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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Li Cor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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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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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17-049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终止实施“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3,200.00万元,扣 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2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17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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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2.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29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17,299.7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96,041.18 万元。
2010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 万元投资北京世源信通科 技有限公司;2012 年3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投资北京世源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世 源信通的收购项目总额由原来的预计投资额8,000 万元变更为4,000 万元,2010 年使用1,500 万元,目前已使用4,000 万元。该项目已于2012 年7 月31 日实施 完毕。
2010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 万元收购广州市贝讯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讯通信")51%的股权;2013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广州市贝讯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的议案》,对于贝讯通信的收购项目总额变更为 9,906.07 万元,目前已使用9,906.07 万元,公司持有贝讯通信100%股权,该项 目已实施完毕。
2010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60 万元收购广州市贝软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目前已使用560 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项目已于2010 年8 月1 日实施完毕。
2010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00 万元投资于用户服务质量 智能感知系统研发项目,目前已使用4,200 万元。
2010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3.10 万元投资于LTE 网络测 试系统基础技术研究项目,目前已使用1,043.10 万元。
2011 年1 月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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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 万元 投资设立北京鼎元丰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目前已使用700 万 元。公司于2014 年6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4 年6 月 23 日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770 万元价格将持有的北京鼎元丰和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出售给关联方曹继东,股权转让款已于2014 年7 月17 日全部收到,并 将其中700 万元股权转让款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1 年5 月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海外销售网络建设及海外市场开拓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16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鼎利通信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用于海外营销网络建设,目前已使用5,016 万元。
2011 年5 月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收购瑞典AmanziTelAB 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3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鼎利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用于收购瑞典AmanzitelAB,已使用1,505 万元,2012 年9 月鼎利通信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以零对价方式收购瑞典AmanziTelAB 公司剩余少数股权,对于瑞典 AmanziTelAB 公司收购项目总额变更为1505 万元。2014 年1 月13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等值于人民币1,270 万元的美元将所持有 AmanziTelAB 的100.00%股权转让给WinTech InternationalLimited。
2014 年7 月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对价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1,143.13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目前已使用 11,143.08 万元。
2015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目前已使用9,000万元。2016年1月11日,公司已将上 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鼎利职业教育学院运营项目的议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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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3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用于鼎利职业教育学院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2016 年11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孵化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2,890,244.01 元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孵化基地。
2017 年1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购买北京佳诺明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股份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2,350 万元以收购及增资的方式取得北京佳诺明德教育咨询有限 公司55.74%的股权。
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125.51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募集资金项目转让收 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 “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的基本情况
1、原计划投资
原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2,890,244.01 元,其中91.41%的资金(即 212,890,244.01 元)用于购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 号42 号全幢房 产,8.59%的资金(即20,000,000 元)用来对建筑物进行装修。
2、项目规划:拟投入232,890,244.01 元建设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大楼建筑 面积为11,570.79 平方米,共计12 层。初步计划孵化基地将为初创企业提供三 大类服务:其一为物业服务;其二为法律咨询、人事托管、财税代理、培训等创 业增值服务;其三为投融资中介及法律服务等。
3、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 集的资金。
三、终止实施“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的原因
自董事会通过本募投项目后,公司与拟购买房产的业主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股份”)积极推进该项房产交易,华鑫股份已按照房产交 易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递交房产交易的相关申请,自申请提交后,华鑫股份至今 尚未取得上海相关部门的认定或批准,且对是否能够获得相关认定与批准及可获 得的具体时间亦无法确定,致使该项房产交易无法按约完成。
由于上述房产至今无法完成交易,短时间内公司亦无法寻找到更合适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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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实施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这将导致项目测算收益发生改变,本募投项目不再 满足公司内部收益率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拟终止实施本募投项目。
四、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资金安排
公司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现状,本着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的决策。上述募投项 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 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7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投资建 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实施“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投资建设物联网孵化基地项目”, 是基于公司目前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 世纪鼎利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鉴于世纪鼎利募投项目状况发生改变,新项目的规划尚需进行审慎的可行性 分析及论证,其所面临的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将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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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变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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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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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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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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