]3-7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或“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 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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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已在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_7224 6896267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凤凰路支行,截 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专户余额为 9274.999468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

三、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应当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公司和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与查询。中信建投每季 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郭瑛英、贺星强可以随时到中 国银行珠海分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建投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查询公司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 中信建投。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912.81 万元的 (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中国银行珠海分 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信建投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中信建投更换 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公司、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如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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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及时告知中信建投,并配合中信建投进行调查和核实。

九、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建投出具对账单或向中信建投 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中信 建投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信建投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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