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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Li Cor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9, 2016
55072_rns_2016-12-19_a42cb1c0-a538-4cd8-9894-3a618532b24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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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300050 ( A 股) 股票简称:世纪鼎利( A 股)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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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 |
住所 |
|---|---|
| 王莉萍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锦安雅园号室 |
| 王峻峰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竹林山庄号室 |
| 苏爱民 | 上海市徐汇区宣山路号室 |
| 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4楼 |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住所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 服务中心101-30 |
|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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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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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 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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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 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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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资产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如下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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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中介机构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12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情况 ........................................................................................................ 13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3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4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4 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 ............................................................................................ 14 七、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18 八、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安排情况 ............................................................................................ 20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4 十、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6 十一、本次重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27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7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44 重大风险提示 ............................................................................................................................... 45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 45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 48 三、股市风险 .................................................................................................................................... 5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5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51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程序 ............................................................................................ 55 三、本次交易方案 ............................................................................................................................ 57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 5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0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1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61 八、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 61 九、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安排 .................................................................................................... 67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 71 十一、标的资产的交割 .................................................................................................................... 71 十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 72 十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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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5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75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75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 77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7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 78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0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诚信情况 ................................................. 81 第三章 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 8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 82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 94 三、交易对方之间和发行对象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 114 四、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 115 五、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15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115 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116 一、一芯智能基本情况 .................................................................................................................. 116 二、一芯智能历史沿革 .................................................................................................................. 116 三、一芯智能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131 四、一芯智能子公司及对外投资情况 .......................................................................................... 132 五、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132 六、最近三年曾进行过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 135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受到处罚等情况 ............................... 137 八、一芯智能的主营业务情况 ...................................................................................................... 143 九、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的相关说明 .......................................................................................... 181 十、一芯智能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181 十一、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81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84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 184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股份发行情况 .............................................................................. 189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232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 232 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其合理性分析 ........................................................................... 234 一、评估基本情况 .......................................................................................................................... 234 二、评估假设 .................................................................................................................................. 235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 236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 239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的分析 ....................... 254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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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第七章 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安排.......................................................................................... 264 |
|---|
|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264 |
|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83 |
|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285 |
| 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90 |
| 五、《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91 |
|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296 |
|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296 |
|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300 |
| 三、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301 |
| 四、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 |
|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 号》、《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 |
| 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核查.............................................................................................. 304 |
| 五、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
| 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
| 形 304 |
|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
| 股票的情形...................................................................................................................................... 305 |
| 七、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06 |
|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8 |
|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08 |
| 二、对拟购买资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6 |
|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328 |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344 |
|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348 |
|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348 |
|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352 |
|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 352 |
|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55 |
| 三、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主要数据.............................................................................................. 359 |
|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62 |
| 一、一芯智能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362 |
|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70 |
|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372 |
|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374 |
|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374 |
| 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377 |
| 三、股市风险.................................................................................................................................. 379 |
|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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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8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80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38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81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 384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89 七、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392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92 九、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98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 399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99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400 三、法律顾问意见 .......................................................................................................................... 400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 .......................................................................................... 402 一、独立财务顾问 .......................................................................................................................... 402 二、法律顾问 .................................................................................................................................. 402 三、审计机构 .................................................................................................................................. 402 四、评估机构 .................................................................................................................................. 403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4 一、上市公司董事声明 .................................................................................................................. 404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405 三、法律顾问声明 .......................................................................................................................... 406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07 五、评估机构声明 .......................................................................................................................... 408 第十七章 备查资料 .................................................................................................................... 409 一、备查资料存放地点 .................................................................................................................. 409 二、备查资料目录 ..........................................................................................................................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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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世纪 鼎利 |
指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代码:300050 |
|---|---|---|
|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指 | 世纪鼎利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芯智能 100%股权并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1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等2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
|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 指 | 世纪鼎利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芯智能 100%股权事项 |
| 本次评估 | 指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事宜的评估事项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
|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人/补偿 义务人/王莉萍等4 名交易 双方 |
指 | 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系持有一芯智能100%股权的4名股东 |
| 交易双方 | 指 | 世纪鼎利、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上海兆芯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
|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 | 指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原驰•世纪鼎利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一芯智能/目标公司/标的公 司 |
指 | 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上海一芯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而来 |
| 一芯有限 | 指 | 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 指 | 一芯智能100%股权 |
| 兆芯投资 | 指 | 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上海芯坤 | 指 | 上海芯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现名称已变更为上海芯 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昆山陆虎 | 指 | 昆山陆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华坤 | 指 | 深圳市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 香港一芯 | 指 | ESIM TECHNOLOGY LIMITED |
| 智翔信息 | 指 | 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物联网 | 指 | 英文“Internet of Things”,意为基于互联网和射频技术 RFID的基础上,利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编码技术给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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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一个实体对象一个唯一的代码(EPC),构造一个实 现全球物品信息实时采集、传递、分享的实物互联网 |
||
|---|---|---|
| RFID | 指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意为“射频识 别”,常用于指代射频识别技术、射频识别系统和射 频识别应用等 |
| Inlay | 指 | 由非接触式IC卡芯片与天线连接而成,是常用的非 接触式IC卡制造流程中的一种中间产品 |
| PVC | 指 | 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王莉萍等4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王莉萍等4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王莉萍等4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王莉萍等4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 |
| 《股票认购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原驰• 世纪鼎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署的《关于珠 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之股票认购协议》 |
| 《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 指 | 世纪鼎利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原驰• 世纪鼎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署的《股票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
| 《评估报告》 | 指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世纪鼎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6〕267 号) |
| 华夏人寿 | 指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1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
指 | 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副总经理陈红、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 监罗强武、监事会主席张天林、监事张义泽、监事龙 宇及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的资产管理计 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由届时经世纪鼎利股东大会批准 的世纪鼎利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管 理计划的委托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 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 |
| 审计、评估基准日/交易基 | 指 | 201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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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准日 | ||
|---|---|---|
| 预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6年8月31日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 准日 |
指 |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 | 指 |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资产过户日 | 指 |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并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股权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签 发之日)。 |
| 过渡期间 | 指 | 指自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资产过户日的期间 |
| 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 指 |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 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盈科律师 | 指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 | 指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报告期/两年及一期 | 指 |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月 |
| 最近三年 | 指 |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
| 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报价转让系统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指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 2016年9月修订) |
| 《重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9月修订) |
| 《准则第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订)》 |
| 《财务顾问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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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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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世纪鼎利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合计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一芯智能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经营现状与行业发展前景,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66,600 万元,其中 70%的对价将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支付,30%的对价将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鼎利将直 接持有一芯智能 100%的股权。
世纪鼎利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2.31 元/股,不低于世纪鼎利本次 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按照 12.31 元/股 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的比例 |
交易对价 (元) |
现金对价金额 (元) |
股份对价金额 (元) |
发行股份 数量(股) |
|
|---|---|---|---|---|---|---|
| 王莉萍 | 62% | 412,920,000 | 123,876,000 | 289,044,000 | 23,480,422 | |
| 王峻峰 | 20% | 133,200,000 | 39,960,000 | 93,240,000 | 7,574,330 | |
| 苏爱民 | 10% | 66,600,000 | 19,980,000 | 46,620,000 | 3,787,165 | |
| 兆芯投资 | 8% | 53,280,000 | 15,984,000 | 37,296,000 | 3,029,732 | |
| 合计 | 100% | 666,000,000 | 199,800,000 | 466,200,000 | 37,871,649 |
同时,世纪鼎利拟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46,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 机构费用及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 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 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 新建项目等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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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 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融资成 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 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或 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的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 7,171.10 万元。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 标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评估增值 59,705.78 万元,增值率 832.59%。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一芯智 能 100%股权的本次交易价格为 66,600 万元,其中 70%的对价将以发行股份的方 式支付,30%的对价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一芯智能正在将园中路 55 号的自持土地及房产出售给其实际控制人王莉萍 实际控制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一芯智能、王莉萍、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 已协商确定该等房地产作价 5,700 万元。中通诚评估在评估一芯智能 100%股权 的价值时,已将该等房地产按照出售价格扣除相关税费的所得净额作为非经营性 资产考虑。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经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确定为 66,600 万元。根据世纪鼎利 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一芯 智能 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计算指标及占比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成交额 | 财务指标与 成交额孰高 |
占比 |
| 资产总额(万元) | 243,132.30 | 8,375.67 | 66,600.00 | 66,600.00 | 27.39% |
| 资产净额(万元) | 206,130.93 | 5,420.55 | 66,600.00 | 66,600.00 | 32.31% |
| 营业收入(万元) | 69,604.24 | 3,457.08 | - | 3,457.08 | 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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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本次 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尚需世纪鼎利股东大会批准的 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委托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副总经理陈红、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罗强武、监事会主席张天林、 监事张义泽、监事龙宇及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市规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王莉萍、王峻峰、 苏爱民及兆芯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实施前,世纪鼎利总股本 498,914,466 股,叶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0,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13%,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滨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120,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1.02%,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
(一)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世纪鼎利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莉萍、王峻峰、 苏爱民及兆芯投资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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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二)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三)发行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2.31 元/ 股,不低于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公式为: 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 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发行数量
根据交易标的评估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作价为 66,600 万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 70%,即 46,620.00 万元,拟采用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以 发行价格 12.31 元/股计算,对应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37,871,649 股,具体如下:
| 发行价格12.31元/股计算 | ,对应的股份发行 | 数量为37,871,649 | 股,具体如下: | |
|---|---|---|---|---|
|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的比例 |
股份对价金额 (元) |
发行股份数量 (股) |
|
| 王莉萍 | 62% | 289,044,000 | 23,480,422 | |
| 王峻峰 | 20% | 93,240,000 | 7,574,330 | |
| 苏爱民 | 10% | 46,620,000 | 3,787,165 | |
| 兆芯投资 | 8% | 37,296,000 | 3,029,732 | |
| 合计 | 100% | 466,200,000 | 37,871,649 |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依据,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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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为准。
(五)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 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期间,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创业板指(3990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2249.871 点)跌幅超过 10%;或
2)信息技术指数(882008.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4075.5321 点)跌幅超过 10%。
调价触发日与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中 1)或 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的首个交易日当日,调价基准日与调价触发日为同一日。公司应当在调价触发日 后 2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
若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 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上述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六)股份锁定安排
1 、王莉萍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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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萍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将在 2019 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 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情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之日。
王莉萍承诺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 上市公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下称“应收款项管 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 诺锁定期之外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 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 础)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 之间金额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在 12 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1)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 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2)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 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 金全额垫付。
2 、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锁定安排
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 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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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交割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依 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 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 时将依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 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转让其 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 派增加的股份),其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 宜。
七、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配套融资规模及发行方式
世纪鼎利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华夏人寿、广发 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 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融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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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 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或 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世纪鼎利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2.73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世纪鼎利股票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上市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 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000 万元,按照发行价格 12.73 元/股计算,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
(三)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2 名特定对象。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尚需世纪鼎利股东大会批准的 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委托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副总经理陈红、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罗强武、监事会主席张天林、 监事张义泽、监事龙宇及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不同规定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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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 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 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 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的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预计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 |
| 1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19,980.00 | 19,800.00 |
| 2 |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 1,270.00 | 1,270.00 |
| 3 | 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7,505.00 | 6,805.00 |
| 4 | 高速RFID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8,825.00 | 7,905.00 |
| 5 | 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3,454.00 | 2,954.00 |
| 6 | 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 | 3,535.25 | 3,000.00 |
| 7 | 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4,809.00 | 4,266.00 |
| 合计 | 49,378.25 | 46,000.00 |
注:项目 3-7 的项目名称系采用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备案通过的项目 名称。
八、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安排情况
(一)业绩承诺
1 、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交易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补偿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2 、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芯智能 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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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应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交易对方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 确定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
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上述净 利润数人民币 3,500 万,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
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次交易无法实施完毕,则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对本 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承诺利润等有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3 、承诺业绩的确认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审计时对拟购买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 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拟购买资 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 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与预测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 据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 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小于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含 10%),则交易对方应将差额部分以现金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足。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需在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按照上述约 定以现金方式就差额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 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 偿年度已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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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交易对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足额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足的,上市公司可 要求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相应价值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抵偿;交易对方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不足以抵偿的部分,仍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2、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不含 10%), 则交易对方应按如下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需按 照如下约定就差额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或 超过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偿 年度已补偿金额。
(1)交易对方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额;
(2)根据本条规定如交易对方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交 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 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1)由交易对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上述发行股份价格是指上市公司因向交易对方购买一芯智能 100%的股权而 向其发行股份的具体价格,即 12.31 元/股。如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的第 6.2 与 6.3 条的约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的,前述价格则以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准。
- 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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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3)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 补偿股份数量
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
3、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上述义务,由王莉萍、王峻峰、苏爱 民及兆芯投资依据现持有一芯智能股份数量按比例分担(王莉萍分担比例为 62%、王峻峰分担比例为 20%、苏爱民分担比例为 10%、兆芯投资分担比例为 8%);如交易对方内部任意一方未能足额补偿的,由其他方共同向上市公司承担 连带补偿责任。
4、无论如何,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 其因出售标的股权而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5、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 格+已补偿现金,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交易对方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 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 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减值补偿与盈 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 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一芯智能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 作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 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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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芯智能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 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小于交易对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不含 10%);
(2)在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三)业绩奖励安排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如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即人 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以本次交易对价 的 20%(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安排进行奖励:
业绩奖励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方可进行发 放,业绩奖励总金额的 50%由王莉萍决定,另外 50%由双方协商确定,应以交 易对方已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15.2.1 条的约定为前提, 并由一芯智能在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后按照分配方案发放给发放时 仍在一芯智能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98,914,466 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拟发行 37,871,649 股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滨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21.02% 的股权,仍处于控股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
| 持股数(股) | 比例 | 持股数(股) | 比例 | |
| 叶滨 | 120,400,000 | 24.13% | 120,400,000 | 21.02% |
| 王耘 | 53,400,000 | 10.70% | 53,400,000 | 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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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
| 持股数(股) | 比例 | 持股数(股) | 比例 | |
| 陈浩 | 29,225,758 | 5.86% | 29,225,758 | 5.1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革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00,054 | 4.29% | 21,400,054 | 3.74% |
| 陈勇 | 18,600,000 | 3.73% | 18,600,000 | 3.2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51 | 2.41% | 12,000,051 | 2.09% |
| 曹继东 | 11,087,570 | 2.22% | 11,087,570 | 1.94% |
| 上海智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50,518 | 1.79% | 8,950,518 | 1.56% |
| 张钦礼 | 7,544,048 | 1.51% | 7,544,048 | 1.3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6,101,008 | 1.22% | 6,101,008 | 1.06% |
| 王莉萍 | - | - | 23,480,422 | 4.10% |
| 王峻峰 | - | - | 7,574,330 | 1.32% |
| 苏爱民 | - | - | 3,787,165 | 0.66% |
| 兆芯投资 | - | - | 3,029,732 | 0.53% |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210,205,459.00 | 42.13% | 246,340,572 | 43.00% |
| 总股本 | 498,914,466 | 100.00% | 572,921,228 | 100.00% |
注:上述股本总额及结构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股东持股情况及上市公司公告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备考模拟财务报 表《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本次交易前后世纪鼎利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9-30 | 2015-12-31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资产 | 242,769.17 | 316,417.48 | 243,132.30 | 311,412.28 |
| 负债 | 31,007.45 | 38,833.96 | 36,478.87 | 40,74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0,975.22 | 276,797.58 | 206,130.93 | 270,148.62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59,172.92 | 69,604.24 | 72,801.32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1,275.59 | 13,251.40 | 12,9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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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净利润 | 8,417.76 | 10,221.62 | 11,432.89 | 11,181.6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76 | 10,308.18 | 11,443.36 | 11,192.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8 | 0.23 | 0.20 |
注:1、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转增 249,457,233 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98,914,466 股。计算 2015 年度每股收益 及每股净资产时,假设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5 年完成。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股数
十、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上市公司已与认购对象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中均已载明本次重组正式交易方案一经上市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2016 年 10 月 13 日,上市公司已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协议中已载明本次重组正式交易方案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2016 年 10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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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前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包括:
-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目前上述 2 项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均尚未实施。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不得实施。上述批准或核准程序均为本次交 易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本次重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内容 |
|---|---|---|
| 世纪鼎利 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 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将暂停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和合 理性。 |
| 关于合法 合规性、诚 信的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 日,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十二个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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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三年内诚信情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
|---|---|---|
| 王莉萍 | 关于标的 资产股权 完整性的 承诺 |
1、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一芯智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一芯智能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人持有的一芯智能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 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 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 权利限制。 3、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与一芯智能之间不存在尚有往来 款项的情形。一芯智能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一切 损失。 |
| 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 上述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鼎利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世纪鼎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世纪鼎利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关于持有 世纪鼎利 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 |
1、本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将在2019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一芯智能进行减值测 试,如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纪鼎利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 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 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向世纪鼎利补偿股份的情 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至世纪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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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指定账户之日。 2、本人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 额(下称“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 管理责任的履行,如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 款项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诺锁定期之外本人所持世纪鼎利股份追 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础)按照应收款项 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之间金额 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本人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1>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期满前或期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2>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期满前或期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 部分已由本人以货币资金全额垫付。 3、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 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 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 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 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 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 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关于避免 3、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 同业竞争 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一芯智 的承诺 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本人(包括本人一致行动人,下同)及一芯智能与上市公司 关于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函出具之日, 和减少关 本人及一芯智能与世纪鼎利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联交易的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 承诺函 免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 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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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 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纪鼎利《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世纪鼎利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世纪鼎 利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世纪鼎利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证 将依照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 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 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 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损失向世纪鼎利进行赔偿。
1、自一芯智能股东变更为世纪鼎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 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起四年内,本人将一直在一芯智能任职, 并尽量促使一芯智能的原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
2、上述期限届满后,如本人从一芯智能离职的,自本人离职之 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 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 关于竞业 似主营业务的其他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以世纪 禁止的承 鼎利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其他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 诺函 3、本人在一芯智能任职期间,未经世纪鼎利的书面同意,不得 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 得在其他与一芯智能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一芯智能的子公司除 外)。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因此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归一芯 智能所有。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关于合法 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合规性的 重大违法行为。 承诺 2、本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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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芯智能在园中路 55 号的房地产证号为沪房地浦字[2014]第 201665 号,证书载明土地用途为工业,建筑面积为 20385.54 ㎡。其 中 2 幢、3 幢原用作一芯智能的厂房及研发,后因经营调整出现暂时 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结合有关部门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 精神,一芯智能将 2 幢、3 幢房屋对外出租,并与上海隆林投资服务 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隆林投资”或“承租方”)签订了《房屋 租赁合同》,将位于园中路 55 号 2 幢 6 层大楼(建筑面积为 8,370.6 平方米)及 3 幢 3 层大楼(建筑面积为 1,705.27 平方米)出租给隆 林投资从事人才公寓经营,租期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30 年 8 月 30 日,且协议约定承租方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对该 房屋的经营规定。
关于房屋 目前,隆林投资已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 相关事项 具的浦经信委工字(2016)9 号《关于对上海隆林投资服务中心厂房 的说明与 临时改建职工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意见的通知》,原则上同意将园 承诺 中路 55 号 2 号楼改建为职工宿舍项目。但承租方自行办理了酒店经 营相关手续,将一芯智能出租的上述房屋的 2 幢大楼用于酒店经营, 酒店的经营方为上海全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已获得《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公共聚集场所投 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3 幢大楼尚处于闲置状态, 隆林投资未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就公司上述房屋被承租方改变原合同约定用途相关事项,现本 人承诺如下:一芯智能拟将园中路 55 号的房地产转让,同时,租赁 拟转让房产其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配套用房。上述房产的交 易、租赁及使用各方均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上述房产 的转让、租赁、使用等事项产生民商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行政 处罚等不利事宜给一芯智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自愿全额承担相 关经济损失。
1、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一芯智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一芯智能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标的 2、本人持有的一芯智能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 资产股权 王峻峰 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 完整性的 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 承诺 权利限制。 3、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与一芯智能之间不存在尚有往来 款项的情形。一芯智能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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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一切 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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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 上述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鼎利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世纪鼎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世纪鼎利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关于持有 世纪鼎利 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 |
1、本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交割日起满十二个月并执行完当年盈利承诺补偿义务后,且 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后,本人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 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 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自交割日起满24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本人累计可解除 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 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自交割日起满36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后,可解锁本人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 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增加的股份),本人累 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 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2、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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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 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 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 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 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 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 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一芯智 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 承诺函 |
1、本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与世纪鼎利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 免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 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 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 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纪鼎利《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世纪鼎利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世纪鼎 利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世纪鼎利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证 将依照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 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 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 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损失向世纪鼎利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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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关于竞业 禁止的承 诺 |
1、自一芯智能股东变更为世纪鼎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 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起四年内,本人将一直在一芯智能任职, 并尽量促使一芯智能的原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 2、上述期限届满后,如本人从一芯智能离职的,自本人离职之 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 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 似主营业务的其他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以世纪 鼎利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其他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 3、本人在一芯智能任职期间,未经世纪鼎利的书面同意,不得 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 得在其他与一芯智能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一芯智能的子公司除 外)。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因此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归一芯 智能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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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合法 合规性的 承诺 |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2、本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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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爱民 | 关于标的 资产股权 完整性的 承诺 |
1、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一芯智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一芯智能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人持有的一芯智能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 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 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 权利限制。 3、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与一芯智能之间不存在尚有往来 款项的情形。一芯智能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一切 损失。 |
| 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 上述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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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鼎利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世纪鼎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世纪鼎利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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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持有 世纪鼎利 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 |
1、本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交割日起满十二个月并执行完当年盈利承诺补偿义务后,且 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后,本人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 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 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自交割日起满24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本人累计可解除 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 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自交割日起满36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后,可解锁本人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 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增加的股份),本人累 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 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2)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 人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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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 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 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 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 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 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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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一芯智 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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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竞业 禁止的承 诺 |
1、自一芯智能股东变更为世纪鼎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 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起四年内,本人将一直在一芯智能任职, 并尽量促使一芯智能的原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 2、上述期限届满后,如本人从一芯智能离职的,自本人离职之 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 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 似主营业务的其他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以世纪 鼎利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其他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 3、本人在一芯智能任职期间,未经世纪鼎利的书面同意,不得 在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 得在其他与一芯智能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一芯智能的子公司除 外)。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因此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归一芯 智能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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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合法 合规性的 承诺 |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2、本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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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芯投资 | 关于标的 资产股权 完整性的 承诺 |
1、本企业已经依法履行对一芯智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 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一芯智能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企业持有的一芯智能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 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 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 他权利限制。 3、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企业与一芯智能之间不存在尚有往 来款项的情形。一芯智能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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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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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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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损失。
| 4、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一 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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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的副本或 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 供的上述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世纪鼎利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世纪鼎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世纪鼎利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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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有 世纪鼎利 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 |
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交割日起满十二个月并执行完当年盈利承诺补偿义务后,且 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后,本企业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 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 有); 自交割日起满24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本企业累计可解 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的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 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自交割日起满36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后,可解锁本企业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增加的股份),本企 业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 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2、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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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与世纪鼎利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往 来。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 和避免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 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 鼎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企业将与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 关于规范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纪鼎利 和减少关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 联交易的 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 承诺函 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世纪鼎利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世纪 鼎利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世纪鼎利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 保证将依照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 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 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保证 不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企业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 为而给世纪鼎利造成的损失向世纪鼎利进行赔偿。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 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 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企业自身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 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 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关于避免 3、本企业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同业竞争 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 的承诺函 一芯智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产生 竞争的业务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 式,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 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 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 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 利、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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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1、兆芯投资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 |
|---|---|
| 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
| 自交割日起满十二个月并执行完当年盈利承诺补偿义务后,且 | |
| 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 | |
| 项审核报告》后,兆芯投资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 |
|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 | |
| 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 | |
| 有); | |
| 自交割日起满24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 |
|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兆芯投资累计可 | |
| 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 |
| 全体合伙 | 量的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 人关于其 | 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
| 所持合伙 | 自交割日起满36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 |
| 企业出资 | 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 |
| 份额锁定 | 计报告出具后,可解锁兆芯投资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 |
| 期的承诺 | 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增加的股份),兆 |
| 芯投资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 |
|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 |
| 2、本人作为兆芯投资的有限/普通合伙人,现承诺并保证,在上 | |
| 述锁定期内,不会转让本人所持股的兆芯投资的合伙人出资份额, | |
| 亦不会退出兆芯投资。 | |
| 3、若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纪鼎利股份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 | |
| 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兆芯投资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 | |
| 世纪鼎利股份的锁定期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 |
| 整,本人所持有兆芯投资的份额在前述锁定期内亦不进行转让,锁 | |
| 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 |
| 定执行。 |
| 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同意兆芯投资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 世纪鼎利股份的锁定期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本人所持有兆芯投资的份额在前述锁定期内亦不进行转让,锁 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
||
|---|---|---|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 ||
|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 | ||
| 关于合法 合规性的 承诺 |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 |
|
|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 ||
|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
| 华夏人寿 | 关于认购 世纪鼎利 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 声明与承 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最终认购方与世纪鼎利、世纪鼎利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世纪鼎利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及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最终认购方不存在世纪鼎利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 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本公司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其他发行对象提供任何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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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资助或者补偿。
4、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亦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来源于世纪鼎利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5、本公司拟持有的世纪鼎利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 存在任何可能被追索的情形。
6、在世纪鼎利停牌日(2016 年 7 月 19 日)前六个月,本公司 及本公司相关知情人员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世纪鼎利的股份的情形,亦未持有世纪鼎利的股 份。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独 立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关于提供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资料真实、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准确、完整 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声明与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承诺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世纪鼎利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于发行对象名下 关于持有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内,由 世纪鼎利 于世纪鼎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 股份锁定 份相同。 期的承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 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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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 (广东)有 限公司(代 广发原驰• 世纪鼎利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 计划) |
关于自身 情况事项 的声明承 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 人)自2014年1月成立以来未曾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且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受 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仲 裁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 人)自2014年1月成立以来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纪律处 分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 3、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次认购及世纪鼎利本 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实。 4、本公司保证在世纪鼎利就本次发行召开董事会之前,完成本 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所需的内部审批、授权,并保证该等内部审批、 授权合法、有效。 |
|---|---|---|
| 关于股份 锁定期的 承诺 |
1、资管计划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世纪鼎利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在前述 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份额。资管计划基于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世纪 鼎利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 述承诺的,资管计划同意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 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3、股份锁定期满后,资管计划所持的世纪鼎利股份转让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监 管意见、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关于提供 资料、信息 相关事项 的声明承 诺 |
1、本公司已向世纪鼎利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 发行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为世纪鼎利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和信息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已履 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 议、事项或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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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金 来源的声 明承诺 |
本公司及资管计划用于认购世纪鼎利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认购资 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不会与世纪鼎利进 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 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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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中主要采取了 下述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 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次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
(三)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同时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上市 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聘请评 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 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 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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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 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 一步提升,募集资金将用于一芯智能的未来发展,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 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及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 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 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 目等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 向,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 3、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定期检查 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自在创业板上市后实现了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储备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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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 5、积极实施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健全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将严格 按照既定规划及时实施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盈 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预计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均会大幅提高,从而增加公司 股东权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世纪鼎利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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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重大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报告书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该等事项能否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审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在 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剔除同期中证 全指信息服务指数涨幅的因素,公司股票价格在有关本次停牌的有关敏感信息公 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未超过 20%。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 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通知,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行为,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 次重组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实施进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 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若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 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 交易,则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
3、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署日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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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股权的股东变更为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期间,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 2016 年度净利润数,即 3,500 万元的,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风险。
(三)交易标的财务数据使用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通诚评估出具 的“中通评报字【2016】267 号”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的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 7,171.10 万元,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增值 59,705.78 万元,增值率 832.59%。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增值率较高。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 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 一致,特别是国家行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波动、标的公司行业竞争力下降、标 的公司产品研发计划或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预测水平, 出现标的资产评估值与未来实际盈利能力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存在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承诺,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 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 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
该盈利承诺系基于标的公司目前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 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 力。标的公司可能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标的公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等因素的影响, 存在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尽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 2017-2019 年业绩 约定的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 险,但若未来年度标的公司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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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规模。
(五)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在评估价值基础上确定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预计支付对价 较标的公司账面的净资产增加值较高,同时由于本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当购买方从合并成本中取得的被收购可以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异,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 未来每年末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产 生的收益及现金流无法支持确认的商誉,收购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商誉可能有减值 的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方面 将保持标的公司原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和经营策略持续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 凭借成熟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制度,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等方面加强对标的 公司的支持,防范和化解其业务发展期中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及管理风险,提高 标的公司管理和经营水平。上述整合能否顺利实施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 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公司本 次重组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
本次交易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若本次交易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最终未 能成功实施,则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也将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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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一芯智能是国内优秀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物 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在相关领域拥有自主品牌、自主核心技 术。近年来,随着 RFID 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可 能会向下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使得一芯智能的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一芯智能主营业务为提供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其中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智能卡 Inlay 的 下游客户主要为是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业。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业制造的智 能卡主要包括金融卡、二代身份证、通信 SIM 卡、交通卡等。因金融卡、二代 身份证、通信 SIM 卡等智能卡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中国的制卡行业正处于持续 发展时期。但金融卡、二代身份证的发展受国家发卡政策的影响较大。RFID 的 智能卡生产设备及 RFID Inlay 经营情况会受国家发卡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影响。 此外,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中的身份验证设备主要是销往东南亚国家等 海外市场。若进口国的进口政策发生改变,有可能影响一芯智能身份验证设备的 销量。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1 年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4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标的公司 2014-2016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照 15%计缴。 未来,若标的公司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 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股份公司成立后,标的公司各项机制还处于建立的初期,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同时,随着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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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增加,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标的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五)专业人才和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伴随着 RFID 行业的高速发展,行业内企业的规模逐渐扩大、数量逐步增加, 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急速上升。标的公司业务的开拓和开展、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完 善均依赖于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才、研发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若该等专业人 才或核心人员出现大规模的流失,将给标的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冲击,影响 服务质量和服务持续性。
(六)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力成本是标的公司所在的 RFID 行业的重要经营成本之一,随着中国经济 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成本的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尤其是在北京、上 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中高端人才工资薪酬呈上升趋势。随 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工资水平的上涨,标的公司面临人力成本上升导致利 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一芯智能凭借良好的信誉、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 可,并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一 芯智能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19%、 72.17%、70.36%,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要客户包括 大型智能卡企业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等,标的公司 与上述客户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未对标的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恶化,或与标的公司的 合作关系不再存续,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海外市场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标的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65.78 万元、100.91 万元和 2,408.74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3.17%和 28.56%,产品主要出口到东南亚及欧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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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布可以看出,海外市场业务对公司的影响重大。若标的 公司产品销往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消费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来自 当地企业的竞争加强,将使得公司海外销售的不确定性增加,并对公司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根据一芯智能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分别为 1,248.73 万元、1,426.77 万元和 3,743.02 万元,占当年末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25%、41.27%和 43.28%,占 当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16%、17.03%和 28.14%,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应收账款的余额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客户主要是与 一芯智能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信誉好的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不大;虽然该等货 款的回收风险较小,而且一芯智能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 但若该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十)报告期内业绩变化较大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 2,759.55 万元、 3,457.08 万元和 8,647.4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2.30 万元、 321.34 万元 和 1,929.27 万元。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规模大幅扩张,业绩增长十分迅速,这 对一芯智能在业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 时,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芯智能在高增长中进一步扩大规模,也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
三、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 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外部 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 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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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 、顺应电信运营商布局物联网的发展趋势,实现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目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业务和 IT 职业教育两大部分。其中,通 信行业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无线网络优化服务及解决方案。近年来,在传统通 信市场日渐饱和的情况下,我国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凭借其良好的管道、客户等优 势,纷纷在物联网领域加强了业务布局。中国移动积极开展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 产业合作和应用创新,率先建立物联网基地,并打造为子公司,建立物联网专网 和开放平台 OneNet,目前物联网连接规模已突破 6000 万;中国电信 2009 年成 立物联网实验室,2016 年集团发展战略中将物联网列为集团三驾马车之一,并 表示力争 2016 年销售 1000 万台以上的物联网终端,力争物联网在未来 3-5 年成 为规模可比肩传统移动业务的新市场;中国联通采取双平台模式,在自建平台的 同时通过与 Jasper 合作,建立基于云的 Control Center,中国联通和海外物联网 平台 Jasper 于 2015 年 5 月合作推出物联网管理平台后,2016 年 1 月平台用户接 近 500 万,计划平台用户 2016 年达到 2000~3000 万。作为主管部门的工信部于 2016 年 4 月中旬召开 NB-IOT(窄带物联网)工作推进会,提出培育 NB-IOT 产 业链,并要求年底建设基于 NB-IOT 的规模外场。
致力于成为信息技术领域国际一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上市公司的 发展目标;为实现该目标,上市公司确立了依托通信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能力, 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的长期发展思路。
为顺应电信运营商布局物联网的趋势,实现通信业务的延伸拓展,上市公司 决定向包括物联网在内的信息技术新领域拓展,丰富信息技术业务的规模,进一 步提升盈利能力。
2 、物联网领域与上市公司原有的通信业务具有较大的契合度
物联网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的基础上,利用 RFID(电子标签)、无线数据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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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技术,将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 物联网分为感知、网络、应用三个层次。感知层包括识别物体、采集信息,主要 包括二维码标签和识读器、RFID 标签和读写器、摄像头、GPS、传感器、智能 终端、传感器网络。网络层包括通信与互联网的融合网络、网络管理中心、信息 中心和智能处理中心等,网络层负责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进行传递和处理。应用 层是物联网与行业专业技术的深度融合,与行业需求结合,实现行业智能化。
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等在内的新兴信息技术的出现, 硬件制造与软件信息服务不断融合,信息技术与各类产业不断融合。衍生出新兴 的商业模式为各行业突破原有业务模式、迎来新一轮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为发挥上市公司通信服务领域技术优势,推动硬件制造与软件信息服务的融 合,拓展物联网市场,上市公司应当快速并购整合在物联网领域具备深厚基础及 明显高速增长态势的企业,以形成进入物联网产业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一芯智 能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广泛的市场资源,其未来发展的目标市场与上市公司发展 战略相吻合,对上市公司拓展物联网业务可形成良好的促进作用。双方在物联网 产业链布局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一芯智能为物联网的感知层提供 RFID 标签、 读写器、传感器、智能终端等,而上市公司为物联网的网络层提供通信网络技术 支持与服务,为应用层提供大数据处理平台;在品牌和市场营销领域亦可资源共 享。
3 、标的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的市场前景广阔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IoT)从 1999 年概念出现,经历了近 20 年的发 展已经从实验室走向生产应用。物联网经历了高速的发展,在制造业、零售业、 服务业、公共事业等多个领域加速渗透。IC Insights 预计,2015 年的全球物联 网市场规模达到 624 亿美元,同比增长 29%,2018 年全球物联网设备市场规模 有望达到 1,036 亿美元,2013 年至 2018 年复合成长率将达 21%。在国内方面, 2015 年我国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达到 7,500 亿元,预计到 2020 年将达到 2 万亿。
RFID 技术作为物联网最核心和关键的感知技术之一,最重要的优点是非接 触识别,目前已经在国内的身份识别、交通管理、军事与安全、资产管理、防盗 与防伪、金融、物流和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应用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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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开始进入规模应用阶段。随着 RFID 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RFID 技术逐步应用到各行各业中。根据国际物联网贸易与应用促进协会(IIPA, 简称国际物促会)的数据,2015 年中国 RFID 市场规模达到 409 亿元
4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 RFID 电子标签、 物联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商,竞争优势显著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RFID 电子标签、物 联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商。一芯智能荣获中国物联网 RFID2015 年度评选(中国 RFID 领先企业奖),取得“智能双界面卡天线焊接工 艺及设备” 等 7 项国家发明专利,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经过多年的经营与 发展,凭借研发技术、产品质量以及人才优势,一芯智能已经初步建立了稳定的 客户群,同时也不断利用自身优势,开拓海内外新的客户群。一芯智能本着 “创 新、高效、服务”的管理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具备专业技术研发能力、高效 团队管理能力和完善销售及服务体系的现代化企业,成为 RFID 智能卡生产设备、 读卡器设备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领域中的领先者,销售服务网络遍布国内外多个 城市,竞争优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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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世纪鼎利与一芯智能在战略、业务、客户资源方面具有较强的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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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纪鼎利与一芯智能的长期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协同性基础
世纪鼎利与一芯智能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经过多年发展 与沉淀,双方在国内各自的市场领域均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价值。本次 交易是上市公司进入物联网领域,布局下一代产业互联网的重大战略举措。一芯 智能在 RFID 领域发展多年,掌握 RFID 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术,并能 结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在本领域内已拥有成熟的技 术和资源,业绩突出,目前正在全面向物联网产业深入发展。
在通信行业转型升级、新兴业态不断加速的大背景下,世纪鼎利和一芯智能 科技都在不断夯实已有业务的基础上,向物联网方向积极拓展。双方的战略发展 高度一致,思路协同,未来彼此业务的深入融合将更有效的促进整体战略发展落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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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物联网领域的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基于双方在各自现有领域的经 验积累和行业需求,在物联网行业应用和智能制造领域的拓展具有较强的协同性 基础
世纪鼎利在移动通信技术和电信级大数据处理方面的技术优势与一芯智能 在 RFID 领域的智能设备研发制造优势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公司把握物联网产业 的发展机遇,通过标的公司在物联网感知层即 RFID 产业的硬件优势以及精密机 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储备,结合公司自身在应用层面的技术储备,即大 数据领域的技术储备以及专业的 ICT 技术服务能力,将更好地衍生出丰富的商 业创新模式、提供完整的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未来,物联网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空间广阔,世纪鼎利与一芯智能针对服装、物流、安防、环保等领域大数据进行 储存、检索、挖掘和研究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同时,标的公司的物联网业务与上市公司的职业教育业务也有较强的协同 性。目前物联网相关专业人才供给不足,上市公司已经在筹备计划开展有关工业 4.0 和物联网方向的专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以共享资源,上市公司可以 为职业教育高校合作伙伴输送真实的物联网产业案例和产业项目,并为相关方向 毕业生提供物联网方向的新增就业出口,标的公司也可在该领域吸收优秀的专业 人才加入。
(3)世纪鼎利与一芯智能的客户资源具有互补性,具有较强的交叉销售的 协同性基础
上市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大的技术人才等实力,在多年的发展过程 中,得到通信和教育市场客户的充分认可,与国内主要的电信运营商和部分高校 建立了长期良好且深入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未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将借助上市 公司渠道和信誉销售到这些客户。而本次并购的标的公司凭借其在 RFID 领域的 技术优势,已经获得国际和国内知名智能卡制造企业的认可,在东南亚地区相关 行业有着良好的客户关系,上市公司也可以借助标的公司原有渠道拓展通信业 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结合彼此的客户与渠道资源,拓宽各自业务发展的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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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 、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后,一芯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各交易对方对一芯智能的业绩承诺,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一芯 智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大幅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进而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的回报股东。
2 、借助物联网业务,推动上市公司软件与信息服务与智能制造的融合
上市公司是一家提供通信网络优化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是 国内领先的第三方软件与信息服务商。在通信产业的发展潮流背景下,“致力于 成为信息技术领域国际一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 为实现该目标,上市公司确立了依托在通信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能力,以行业 信息化为切入点,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的长期发展思路。并购一芯智能科技之后, 上市公司通过标的公司掌握的两大核心技术:RFID 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 技术,、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作为切入点能够有效延伸通讯 业务触角,充分把握物联网行业发展机遇,面向物联网行业应用和智能制造领域 发力,推动软件与信息服务与智能制造的融合,从而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完 善互联网布局。
3 、增强行业应用能力,释放大数据方面技术与能力储备
随着物联网在各行各业的推广应用,每秒钟物联网上都会产生海量数据。物 联网带来了突破性的技术进步,但管理大数据的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需相关信 息通信技术有力支撑。上市公司在长期向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测试与优化服 务过程中,积累了电信级大数据技术与处理能力,这种能力当今可以广泛应用到 众多行业。物联网行业由于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是大数据技术重 要的应用舞台。一芯智能的优势在于物联网感知层的传感器硬件制造与控制、嵌 入式软件研发,与公司在大数据方面的能力正好互补,双方未来可以共同开拓物 联网行业应用的市场,创造新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从前端数据采集到后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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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的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
- 4 、夯实上市公司职业教育实训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产业项目基础
职业教育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已成功完成战略发展目标的第一阶 段的发展,即提供通信、移动互联网及嵌入式软件为主的 IT 职业教育实训设备 和实训服务。公司已开始向第二阶段迈进,筹划提供包括物联网、VR、先进制 造等在内的 IT 职业教育实训设备或实训服务。世纪鼎利具备职业教育领域“产学 结合能力”的丰富经验,而一芯智能则拥有上市公司战略发展下一阶段目标的专 业技术和产业项目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能够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 的协同效应,主要表现为:
(1)一芯智能科技能为上市公司职业教育领域输出 RFID 识别与控制技术、 物联网、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领域解决方案,有望扩展职业教育实训服务内 容,提升上市公司职业教育业务的现有实训服务能力;
(2)一芯智能科技长期积累的真实产业项目可成功转化为上市公司职业教 育业务的教学案例,优秀工程师经过一定培训后可以作为“双师”资源进入学校向 学生提供更贴近产业一线的实训指导;
(3)一芯智能未来发展需要大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而上市公司也能够 为接受实训服务的学生提供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上市公司已与认购对象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协议中均已载明本次重组正式交易方案一经上市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2016 年 10 月 13 日,上市公司已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协议中已载明本次重组正式交易方案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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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2016 年 10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
2016 年 12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须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前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目前上述 2 项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审议程序均尚未实施。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不得实施。上述批准或核准程序均为本次交 易的前提条件。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方案
世纪鼎利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合计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并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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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 股发行价格为 12.31 元,不低于世纪鼎利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13.67 元/股)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66,600 万元,按照 12.31 元/股的发行 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 的比例 |
交易对价 (元) |
现金对价金额 (元) |
股份对价金额 (元) |
发行股份 数量(股) |
|---|---|---|---|---|---|
| 王莉萍 | 62% | 412,920,000 | 123,876,000 | 289,044,000 | 23,480,422 |
| 王峻峰 | 20% | 133,200,000 | 39,960,000 | 93,240,000 | 7,574,330 |
| 苏爱民 | 10% | 66,600,000 | 19,980,000 | 46,620,000 | 3,787,165 |
| 兆芯投资 | 8% | 53,280,000 | 15,984,000 | 37,296,000 | 3,029,732 |
| 合计 | 100% | 666,000,000 | 199,800,000 | 466,200,000 | 37,871,649 |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世纪鼎利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世纪鼎利拟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 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 关中介机构费用及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 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 计、组装新建项目的建设。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 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融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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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 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或 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标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本次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将标的资产未来预期 收益折现而确定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评估结果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情 况。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情况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标 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一芯智能 100%股权的本次交易价格为 66,600 万元, 其中 70%的对价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30%的对价将以现金方式支付。
一芯智能正在将园中路 55 号的自持土地及房产出售给其实际控制人王莉萍 实际控制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一芯智能、王莉萍、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 已协商确定该等房地产作价 5,700 万元。中通诚评估在评估一芯智能 100%股权 的价值时,已将该等房地产按照出售价格扣除相关税费的所得净额作为非经营性 资产考虑。
(三)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四)过渡期间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交易双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一芯智能在此期间 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一芯智能在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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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内部按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权比例承担,交易对方 应当于根据下述所规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 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一芯智能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若股权 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 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世纪鼎利经审计的 2015 年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一芯智能经审计的 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计算指标及占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成交额 | 财务指标与 成交额孰高 |
占比 |
|---|---|---|---|---|---|
| 资产总额(万元) | 243,132.30 | 8,375.67 | 66,600.00 | 66,600.00 | 27.39% |
| 资产净额(万元) | 206,130.93 | 5,420.55 | 66,600.00 | 66,600.00 | 32.31% |
| 营业收入(万元) | 69,604.24 | 3,457.08 | - | 3,457.08 | 4.97% |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本次 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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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尚需世纪鼎利股东大会批准的 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委托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副总经理陈红、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罗强武、监事会主席张天林、 监事张义泽、监事龙宇及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市规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王莉萍、王峻峰、 苏爱民及兆芯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实施前,世纪鼎利总股本 498,914,466 股,叶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0,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13%,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交易成后,叶滨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120,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1.02%,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世纪鼎利拟向王 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发行 37,871,649 股份,股份支付对价总计 466,200,000 元;(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世纪鼎利拟以定价方式向华夏人 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6,135,113 股份募集不超过 46,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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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对象为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 资。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2 名特定对象。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尚需世纪鼎利股东大会批准的 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委托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副总经理陈红、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罗强武、监事会主席张天林、 监事张义泽、监事龙宇及公司的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价格不 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2.31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 、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采用定价发行方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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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 基准日为世纪鼎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2.7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上述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等因素综合协商暂定的本次交易作价为 66,600 万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 70%,即 46,620.00 万元,拟采用股份的方式支付,以发行价格 12.31 元/股计算,对应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37,871,649 股,具体如下:
|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的比例 |
股份对价金额 (元) |
发行股份数量 (股) |
|
|---|---|---|---|---|
| 王莉萍 | 62% | 289,044,000 | 23,480,422 | |
| 王峻峰 | 20% | 93,240,000 | 7,574,330 | |
| 苏爱民 | 10% | 46,620,000 | 3,787,165 | |
| 兆芯投资 | 8% | 37,296,000 | 3,029,732 | |
| 合计 | 100% | 466,200,000 | 37,871,649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依据,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需要发行股票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000 万元,以发行价格 12.73 元/股计算,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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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 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六)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 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期间,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创业板指(3990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2249.871 点)跌幅超过 10%;或
2)信息技术指数(882008.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4075.5321 点)跌幅超过 10%。
调价触发日与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中 1)或 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的首个交易日当日,调价基准日与调价触发日为同一日。公司应当在调价触发日 后 2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
若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 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上述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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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1 、交易对方
(1)王莉萍锁定安排
王莉萍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将在 2019 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 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情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之日。
王莉萍承诺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 上市公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下称“应收款项管 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 诺锁定期之外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 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 础)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 之间金额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在 12 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①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②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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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垫付。
(2)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锁定安排
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 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交割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依 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 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 时将依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 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转让其 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 派增加的股份),其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 宜。
2 、配套资金认购方
发行对象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本次交易 中认购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 果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不同规定的,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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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一芯智能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 归上市公司所有。在股份交割日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 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九、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安排
(一)业绩承诺
1 、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交易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补偿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2 、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芯智能 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应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交易对方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 确定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
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上述净 利润数人民币 3,500 万,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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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
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次交易无法实施完毕,则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对本 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承诺利润等有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3 、承诺业绩的确认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当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审计时对拟购买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 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拟购买资 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 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与预测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 据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 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小于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含 10%),则交易对方应将差额部分以现金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足。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需在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按照上述约 定以现金方式就差额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 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 偿年度已补偿金额。
如交易对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足额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足的,上市公司可 要求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相应价值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抵偿;交易对方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不足以抵偿的部分,仍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2、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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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不含 10%), 则交易对方应按如下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需按 照如下约定就差额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或 超过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偿 年度已补偿金额。
(1)交易对方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 额;
(2)根据本条规定如交易对方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交 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 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1)由交易对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上述发行股份价格是指上市公司因向交易对方购买一芯智能 100%的股权而 向其发行股份的具体价格,即 12.31 元/股。如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的,前述价格则以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准。
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 3)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 补偿股份数量
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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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
3、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上述义务,由王莉萍、王峻峰、苏爱 民及兆芯投资依据现持有一芯智能股份数量按比例分担(王莉萍分担比例为 62%、王峻峰分担比例为 20%、苏爱民分担比例为 10%、兆芯投资分担比例为 8%);如交易对方内部任意一方未能足额补偿的,由其他方共同向上市公司承担 连带补偿责任。
4、无论如何,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 其因出售标的股权而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5、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 格+已补偿现金,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交易对方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 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 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减值补偿与盈 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 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一芯智能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 作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 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
(1)若一芯智能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 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小于交易对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10%(不含 10%);
(2)在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三)业绩奖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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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如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即人 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以本次交易对价 的 20%(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安排进行奖励:
业绩奖励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方可进行发 放,业绩奖励总金额的 50%由王莉萍决定,另外 50%由双方协商确定,应以交 易对方已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15.2.1 条的约定为前提, 并由一芯智能在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后按照分配方案发放给发放时 仍在一芯智能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一芯智能在此期间 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一芯智能在此期 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内部按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权比例承担,交易对方 应当于下述所规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 向上市公司补偿。
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一芯智能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若股权 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 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十一、标的资产的交割
自标的股权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基于标的 股权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应在本次 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2 个月内将目标公司组织形式整体变更为有限 责任公司并完成标的股权交割。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交易对方负责办理,上市公 司应就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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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股权交割日至一芯智能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之日止,一芯智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一芯智能董事会由五人组成, 其中,上市公司委派三名董事,交易对方可提名两名董事,上市公司如无合理理 由不应否决交易对方提名的董事当选;上市公司同意继续聘任王莉萍担任一芯智 能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向一芯智能委派财务负责 人,该财务负责人直接向上市公司汇报工作,接受上市公司垂直管理。在业绩承 诺期内,上市公司在原则上不干涉一芯智能日常经营,并保持一芯智能人事及经 营决策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可根据一芯智能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要求王莉萍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调整一芯智能的管理架构、薪酬体系、管理人员以及各项管 理制度的方案,王莉萍提出的调整方案应提交董事会批准,但应尽量保持稳定性。
同时,为保证一芯智能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承诺:
在股权交割日后 4 年内必须在一芯智能任职,并尽量促使目标公司的原管理 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
自一芯智能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上市公司、 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 等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 提供服务。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违反上述承诺的所得归一芯智能所有;
在一芯智能任职期限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在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以外, 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 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与一芯智能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一芯智能 的子公司除外)。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违反本项承诺的所得归一芯智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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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98,914,466 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拟发行 37,871,649 股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滨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21.02% 的股权,仍处于控股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
| 持股数(股) | 比例 | 持股数(股) | 比例 | |
| 叶滨 | 120,400,000 | 24.13% | 120,400,000 | 21.02% |
| 王耘 | 53,400,000 | 10.70% | 53,400,000 | 9.32% |
| 陈浩 | 29,225,758 | 5.86% | 29,225,758 | 5.1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革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00,054 | 4.29% | 21,400,054 | 3.74% |
| 陈勇 | 18,600,000 | 3.73% | 18,600,000 | 3.2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51 | 2.41% | 12,000,051 | 2.09% |
| 曹继东 | 11,087,570 | 2.22% | 11,087,570 | 1.94% |
| 上海智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50,518 | 1.79% | 8,950,518 | 1.56% |
| 张钦礼 | 7,544,048 | 1.51% | 7,544,048 | 1.3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6,101,008 | 1.22% | 6,101,008 | 1.06% |
| 王莉萍 | - | - | 23,480,422 | 4.10% |
| 王峻峰 | - | - | 7,574,330 | 1.32% |
| 苏爱民 | - | - | 3,787,165 | 0.66% |
| 兆芯投资 | - | - | 3,029,732 | 0.53% |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210,205,459.00 | 42.13% | 246,340,572 | 43.00% |
| 总股本 | 498,914,466 | 100.00% | 572,921,228 | 100.00% |
注:上述股本总额及结构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股东持股情况及上市公司公告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备考模拟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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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本次交易前后世纪鼎利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表所示:
| 标如下表所示: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6-9-30 | 2015-12-31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资产 | 242,769.17 | 316,417.48 | 243,132.30 | 311,412.28 |
| 负债 | 31,007.45 | 38,833.96 | 36,478.87 | 40,74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0,975.22 | 276,797.58 | 206,130.93 | 270,148.62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59,172.92 | 69,604.24 | 72,801.32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1,275.59 | 13,251.40 | 12,992.29 |
| 净利润 | 8,417.76 | 10,221.62 | 11,432.89 | 11,181.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76 | 10,308.18 | 11,443.36 | 11,192.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8 | 0.23 | 0.20 |
- 注:1、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转增
249,457,233 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98,914,466 股。计算 2015 年度每股收益 及每股净资产时,假设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5 年完成。
-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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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中文名称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曾用名 |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DingLi Corp., Ltd. |
| 证券简称 | 世纪鼎利 |
| 证券代码 | 300050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0月19日 |
| 上市日期 | 2010年1月20日 |
| 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498,914,466元 |
| 实收资本 | 498,914,466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耘 |
| 邮政编码 | 519085 |
| 联系电话 | 0756-3626066 |
| 传真 | 0756-3626065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8号一层 |
| 办公地址 | 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8号一层 |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电力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通信设备、仪器仪表、 电子元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含手机)的生产、 研发及服务。 |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改制及上市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鼎利有限”),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19 日。
2007 年 12 月 12 日,鼎利有限以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843.72 万元,按照 1:0.6845 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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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025810)。
2009 年 12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66 号文《关于核准珠 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 准,世纪鼎利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4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8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对世纪 鼎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3-3 号《验资报告》。经深交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7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世纪鼎 利”,股票代码 30005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400 万股。
公司上市时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一、非限售流通股 | 1,120.00 | 20.74 |
| 二、限售流通股 | 4,280.00 | 79.26 |
| 股本总额 | 5,400.00 | 100.00 |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 、 201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0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 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5,4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5,4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 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800 万股。
2 、 2011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现有总股本 1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4 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合计转增股本 10,8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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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1,600 万股。
3 、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的股本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珠海 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226 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浩等 16 名交易对方购 买其持有的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该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9,457,233 股。
4 、 2016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 249,457,2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7,418,584.9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249,457,2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98,914,466 股。
三、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叶滨先生。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2014 年 7 月 28 日,世纪鼎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2014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2014 年 11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陈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6 号),核准了本次交 易。 2014 年 12 月 26 日,智翔信息取得了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 《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注册号:310105000306613)及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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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 世纪鼎利,持股比例为 100%;企业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前,世纪鼎利的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业务和 IT 职业教育业务。 1 、通信业务
公司既为电信运营商和电信设备供应商提供广泛适用于 2G、3G 及 4G 通信 网络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高技术含量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端到端的综合解决 方案,同时亦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一站式”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服务。
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测试分析系统包括路 测分析系统、自动测试分析系统、便携式测试分析系统、后台分析系统等全系列 产品,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除提供移动通信网络 优化测试分析系统外,公司同时向电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服务,包括 GSM/CDMA/WCDMA/TD-SCDMA/CDMA2000/EvDo 网络的测试、分析、规划、 优化等。
公司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特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及 自身业务特点在通信行业较早迈出大数据方面的尝试和转型。世纪鼎利大数据处 理平台(ClouDil TitanData),提供了 PB 级海量数据的采集融合、分布式存储、 实时处理和智能分析的能力。借助行业平台的 ClouDil TitanData,大数据事业部 为行业用户提供了端到端的业务分析支持,使快速实现海量数据的商业价值成为 可能。
2 、 IT 职业教育
世纪鼎利 IT 职业教育业务主要是由全资子公司智翔信息运营,在线上搭建 “在线职业教育平台”和“人才云服务平台”,在线下推进“鼎利学院”的建设, 通过人才云、产业外包、实训基地的有机结合,来满足院校、人才、企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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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接,形成职业教育 O2O 的闭环。
在线上方面,公司一直秉承“以产业项目实训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的基本 原则,集聚了大量“双师”型人才,积累了多门 ICT 精品课程,逐渐摸索形成 了“UBL 产教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在线下方面,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与多地高校和政府联合建立了 多个实训基地,与有关院校合作成立了 6 家鼎利学院。鼎利学院基于公司的技术 背景和行业优势,与领域内的优秀高等院校合作,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按照真实 产业链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将真实的产业项目转化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真实 的实训环境。通过鼎利学院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强化在全国范围内的区域教育实 体布局。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及相 关财务指标如下,其中最近三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市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9 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3-12-31 |
|---|---|---|---|---|
| 总资产 | 242,769.17 | 243,132.30 |
237,017.31 |
153,489.62 |
| 总负债 | 31,007.45 | 36,478.87 |
40,912.99 |
12,607.09 |
| 净资产 | 211,761.72 | 206,653.43 |
196,104.33 |
140,882.5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0,975.22 | 206,130.93 |
195,917.20 |
141,195.93 |
上市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69,604.24 | 44,705.43 | 35,116.77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3,251.40 | 4,480.67 | -7,733.28 |
| 净利润 | 8,417.76 | 11,432.89 | 4,325.77 | -7,3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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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03.76 11,443.36 4,385.82 -6,923.60
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9 月末的主要财务指标:
| 2016 年1-9 月 /9 月末 |
2015 年度/ 末 |
2014 年度/ 末 |
2013 年 度/末 |
|
|---|---|---|---|---|
| 项目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7 | 0.46 | 0.20 | -0.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
1,758.05 | 8,169.12 | 11,616.16 | 1,515.2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
0.04 | 0.33 | 0.54 | 0.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 |
4.23 | 8.26 | 9.07 | 6.54 |
| 毛利率 | 47.51 % | 46.87% | 43.88% | 33.53% |
| 资产负债率 | 12.77 % | 15.00% | 17.26% | 8.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 5.70% | 3.06% | -4.71% |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滨先生,持有 公司 24.13%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叶滨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研究生学历, EMBA,曾任职于航空航天部第一研究院和第五研究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2001 年筹建鼎利有限,并担任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起任公司的董事。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叶滨持有公司 12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3%,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控制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 下:
叶滨 24.13%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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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诚信情况
2016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合法 合规性、诚信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况,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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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向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以及兆芯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 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因此,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交易对方。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上述交易对方及认购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一)王莉萍
1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姓名 | 王莉萍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112119711127****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38区新锦安雅园号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1楼 |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 和职务 | ||
|---|---|---|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一芯有限 | 运营总经理 | 是 |
| 一芯有限 | 总经理 | 是 |
| 昆山路虎 | 总经理 | 是 |
| 上海芯坤 | 总经理 | 是 |
| 兆芯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是 |
| 一芯有限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是 |
| 一芯智能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 上海芯丛科 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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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 、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一芯智能62%股份外,王莉萍其他控股、参股 的其他企业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上海芯坤 | 2,000 | 75% | 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花卉、 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深圳华坤 | 100 | 80% | 食品生产设备、饮料生产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研 发及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除 外) |
| 3 | 昆山陆虎 | 1,000 | 51% | 智能家电的技术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4 | 鹰潭华坤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 |
200 | 50% |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5 | TMP.LIMITED | 100,000港币 | 100% | 无- |
| 6 | 上海模迪实业有 限公司 |
500 | 65% |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会务服 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建筑 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 业施工,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修建设 工程专项设计,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上海芯丛科技有 限公司 |
500 | 90% | 从事生物科技、农业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示展览服务,餐饮 企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8 | 上海京芯商贸有 限公司 |
1,000 | 60% | 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针纺织品、皮革 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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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TMP.LIMITED公司已取得香港税务局局长黄权辉签发的《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 第88B条要求税务局局长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的通知书》,尚需至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 有关撤销注册的申请。
(二)王峻峰
1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姓名 | 王峻峰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112119730922**** |
| 住所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竹林山庄号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1楼 |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 业和职务 | ||
|---|---|---|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一芯有限 | 监事、研发部经理 | 是 |
| 一芯智能 | 董事、总工程师 | 是 |
| 上海京芯商 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3 、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一芯智能20%股份外,王峻峰控股、参股的其 他企业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
主经营范围 |
|---|---|---|---|---|
| 1 | 上海芯坤 | 2,000 | 25% | 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食用农产品 的销售,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深圳华坤 | 100 | 20% | 食品生产设备、饮料生产设备及其零配 件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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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
主经营范围 |
|---|---|---|---|---|
| 登机前须经批准的除外) | ||||
| 3 | 昆山陆虎 | 1,000 | 49% | 智能家电的技术研发及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4 | 鹰潭华坤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 |
200 | 30% |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上海模迪实业有 限公司 |
500 | 30% |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 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 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咨询,会务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 务,展示展览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 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修建 设工程专项设计,日用百货的销售,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6 | 上海京芯商贸有 限公司 |
1,000 | 30% | 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针纺织品、 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 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三)苏爱民
1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姓名 | 苏爱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6060219800318**** |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宣山路号室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1楼 |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 2 、最近三年的主要职业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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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2011 年12 月至 2013年4月 |
上海贝尔软件有限公司 | 高级产品经理 | 否 |
| 2013 年4 月至 2015年3月 |
上海锦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 | 否 |
| 2015 年4 月至 2015年11月 |
一芯有限 | 副总经理,物联网研 发部总监 |
是 |
| 2015年11月至今 | 一芯智能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物联网研发部总监 |
是 |
| 2016年11月至今 | 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 2016年12月至今 | 上海芯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3 、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一芯智能10%股份外,苏爱民控股、参股的其 他企业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
主经营范围 |
|---|---|---|---|---|
| 1 | 西安小光子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1,000 | 2.5% |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手机 软硬件的开发及销售;移动互 联网技术的开发、服务、转让 及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经 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 置许可项目) |
| 2 | 鹰潭华坤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 |
200 | 20% |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 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3 | 上海模迪实业有限 公司 |
500 | 5% |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 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 务咨询,会务服务,营养健康 咨询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建 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 修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日用百 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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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主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4 上海芯丛科技有限 公司 500 10% 从事生物科技、农业科技、环 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策划,展示展览服务,餐 饮企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上海京芯商贸有限 公司 1,000 10% 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 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 玩具、工艺品、化妆品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四)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莉萍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4楼 成立日期 2015年7月23日 合伙期限 2015年7月23日至2035年7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09716400 经营范围 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金融、证 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 动】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 |
主经营范围 |
|---|---|---|---|---|---|
| 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上海芯丛科技有限 公司 |
500 | 10% | 从事生物科技、农业科技、环 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策划,展示展览服务,餐 饮企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上海京芯商贸有限 公司 |
1,000 | 10% | 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 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 玩具、工艺品、化妆品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 公司名称 | 上海兆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合伙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王莉萍 |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4楼 | ||||
| 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23日 | ||||
| 合伙期限 | 2015年7月23日至2035年7月22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509716400 | ||||
| 经营范围 | 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金融、证 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 动】 |
2 、历史沿革及最新出资结构情况
- ( 1 ) 2015 年 7 月,兆芯投资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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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随着一芯智能经营情况的改善,一芯智能 2015 年筹划在新三板挂牌。通过 与员工的多次协商、讨论,为激励核心员工及优化股东结构,实际控制人王莉萍 拟与员工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一芯智能股权。2015 年 7 月,一芯 智能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初步拟定了核心员工名单、股权架构,以及一芯 智能 1.1 亿元估值和员工入股价格 2.2 元/股。由于新三板进程考虑,王莉萍与一 名核心员工朱含成先以 600 万元注册资本设立员工持股公司兆芯投资。
2015 年 7 月 17 日,王莉萍与朱含成签订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兆芯投资,合 伙期限 20 年,其中王莉萍为普通合伙人,朱含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认 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王莉萍为执行合伙事务 的合伙人。
2015 年 7 月 23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准予合伙企业 登记决定书》(沪工商注合伙登记[2015]字第 15000003201507200114 号),准予兆 芯投资设立登记申请。2015 年 7 月 23 日,兆芯投资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兆芯投资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 序 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王莉萍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585.00 | 97.50% |
| 2 | 朱含成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5.00 | 2.50% |
| 合计 | 600.00 | 100.00% |
( 2 ) 2015 年 11 月,第一次合伙人份额转让
2015 年 11 月,王莉萍决定根据 7 月拟定的入股员工名单引入一芯智能核心 员工,将持有的兆芯投资 72.98%份额转让给一芯智能 23 名核心员工,并履行相 应程序。
2015 年 11 月 4 日,兆芯投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普通合伙人王莉萍 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8.33%认缴份额转让给叶旭杏,2.08%认缴份额转让给曾斌, 4.17%认缴份额转让给詹津念,2.08%认缴份额转让给庄原香,8.33%认缴份额转 让给孟丽,2.50%认缴份额转让给朱含成,5.42%认缴份额转让给丁程元,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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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份额转让给张芬彩,2.50%认缴份额转让给靳强,1.67%认缴份额转让给焦 晓东,1.67%认缴份额转让给张米香,0.42%认缴份额转让给沈双君,3.16%认缴 份额转让给陈浩,2.08%认缴份额转让给李守贤,5.00%认缴份额转让给景正军, 8.33%认缴份额转让给黄哲,3.89%认缴份额转让李威,0.42%认缴份额转让给骆 霞,2.43%认缴份额转让给唐国强,4.17%认缴份额转让给郑永华,2.08%认缴份 额转让给王锋,0.92%认缴份额转让给丁捷安,0.50%认缴份额转让给邱华。上 述转让均按原始出资额转让,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所认缴出资额(万元) | 转让出资比例 |
|---|---|---|---|---|
| 1 | 王莉萍 | 叶旭杏 | 50.00 | 8.33% |
| 2 | 曾斌 | 12.50 | 2.08% | |
| 3 | 詹津念 | 25.00 | 4.17% | |
| 4 | 庄原香 | 12.50 | 2.08% | |
| 5 | 孟丽 | 50.00 | 8.33% | |
| 6 | 朱含成 | 15.00 | 2.50% | |
| 7 | 丁程元 | 32.50 | 5.42% | |
| 8 | 张芬彩 | 5.00 | 0.83% | |
| 9 | 靳强 | 15.00 | 2.50% | |
| 10 | 焦晓东 | 10.00 | 1.67% | |
| 11 | 张米香 | 10.00 | 1.67% | |
| 12 | 沈双君 | 2.50 | 0.42% | |
| 13 | 陈浩 | 18.9475 | 3.16% | |
| 14 | 李守贤 | 12.50 | 2.08% | |
| 15 | 景正军 | 30.00 | 5.00% | |
| 16 | 黄哲 | 50.00 | 8.33% | |
| 17 | 李威 | 23.3075 | 3.89% | |
| 18 | 骆霞 | 2.50 | 0.42% | |
| 19 | 唐国强 | 14.575 | 2.43% | |
| 20 | 郑永华 | 25.00 | 4.17% | |
| 21 | 王锋 | 12.50 | 2.08% | |
| 22 | 丁捷安 | 5.50 | 0.92% | |
| 23 | 邱华 | 3.00 | 0.50% | |
| 合计 | 437.83 | 72.98% |
注:上述个别数据计算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转让认缴出资金额与比例均以合伙 会议决议文件为准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兆芯投资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完成后, 各合伙人所占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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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 1 | 王莉萍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147.17 | 24.52% |
| 2 | 叶旭杏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0 | 8.33% |
| 3 | 孟丽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0 | 8.33% |
| 4 | 黄哲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0 | 8.33% |
| 5 | 丁程元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2.50 | 5.42% |
| 6 | 景正军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0.00 | 5.00% |
| 7 | 朱含成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0.00 | 5.00% |
| 8 | 詹津念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5.00 | 4.17% |
| 9 | 郑永华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5.00 | 4.17% |
| 10 | 李威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3.3075 | 3.89% |
| 11 | 陈浩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8.9475 | 3.16% |
| 12 | 靳强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5.00 | 2.50% |
| 13 | 唐国强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4.575 | 2.43% |
| 14 | 曾斌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2.50 | 2.08% |
| 15 | 庄原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2.50 | 2.08% |
| 16 | 李守贤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2.50 | 2.08% |
| 17 | 王锋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2.50 | 2.08% |
| 18 | 焦晓东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67% |
| 19 | 张米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1.67% |
| 20 | 丁捷安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50 | 0.92% |
| 21 | 张芬彩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 | 0.83% |
| 22 | 邱华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00 | 0.50% |
| 23 | 沈双君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50 | 0.42% |
| 24 | 骆霞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50 | 0.42% |
| 合计 | 600.00 | 100.00% |
( 3 ) 2016 年 3 月,第二次合伙人份额转让及增资
根据 2015 年 7 月制定的《员工持股方案》,兆芯投资注册资本需增资至 880 万元同时保持王莉萍持有份额超过 50%,同时,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期间, 骆霞、邱华等合伙人离开一芯智能、许永新加入一芯智能并担任系统工程师,以 及部分核心员工职位发生变动。经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经一芯智能管理团队及相 关核心员工协商,决定调整兆芯投资股权架构。
2016 年 3 月 8 日,兆芯投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叶旭杏 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1.00%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曾斌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2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詹津念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50%认缴份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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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给王莉萍,庄原香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2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朱含成将 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03%认缴份额转让给王锋,朱含成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23%认缴份额转让给郑永华,朱含成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18%认缴份额转让 给丁捷安,朱含成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1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丁程元将 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6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张芬彩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10%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靳强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30%认缴份额转让给 王莉萍,焦晓东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20%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张米香将其 持有兆芯投资的 0.20%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沈双君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0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陈浩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37895%认缴份额转让 给王莉萍,李守贤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2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景正军将 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6%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黄哲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1%认 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李威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4661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 萍,骆霞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42%认缴份额转让给孟丽,唐国强将其持有兆芯 投资的 0.2915%认缴份额转让给王莉萍,邱华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42%认缴份 额转让给孟丽,邱华将其持有兆芯投资的 0.083%认缴份额转让给王锋。上述转 让均按原始出资额转让,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所认缴的 出资额(万元) |
转让出资额占原注册 资本的比例 |
|---|---|---|---|---|
| 1 | 叶旭杏 | 王莉萍 | 6.00 | 1.00% |
| 2 | 曾斌 | 1.50 | 0.25% | |
| 3 | 詹津念 | 3.00 | 0.50% | |
| 4 | 庄原香 | 1.50 | 0.25% | |
| 5 | 丁程元 | 3.90 | 0.65% | |
| 6 | 张芬彩 | 0.60 | 0.10% | |
| 7 | 靳强 | 1.80 | 0.30% | |
| 8 | 焦晓东 | 1.20 | 0.20% | |
| 9 | 张米香 | 1.20 | 0.20% | |
| 10 | 沈双君 | 0.30 | 0.05% | |
| 11 | 陈浩 | 2.2737 | 0.37895% | |
| 12 | 李守贤 | 1.50 | 0.25% | |
| 13 | 景正军 | 3.60 | 0.60% | |
| 14 | 黄哲 | 6.00 | 1.00% | |
| 15 | 李威 | 2.7969 | 0.46615% | |
| 16 | 唐国强 | 1.749 | 0.2915% | |
| 17 | 朱含成 | 0.90 | 0.15%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所认缴的 出资额(万元) |
转让出资额占原注册 资本的比例 |
|---|---|---|---|---|
| 18 | 骆霞 | 孟丽 | 2.50 | 0.42% |
| 19 | 邱华 | 2.50 | 0.42% | |
| 20 | 朱含成 | 王锋 | 0.20 | 0.03% |
| 21 | 邱华 | 0.50 | 0.083% | |
| 22 | 朱含成 | 郑永华 | 1.40 | 0.23% |
| 23 | 朱含成 | 丁捷安 | 1.10 | 0.18% |
| 合计 | 48.0196 | 8.00% |
同时,兆芯投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新的有限合伙人许永,新认 缴出资额 11 万元;同意普通合伙人王莉萍新认缴出资额 269 万元。
2016 年 3 月 24 日,兆芯投资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完成后, 各合伙人所占出资比例及其现任一芯智能职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 例 |
担任一芯智能职务 |
|---|---|---|---|---|---|---|
| 1 | 王莉萍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455.9896 | 51.817%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孟丽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5.00 | 6.25% | 行政人事部总监 |
| 3 | 叶旭杏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4.00 | 5.00% | 董事、生产总监 |
| 4 | 黄哲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4.00 | 5.00% | 董事会秘书 |
| 5 | 丁程元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8.60 | 3.25% | 监事、区域销售经理 |
| 6 | 朱含成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6.40 | 3.00% | 财务部主管 |
| 7 | 景正军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6.40 | 3.00% | 技术服务工程师 |
| 8 | 郑永华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6.4 | 3.00% | 物联网研发部副总监 |
| 9 | 詹津念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2.00 | 2.50% | 工艺经理 |
| 10 | 李威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5106 | 2.33075% | 机械工程师 |
| 11 | 陈浩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6.6738 | 1.89475% | 物流部主管 |
| 12 | 靳强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3.20 | 1.50% | 电气工程师 |
| 13 | 王锋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3.20 | 1.50% | 系统工程师 |
| 14 | 唐国强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2.826 | 1.4575% | 质量部主管 |
| 15 | 曾斌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1.00 | 1.25% | 监事、采购部总监 |
| 16 | 庄原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1.00 | 1.25% | 财务总监 |
| 17 | 李守贤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1.00 | 1.25% | 物流部副主管 |
| 18 | 许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1.00 | 1.25% | 软件工程师 |
| 19 | 焦晓东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8.80 | 1.00% | 模具工程师 |
| 20 | 张米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8.80 | 1.00% | 销售总监 |
| 21 | 丁捷安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6.60 | 0.75% | 项目经理 |
| 22 | 张芬彩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40 | 0.50% | 机器人研发部主管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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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 例 |
担任一芯智能职务 |
|---|---|---|---|---|---|---|
| 23 | 沈双君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20 | 0.25% | 生产主管 |
| 合计 | 880 | 100% | - |
3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兆芯投资为一芯智能的员工持股平台,成立以来除对一芯智能的股权投资外 无其他业务。
4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兆芯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884.96 | - |
| 负债总额 | 885.40 | - |
| 净资产 | -0.44 | - |
| 项目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0.44 | - |
注:2014 年兆芯投资尚未成立,201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兆芯投资的产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249 x 1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兆芯投资除持有一芯智能 8%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 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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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一)华夏人寿
1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公司名称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飞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3亿元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 区服务中心101-30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791698440W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2月30日 |
| 经营范围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 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 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历史沿革
(1)2006 年设立
华夏人寿系由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 北京汉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润化工”)、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安信用担保”)、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速”)、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以 下简称“袁家投资”)等六家机构于 2006 年 12 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人寿发起时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其中:高鸿数据出资 8,000 万元,汉润化 工出资 8,000 万元,京安信用担保出资 8,000 万元,天津港集团出资 7,000 万元, 天津高速出资 7,000 万元,袁家投资出资 2,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11 月 27 日,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 了核验,并出具了寅验[2006]1387 号《验资报告》。华夏人寿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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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高鸿数据 | 8,000.00 | 20.00 |
| 2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20.00 |
| 3 | 汉润化工 | 8,000.00 | 20.00 |
| 4 | 天津港集团 | 7,000.00 | 17.50 |
| 5 | 天津高速 | 7,000.00 | 17.50 |
| 6 | 袁家投资 | 2,000.00 | 5.00 |
| 合计 | 40,000.00 | 100.00 |
2006 年 12 月 25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06]1430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2)2009 年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 30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资方案》, 决定将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增加至 7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由天津港集团以货币出资 7,000 万元;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世纪力宏”)以货币出资 14,000 万元;山东零度聚阵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阵商贸”)以货币出资 7,000 万元;山东创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创威投资”)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北京龙达鑫锐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达鑫锐”)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2009 年 1 月 15 日,陕西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核验,并出具陕兴验字[2009]3-12 号《验资 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14,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14,000.00 | 20.00 |
| 3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11.43 |
| 4 | 高鸿数据 | 8,000.00 | 11.43 |
| 5 | 汉润化工 | 8,000.00 | 11.43 |
| 6 | 天津高速 | 7,000.00 | 10.00 |
| 7 | 聚阵商贸 | 7,000.00 | 10.00 |
| 8 | 袁家投资 | 2,000.00 | 2.86 |
| 9 | 创威投资 | 1,500.00 | 2.14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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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0 | 龙达鑫锐 | 500.00 | 0.71 |
| 合计 | 70,000.00 | 100.00 |
2009 年 5 月 13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09]398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3)2009 年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15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资方案》, 决定将注册资本由 70,000 万元增加至 14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由天津港集团以货币出资 14,000 万元;世纪力宏以货币出资 14,000 万元;聚阵 商贸以货币出资 16,100 万元;龙达鑫锐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北京中胜世纪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胜世纪”)以货币出资 23,000 万元;北京国伦咨询顾 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伦咨询”)以货币出资 1,400 万元。
2009 年 8 月 20 日,陕西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 核验,并出具陕兴验字[2009]3-162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人寿 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28,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28,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3,100.00 | 16.50 |
| 4 | 中胜世纪 | 23,000.00 | 16.43 |
| 5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5.71 |
| 6 | 汉润化工 | 8,000.00 | 5.71 |
| 7 | 高鸿数据 | 8,000.00 | 5.71 |
| 8 | 天津高速 | 7,000.00 | 5.00 |
| 9 | 袁家投资 | 2,000.00 | 1.43 |
| 10 | 龙达鑫锐 | 2,000.00 | 1.43 |
| 11 | 创威投资 | 1,500.00 | 1.07 |
| 12 | 国伦咨询 | 1,400.00 | 1.00 |
| 合计 | 140,000.00 | 100.00 |
2009 年 10 月 10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09]1036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4)2009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20 日,创威投资与聚阵商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创威投资 将其持有的华夏人寿 1,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聚阵商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 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28,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28,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4,600.00 | 17.57 |
| 4 | 中胜世纪 | 23,000.00 | 16.43 |
| 5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5.71 |
| 6 | 汉润化工 | 8,000.00 | 5.71 |
| 7 | 高鸿数据 | 8,000.00 | 5.71 |
| 8 | 天津高速 | 7,000.00 | 5.00 |
| 9 | 袁家投资 | 2,000.00 | 1.43 |
| 10 | 龙达鑫锐 | 2,000.00 | 1.43 |
| 11 | 国伦咨询 | 1,400.00 | 1.00 |
| 合计 | 140,000.00 | 100.00 |
2010 年 2 月 9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10]115 号” 《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5)2010 年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23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资方案》, 决定注册资本由 140,000 万元增至 2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由天 津港集团以货币认缴 16,000 万元;世纪力宏以货币认缴 16,000 万元;聚阵商贸 以货币认缴 15,000 万元;北京百利博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博文”) 以货币认缴 13,000 万元;天津华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天地”) 以货币认缴 13,500 万元;内蒙古金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平投资”)以 货币认缴 6,500 万元。
2010 年 9 月 2 日,陕西佳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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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核验,并出具了陕佳联验字[2010]A065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 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44,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44,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39,600.00 | 18.00 |
| 4 | 中胜世纪 | 23,000.00 | 10.45 |
| 5 | 华宇天地 | 13,500.00 | 6.14 |
| 6 | 百利博文 | 13,000.00 | 5.90 |
| 7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3.64 |
| 8 | 汉润化工 | 8,000.00 | 3.64 |
| 9 | 高鸿数据 | 8,000.00 | 3.64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3.18 |
| 11 | 金平投资 | 6,500.00 | 2.95 |
| 12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91 |
| 13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91 |
| 14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64 |
| 合计 | 220,000.00 | 100.00 |
2010 年 11 月 11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10]1313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6)2011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2 日,汉润化工与华宇天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汉润化工 持有的华夏人寿 8,000 万股股份转让予华宇天地;高鸿数据与百利博文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高鸿数据将其持有的华夏人寿 8,000 万股股份转让予百利博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44,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44,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39,600.00 | 18.00 |
| 4 | 中胜世纪 | 23,000.00 | 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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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5 | 华宇天地 | 21,500.00 | 9.77 |
| 6 | 百利博文 | 21,000.00 | 9.55 |
| 7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3.64 |
| 8 | 天津高速 | 7,000.00 | 3.18 |
| 9 | 金平投资 | 6,500.00 | 2.95 |
| 10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91 |
| 11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91 |
| 12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64 |
| 合计 | 220,000.00 | 100.00 |
2011 年 2 月 22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11]199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7)2011 年第四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28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方案 的议案》,决定将注册资本由 220,000 万元增至 4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80,000 万元由天津港集团以货币认缴 36,000 万元;世纪力宏以货币认缴 36,000 万元;聚阵商贸以货币认缴 10,000 万元;华宇天地以货币认缴 28,000 万元;百 利博文以货币认缴 20,000 万元;金平投资以货币认缴 8,500 万元;北京千禧世豪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世豪”)以货币认缴 41,5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14 日,西安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 核验,并出具华鑫验字[2011]089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人寿的 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20.00 |
| 2 | 世纪力宏 | 80,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49,600.00 | 12.40 |
| 4 | 华宇天地 | 49,500.00 | 12.38 |
| 5 | 千禧世豪 | 41,500.00 | 10.37 |
| 6 | 百利博文 | 41,000.00 | 10.25 |
| 7 | 中胜世纪 | 23,000.00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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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3.75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2.00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1.75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50 |
| 12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50 |
| 13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35 |
| 合计 | 400,000.00 | 100.00 |
2011 年 10 月 28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发改[2011]1708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8)2013 年第五次增资
2013 年 2 月 18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方 案的议案》,决定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增至 5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由世纪力宏以货币认缴 30,000 万元;聚阵商贸以货币认缴 29,100 万 元;华宇天地以货币认缴 29,050 万元;百利博文以货币认缴 24,000 万元;千禧 世豪以货币认缴 24,350 万元;中胜世纪以货币缴纳 13,500 万元。2013 年 5 月 14 日,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核验,并出具华 寅五洲津验字[2013]0076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人寿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110,000.00 | 20.00 |
| 2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14.55 |
| 3 | 聚阵商贸 | 78,700.00 | 14.31 |
| 4 | 华宇天地 | 78,550.00 | 14.28 |
| 5 | 千禧世豪 | 65,850.00 | 11.98 |
| 6 | 百利博文 | 65,000.00 | 11.82 |
| 7 | 中胜世纪 | 36,500.00 | 6.64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2.73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1.45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1.27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36 |
| 12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36 |
| 13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25 |
| 合计 | 550,000.00 | 100.00 |
2013 年 6 月 25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许可[2013]29 号” 《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9)2013 年第六次增资
2013 年 11 月 15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资 方案的议案》,决定注册资本由 550,000 万元增至 9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由世纪力宏以货币认缴 70,000 万元;聚阵商贸以货币认缴 54,500 万 元;华宇天地以货币认缴 53,750 万元;千禧世豪以货币认缴 33,150 万元;百利 博文以货币认缴 59,900 万元;中胜世纪以货币缴纳 78,700 万元。2013 年 11 月 28 日,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进行了核验,并出 具华寅五洲津验字[2013]0187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夏人寿的股 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180,000.00 | 20.00 |
| 2 | 聚阵商贸 | 133,200.00 | 14.80 |
| 3 | 华宇天地 | 132,300.00 | 14.70 |
| 4 | 百利博文 | 124,900.00 | 13.87 |
| 5 | 中胜世纪 | 115,200.00 | 12.80 |
| 6 | 千禧世豪 | 99,000.00 | 11.00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8.89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1.67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0.89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0.78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22 |
| 12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22 |
| 13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16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合计 | 900,000.00 | 100.00 |
2013 年 12 月 20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许可[2013]565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10)2014 年第七次增资
2014 年 2 月 26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方 案的议案》,决定注册资本由 900,000 万元增至 1,2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由世纪力宏以货币认缴 66,000 万元;聚阵商贸以货币认缴 49,830 万 元;华宇天地以货币认缴 9,660 万元;千禧世豪以货币认缴 147,000 万元;百利 博文以货币认缴 34,620 万元;中胜世纪以货币缴纳 22,890 万元。
2014 年 2 月 28 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 资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CHW 津验字[2014]0014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 后,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246,000.00 | 20.00 |
| 2 | 千禧世豪 | 246,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183,030.00 | 14.88 |
| 4 | 百利博文 | 159,520.00 | 12.97 |
| 5 | 华宇天地 | 141,960.00 | 11.55 |
| 6 | 中胜世纪 | 138,090.00 | 11.23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6.50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1.22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0.65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0.57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16 |
| 12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16 |
| 13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11 |
| 合计 | 1,230,000.00 | 100.00 |
2014 年 3 月 24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许可[2014]247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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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2015 年第八次增资
2015 年 2 月 26 日,华夏人寿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方 案的议案》,决定注册资本由 1,230,000 万元增至 1,5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由世纪力宏以货币出资 60,000 万元;千禧世豪以货币出资 60,000 万 元;中胜世纪以货币出资 60,000 万元;聚阵商贸以货币出资 45,000 万元;百利 博文以货币出资 45,000 万元;华宇天地以货币出资 30,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1 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 资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CHW 津验字[2015]0015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 后,华夏人寿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306,000.00 | 20.00 |
| 2 | 千禧世豪 | 306,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28,030.00 | 14.90 |
| 4 | 百利博文 | 204,520.00 | 13.37 |
| 5 | 中胜世纪 | 198,090.00 | 12.95 |
| 6 | 华宇天地 | 171,960.00 | 11.24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5.23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0.98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0.52 |
| 10 | 天津高速 | 7,000.00 | 0.46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13 |
| 12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13 |
| 13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09 |
| 合计 | 1,530,000.00 | 100.00 |
2015 年 3 月 25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许可[2015]289 号”《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12)2015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天津高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 的华夏人寿 7,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中胜世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夏人寿的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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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306,000.00 | 20.00 |
| 2 | 千禧世豪 | 306,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28,030.00 | 14.90 |
| 4 | 中胜世纪 | 205,090.00 | 13.41 |
| 5 | 百利博文 | 204,520.00 | 13.37 |
| 6 | 华宇天地 | 171,960.00 | 11.24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5.23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0.98 |
| 9 | 京安信用担保 | 8,000.00 | 0.52 |
| 10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13 |
| 11 | 龙达鑫锐 | 2,000.00 | 0.13 |
| 12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09 |
| 合计 | 1,530,000.00 | 100.00 |
2015 年 8 月 7 日,华夏人寿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监许可[2015]807 号” 《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13)2015 年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京安信用担保所持华夏人寿 3,348.62 万股股权被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受让人龙达鑫锐以 5,132.10 万元的价格拍得上述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306,000.00 | 20.00 |
| 2 | 千禧世豪 | 306,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28,030.00 | 14.90 |
| 4 | 中胜世纪 | 205,090.00 | 13.41 |
| 5 | 百利博文 | 204,520.00 | 13.37 |
| 6 | 华宇天地 | 171,960.00 | 11.24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5.23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0.98 |
| 9 | 龙达鑫锐 | 5,348.62 | 0.35 |
| 10 | 京安信用担保 | 4,651.38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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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13 |
| 12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09 |
| 合计 | 1,530,000.00 | 100.00 |
3 、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华夏人寿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2014 年华夏人寿承保保费规模达 705.61 亿元,行业排名第七位;2015 年,华夏人寿承保保费规模达 1,577.16 亿元,行 业排名跃居第四位,业务增长速度较快。
4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华夏人寿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26,242,207.56 | 12,910,778.95 |
| 负债总额 | 24,644,397.08 | 11,610,545.40 |
| 净资产 | 1,597,810.48 | 1,300,233.55 |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693,258.25 | 1,127,324.04 |
| 营业利润 | 173,620.54 | -118,282.78 |
| 利润总额 | 173,198.40 | 50,020.79 |
| 净利润 | 102,455.57 | 85,081.47 |
注:以上为华夏人寿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数据。
5 、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夏人寿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世纪力宏 | 306,000.00 | 20.00 |
| 2 | 千禧世豪 | 306,000.00 | 20.00 |
| 3 | 聚阵商贸 | 228,030.00 | 14.90 |
| 4 | 中胜世纪 | 205,090.00 | 13.41 |
| 5 | 百利博文 | 204,520.00 | 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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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6 | 华宇天地 | 171,960.00 | 11.24 |
| 7 | 天津港集团 | 80,000.00 | 5.23 |
| 8 | 金平投资 | 15,000.00 | 0.98 |
| 9 | 龙达鑫锐 | 5,348.62 | 0.35 |
| 10 | 京安信用担保 | 4,651.38 | 0.30 |
| 11 | 袁家投资 | 2,000.00 | 0.13 |
| 12 | 国伦咨询 | 1,400.00 | 0.09 |
| 合计 | 1,530,000.00 | 100.00 |
6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夏人寿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 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 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华夏保险代理(上海)有 限公司 |
200万元 | 100% |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 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 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2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10,000万元 | 99%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 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 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 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
| 3 | 广州奥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139,000万 港元 |
46.04%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 赁 |
| 4 | 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 司 |
7,700万元 | 35% |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许可证从 事经营);销售建辅建材(不含 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 稀贵金属),研制开发、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以上经营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 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 效期内经营) |
| 5 | 天津金正房地产开发有 | 120,000万元 | 5%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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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 比例 |
经营范围 |
|---|---|---|---|---|
| 限责任公司 | 物业管理及咨询。(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 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 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 理。) |
(二)广发原驰 • 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世纪鼎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世纪鼎利 2016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世纪鼎利委托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成立“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一个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份的认购。
1 、管理人基本信息
| 1、管理人基本 | 信息 |
|---|---|
| 公司名称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威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0901069673 |
| 成立时间 | 2014年01月02日 |
| 经营范围 |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世纪鼎利制定了《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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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或子公司符合认购条件的其他员工。员工按照依法合 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 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设立时的份额合计不超过 16,000 万份,对应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6,000 万元。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 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对该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 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人员名单及份额如下:
| 序号 | 持有人 | 职务 | 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的份额(万份) |
占员工持股计划 的比例 |
|---|---|---|---|---|
| 1 | 朱大年 | 董事、总经理 | 5,400 | 33.75% |
| 2 | 张天林 | 监事会主席 | 280 | 1.75% |
| 3 | 张义泽 | 监事 | 25 | 0.16% |
| 4 | 龙宇 | 监事 | 10 | 0.06% |
| 5 | 陈红 | 副总经理 | 800 | 5.00% |
| 6 | 郭峰 | 副总经理 | 1,800 | 11.25% |
| 7 | 许泽权 |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500 | 3.13% |
| 8 | 罗强武 | 财务总监 | 330 | 2.06% |
| 9 | 其他员工(160人) | - | 6,855 | 42.84% |
| 合计 | 1,6000 | 100% |
3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奖金、自筹资金和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本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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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后(以书面核准文件为准),参加对象应当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安排及认购 员工持股计划的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 资金账户。若参加对象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则该参加对象自动丧失认购本 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该等份额由其他参与认购的员工协商分配;协 商不成的,由有意愿参与认购该等份额的员工平均分配或作废,具体操作方式由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最终实际缴纳的认购资 金金额为准。
(2)股票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 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世纪鼎利股票(300050.SZ)。
世纪鼎利 1 号认购公司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 股票,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重组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 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后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2)标的股票的认购价格: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 价格为 12.73 元/股,该认购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价格调整事项,则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 )认购标的股票的数量: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2,568,735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98,914,466 股的 2.52%。 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对应股票总量累计不超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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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本总额的 1%。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价格调整事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标的股票数量将根据 调整后的认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 激励获得的股份。
4 、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及决策机制
(1)运作机制
根据《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机构如下:员工持股计 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将 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 委员会委员;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3)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 议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管理;5)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 利;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7)其他管理委员会认 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 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 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 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4)代表全体持有 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 的对接工作;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7)管理员工持股 计划权益分配;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9)办理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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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计划份额继承登记;10)员工持股计划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2)决策程序
1)持有人会议
①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 员负责主持。
②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 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 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③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一票 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④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 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 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⑤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 会议的有效决议。
⑥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⑦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⑧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⑨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2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 人会议。
2)管理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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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管理 委员会委员。召开和表决程序如下:
①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②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③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④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 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⑤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 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 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 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⑥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 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 、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与转让程序
(1)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世纪鼎利公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配套募集资金事项股票登记至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如因资产管理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 管理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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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 月,自世纪鼎利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至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得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3)禁止行为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4)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退出期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12 个月内应出售所持有的全部股票,但 经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不出售的除外。如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认为在 12 个 月内出售已解锁股票不利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6 、设立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认购资金到位时间、履行信息披露和决 策程序的情况
- (1)设立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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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世纪鼎利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 了《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2016 年 10 月 20 日,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产品编码 SP4584。
(2)认购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后(以 书面核准文件为准),参加对象应当根据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向本计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资金 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
(3)履行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情况
①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董 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广发原驰• 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②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召开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 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世纪鼎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交易后方可实施。
7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 所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取得相应收益,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
三、交易对方之间和发行对象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王莉萍和王峻峰为姐弟关系,王莉萍为兆芯投资的普通 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占比 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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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发行对象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 系。
四、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一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系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成立。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大年、 副总经理陈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泽权、副总经理郭峰、财务总监罗强武、 监事会主席张天林、监事张义泽、监事龙宇及部分核心员工拟共同参与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 联关系。
五、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无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2016 年 12 月 19 日,交易对方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的承诺 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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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一芯智能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法定代表人 | 王莉萍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55号1幢1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67764973Q |
| 成立时间 | 2007年10月8日 |
| 经营范围 | 从事智能科技、电子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及气动元器件的生产、组装、销售,模 具的设计、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 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通信设备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 工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网络工程,工业机器人及 配件的设计、开发,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一芯智能历史沿革
(一)一芯智能的设立
2007 年 7 月 2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01200707020081 号),核准自然人张耀华、王峻峰投资设 立的公司名称为: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 10 月 8 日,一芯有限取 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一芯有限设立时的基本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公司名称 | 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
| 法定代表人 | 张耀华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住所 | 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园中路451号27幢104室 |
| 注册号 | 310225000578733 |
| 成立时间 | 2007年10月8日 |
| 经营范围 | 无线射频技术的研发;无线射频产品的研发、销售(除专项审批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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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电子、通讯、电气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卡设备的研发和销 售。(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一芯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耀华 | 货币 | 80 | 80% |
| 2 | 王峻峰 | 货币 | 20 | 20% |
| 总计 | 100 | 100% |
注:张耀华此时与王莉萍为夫妻关系(两人于 2014 年 6 月解除夫妻关系),王峻峰为王 莉萍的弟弟
2007 年 9 月 28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汇 验内字 2007 第 0877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26 日,一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二)设立以来股权变更情况
1 、 2008 年第一次增资及股权变更
2008 年 3 月 20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 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70 万元由原自然人股东张耀华认缴 出资 170 万元,原自然人股东王峻峰认缴出资 80 万元,新增自然人股东王莉萍 认缴出资 150 万元。2008 年 4 月 21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耀华 | 货币 | 250 | 50% |
| 2 | 王莉萍 | 货币 | 150 | 30% |
| 3 | 王峻峰 | 货币 | 100 | 20% |
| 总计 | 500 | 100% |
注:张耀华此时与王莉萍为夫妻关系(两人于 2014 年 6 月解除夫妻关系),王峻峰为王 莉萍的弟弟
2008 年 4 月 17 日,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汇 验内字 2008 第 264 号),确认截至 2008 年 4 月 16 日,一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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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 、 2013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一芯有限生产经营所在的南汇区纳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部门对新区内的 企业的环保、排污等要求变得更加严格,考虑到一芯有限业务中 RFID(智能卡) 设备的生产涉及到喷漆、焊接等环节,张耀华、王莉萍、王峻峰三人(下称“张 耀华三人”)拟出售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及厂房,把生产迁出上海。经与殷振彬、 杨宝祥、李法宝三人(下称“殷振彬三人”)协商确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 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进行转让,标的公司除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标的公司持有的 无法进行转让的证书(如 ISO 证书)等以外,其他资产并包括人员、业务等都会 进行剥离。张耀华保留 30%的股权,继续留在标的公司,与殷振彬三人共同经营 标的公司,开展智能卡以外的其他业务。殷振彬的父亲和杨宝祥是标的公司原股 东张耀华 EMBA 的同学;李法宝是与张耀华相识多年的好友。殷振彬三人与张 耀华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3 年 7 月 16 日,张耀华三人与殷振彬三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就 张耀华三人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0%股权转让给殷振彬三人达成一致,并约定: 张耀华、王莉萍、王峻峰三人将其分别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0%、30%、20%(合 计 70%)的股权以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总价款转让给殷振彬三人。其中,殷振彬 支付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受让标的公司 20%股权;杨宝祥支付价款人民币 2,600 万元,受让标的公司 26%股权;李法宝支付价款人民币 2,400 万元,受让 标的公司 24%股权。殷振彬三人应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前向张耀华三人支付本次 股权转让的定金人民币 500 万元;于 2013 年 8 月 5 日前,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日内向张耀华三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500 万元;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前向张耀华三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 万元;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向张耀华三人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3 年 8 月 1 日,标的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耀华将其所持公 司 20%的股权转让给殷振斌;同意股东王莉萍将其所持公司 26%股权转让给杨 宝祥;同意股东王莉萍将其所持公司 4%股权转让给李法宝;同意股东王峻峰将 其所持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李法宝;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8 月 8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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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耀华 | 货币 | 150 | 30% |
| 2 | 杨宝祥 | 货币 | 130 | 26% |
| 3 | 李法宝 | 货币 | 120 | 24% |
| 4 | 殷振彬 | 货币 | 100 | 20% |
| 总计 | 500 | 100% |
3 、 2013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张耀华三人与殷振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后, 殷振彬三人一直未将款项缴齐,张耀华三人决定终止交易事项。2013 年 11 月 12 日,张耀华三人与殷振彬三人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相关事宜处理备忘录》,约定:所有各方同意解除 2013 年 7 月 16 日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并承诺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殷振彬三人应于备忘录签订之日 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回给张耀华三人,张耀华三人应将已收到的股权转让 款退回。
2013 年 11 月 1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殷振彬将其所持一 芯有限 20%股权转让给股东张耀华;同意股东杨宝祥将其所持一芯有限 26%股 权转让给王莉萍;同意股东李法宝将其所持一芯有限 4%股权转让给王莉萍;同 意股东李法宝将其所持一芯有限 20%股权转让给王峻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
2013 年 11 月 1 日,殷振彬、杨宝祥、李法宝与张耀华、王莉萍、王峻峰分 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3 年 11 月 13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耀华 | 货币 | 250 | 50% |
| 2 | 王莉萍 | 货币 | 150 | 30% |
| 3 | 王峻峰 | 货币 | 100 | 20% |
| 总计 | 5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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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3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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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3 年 11 月 28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耀华将其所持 一芯有限 10%股权转让给王莉萍,转让金额为 5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
2013 年 11 月 28 日,张耀华与王莉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3 年 12 月 4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张耀华 | 货币 | 200 | 40% |
| 2 | 王莉萍 | 货币 | 200 | 40% |
| 3 | 王峻峰 | 货币 | 100 | 20% |
| 总计 | 500 | 100% |
5 、 2015 年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12 月 8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全部由原自然人股东王莉萍认缴。2015 年 1 月 4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所 占股权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王莉萍 | 货币 | 4,700 | 94% |
| 2 | 张耀华 | 货币 | 200 | 4% |
| 3 | 王峻峰 | 货币 | 100 | 2% |
| 总计 | 5,000 | 100% |
2016 年 1 月 1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01270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各股东出资已缴足。
6 、 2015 年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标的公司开始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由于张耀华已退出公司经 营并大部分时间在国外,而拟申请挂牌期间需要标的公司股东签署诸多文件,张 耀华决定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4%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王莉萍,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 份。
2015 年 6 月 1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耀华将其所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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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芯有限 4%股权转让给王莉萍,转让金额为 2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 年 6 月 1 日,张耀华与王莉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5 年 6 月 3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王莉萍 | 货币 | 4,900 | 98% |
| 2 | 王峻峰 | 货币 | 100 | 2% |
| 总计 | 5,000 | 100% |
7 、 2015 年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29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王莉萍将其所持一 芯有限 18%股权转让给王峻峰,转让金额为 900 万元;同意股东王莉萍将其所持 一芯有限 10%股权转让给苏爱民,转让金额为 5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
2015 年 6 月 29 日,王莉萍与王峻峰、苏爱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5 年 7 月 2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王莉萍 | 货币 | 3,500 | 70% |
| 2 | 王峻峰 | 货币 | 1,000 | 20% |
| 3 | 苏爱民 | 货币 | 500 | 10% |
| 总计 | 5,000 | 100% |
8 、 2015 年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 3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王莉萍将其所持一 芯有限 8%股权转让给兆芯投资,转让出资额为 4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
2015 年 8 月 3 日,王莉萍与兆芯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8 月 6 日,一芯有限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一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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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王莉萍 | 货币 | 3,100 | 62% |
| 2 | 王峻峰 | 货币 | 1,000 | 20% |
| 3 | 苏爱民 | 货币 | 500 | 10% |
| 4 | 兆芯投资 | 货币 | 400 | 8% |
| 总计 | 5,000 | 100% |
9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9 月 1 日,一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一芯有限进行审计和评估。
2015 年 10 月 3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 告》(瑞华审字[2015]01270073 号),报告显示,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有 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51,202,688.28 元。
2016 年 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 专函字【2016】01270001 号的《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日净资产专项 说明》,根据说明,调增一芯有限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424,491.43 元,调 整事项为:1、冲回计提的房产税 937,608.95 元,原因为企业所属税务局明确企 业所属区域无需缴纳房产税;2、补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484,445.00 元,原因为企 业未计提当年未支付的职工薪酬;3、调减递延所得税影响 28,672.52 元;4、调 增未分配利润影响 424,491.43 元。本次审计调整前净资产为 51,202,688.28 元, 不存在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的情况,调整后净资产为 51,627,179.71 元。
2015 年 11 月 3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 同华评报字(2015)第 862 号),报告显示,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有限 经评估的净资产额为 7,372.37 万元。
2015 年 11 月 3 日,一芯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1,202,688.28 元进行折股,将净资产中的 5,000 万 元按股东出资比例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折股后,一芯有限 股本总额为 50,000,000 股,每股 1 元,净资产中多余的 1,202,688.28 元转入资本 公积。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一芯有限召开创立大会,会议通过了有限公司整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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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6 年 1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01270004 号),审验确认各股东出资已缴足。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股份公司 名称为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为 91310000667764973Q,注册资本 为 5,000 万元。
一芯智能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出资方式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王莉萍 | 净资产 | 3,100 | 62% |
| 2 | 王峻峰 | 净资产 | 1,000 | 20% |
| 3 | 苏爱民 | 净资产 | 500 | 10% |
| 4 | 兆芯投资 | 净资产 | 400 | 8% |
| 总计 | 5,000 | 100% |
(三)兆芯投资入股一芯智能的价格公允性的说明
1 、员工入股一芯智能的背景
| 时间 | 事件 | 入股价格 | |
|---|---|---|---|
| 2015年7月 | 一芯智能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初步拟 定了核心员工名单、股权架构,以及一芯智 能1.1亿元估值和员工入股价格2.2元/股。 成立员工持股公司兆芯投资,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标的公司董事长王莉萍和一名核 心员工分别持股97.50%和2.50% |
初步拟定的入股价格 2.2 元/股 |
|
| 2015年8月 | 兆芯投资入股一芯智能。王莉萍将其所持一 芯智能8%股权(400万出资额)转让给兆芯 投资 |
||
| 2015年9月 | 一芯智能股东会决议以2015年8月31日为 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月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
以股改评估值为公允 价格参考,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1.02 元/ 股,经评估的每股净 资产1.47 元/股 |
|
| 2015年11月 | 王莉萍将其所持兆芯投资部分股权平价转 让给23名一芯智能核心员工 |
||
| 2016年3月8日 | 兆芯投资股东会决议进行内部股权架构调 整,部分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同时引进一 |
以此折算成员工持有 一芯智能的股份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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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事件 | 入股价格 | |
|---|---|---|---|
| 名新合伙人许永及王莉萍增资,增资后员工 持股公司注册资本为880万元 |
为2.2 元/股 | ||
| 2016年3月12日 | 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首次就本次重组事项 进行接洽 |
||
| 2016年6月 | 上市公司排除其他标的,确立一芯智能作为 主要谈判标的 |
||
| 2016年7月 | 上市公司停牌,筹划本次交易事项 | ||
| 2016年10月 | 上市公司公告预案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 值6.66 亿元,每股价 格13.32 元/股 |
随着一芯智能经营情况的改善,一芯智能在 2015 年筹划在新三板挂牌。通 过与员工的多次协商、讨论,实际控制人王莉萍拟与员工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间接持有一芯智能股权。2015 年 7 月,一芯智能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初步 拟定了核心员工名单、股权架构,以及一芯智能 1.1 亿元估值和员工入股价格 2.2 元/股。2015 年 7 月 23 日,员工持股公司兆芯投资正式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王莉萍和朱含成分别投资 585 万元和 15 万元。
2015 年 8 月 3 日,一芯智能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王莉萍将所持有的 一芯智能 400 万出资额(8%股权)转让给兆芯投资。2015 年 9 月 1 日,一芯有 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4 日,兆芯投资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王莉萍 将出资份额的 72.98%转让给叶旭杏等 23 名有限合伙人。根据 2015 年 7 月制定 的《员工持股方案》,兆芯投资注册资本需增资至 880 万元同时保持王莉萍持有 份额超过 50%,同时考虑 2015 年 7 月 2016 年 3 月间的人员结构调整,2016 年 3 月 8 日,兆芯投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部分合伙人份额转让,骆霞及邱华 退伙,同时吸收新有限合伙人许永(2015 年加入一芯智能,任系统工程师)认 缴出资 11 万元和普通合伙人王莉萍新认缴出资 269 万元。
综上所述,兆芯投资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为 880 万元,而兆芯投资持有 一芯智能 400 万元出资额,折算成一芯智能的对应入股价格为 2.2 元/股。
2 、本次员工入股一芯智能为员工股权激励,但入股价格公允,不涉及股份 支付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之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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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 生的交易;2)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根据《上市公司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按照约定价格(明显低于市价)转让给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质是股权激励,应 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 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2014 年 4 月 18 日):相关股权变动行为确已构成股 权激励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申请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财政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财会[2010]25 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确认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费用应当计 入管理费用。
一芯智能基于以往与员工的良好合作,也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通过与员工 的多次协商、讨论,拟采用员工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持股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 间接持有一芯智能股权,实现激励员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目的。同时,制定 《员工持股方案》,对员工持股的锁定期、回购情形进行了约定。因此,兆芯投 资入股一芯智能为一芯智能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但入股价格公允,不涉及股份支 付会计处理。
3 、员工入股价格公允性分析
(1)员工入股价格主要基于一芯智能2014年及2015年经营情况
2014年、2015年,一芯智能主要业务为RFID智能卡生产设备以及相关产品 的生产服务,包括RFID智能卡生产设备、设备配件、设备维护升级、RFID电子 标签等。2014年、2015年一芯智能盈利水平较低,营业收入分别为2,759.55万元、 3,457.0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2.30万元、321.34万元。一芯智能核心员工入股 行为,是一芯智能在筹划新三板挂牌的背景下,希望实现激励核心员工及优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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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结构的作用。因此,于2015年7月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由于手续办理耗时 至2015年11月,23名一芯智能核心员工受让兆芯投资部分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 际,此时该等员工所考虑的入股价格主要是基于一芯智能2014年和2015年预期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拟定,当时预期2015年净利润约为200万元。经与核心员工 访谈,一芯智能整体估值11,000万元及2.2元/股的入股价格符合其心理预期。
一芯智能整体估值11,000万元对应2015年预测市盈率55倍。下图为A股上市 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2015年7月和11月分别对应的 行业估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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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7月动态平均市盈率为63.13倍、11月动态平均市 盈率为51.41倍,员工入股价格对应动态市盈率55倍,考虑A股上市公司在流动性 上具有较高的溢价,核心员工入股价格2.2元/股体现了公允性和合理性,并未明 显低于市价。
(2)员工入股价格同时参考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股改评估报告,并高 于股改评估值
2015年9月1日,一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同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一芯有限进行审计和评估。2015 年 10 月 30 日,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01270073 号), 报告载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120.27 万元。2015 年 11 月 3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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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 862 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载明,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 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372.37 万元。
一芯智能员工的入股价格是一芯智能股改基准日净资产的2.15倍,是一芯智 能股改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的1.49倍。因此,员工通过兆芯投资入股的定价2.2元/ 股入股,已经在参考近期审计及经评估净资产的基础上有较高的溢价。
|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
| 员工间接 入股价格 |
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
经评估的 每股净资产 |
| 2.20 | 1.02 | 1.47 |
根据2011年10月24日《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二处有关IPO会计问题审核提示 》 中关于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允价值的确定标准为:“有活跃市场的,参考活跃市 场价格;无活跃市场的可参考PE价格,在可量化分析调整因素时可对价格进行 调整,不一定非要按PE价格;申报期内的外部投资者价格均可参考,但其应当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股份达到一定数量),并可根据不同的市场状况进行一定 的调整,并披露说明调整的定量化理由(如08年同期市场平均PE倍数,09年同 期市场平均PE倍数)。无PE的应采取合理值方法确定,如进行评估,估值报告”。 一芯智能股权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对于无活跃市场报价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 是否公允的参考标准通常为最近一次的 PE入股的价格或者净资产的价格,由于 一芯智能没有引入 PE,所以以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作为参考。
4 、员工入股价格与本次并购交易价格差异的原因
(1)员工入股商定时间与本次交易停牌相距12个月
2015年7月,一芯智能制定了《员工持股方案》,并初步确定了核心员工名 单和员工入股价格。由于涉及的人员较多、新三板挂牌牵涉规范运作事项多等影 响,员工通过兆芯投资间接入股分别是2015年11月23名合伙人办理入伙工商登 记、2016年3月做了内部持股的结构调整并新引入1名合伙人许永,2名已从一芯 智能离职的合伙人退出。
交易双方关于本次交易的最初接洽时间为2016年3月,所谓最初接洽是指上 市公司在确立收购与自身业务有一定互补协同作用的标的资产策略后,首次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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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作为标的备选的一芯智能实际控制人王莉萍接触,此时双方均为首次见面,仅 限个别人员,并未涉及估值对价等核心要素的谈判。在此后的时间内,上市公司 同时与不同标的资产接触并初步摸底,直到2016年6月才开始与一芯智能王莉萍、 苏爱民就并购进行具体沟通,并于2016年7月停牌。此时距23名员工是否参与的 入股决定时间相距12个月,距后来调整加入的1名员工时间相距5个月。因此,最 初商定员工持股事项与本次交易有相当的时间距离,公司经营情况也发生了较大 变化。
(2)本次交易作价基于一芯智能 2016 年及后续经营情况,员工入股作价基 于 2014 及 2015 年预期经营情况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经营业绩较前两年实现了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 首先,一芯智能的 RFID 读卡器设备经过几年研发等方面的努力实现量产并成功 销往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为一芯智能贡献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其次,一芯智 能的 RFID 产品销量近年也在不断增长,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RFID 产品销 售额比 2015 年全年增长 86.65%,预计 2016 年全年将比 2015 年大幅增长,从而 增加一芯智能净利润;最后,工业机器人装备方面也在向 RFID 智能卡生产以外 的领域拓展,经过几年在研发、市场方面的探索,已经进入收获期。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实现营业收入 8,647.47 万元、净利润 1,929.27 万元。 同时,根据一芯智能与上市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一芯智能承诺 2016 年实现净利润将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并承诺了 2017-2019 年的预测净利润。
因此,本次交易对应 2016 年预测净利润对应市盈率 19.03 倍,与前述员工 入股时预期的对应 2015 年动态市盈率 55 倍相比,或与员工入股估值对应 2015 年静态市盈率 34.23 倍相比,员工入股估值倍数更高。可以看出,本次交易标的 公司每股作价为 13.2 元/股,为标的公司核心员工入股价格的 600%,其核心原因 是因为公司于 2016 年进入加速增长期,预测净利润是 2015 年的 13 倍,因此产 生两次交易价格的差距。
(3)本次交易作为市场化交易,交易作价是以一芯智能与上市公司业务的 协同效应、未来业绩承诺等多方面综合考量的结果;而员工入股是面向核心员工 的股权激励行为,二者在交易作价的考虑因素上具有较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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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为一芯智能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市场化交易,上市公司看中一芯 智能物联网领域丰富经验和技术、市场资源,同时考量一芯智能的业务发展态势、 2016 年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与一芯智能股东经多轮沟通、谈判, 最终商定交易价格。
作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收购行为,本次交易作价以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并约定了以业绩承诺 人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股份锁定等条件为前提,交易对方相应承担不能达到 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具体如下:
| 对比内容 | 员工入股 | 本次交易 |
|---|---|---|
| 股权转让目的 | 基于以往与员工的良好合作,稳 定员工,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 给予核心员工激励 |
市场化原则下的并购交易 |
| 控制权是否转让 | 仅为新增核心员工股东,一芯智 能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 |
控制权变更为上市公司 |
| 锁定期 | 原根据新三板要求设定锁定期, 后未上新三板已解除 |
交易对方取得世纪鼎利股票有三年锁 定期(分期解锁),在锁定期届满前, 交易对方无法通过转让股份进行变现 |
| 业绩承诺 | 无业绩承诺 | 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的未来盈利情况 作出了较高的承诺 |
| 业绩补偿 | 无补偿机制 | 制定了合理的盈利补偿机制,交易对方 承担了盈利补偿风险 |
| 业绩奖励 | 无业绩奖励 | 若标的公司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给予一 定奖励 |
| 竞业禁止 | 无竞业禁止限定 | 自然人交易对方作出了关于履职时间、 同业竞争、离职后竞业禁止的相关限定 |
5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1)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比较
本次交易中,一芯智能 100%股权作价 6.66 亿,交易对方承诺,一芯智能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一芯智能动态市 盈率(交易作价/2016 年承诺利润,下同)为 19.03 倍。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一芯智 能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选取了同行业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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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其具体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动态市盈率1 | 动态市盈率2 |
|---|---|---|---|
| 002017.SZ | 东信和平 | 71.51 | 67.90 |
| 002104.SZ | 恒宝股份 | 20.69 | 25.13 |
| 002512.SZ | 达华智能 | 49.51 | 54.47 |
| 300078.SZ | 思创医惠 | 55.04 | 58.83 |
| 300458.SZ | 全志科技 | 60.45 | 67.68 |
| 600271.SH | 航天信息 | 21.07 | 27.67 |
| 603005.SH | 晶方科技 | 49.77 | 54.94 |
| 300546.SZ | 雄帝科技 | - | |
| 300479.SZ | 神思电子 | 68.14 | 146.36 |
| 平均 | 49.52 | 62.87 | |
| 一芯智能 | 19.03 |
- 注:1、动态市盈率 1=上市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股票收盘价/2016 年预测基本每股收
益
-
2、动态市盈率 2=上市公司 2016 年 1-9 月股票成交均价/2016 年预测基本每股收益
-
3、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根据统计,上述上市公司的2016年9月30日的动态市盈率为49.52,2016年1-9 月的动态市盈率为62.87。
一芯智能动态市盈率为19.03,明显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49.52和 62.87。此外,估值与承诺利润增速直接相关,承诺期内承诺利润增速越高,并 购PE估值倍数越高。一芯智能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承诺 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和8,000万元,承诺利润增 速分别为989.19%、42.86%、20.00%和33.33%,目标公司承诺期内较高的业绩增 长率为其估值提供了合理支撑。
(2)员工入股是否构成股份支付影响一芯智能当期利润,但作为非经常性 损益不会对一芯智能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员工入股一芯智能是否构成股份支付并形成管理费用主要对一芯智能2015 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该费用影响为非经常性损益。本次交易作价依据收益法的 评估结果,是以一芯智能未来三年预期收益折现、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承诺为基础确定。因此员工入股是否构成股份支付不会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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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资产估值及交易作价产生直接影响。
三、一芯智能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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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莉萍直接持有一芯智能 62%的股权,为一芯智能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莉萍女士,197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锐安国际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助理、销售部技术支 持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市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昆山路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上海芯 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兆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至今,任上海芯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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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芯智能子公司及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有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定位于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详细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ESIM TECHNOLOGY LIMITED |
|---|---|
| 住 所 | RM B-16,9/F DRAGON IND BLDG 93 KING LAM CHEUNG WAN KL |
| 董 事 | 王莉萍 |
| 投资总额 | 100,000港币 |
| 经营范围 | 对外贸易,投资,咨询 |
| 股 东 | 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5日 |
| 营业期限 | 自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止 |
2 、历史沿革
2015 年 8 月 21 日,一芯智能取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1500598”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获准在香港投资设立香港一芯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 8.150347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外贸易、投资、 咨询。
2015 年 8 月 5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核发了编号为“2271385”的 《公司注册证明书》。
2015 年 9 月 2 日,目标公司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沪浦发改境外备[2015]5 号”《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意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对设立香港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五、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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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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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16-0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 总资产 | 13,300.11 | 8,375.67 | 8,235.78 |
| 总负债 | 5,950.03 | 2,955.12 | 6,131.56 |
| 净资产 | 7,350.08 | 5,420.55 | 2,104.22 |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8,647.47 | 3,457.08 | 2,759.55 |
| 营业利润 | 2,243.02 | 369.51 | -192.77 |
| 利润总额 | 2,244.51 | 357.76 | -119.17 |
| 净利润 | 1,929.27 | 321.34 | -122.30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37 | 684.27 | -996.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85 | -662.92 | -9.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7.40 | 535.45 | 824.7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06.37 | 557.67 | -181.26 |
4 、主要财务指标
| 4、主要财务指标 | |||
|---|---|---|---|
| 财务指标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比率 | 1.85 | 2.26 | 0.52 |
| 速动比率 | 1.74 | 1.94 | 0.48 |
| 资产负债率 | 44.74% | 35.28% | 74.4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35 | 2.58 | 2.21 |
| 存货周转率 | 11.00 | 6.37 | 7.00 |
| 财务指标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672.22 | 787.66 | 444.65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9.45 | 5.26 | 0.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644.37 | 684.27 | -996.93 |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0.04 | 50.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 - | -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 | 0.10 | 23.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7 | -11.80 | -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小 计 | 1.49 | -11.75 | 73.60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示) |
0.22 | -1.76 | 11.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27 | -9.99 | 6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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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最近三年曾进行过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情况
为给一芯有限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提供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 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一芯 有限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中同华评报 字(2015)第 86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2015 年度评估”)
2015 年度评估按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一芯智能 净资产评估值为 7,372.37 万元,资产评估结构的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3,328.70 | 3,336.84 | 8.14 | 0.24 |
| 非流动资产 | 5,257.53 | 7,501.49 | 2,243.96 | 42.68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91.05 | 2,884.74 | 693.69 | 31.66 |
| 固定资产 | 2,636.74 | 3,548.24 | 911.50 | 34.57 |
| 在建工程 | - | - | ||
| 无形资产 | 387.34 | 1,026.11 | 638.77 | 164.91 |
| 其中:土地使用 权 |
371.64 | 1,008.59 | 636.95 | 171.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40 | 42.40 | - | - |
| 资产总计 | 8,586.23 | 10,838.33 | 2,252.10 | 26.23 |
| 流动负债 | 3,465.96 | 3,465.96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负债总计 | 3,465.96 | 3,465.96 |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120.27 | 7,372.37 | 2,252.10 | 43.98 |
一芯有限 2015 年度评估的股东权益增值率为 43.98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增值所致。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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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芯有限 2015 年度评估目的是为其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提供全部资产及 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依据。一芯有限未根据本次评估结果调账。
(二)最近三年的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一芯智能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和改制情况请参见本章“二、一芯智能历 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三)最近三年评估情况与本次交易评估情况的差异原因
本次交易评估值为中通诚评估对一芯智能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 相较于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 同华评报字(2015)第 862 号资产评估报告增值较大。主要原因为:
1、评估方法的差异
本次评估的方法为收益法,收益法预估值综合体现了标的公司有形资产以及 客户资源、市场地位、合同权益、服务能力以及品牌和管理团队等无形资产的价 值,收益法基于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能更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企业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一芯智能各股东承诺,一芯智能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 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根据业绩承诺,相应年度净利润增 速分别为 989.19%、42.86%、20.00%和 33.33%,一芯智能承诺期较高的净利润 和业绩增长率为其估值提供了合理支撑。
一芯智能 2015 年度的评估是采用资产基础法,仅为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提供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依据,并未完全反映各项资产及负债、客户 资源等无形资产作为整体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
2、评估目的不同
本次评估是世纪鼎利拟收购一芯智能 100%股权事宜,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 对一芯智能全部股权进行评估,以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上述交易安排了业绩承诺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补偿,使得未来盈利有所保障。而一芯智能 2015 年度的评估仅为整体改制设 立股份公司提供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依据,并未完全反映各项资产及 负债、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作为整体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且由于无业绩承诺及 补偿,未来盈利不确定性大。
3、评估基准日不同
一芯智能 2015 年度的评估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而本次评估 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1 日,两次评估相距 13 个月。一芯智能在此期间已取得 了较快发展,经营业绩大幅提升,而一芯智能 2015 年度的评估未能反映一芯智 能在此期间的经营成果。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受到处罚等 情况
(一)主要资产
1 、自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拥有的房地权属情况如下:
| 序 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 用途 |
权证号 | 登记日 | 建筑面积 (m2) |
|---|---|---|---|---|---|---|
| 1 | 一芯有限 | 上海市宣桥镇人 民西路1559 弄2 支弄7号301室 |
住宅 | 沪房地浦字 (2011)第 212392号 |
2011年5月25日 | 132.34 |
| 2 | 一芯有限 | 上海市宣桥镇人 民西路1559 弄2 支弄7号401室 |
住宅 | 沪房地浦字 (2011)第 212436号 |
2011年5月26日 | 134.21 |
| 3 | 一芯有限 | 上海市宣桥镇人 民西路1559 弄2 支弄7号501室 |
住宅 | 沪房地浦字 (2011)第 212314号 |
2011年5月24日 | 134.21 |
| 4 | 一芯有限 | 上海市宣桥镇人 民西路1559 弄2 支弄7号601室 |
住宅 | 沪房地浦字 (2011)第 212315号 |
2011年5月24日 | 134.21 |
| 5 | 一芯有限 | 上海市浦东新区 园中路55号 |
工业 | 沪房地浦字 (2014)第 201665号 |
2014年1月14日 | 20,385.54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芯智能在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拥有房地产证号为沪房地浦字[2014]第 201665 号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20385.54 ㎡,证书载明的土地用途为工业。 其中 2 幢、3 幢原用作一芯智能的厂房及研发,后因经营调整出现暂时闲置。为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结合有关部门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精神,一芯智能将 2 幢、3 幢房屋对外出租,并与上海隆林投资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隆 林投资”或“承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园中路 55 号 2 幢 6 层大楼(建筑面积为 8,370.6 平方米)及 3 幢 3 层大楼(建筑面积为 1,705.27 平 方米)出租给隆林投资从事人才公寓经营,租期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30 年 8 月 30 日,且协议约定承租方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对该房屋的 经营规定。
目前,隆林投资已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浦经信 委工字(2016)9 号《关于对上海隆林投资服务中心厂房临时改建职工宿舍项目 可行性研究意见的通知》,原则上同意将园中路 55 号 2 号楼改建为职工宿舍项 目。但承租方自行办理了酒店经营相关手续,将一芯智能出租的上述房屋的 2 幢 大楼用于酒店经营,酒店的经营方为上海全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已获得《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3 幢大楼尚处于闲置状态,隆林投资未将其用于 其他用途。
针对上述房屋被承租方改变原合同约定用途相关事项,王莉萍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出具《关于房屋相关事项的说明与承诺》,承诺“一芯智能拟将园中 路 55 号的房地产转让,同时,租赁拟转让房产其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配 套用房。上述房产的交易、租赁及使用各方均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如 因上述房产的转让、租赁、使用等事项产生民商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行政 处罚等不利事宜给一芯智能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自愿全额承担相关经济损 失。”
一芯智能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与王莉萍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约定将园中路 55 号建筑面积为 20,385.54 ㎡的自持土地及房产出售给王莉萍、王 峻峰、苏爱民共同设立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上海万隆房地产土地估价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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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房业字(2016)第 13124 号《评估报告》,最终确定标的房 地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700 万元。
为保持一芯智能经营场所的稳定性,一芯智能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与王莉 萍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签署 了《<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一芯智能向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拟 转让房产其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租赁面积为 10,310.21 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 5 年,租金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0.71 元, 年租金为 2,671,890.92 元,租赁期满一芯智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房产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 、租赁房屋
根据一芯智能与上海爱登堡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 海爱登堡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西路 189 号 1103 室、 建筑面积为 177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一芯智能办公使用,租金为 13,459.00 元/ 月,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目标公司与自然人郑川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郑川将位于广东省 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三洲工业大街三巷 8 号 A 幢 4 楼一整层、建筑面积为 3,778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一芯智能使用,租金为 45,336.00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3 、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 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 | 类别 | 有效期 |
|---|---|---|---|---|
| 1 | 10627620 | 7 | 2013.9.21-2023.9.20 | |
| 2 | 3866980 | 7 | 2016.2.7-2026.2.6 |
注:注册号为 10627620 的商标为上海芯坤转让给一芯智能,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拥有 7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观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
| 1 | 一种智能双界面 卡及其焊接封装 工艺 |
ZL2011101 27710.7 |
发明 | 2011.5.17 | 2015.2.11 | 一芯智能 |
| 2 | 智能双界面卡天 线焊接工艺及设 备 |
ZL2012102 43700.4 |
发明 | 2012.7.13 | 2014.11.19 | 一芯智能 |
| 3 | 个性化卡片加工 设备 |
ZL2009101 88914.4 |
发明 | 2009.12.14 | 2013.8.21 | 一芯智能 |
| 4 | 一种用于无线点 亮LED 灯的电 子毯 |
ZL2012103 56260.3 |
发明 | 2012.9.20 | 2016.06.08 | 一芯智能 |
| 5 | 一种GSM 移动 电话通讯卡及其 封装方法和设备 |
ZL2011102 47573.0 |
发明 | 2011.8.25 | 2015.11.18 | 一芯智能 |
| 6 | 一种智能双界面 卡焊接封装方法 |
ZL2012102 43708.0 |
发明 | 2012.7.13 | 2015.11.18 | 一芯智能 |
| 7 | 一种智能双界面 卡及其焊接封装 工艺 |
ZL2010105 42938.8 |
发明 | 2010.11.12 | 2012.11.28 | 一芯智能 |
| 8 | 智能双界面卡芯 片触点点锡、粘 热熔胶自动化设 备 |
ZL2012103 53055.1 |
发明 | 2012.9.20 | 2014.3.26 | 一芯智能 |
| 9 | 一种双界面卡的 自动化生产线 |
ZL2009202 12865.9 |
实用新型 | 2009.12.10 | 2010.9.1 | 一芯智能 |
| 10 | 一种智能双界面 卡的封装结构 |
ZL2010206 05600.8 |
实用新型 | 2010.11.12 | 2011.6.1 | 一芯智能 |
| 11 | IC 卡封装机芯 片90 度角度旋 转机构 |
ZL2011201 85998.9 |
实用新型 | 2011.6.3 | 2011.12.21 | 一芯智能 |
| 12 | 一种GSM 移动 电话通讯卡 |
ZL2011203 14354.5 |
实用新型 | 2011.8.25 | 2012.8.15 | 一芯智能 |
| 13 | 一种智能双界面 卡 |
ZL2011204 10364.9 |
实用新型 | 2011.10.25 | 2012.6.13 | 一芯智能 |
| 14 | 智能双界面卡芯 | ZL2012204 | 实用新型 | 2012.9.20 | 2013.5.29 | 一芯智能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
| 片触点点锡、粘 热熔胶自动化设 备 |
87553.0 | |||||
| 15 | 一种卡片加工设 备 |
ZL2009201 29252.9 |
实用新型 | 2009.1.4 | 2009.11.18 | 一芯智能 |
| 16 | RFID-SIM 卡校 准装置 |
ZL2010201 55999.4 |
实用新型 | 2010.4.12 | 2011.1.5 | 一芯智能 |
| 17 | 一种GSM 移动 电话通讯卡的封 装设备 |
ZL2011203 14171.3 |
实用新型 | 2011.8.25 | 2012.6.13 | 一芯智能 |
| 18 | 智能化多功能验 证识别装置 |
ZL2016300 30264.1 |
外观 | 2016.1.27 | 2016.8.31 | 一芯智能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申请的 1 项专利已被国家专利局受理:
| 申请号 | 类型 | 备注 |
|---|---|---|
| 201620577861.0 | 实用 新型 |
2016-06-16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在印度尼西亚申请的 1 项专利已被当地政府 主管机构受理:
| 名称 | 申请号 | 类型 | 备注 |
|---|---|---|---|
| MULTI-FUNCTION IDENTIFICATION DEVICE |
A00201601926 | 外观 设计 |
2016-06-17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 |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拥有 12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登记号 | 证书编号 | 软件名称 | 权利人 | 登记日期 |
|---|---|---|---|---|---|
| 1 | 2010SR027423 | 软著登字第 0215696号 |
全自动IC卡铣槽机 /ICM-3000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2 | 2010SR027422 | 软著登字第 0215695号 |
RFID-SIM卡多功能 校准器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3 | 2010SR027426 | 软著登字第 0215699号 |
全自动IC卡封装线 /AMIT-2500E软件 V1.0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4 | 2010SR027425 | 软著登字第 0215698号 |
全自动IC卡封装机 /ICI-2500FK软件 V1.0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5 | 2010SR027427 | 软著登字第 | 全自动IC卡高速铣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登记号 | 证书编号 | 软件名称 | 权利人 | 登记日期 |
|---|---|---|---|---|---|
| 0215700号 | 槽机/ICM-5000软件 V1.0 |
||||
| 6 | 2010SR027424 | 软著登字第 0215697号 |
全自动个人化检测机 /PCTM-5000软件 V1.0 |
一芯智能 | 2010.6.7 |
| 7 | 2016SR326557 | 软著登字第 1505174号 |
一芯非接触超声波电 焊机控制软件2.0 |
一芯智能 | 2016.11.11 |
| 8 | 2016SR325835 | 软著登字第 1504452号 |
一芯全自动模块检测 机控制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6.11.10 |
| 9 | 2016SR325069 | 软著登字第 1503686号 |
一芯全自动IC卡检 测机控制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6.11.10 |
| 10 | 2016SR325064 | 软著登字第 1503681号 |
一芯全自动天线植入 机控制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6.11.10 |
| 11 | 2016SR325058 | 软著登字第 1503675号 |
一芯全自动IC卡封 装机控制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6.11.10 |
| 12 | 2016SR320620 | 软著登字第 1499237号 |
一芯全自动模块碰焊 机控制软件V1.0 |
一芯智能 | 2016.11.7 |
4 、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主要负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3-627 号),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2,976.98 | 50.03% |
| 应付账款 | 486.81 | 8.18% |
| 预收款项 | 179.59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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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职工薪酬 | 206.21 | 3.47% |
|---|---|---|
| 应交税费 | 361.99 | 6.08% |
| 应付利息 | 9.45 | 0.16% |
| 其他应付款 | 79.00 | 1.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 | 1.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00.03 | 73.95% |
| 长期借款 | 1,550.00 | 26.0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0.00 | 26.05% |
| 负债合计 | 5,950.03 | 100.00% |
(四)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芯智能不存在或有负债。
八、一芯智能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 、所属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一芯智能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 、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一芯智能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与“国 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 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 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于 1994 年成立,现参与部门 23 个,国家金 —— 卡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金卡工程” 以发展中国电子货币为目的、 —— 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 的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工 程中跨部门、跨地方的工作,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提出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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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芯智能所属的行业协会为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英文名称: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Manufacture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 AIM China)。中国自动识别 技术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的监督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是国际自动识别 与移动技术协会(AIM Global)的国家级会员。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是由从事 自动识别及相关 IT 技术研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 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业务领域涉及:条码识别技术、射频 识别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智能卡识别技术、光学字符识别技术、语音识别 技术、视觉识别技术、图像识别技术和其它自动识别技术。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RFID 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第 128 号令《中华 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3 号令《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 第 300 号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11 号令《集成电 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质技监局质函[2000]338 号《关于集成电路(IC) 卡及读写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信息产业部第 40 号令《中华人民 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信部[2007]205 号《800/900MHz 频段射频识 别(RFID)技术应用规定(试行)》以及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颁布的《集成电 路卡注册管理办法》、《IC 卡管理条例》和《IC 卡通用技术规范》。
(2)主要行业产业政策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关 | 主要内容 |
|---|---|---|---|---|
| 1 | 《国家中长期科 学和技术发展规 划 纲 要 (2006~2020年)》 |
2006年2月 | 国务院 | 《纲要》中指出我国部署22 项未来重点发展前沿技术,其 中包括信息技术领域中的智 能感知技术、自组织网络技 术、虚拟现实技术 |
| 2 | 《电子信息产业 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2011》 |
2009年4月 | 国务院 | 加速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和 推广,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 示范工程,支持RFID(电子标 签)、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 疗电子、工业控制及检测等产 品和系统的开发和标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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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关 | 主要内容 |
|---|---|---|---|---|
| 3 | 《国务院关于培 育和发展战略新 兴产业的决定》 |
2010 年10 月 |
国务院 | 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 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 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 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 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 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 研发和示范应用 |
| 4 | 《物联网“十二 五”发展规划》 |
2011 年11 月 |
工业和信息化 部 |
到2015年,我国要在核心技 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 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 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 面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创 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 安全可控的物联网发展格局 |
| 5 | 《关于推进物联 网有序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 |
2013年2月 | 国务院 | 建立健全有利于物联网应用 推广、创新激励、有序竞争的 政策体系,抓紧推动制定完善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建立鼓励多元资 本公平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加快物联网相关标准、检测、 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 善支撑服务体系 |
| 6 | 《物联网发展专 项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
2013年9月 | 国家发改委等 | 包含10个专项行动计划,从 各自角度对2015年物联网行 业要达到的总体目标作出规 定 |
| 7 | 《工业和信息化 部2014 年物联网 工作要点》 |
2014年5月 | 工业和信息化 部办公厅 |
加强统筹规划和行业指导,突 破核心关键技术,推进应用示 范,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产 业发展,强化安全保障,推进我 国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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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关 | 主要内容 |
|---|---|---|---|---|
| 8 | 《关于促进智慧 城市健康发展的 指导意见》 |
2014年8月 | 国家发改委等 八部委 |
加快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支 持物联网在高耗能行业的应 用,促进生产制造、经营管理 和能源利用智能化。鼓励物联 网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 应用。加快物联网在城市管 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食 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 卫生、民生服务、公共安全、 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逐 步形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的 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务体系 |
| 9 | 《国务院关于积 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
2015年7月 | 国务院 | 加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 织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 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 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 平台。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 网等技术,进一步加强对公 路、铁路、民航、港口等交通 运输网络关键设施运行状态 与通行信息的采集 |
| 10 | 《上海市科技创 新“十三五”规划》 |
2016年8月 | 上海市人民政 府 |
面向物联网整体方案解决能 力和水平提升,突破关键核心 器件、硬件集成封装及测试、 软件及算法融合、无线通信、 低功耗和微能源等共性支撑 技术,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与 产品在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中 的应用示范,使上海成为我国 物联网创新应用的主要策源 地 |
(二)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
1 、一芯智能三大业务板块的内在关系及发展历程
(1)三大业务板块的内在关系
一芯智能是国内领先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物 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商。一芯智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分为三大 板块,即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和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工业机器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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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产品和服务包括接触式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非接触式智能卡生产及检 测设备、双界面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智能卡预个人化及个人化设备、模块检 测及预个人化设备、机械臂、AGV 小车、工厂智能化改造的方案设计实施及相 关软件和技术服务;RFID 产品的具体产品包括智能卡 Inlay 和 RFID 电子标签;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具体产品和服务包括带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证设备、身 份信息验证系统、多因素验证门禁系统、智能通关闸机系统、机电设备综合监控 系统、RFID 智能仓储系统、智能终端生物识别系统及系统集成相关服务。
一芯智能在 RFID 智能生产设备领域积累的机械、电子、控制、传感器、机 器视觉、人工智能等多学科技术奠定了其他业务板块的发展基础。各个业务板块 的内在关联始终是 RFID 相关技术。一芯智能通过 RFID 智能生产设备的研发制 造积累跨学科技术,将其应用于不同行业的工业机器人装备;利用 RFID 智能生 产设备领域的技术及市场优势进入 RFID 产品的研发生产领域;同时,根据市场 发展趋势及自身比较优势,将业务进一步延伸至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领域。一芯 智能三大业务板块具有协同效应,在技术研发上也是一脉相承、逐步推进的。
(2)三大业务板块的发展历程
一芯智能实际控制人王莉萍女士自 1994 年起从事 RFID 领域的工作,拥有 22 年的行业经验,并在 2007 年创立一芯智能的前身一芯有限。一芯智能专注于 射频识别(RFID)领域,依托扎实的行业背景和深厚的技术底蕴,抓住行业发 展机遇,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三大业务板 块,具体的发展历程如下。
工业机器人装备方面:随着我国二代身份证、公交一卡通及 SIM 卡的大力 推广,一芯智能抓住时代机遇,相继成功研发高速非接触式智能卡生产线、接触 式智能卡生产线及智能卡预个人化设备,获得了国内外众多大型智能卡厂商的认 可;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一芯智能成功研发 SIM 卡小卡封装及预个人化 设备,大大减少了非环保材料的用量,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截止目前,一芯 智能已成功研发出了涵盖智能卡生产流程的 60 余款智能生产设备。客户包括全 球著名的大型智能卡厂商 Gemalto(金雅拓)、Oberthur Technologies(欧贝特)、 G&D(捷德)、HID 等,国内金邦达(2015 年支付芯片卡出货量全球四强)、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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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业园区迪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达华智能的子公司)、东信和平、恒宝股 份、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在此过程中,一芯智能的工业机器人装备 业务从智能卡生产领域拓展至其他行业机器人生产领域,而与智能生产设备相关 的软件、维护、工厂智能化改造等技术服务也等到了发展,获得上海韦斯杰实业 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工厂智能化改造订单等。
RFID 产品方面:随着智能卡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大型智能卡厂商面临 基础投入加大、交期短、品种繁多、工艺复杂多样等挑战,出现了外包智能卡 Inlay 生产的强烈需求。一芯智能敏锐地捕捉到了此种需求,迅速跟进,快速扩大生产 规模,满足了市场需求。在智能卡 Inlay 生产领域,一芯智能拥有以下显著优势: 首先,客户基础好,智能卡 Inlay 与智能卡生产设备的客户群高度重合;其次, 拥有强大的设备优势,设备投入成本低、维护成本低、更新升级快速便捷;再次, 产品工艺设计技术能力强、自动化程度高、质量稳定;最后,智能卡 Inlay 生产 与智能卡生产设备的研发、销售能够互相促进,有协同优势。一芯智能从 2011 年开始批量供应智能卡 Inlay 等 RFID 产品,赢得了大型智能卡厂商 Gemalto(金 雅拓)、金邦达、中钞等一批优质客户资源。电子标签类产品也随着市场需求得 到了快速发展。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方面:2012 年以来,一芯智能充分利用在工业机器人 装备业务积累的电子、控制、传感器、机器视觉等技术,以身份验证设备、智能 监控设备等智能应用设备为突破口,发展应用于各行业的物联网解决方案。一芯 智能 2012 年开始提供智能监控设备;2014 年提供交通行业的气动模组及综合监 控系统;2016 年量产带有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证设备及后台管理软件,提供 面向环保、金融等各行业的物联网解决方案等。
一芯智能 2014 年和 2015 年的净利润较低,但一芯智能具有深厚的行业积累, 带有一芯智能商标的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在全球已累计销售超过 1,200 台,客户 遍及美国、南美、欧洲、亚洲、非洲及国内大型智能卡厂商。
2 、一芯智能 2014 年、 2015 年盈利水平较低、 2016 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1)2013 年,一芯智能因当地环境保护要求更加严格等原因,拟剥离人员 及业务、将生产迁出上海、出让控股权等因素,影响了 2014 年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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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一芯有限 RFID 智能卡设备当时的生产涉及喷漆、焊接等环节,而 政府部门对一芯有限所在浦东新区内的企业环境保护要求等更加严格,王莉萍、 王峻峰、张耀华三人(以下简称“张耀华三人”)经与殷振彬、杨宝祥、李法宝三 人(以下简称“殷振彬三人”)协商,张耀华三人拟出售一芯智能 70%股权,并将 一芯智能除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无法进行转让的证书(如 ISO 证书)等以外的其 他资产包括人员、业务等进行剥离,且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张耀华三人将持有的一芯智能 70%股权转让给殷振彬三人。后因殷振彬三人 未将转让款项缴齐,双方协商终止交易,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办理完毕转回的 工商登记。此外,公司成立时张耀华与王莉萍原为夫妻关系,2014 年 6 月解除 婚姻关系。上述多种因素影响了一芯智能 2014 年业务的发展。
(2)2015 年,实际控制人王莉萍女士明确一芯智能作为经营重心,筹划在 新三板挂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梳理、规范关联方业务及关联交易
2014 年初,一芯智能实际控制人王莉萍女士控股多家企业,包括一芯智能、 上海芯坤、深圳华坤等。随着一芯智能业务发展,王莉萍女士 2015 年明确将一 芯智能作为经营重心,筹划新三板挂牌,其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并且在相关中介 机构的协助下梳理、规范关联方业务及关联交易,其控股的上海芯坤、深圳华坤 陆续停止经营 RFID 相关业务,业务转型。而一芯智能作为实际控制人经营重心, 业务不断壮大发展,经营业绩得到体现。
(3)RFID 产品、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在 2016 年取得突破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1,143.11 | 13.55% | 1,292.97 | 40.57% | 1,249.26 | 45.92% |
| RFID产品 | 3,133.55 | 37.15% | 1,678.84 | 52.67% | 1,471.40 | 54.08%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4,157.16 | 49.29% | 215.56 | 6.76% | - | 0.00% |
| 合计 | 8,433.82 | 100.00% | 3,187.36 | 100.00% | 2,720.67 | 100.00% |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 RFID 产品及物联网行 业解决方案收入提高所致。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 RFID 产品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86.65%,主要原 因为:产品工艺先进、品质较高、质量稳定,一芯智能在原有客户 Gemalto(金 雅拓)及金邦达的销售量上升,占有率增加。同时,新增客户认证完成,开始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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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供货;今年拓展的新客户包括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巴西 Falcons Resoursing Co.,Ltd.、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等,上述新客户的拓展同样带 来收入上涨。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1828.54%,主要原因为:身份信息验证设备等智能应用设备以及行业解决方案经 过几年研发及市场推广实现量产并成功销往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环保、交通 行业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准备已经成熟,开始形成规模销售。
3 、一芯智能的竞争优势
一芯智能在技术、产品、客户、人才等方面积累的优势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 保障。
(1)技术优势
一芯智能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技术的发展,通过近 10 年的研发积淀, 在精密机械设计与加工、伺服控制、电控系统制造、自动焊接、机器视觉、射频 识别、传感器、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控制、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 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一芯智能的技术演进路线为通过 RFID 智能生产设备的研发积累跨学科技 术,将积累的跨学科技术应用于不同行业的工业机器人装备;利用 RFID 智能生 产设备领域的技术、市场优势进入 RFID 产品工艺研发生产领域;进一步延伸至 智能应用设备领域的研发,通过智能应用设备拓展至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领域。 各主营业务始终是具有协同效应与补充效应,技术研发上也是一脉相承,逐步推 进。
经过近 10 年的研发积淀,在工业机器人装备领域,尤其是 RFID 智能生产 设备领域,一芯智能已经具有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在全球累计销售超过 1200 台 带有一芯智能商标的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在 RFID 产品领域,工艺研发能力强 大,一芯智能是行业龙头公司 Gemalto(金雅拓)、金邦达智能卡 Inlay 的主要认 证供应商。在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应用设备及行业解 决方案已经在海内外批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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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芯智能参与制定《识别卡 卡使用寿命 第 1 部分:应用轮廓和要求》、 《800/900MHz 射频识别读/写设备规范》两项国家标准;高速非接触 IC 卡生产 设备研发项目入选国家 863 计划项目;一芯智能自主研发的“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及其焊接封装工艺”、“智能双界面卡天线焊接工艺及设备” 等 7 项先进技术已 经获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了“双界面卡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双界面卡的封 装结构”、“IC 卡封装机芯片 90 度角度旋转结构”等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拥有 “全自动 IC 卡铣槽机/ICM-3000 软件 V1.0”、“RFID-SIM 卡多功能校准器软件 V1.0”等 12 项软件著作权。一芯智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拥有强 大的技术实力。
(2)产品优势
经过在 RFID 领域多年的发展,一芯智能的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主营业务由 RFID 智能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逐步延伸到工厂的智能化改造以及 RFID 产品 的生产销售、智能应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提供,具备 完善的 RFID 产业链条,可为客户提供 RFID 产业链全闭环解决方案。一芯智能 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多 款产品获得 CE 认证。一芯智能凭借出色的研发技术,陆续推出了多种处于行业 领先地位的产品,研发的产品多次获得“中国 RFID 产业联盟(创新产品奖、智 能终端创新产品奖)”、“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创新产品奖、优秀应用成果奖、 系统集成奖)”、“中国智能卡协会技术创新奖”、“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上海企业竞争力产品质量金奖”等奖项,确保了一芯智能在物联网领域的产品 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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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 生产设备及读卡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行业是多 学科交叉、知识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产品多为需专业设计的定制化设备。在该 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和科研人才对客户具体要求提供针对 性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对人才的需求较高。一芯智能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现 有核心技术人员在技术、产品开发等主要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以总工 程师王峻峰、董事及副总经理苏爱民为核心的稳定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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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团队成员均来自国内外知名企业技术研发部门,创新能力突出,有丰富的产 品研发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以王莉萍董事长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成员在 90 年代 初即进入 RFID 产业领域,是中国金卡工程发起的第一批重要参与者,推动了中 国智能卡及 RFID 产业的变革与创新。通过与海内外先进厂商的竞争以及合作, 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及市场开拓经验,对 RFID 及物联网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深 刻的理解。稳定高效、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核心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具有 创新精神、研发能力卓越的技术团队构成了公司人才优势的重要基础。
(4)客户资源优势
依靠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领先的技术水平,一芯智能积累了众多稳定的客户资 源,如全球前三大智能卡企业 Gemalto(金雅拓),G&D(捷德公司),Oberthur Technologies(欧贝特科技)以及金融 IC 卡个人化全球龙头企业金邦达、国内众 多上市公司(恒宝股份、东信和平、达华智能等)均为一芯智能的长期客户。同 时,一芯智能积极开拓海外客户,已与东南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一芯智能 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势显著。稳定、优质 的客户资源有效推动了一芯智能新业务的开展,同时保证了一芯智能销售回款的 安全性,而丰富的配套服务经验又使得一芯智能在新客户的获取中拥有先发优 势。
(三)一芯智能主要产品及服务概况
一芯智能三大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如下:
1 、工业机器人装备
一芯智能工业机器人装备主要包括接触式智能卡生产与检测设备、非接触式 智能卡生产与检测设备、双界面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智能卡预个人化及个人 化设备、模块检测及预个人化设备、机械臂、AGV 小车等产品,同时提供相关 产品的软硬件升级改造、售前售后技术服务、生产方案咨询、工厂智能化改造方 案的设计、实施。工厂智能化改造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产布局优化, 确保工序衔接合理,实现统筹管理;二是物流优化,通过 AGV 小车、机械臂等 实现物料的即时准确地输送,提升物流效率、减员增效;三是设备智能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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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模块实现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传感器模块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采集; 四是集中管控,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对设备进行集中管控,对收集到的设备数据进 行分析预测,推动管理升级。
(1)接触式智能卡生产设备
| 主要产品 | 产品功能描述 | 图示 |
|---|---|---|
| 全自动模块检测 机 |
主要用于对整卷的模块上载COS系统或 进行电性能测试 |
|
| 全自动高速冲卡 机 |
主要用于将层压后的大张PVC、PETG、 ABS、PC纸卡冲切成符合ISO7816标准 尺寸的单张卡片 |
|
| 全自动高速铣槽 机 |
主要用于根据客户技术要求,完成 ISO7816标准卡的高精度铣槽,为封装工 艺做准备 |
|
| 全自动高速封装 机 |
主要用于将条带模块背胶、冲切并封装 在已铣槽的卡基上面 |
|
| 全自动SIM小卡 封装机 |
主要用于对SIM小卡进行封装 |
(2)非接触式智能卡生产设备
主要产品 产品功能描述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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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自动高速冲孔 机 |
主要用于在PVC、PETG、ABS、PC 等 版料上冲切避空孔 |
|
|---|---|---|
| 全自动高速模块 填装机 |
主要用于将模块填装在冲好孔的PVC上 | |
| 全自动高速天线 植入机 |
主要用于在已经完成冲孔作业的大张 PVC、PETG、ABS、PC等基材上进行 天线植入 |
|
| 全自动高速模块 碰焊机 |
主要用于天线与芯片自动高精度焊接 |
(3)双界面智能卡生产设备
| 主要产品 | 产品功能描述 | 图示 |
|---|---|---|
| 全自动双界面点 锡背胶一体机 |
主要用于双界面模块天线引脚点锡,将 锡点铣平整,并在模块背面粘热熔胶 |
|
| 全自动双界面三 合一设备 |
主要用于双界面(或非接触)Inlay 生产。 冲切锡片(或模块),将锡片(或模块) 填装到已冲好孔的PVC料的避空孔内, PVC料上植入天线,并对锡片(或模块) 与铜线进行碰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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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自动高速切边 机 |
主要用于对层压好的Inlay产品进行精确 定位(机器视觉)、厚度检测、切边 |
|
|---|---|---|
| 全自动双界面封 装机 |
主要用于对标准双界面卡进行点锡、背 胶、冲切、激光点焊、封装、检测 |
(4)智能卡预个人化及个人化设备
| 主要产品 | 产品功能描述 | 图示 |
|---|---|---|
| 全自动IC 卡检测 机 |
主要用于非接触或双界面卡片功能检测 或个人化数据处理 |
|
| 全自动信函分拣 机 |
主要用于根据信函条码、厚度等条件对 信函进行自动分拣归类 |
|
| 全自动GSM小卡 个人化机 |
主要用于对已封装好芯片的小卡进行个 人化数据处理 |
(5)机械臂及 AGV 小车
主要产品 产品功能描述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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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搬运机械臂 | 主要用于在不同生产设备间搬运生产材 料 |
|
|---|---|---|
| AGV小车 | 主要用于智能工厂或智能仓库中的物料 运输,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 有安全保护及各种移载功能 |
2 、 RFID 产品
RFID 产品主要包括耦合工艺 Inlay、锡片工艺 Inlay、挑线工艺 Inlay、导电 胶工艺 Inlay 以及非接触 Inlay 等智能卡 Inlay 和 RFID 电子标签。一芯智能拥有 近 10 年的智能卡 Inlay 等各种核心工艺的研发制造经验,拥有先进的金融 IC 卡 耦合工艺、完整的生产质量控制流程及先进的生产管理软件,是第一个通过 Infineon(英飞凌)工艺认证的供应商及国内少数通过 Infineon(英飞凌)测试的 厂商。一芯智能生产 RFID 产品的设备大多为其自产设备,设备自动化程度高、 维护成本低、更新升级快速便捷,这也是一芯智能相比其他智能卡生产商的核心 优势之一。
| 主要产品 | 产品功能描述 | 图示 |
|---|---|---|
| 非接触卡Inlay, 双界面卡Inlay |
非接触卡或双界面卡的中间层,由多层 PVC 片材和线圈(或含有芯片)合成在 一起的预层压产品,表面无任何印刷图 案,适用多品种卡片的前期大量生产 |
|
| RFID电子标签 | 含有天线和芯片,以非接触的通讯方式 工作的标签。成品标签使用PVC、纸、 硅胶、水洗唛、工程塑料或抗干扰材料 等封装。可应用于零售、物流、仓储等 各种应用场景 |
3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带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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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设备、身份信息验证系统、多因素验证门禁系统、智能通关闸机系统、机电设 备综合监控系统、RFID 智能仓储系统、智能终端生物识别系统。一芯智能具有 研发、设计和生产活体检测身份识别读写器的能力;一芯智能有生物识别相关技 术,涉及生物识别技术的产品已经在大批量出货,相关的核心技术也在不断研发 升级中。同时一芯智能也在申请参与生物识别技术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一芯智 能系统集成业务通常有方案设计、设备研发生产或采购、现场施工、验收结算等 流程,向客户提供的既包括外部购入的硬件设备,也包括自主开发的软硬件。一 芯智能的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可以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智能门禁、智能监控、 智慧城镇等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为金融、交通、物流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 案。
| 主要产品 | 产品功能描述 | 图示 |
|---|---|---|
| 身份识别手持机 | 读取身份证等非接触智能卡芯片内的信 息,经过硬件安全模块解密,与持卡人 现场采集的指纹信息比对验证持卡人身 份。同时,可通过网络与后台系统通信, 实现更为丰富的功能。轻便小巧,适于 各种移动应用场景。顶部指纹模块可更 换各种其他硬件模块,例如二维码扫描 仪、打印机等 |
|
| 身份识别台式机 | 读取身份证等非接触智能卡芯片内的信 息,经过硬件安全模块解密,与持卡人 现场采集的指纹信息比对验证持卡人身 份。D01需与终端设备连接例如PC,进 行功能扩展。D02 设备独立工作,具有 数据处理、网络连接功能。高可靠性、 高扩展性,适用于各个行业身份识别与 指纹确认的需求,应用领域广泛 |
|
(四)主要业务流程图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行业机器人主要是由丝杆、导轨、伺服马达、气缸、 控制卡、继电器、主控系统等组成,先由车间根据设计图纸完成生产机身、控制 系统等半成品,然后再到装配车间进行组装加工、测试。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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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技术和编程技术由一芯智能自主研发。一芯智能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行业机器 人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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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构装配前有一定污染的电焊等生产环节系外发加工。
智能卡 Inlay 的原材料包括 PVC、铜线、锡片等,先将处理好的基材进行冲 孔定位,然后进行芯片、天线等的填埋,通过碰焊技术进行焊接形成半成品,最 后完成多张 PVC 与半成品叠张、层压、检测步骤,形成要求规格的成品智能卡 Inlay。智能卡 Inlay 的生产流程,如下图:
非接触式智能卡 Inlay 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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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界面智能卡 Inlay 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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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证设备软硬件研发完成后,会设计成硬件组件模 块,部分模块外包给外协厂商生产,例如电子元器件采购、PCB 板贴片等,由 外协厂商完成组件模块的生产,发回至一芯智能的组装工厂。同时,一芯智能会 开发相应的自动化测试软件。组装工厂对组件进行检测、组装、软件程序预装、 自动化测试、包装而后出货。生产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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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经营模式
1 、销售模式
一芯智能专门设置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销售业务。一芯智能针对国内和国 外客户均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通过为客户提供 RFID 标签制造、卡片封装所需 RFID 智能生产设备、RFID 产品、RFID 读写器、系统集成服务以及物联网行业 解决方案等与客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同时通过提供与设备密切相关的技术支持 来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一芯智能的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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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模式
一芯智能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工业机器人装备的零配件、RFID 产品的原材 料、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中所需的元器件等。工业机器人装备的零配件主要包括 丝杆、导轨、伺服系统、传感器、工控系统、精密超声波、绕线头、精密电主轴、 OCR 模块、精密五金件等;RFID 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PVC、铜线、锡片等;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中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指纹模块、人脸识别模块、指静脉 模块、读写器电路板、显示器、服务器等。
一芯智能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针对工业机器 人装备的主要零配件,公司注重品牌的选型及国际标准,与资质优良的规模供应 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主要配件供应的及时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针对 RFID 产品的原材料,公司与多家优质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RFID 产品的 原材料市场厂商众多、货源充足,能够自主选择供货商;针对物联网行业解决方 案中所需的元器件,公司与多家通过国际质量认证及国际安全认证的供应商建立 了长期合作关系。
3 、研发模式
一芯智能的研发活动是以技术团队为主体进行自主研发。一芯智能设有专门 的研发中心,重点关注国内外最新技术进展和应用案例,根据行业和市场需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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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实用性技术的研发工作,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机器人装备、 RFID 生产工艺和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此外,一芯智能还积极培养青年技术人 员,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一芯智能重视将科研成果快速产业化, 从而实现更高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 、盈利模式
一芯智能主要通过为 RFID 标签制造、卡片生产厂商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较高性价比的 RFID 智能生产设备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服务,包括 RFID 智 能卡生产设备、设备配件、设备维护升级、RFID 产品等,从而与各大 RFID 标 签制造、卡片封装厂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盈利。近年来,一芯智能 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自身比较优势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向工厂智能化改造、物联网 行业解决方案延伸。一芯智能的工厂智能化改造方案获得了国内厂商的大额订 单。一芯智能研发生产的读写设备及后台系统成功开拓了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 场,并实现批量销售。同时,一芯智能为交通、安防、环保、银行等领域提供物 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使得公司的净利润在 2016 年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创造了 新的盈利增长点。
5 、结算模式
(1)原材料采购
针对与一芯智能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的采购活动,一芯智能采取按月结算的方 式,账期一般为 1 至 3 个月;针对向新供应商的采购活动,一芯智能采用预付款 模式。针对不同供应商,预付款的比例有所不同。
(2)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存在预收款模式和账期模式两种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RFID 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账期模式,一般给予客户 2 至 3 个月左右的账期;对 于工业机器人装备和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销售主要采取预收款模式,客户在下 单时要将部分货款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中,公司在确认收到款项后给客户备货或 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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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最近两年及一期,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720.67 万元、3,187.36 万 元、8,433.82 万元,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1,143.11 | 13.55% | 1,292.97 | 40.57% | 1,249.26 | 45.92% |
| RFID产品 | 3,133.55 | 37.15% | 1,678.84 | 52.67% | 1,471.40 | 54.08%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4,157.16 | 49.29% | 215.56 | 6.76% | - | 0.00% |
| 合计 | 8,433.82 | 100.00% | 3,187.36 | 100.00% | 2,720.67 | 100.00% |
2 、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一芯智能是国内领先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物 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其中,一芯智能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情况如下:
2016 年 1-9 月
| 项目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 RFID智能生产设备(台) | 12 | 11 | 91.67% |
| 智能卡Inlay(万片) | 12,409.94 | 11,788.53 | 94.99% |
| 电子标签类产品(万片) | 449.50 | 449.50 | 100% |
| 智能应用设备(台) | 8,948 | 8,903 | 99.49% |
2015 年度
| 项目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 RFID智能生产设备(台) | 66 | 66 | 100% |
| 智能卡Inlay(万片) | 7,432.21 | 7,028.67 | 94.57% |
| 2014 年度 | |||
| 项目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RFID智能生产设备(台) | 76 | 76 | 100% |
| 智能卡Inlay(万片) | 3,610.89 | 3,610.8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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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一芯智能 RFID 智能生产设备不同型号规格差异较大、大多根据客户需求以销定产, 产能具有较大弹性,不便于统计。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在工业机器人装备业务板块的 RFID 智能生产设备 销量下降,而工业机器人装备类的整体销售收入较为稳定,主要是近年来客户对 生产方案咨询设计服务、一站式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等行业需求提升,而 一芯智能顺应行业的趋势,优化销售策略,提供了更多的工厂智能化改造、生产 方案咨询设计、设备升级改造等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在 RFID 产品业务板块的智能卡 Inlay、电子标签 类产品销量增长,主要是产品工艺先进、品质较高、质量稳定,并与上海金雅拓 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保持长期合作。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在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板块的智能应用设备的 销量大幅增长,主要是一芯智能拥有多年技术与市场渠道积累,根据市场的发展 趋势及自身比较优势实现了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延伸,在技术成熟、客户认可、 市场契合时,2016 年实现带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证设备的大批量销售。
3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 | 2014 年 |
|---|---|---|---|
| 销售价格区间 | 销售价格区间 | 销售价格区间 | |
| RFID 智能生产设备 (万元) |
1.55-32.52 | 0.41-55.38 | 1.03-41.88 |
| 智能卡Inlay(元) | 0.13-0.85 | 0.10-0.33 | 0.06-0.43 |
| 智能应用设备(元) | 1,020.13- 5128.21 | - | - |
4 、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是否为 关联方 |
|---|---|---|---|---|---|
| 2016 年 1-9 月 |
1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1,890.92 | 21.87% | 否 |
| 2 | PT BATARA SAKTI BUANA | 1,764.80 | 20.41% | 否 | |
| 3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1,126.09 | 13.02% | 否 | |
| 4 | 上海韦斯杰实业有限公司 | 732.32 | 8.47% | 否 | |
| 5 | 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491.08 | 5.68% | 否 | |
| Gemalto S.A. | 63.68 | 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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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收入 比例 |
是否为 关联方 |
|---|---|---|---|---|---|
| Gemalto Mexico S.A. de CV | 15.67 | 0.18% | |||
| Gemalto N.V.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计 | 570.43 | 6.60% | |||
| 合计 | 6,084.56 | 70.36% | |||
| 2015 年 |
1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1,401.59 | 40.54% | 否 |
| 2 | 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 | 341.44 | 9.88% | 否 | |
| Gemalto Mexico S.A. de CV | 10.81 | 0.31% | |||
| Gemalto do Brasil Cartoes e Terminais Ltda | 2.03 | 0.06% | |||
| Gemalto N.V.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计 | 354.27 | 10.25% | |||
| 3 | 上海隆林投资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260.00 | 7.52% | 否 | |
| 4 | 上海杰律迅程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59.54 | 7.51% | 否 | |
| 5 | 上海芯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19.55 | 6.35% | 是 | |
| 合计 | 2,494.95 | 72.17% | |||
| 2014 年 |
1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1,591.54 | 57.67% | 否 |
| 2 | 上海芯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61.28 | 9.47% | 是 | |
| 3 | 上海锦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42.93 | 8.80% | 否 | |
| 4 | 苏州工业园区迪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3.75 | 4.48% | 否 | |
| 5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4.17 | 3.77% | 否 | |
| 合计 | 2,323.68 | 84.19% |
-
注:2016 年 1-9 月前五大客户中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包含向其子
-
公司聚光科技(南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 2014 年第二大客户、2015 年第五大客户均为上海芯坤, 其为一芯智能实际控制人王莉萍控股的企业。2014 年 10 月份前,上海芯坤由于 未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其生产的 RFID 中料半成品销售给一芯智能, 由一芯智能对外销售。2014 年 11 月,上海芯坤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RFID 中料的生产和销售转由上海芯坤进行,由此,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上海 芯坤开始拓展 RFID 中料业务。2014 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一芯智能将其 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给上海芯坤。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芯坤决定不再从事 RFID 中料业务,将其 RFID 中料相关存货和生产设备转让给一芯智能。2015 年, 一芯智能准备申请挂牌新三板事项,并开始逐步规范关联交易。一芯智能与上海 芯坤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一芯智能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一芯智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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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 、一芯智能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一芯智能采购原材料主要为 PVC 材料、RFID 智能生产设备零部件、锡片、 铜线等。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如下:
| 期间 | 原材料类别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 2016年1-9月 | 分析仪 | 864.93 | 23.39% |
| PVC材料 | 601.04 | 16.26% | |
| RFID智能生产设备零部件 | 534.61 | 14.46% | |
| 指纹模块 | 367.30 | 9.93% | |
| 锡片 | 137.82 | 3.73% | |
| 铜线 | 120.37 | 3.26% | |
| 合计 | 2,626.08 | 71.03% | |
| 2015年 | RFID智能生产设备零部件 | 625.26 | 35.38% |
| PVC材料 | 476.21 | 26.95% | |
| 锡片 | 64.87 | 3.67% | |
| 铜线 | 57.94 | 3.28% | |
| 合计 | 1,224.28 | 69.28% | |
| 2014年 | RFID智能生产设备零部件 | 606.07 | 30.12% |
| PVC材料 | 427.59 | 21.25% | |
| 锡片 | 138.31 | 6.87% | |
| 铜线 | 86.12 | 4.28% | |
| 合计 | 1,258.09 | 62.52% |
2 、一芯智能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一芯智能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所需电力从公用电网取得,报告期内 电力采购(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 电力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单位(元/度) | 0.71 | 0.74 | 0.77 |
| 数量(度) | 1,117,682 | 1,220,868 | 909,684 |
| 金额(万元) | 79.29 | 90.13 | 69.68 |
3 、一芯智能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采购总额 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
| 2016年 | 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 | 697.24 | 18.8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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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采购总额 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
| 1-9月 | 江阴中卡新材料有限公司 | 383.29 | 10.37% | 否 |
| 迪安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326.96 | 8.84% | 否 | |
| C.V. JORDAN PAPER | 273.79 | 7.41% | 否 | |
|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8.21 | 4.01% | 否 | |
| 合计 | 1,829.49 | 49.48% | ||
| 2015年 | 上海芯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76.25 | 26.95% | 是 |
| 江阴中卡新材料有限公司 | 330.01 | 18.67% | 否 | |
| 南京律讯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220.56 | 12.48% | 否 | |
| 宜兴市金易合金有限公司 | 81.38 | 4.61% | 否 | |
| 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 68.69 | 3.89% | 否 | |
| 合计 | 1,176.90 | 66.60% | ||
| 2014年 | 上海芯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869.17 | 43.20% | 是 |
| 上海锦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17.86 | 10.83% | 否 | |
|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5.28 | 9.21% | 否 | |
| 厦门市瑞团结锡制品有限公司 | 140.83 | 7.00% | 否 | |
| 上海圣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2.82 | 5.61% | 否 | |
| 合计 | 1,525.97 | 75.84%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的 2014 年、2015 年第一大供应商上海芯坤为一芯智能 实际控制人王莉萍控股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除上述情况外,一芯智能不存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一芯智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 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八)境外经营情况
一芯智能子公司香港一芯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5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1500598 号)、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 2271385),香港一芯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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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公司名称 | ESIM TECHNOLOGY LIMITED |
|---|---|
| 住 所 | RM B-16,9/F DRAGON IND BLDG 93 KING LAM CHEUNG WAN KL |
| 董 事 | 王莉萍 |
| 投资总额 | 100,000港币 |
| 经营范围 | 对外贸易,投资,咨询 |
| 股 东 | 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5日 |
| 营业期限 | 自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止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收入以国内市场为主,报告期内境内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平均为 88.62%。同时,一芯智能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部分 客户为 Gemalto(金雅拓)等全球客户,最近两年及一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分别为 2.42%、3.17%和 28.56%,境外业务收入占比逐渐提高主要系三大业务板 块快速发展尤其是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境外收入新增较多。最近两年及一期, 一芯智能境内、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地区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境内 | 6,025.08 | 71.44% | 3,086.46 | 96.83% | 2,654.89 | 97.58% |
| 境外 | 2,408.74 | 28.56% | 100.91 | 3.17% | 65.78 | 2.42% |
| 合计 | 8,433.82 | 100.00% | 3,187.36 | 100.00% | 2,720.67 | 100.00% |
(九)质量控制情况
1 、质量控制体系
一芯智能严格按照国际、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各类产品的质量 控制标准,报告期内未出现质量事故。一芯智能目前执行的标准包括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多款产品获得 CE 认证。
2 、质量控制措施
一芯智能制定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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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成品检验规范。标的公司的质量部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 运行和监控及报告工作,对生产全过程包括原料采购、生产、组装等环节进行质 量检验、监控和管理。
(十)经营所需资质证照情况
1 、业务资质
| 序 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发证时间 | 发证单位 |
|---|---|---|---|---|
| 1 | 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 |
XK09-008-002 32 |
2012.3.8-2017.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2 | ISO9001 :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
11714QU0143- 07R1M |
2014.7.15-2017.7.14 |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
| 3 |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
11716E00063- 09R1M |
2016.9.13-2018.6.3 |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
| 4 |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 |
02232925 | 2016.2.22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机关 |
| 5 | 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 |
GF2014310001 37 |
2014.9.4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 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 务局 |
3 、公司所获荣誉情况
| 序号 | 证书名称 | 颁发机关 | 颁证时间 |
|---|---|---|---|
| 1 | 国家金卡工程2016年度金蚂蚁奖 (市场开拓奖)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6.6 |
| 2 | 国家金卡工程2016年度金蚂蚁奖 (系统集成奖)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6.6 |
| 3 | 国家金卡工程2016年度金蚂蚁奖 (标准贡献奖)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6.6 |
| 4 | 中国物联网RFID2015年度评选 (中国RFID领先企业奖) |
中国RFID产业联盟 | 2016.6 |
| 5 | 中国物联网RFID2015年度评选“身份 识别手持机EIDR-H01” (中国智能终端创新产品奖) |
中国RFID产业联盟 | 2016.6 |
| 6 | 中国物联网RFID2015年度评选“身份 识别一体机EIDR-D02” |
中国RFID产业联盟 | 2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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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号 | 证书名称 | 颁发机关 | 颁证时间 |
|---|---|---|---|
| (中国物联网创新产品) | |||
| 7 | 浦东新区企业社会责任达标企业 | 浦东新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 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
2015.12 |
| 8 | 国家金卡工程2015年度金蚂蚁奖 (创新产品奖)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5.6 |
| 9 | 国家金卡工程2015年度金蚂蚁奖 (优秀应用成果奖)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5.6 |
| 10 | 国家金卡工程2015年度金蚂蚁奖奖杯 | 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办公室 |
2015.6 |
| 11 | 产品质量金奖 | 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上海市开发区企业评价服务 中心、新民晚报、上海商报 |
2015.1 |
| 12 | 浦东新区职工科技创新成果 (提名奖) |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 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 会 |
2013.12 |
| 13 | 浦东新区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 (达标单位) |
浦东新区总工会 | 2013.11 |
| 14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ICI-3000全自动IC卡封装机”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认定办公室 |
2013.1 |
| 15 | 金卡片奖——IC卡个人化设备创新奖 (技术创新奖) |
中国智能卡协会 | 2012.7 |
| 16 | 金卡片奖——优秀管理团队奖 (成长之星奖) |
中国智能卡协会 | 2012.7 |
| 17 | 2010年度社会责任贡献奖 | 上海南汇工业园区 | 2010.12 |
| 18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AEM-800型全自动智能卡上线机”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认定办公室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 务中心 |
2010.4 |
(十一)一芯智能核心团队的概况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核心团队人员的任 职安排、竞业限制安排及保证核心团队稳定性的相关措施与后续安排
1 、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具体构成概况
一芯智能核心团队主要由九位经验丰富的人员构成,人员名单和任职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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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1 | 王莉萍 | 董事长、总经理 |
|---|---|---|
| 2 | 王峻峰 | 董事、总工程师 |
| 3 | 苏爱民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 4 | 叶旭杏 | 董事、生产总监 |
| 5 | 孟丽 | 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
| 6 | 张米香 | 销售总监 |
| 7 | 曾斌 | 监事、采购部经理 |
| 8 | 庄原香 | 财务总监 |
| 9 | 黄哲 | 董事会秘书 |
2 、标的公司主要人员的简历、从业经历、在原公司任职情况
上述九位核心团队人员的简历、从业经历、在原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王莉萍女士,197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锐安国际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助理、销售部技术支 持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市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昆山路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上海芯 坤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兆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至今,任上海芯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峻峰先生,1973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6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锐安国际有限公司设备硬件设计工程师,2003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市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任一芯有限监事、研发部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 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16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京芯商贸 有限公司监事。
苏爱民先生,1980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三星电子(中国)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思科系统(中国)研发有限公司团队负责人;2010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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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上海贝尔软件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上 海锦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芯有限 副总经理、物联网研发部总监,2015 年 11 月至今任一芯智能董事、常务副总经 理及物联网研发部总监,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芯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叶旭杏先生,197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从事智能卡设备及智能卡相关产品生产管理 22 年。1994 年 9 月至 2003 年 8 月 任锐安国际有限公司设备装配部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华坤天 地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芯有限生产厂长,2015 年 11 月至今任一芯智能董事、生产总监。
孟丽女士,197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上海威杰展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任展示设计,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雷胜德奎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产品设计,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上海伟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行政部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芯有限人事行政部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 智能监事(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张米香女士,198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2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江西省丰城市铁路小学教师,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上海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外国语学校国际部教师,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芯有限销售部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销售总监。
曾斌先生,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东莞新乐卡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助理,2003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深圳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一芯有限采购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监事、采购部经理。
庄原香女士,1978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锐安国际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深圳市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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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芯有限财务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财务总监。
黄哲先生,1989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一芯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今任一芯智能董事会秘书。
3 、本次并购完成后对前述核心团队人员的任职安排、竞业限制安排及保证 核心团队稳定性的相关措施与后续安排
股权交割日至一芯智能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止,一芯智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一芯智能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上市公司委派三名董事,交易对方可 提名两名董事,上市公司如无合理理由不应否决交易对方提名的董事当选;上 市公司同意继续聘任王莉萍担任一芯智能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向一芯智能委派财务负责人,该财务负责人直接向上市 公司汇报工作,接受上市公司垂直管理。
为保证一芯智能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交易对方中的王莉萍、王峻 峰、苏爱民承诺在股权交割日后 4 年内必须在一芯智能任职,并尽量促使目标公 司的原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保持稳定;交易对方中的王莉萍、王峻 峰、苏爱民承诺自一芯智能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以外,从事 与上市公司、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 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 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名义为 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上市公司在原则上不干涉一芯智能日常经营,并 保持一芯智能人事及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可根据一芯智能的生产经营 管理需要,要求王莉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调整一芯智能的管理架构、薪酬 体系、管理人员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方案,王莉萍提出的调整方案应提交董事 会批准,但应尽量保持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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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1 | 自动冲孔技术 | 通过PLC 控制,使伺服系统 高精度丝杆和滑块配合工作, 完成冲孔 |
非接触IC 卡、双界面 锡片工艺卡生产 |
大批量生产 |
| 2 | 全自动天线植 入技术 |
通过PC程序控制;利用三菱 伺服电机、高精度THK丝杆 控制X,Y 轴运动;在Z 轴采 用超声波埋线头,在高速运动 下保持精准埋线运动;采用两 组上线板,用真空吸附材料, 换料时无需停止运行 |
可用于非接触、双界面 挑线工艺、锡片工艺、 导电胶工艺及耦合工 艺Inlay天线的绕制; |
大批量生产 |
| 3 | 全自动双界面 芯片与非接触 锡片填装技术 |
采用PLC 控制,使伺服系统 高精度丝杆和滑块配合工作, 并选用高性能震动盘持续将 芯片/锡片自动分拣传送;拥 有两套独立系统、四版面轮流 工作 |
非接触IC 卡、双界面 锡片工艺卡 |
大批量生产 |
| 4 | 全自动碰焊技 术 |
通过PC程序控制;利用三菱 伺服电机、高精度THK丝杆 控制X,Y 轴运动;在Z 轴焊 头运行过程中,碰焊咀可以自 动清洁; |
非接触IC 卡、双界面 锡片工艺卡生产 |
大批量生产 |
| 5 | 全自动切边技 术 |
通过PLC 控制配合视觉定位 完成工作;X\Y\R轴采用THK 高精度丝杆滑块,保证精度稳 定;采用自动送料和收料功 能,设备不停机持续工作 |
不同规格Inlay 生产的 切边工作 |
大批量生产 |
| 6 | 全自动模块检 测技术 |
采用IPC 工控机和伺服系统 控制;可实现接触式模块条 带、非接触模块条带、双界面 模块的电性能检测及数据下 载;可自动将检测到坏模块的 冲孔或打黑点标识;拥有高精 度相机识别模块,可自动统计 优劣模块的数量;自身带有的 读卡器系统,可实现芯片的开 短路、漏电流等检测及COS 下载、预个人化等功能 |
接触式模块条带、非接 触模块条带、 双界面模块条带的检 测和预个人化; |
大批量生产 |
| 7 | 全自动高速铣 槽技术 |
采用IPC 高精度伺服系统控 制及高速高精度电主轴铣槽; |
接触式IC 卡、双界面 卡 |
大批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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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独有的双卡匣设计,可达到一 次送两张卡工作;采用皮带纵 向卡片送料,传送快捷准确; |
PVC\ABS\PETG\PC\ 光面卡、透明卡的ISO 标准卡片的铣槽 |
|||
| 8 | 全自动IC卡封 装方案设计 |
采用伺服系统带动皮带传送 卡片;使用活动四卡匣自动上 下料;带有自动IC模块检测, 对坏IC 模块进行识别并剔 除;配有两组双吸头搬送模块 装置,可自动检测槽位并进行 封装;封装后自动检测ATR, 并自动将废卡剔除;针对不同 模块,可灵活更换备胶、冲切 模具及焊头; |
接触式IC卡的封装 | 大批量生产 |
| 9 | 通用全自动 SIM小卡封装 方案设计 |
采用IPC,伺服系统控制;以 独有的振动盘方式送料;SIM 小卡在工作站间传送采用转 盘方式,共48个工作位置; 配置精密传感器,在封装前, 检测芯片优劣; |
应用于已有槽位的 2FF,3FF标准小卡封装 |
大批量生产 |
| 10 | 全自动SIM 小 卡个人化技术 |
可完成2FF、3FF SIM卡的个 人化、激光打码及OCR检测; 检查SIM 卡的个人化数据有 效性、开短路、ATR值; |
应用于已封装好的 2FF,3FF标准小卡 |
大批量生产 |
| 11 | 全自动双界面 封装技术 |
整体硬件采用三菱系列PLC 进行程序控制,伺服模组定 位,精度极高;采用进口SMC 气动元件做为直线运动,定位 准,精度高,寿命长;可侦测 整机运行状态,系统自动报 警;激光焊接,精度高;完全 自动封装,无需人工挑线;点 焊位后用CDD精确捕捉,位 置偏移会自动报警;采用机器 视觉系统控制点锡操作;智能 回收不良芯片; |
锡片工艺双界面IC 卡 封装 |
大批量生产 |
| 12 | 智能门禁数据 处理系统设计 |
基于传统门禁读卡器、密码、 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结合社区 物业、企业访客、考勤以及门 禁出入权限管理、居民实际生 活场景等定制开发的一款智 能门禁设备,身份认证和识别 支持多重认证方式,如指纹+ |
应用于对考勤管理、访 客管理、门禁出入管 理,人员识别以权限管 理有需求的各个行业,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社 区物业、居民实际生活 场景等 |
批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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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密码,指纹+密码+人脸等 | ||||
| 13 | 智能门禁后台 管理软件 |
采用C/S构架,运行在云端的 后台管理系统,实现对智能门 禁设备的实时监控、报警、控 制、人员权限以及识别信息配 置等管理工作 |
应用于对考勤管理、访 客管理、门禁出入管 理,人员识别以权限管 理有需求的各个行业,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社 区物业、居民实际生活 场景等 |
批量生产 |
| 14 | 智能银行便携 式双录系统方 案设计与软件 研发 |
在手持智能终端设备上实现 现场录制技术,包括屏幕录 制、视频录制、语音录制。录 制视频可本地保存,或在有网 络连接的情况下实时上传到 云端服务器 |
应用于银行、保险等有 现场录制需求的行业 |
批量生产 |
| 15 | 一种基于 Windows系统 的身份证读卡 器的生物特征 识别技术及生 物身份信息处 理技术 |
读卡器搭载指纹识别模块, PSAM 数据加解密模块以及 RFID读卡器模块,通过USB 接口连接到PC主机端,实现 身份证信息读取以及身份识 别功能 |
应用范围包括银行系 统、安防系统、库房管 理,以及各类需要身份 证读取和指纹识别的 场景 |
大批量生产 |
| 16 | 一种基于 Windows系统 的带有高清显 示功能的身份 证读卡器的生 物特征识别技 术及生物身份 信息处理技术 |
D02 读卡器搭载指纹识别模 块,PSAM数据加解密模块、 RFID读卡器模块,高清显示 屏模块以及工控机模块等,运 行windows 系统,实现身份 证信息读取、身份识别、身份 信息保存和备案、实时数据上 传等功能。同时提供网络控制 接口,可实现设备的远程访 问、控制和监控等扩展功能 |
应用范围包括银行系 统、安防系统、库房管 理,以及各类需要身份 证读取和指纹识别的 场景 |
大批量生产 |
| 17 | 一种基于安卓 系统的带有高 清显示功能的 身份证读卡器 的生物特征识 别技术及生物 身份信息处理 技术 |
H01 便携式读卡器搭载指纹 识别模块,PSAM数据加解密 模块、RFID读卡器模块,高 清显示屏模块以及工控机模 块等,运行Android系统,实 现身份证信息读取、身份识 别、身份信息保存和备案、实 时数据上传等功能 |
应用范围包括警务、监 狱、安防系统以及各类 需要身份证读取和指 纹识别的场景 |
大批量生产 |
| 18 | 带生物特征识 别的访客管理 后台软件 |
采用B/S构架,结合带生物特 征识别的身份证读卡器设备, 运行在云端的访客管理后台 |
应用范围包括政府、酒 店、银行系统等需要身 份证读取和指纹识别 |
批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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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系统。功能包括:使用带生物 特征识别的身份证读卡器自 主登记访客信息;访客信息和 访问单位管理;数据录入、上 传;数据统计和导出 |
场景的访客管理和登 记系统 |
|||
| 19 | 带生物特征识 别的人员信息 接入软件系统 |
以浏览器插件、控件、动态库 等方式实现对带生物特征识 别的身份证读卡器的远程访 问、控制、监控和数据读取的 功能,对接第三方后端管理系 统 |
应用于银行等需要带 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 信息对接第三方后端 管理系统的场景 |
大批量生产 |
| 20 | 环保数据采集 传输软件及数 据管理分析系 软件 |
针对国家环保局对数据采集 设备的最新要求而定制开发, 按照工业级标准设计,完全符 合《HJ-477-2009污染源自 动在线监控(监测)数据采集 传输仪要求》以及《HJ/T212 -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 (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的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数据 传输仪通过模拟信号接口,数 字信号接口,数字量开关与前 端环境监测仪表连接,通过定 制的MODBUS协议获取各种 环境数据和参数,按照 HJ/T212 标准协议将采集数 据上传至环保服务器 |
应用于环保行业 | 试生产 |
| 21 | 访客管理系统 软件 |
本产品采用身份证智能识别、 证件扫描识别(OCR)、条码识 别、触摸操作屏、高速热敏打 印机、高清拍摄人脸识别、指 纹识别、射频识别(RFID)等技 术,结合访客管理软件,可实 现高效、快速、详实的记录访 客的证件信息、出入图像、指 纹信息及来访信息,仅需数秒 即可实现一个来客登记流程, 并可对来访信息提供便捷的 多方式查询,极大提高门卫的 工作效率,将隐患人员拒之门 外 |
应用于政府机关、公检 法、监狱、部队、住宅 小区、学校、企业等需 要来访人员证件登记 的场景 |
基础研究 |
| 22 | ID证件采集录 | ID证件采集录入仪是一款集 | 应用于酒店、银行、电 | 基础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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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入软件 | 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护照及 常见多种身份证件的影像采 集与光学字符识别(OCR)的 多功能证件识读设备。设备软 件可对接各行业的身份实名 登记系统,实现身份证件的自 动识别和自动录入 |
信、公安、民政、邮局、 军队、门卫、海关、机 场等领域 |
||
| 23 | 智能环保信息 监测软件 |
可实现实时信息采集并将采 集的信息传输到远端的服务 器,采集的信息包括温度、湿 度、有害气体浓度、门禁出入 信息等;可实现远程更新门禁 个人权限与个人生物信息。可 实现单一控制中心远程控制 大量终端门禁系统。 |
适合偏远地区,现用于 环保监测用途; |
小批量生产 |
| 24 | 身份证信息和 人脸识别软件 |
可读取身份证信息,包括人物 相片等资料;可实现实时人脸 比对,验证人物信息。 |
用于银行柜面、ATM 机、政府机关,机场出 入境检查等; |
试生产 |
| 25 | 多组合生物信 息识别技术 |
可实现多组合生物信息识别, 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指 静脉识别,即时动态密码识 别; |
高级别安防区域,如银 行金库等、地铁系统的 中心控制室等。 |
试生产 |
| 26 | 二维码闸机综 合应用软件 |
可识别读取纸质或者手机二 维码;可读取一般应用卡,如 交通卡等;同时,支持其它多 种支付系统。 |
地铁或者园区景点出 入口。 |
试生产 |
| 27 | 自助通关闸机 设计 |
采用双通道设计;可验证身份 证或者电子护照与人脸和指 纹信息。 |
可用于出入境口岸、机 场、车站等 |
技术验证 |
| 28 | RFID仓库物 流管理方案设 计 |
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建立全 国或全球数据库,建立仓库标 准管理流程,实现“生产-仓 储-物流-终端用户”一体化管 理与数据采集。另外,方案可 衍生出两个子系统,生命周期 跟踪系统与产品防伪系统。 |
服装行业,制药业,贵 价金属业,酒业等。 |
试生产 |
| 29 | 无人运输方案 设计 |
可让无人运输设备在各式各 样的工厂中自由行驶;可让无 人运输设备自主地探测障碍 物;配合机械臂,可实现不同 重量货物、原材料等的自动搬 运。 |
智慧型工厂 | 技术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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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主要应用 | 所处阶段 |
|---|---|---|---|---|
| 30 | 七道信函分拣 方案设计 |
专门用于银行卡与信函高速 分类分拣;每小时可精确地处 理超过一万件信函。 |
银行、快递 | 批量生产 |
(十三)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1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核心技术人员为王峻 峰、苏爱民、叶旭杏、郑永华、王锋、詹津念、焦晓东等七名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简历如下:
(1)王峻峰先生: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八 一芯智能 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十一)一芯智能人员构成及核心团队的概况及本次交易 完成后对核心团队人员的任职安排、竞业限制安排及保证核心团队稳定性的相关 措施与后续安排”。
(2)苏爱民先生: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八 一芯智能 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十一)一芯智能人员构成及核心团队的概况及本次交易 完成后对核心团队人员的任职安排、竞业限制安排及保证核心团队稳定性的相关 措施与后续安排”。
(3)叶旭杏先生: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八 一芯智能 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十一)一芯智能人员构成及核心团队的概况及本次交易 完成后对核心团队人员的任职安排、竞业限制安排及保证核心团队稳定性的相 关措施与后续安排”。
(4)郑永华先生:198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 NEC-CAS 中国研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思科中国研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博通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软件研发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经理,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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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研发部总监。
(5)王锋先生:1980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西安大唐软件工程师;2006 年 7 月-2013 年 8 月任诺基亚西门子网络软件工程师;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科瑞安网络软 件工程师;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 师;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
(6)詹津念先生:198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华坤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售后工程师;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5 年 11 月 20 日 至今任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从事智能卡设备及智能卡相关产品 工艺研发 12 年。
(7)焦晓东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郑州联明电器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今任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
2 、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措施
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与上述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 同》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了服务期限和竞业禁止条款。其中《劳动 合同补充协议书》约定技术部的职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到 与一芯智能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亦不可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一芯智能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在本次交易中,核心技术人员中的王峻峰、苏爱民出 具了《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承诺如下:自股权交割日后 4 年内必须在一芯 智能任职,并尽量促使目标公司的原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自一芯 智能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上市公司、一芯智能 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 在同上市公司、一芯智能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 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一芯智能以外的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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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的相关说明
本次拟收购买的资产为一芯智能100%的股权。一芯智能不存在出资瑕疵, 交易对方持有的一芯智能100%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不存在股份代持,不代 表其他方的利益,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亦未被执法部门 实施扣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一芯智能《公司章 程》中未设置相关股权转让前置条件。交易对方将所持一芯智能100%的股权转 让给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一芯智能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 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购买一芯智能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一芯智 能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除培训收入 外)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 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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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 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一芯智能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根据销售部门通过招投标获得客户的销售订 单后,产品交付部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发货,技术部按照要求提供产品调试、试 运行和验收等技术服务,客户验收或不需验收进行对账后,销售部门与客户办理 产品交接手续,获得产品验收报告或对账单,一芯智能在取得用户验收报告或对 账单后确认收入。
一芯智能服务业务收入(除培训外)是依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首先预计服务 合同总成本(费用),再根据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占预计费用的比例确认收入。如 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一芯智能培训服务业务收入是根据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和金额按照直 线法确认收入。根据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和预计服务成本按照直线法结转劳 务成本。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 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 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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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 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一芯智能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15 年,一芯智能合并范围增加新设子公司ESIM TECHNOLOGY LIMITED,除
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报告期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 异,未发生变更或者按照规定将要进行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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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二)发行对象、发行方式
本次股份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包括向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以及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 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价格不 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2.31 元/股,不低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采用定价发行方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 基准日为世纪鼎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2.7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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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上述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
3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 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期间,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创业板指(3990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2249.871 点)跌幅超过 10%;或
2)信息技术指数(882008.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4075.5321 点)跌幅超过 10%。
调价触发日与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中 1)或 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的首个交易日当日,调价基准日与调价触发日为同一日。公司应当在调价触发日 后 2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
若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 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本次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上述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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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数量
1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等因素综合协商的本次交易作价为 66,600 万元,其中 交易对价的 70%,即 46,620.00 万元,拟采用股份的方式支付,以发行价格 12.31 元/股计算,对应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37,871,649 股,具体如下:
|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的比例 |
股份对价金额 (元) |
发行股份数量 (股) |
|
|---|---|---|---|---|
| 王莉萍 | 62% | 289,044,000 | 23,480,422 | |
| 王峻峰 | 20% | 93,240,000 | 7,574,330 | |
| 苏爱民 | 10% | 46,620,000 | 3,787,165 | |
| 兆芯投资 | 8% | 37,296,000 | 3,029,732 | |
| 合计 | 100% | 466,200,000 | 37,871,649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依据,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000 万元,以发行价格 12.73 元 /股计算,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 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 、交易对方
(1)王莉萍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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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萍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将在 2019 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 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情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之日。
王莉萍承诺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 上市公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下称“应收款项管 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 诺锁定期之外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 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 础)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 之间金额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在 12 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①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②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全额垫付。
(2)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锁定安排
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 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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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交割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依 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 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 时将依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 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转让其 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 派增加的股份),其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 宜。
2 、配套资金认购方
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不同规定的,按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六)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票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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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滚存利润的安排
一芯智能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评估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 归上市公司所有。在股份交割日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一芯智能在此期间 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一芯智能在此期 间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内部按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权比例承担,交易对方 应当于下述所规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 向上市公司补偿。
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一芯智能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若股权 交割日为当月15 日(含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 权交割日为当月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二、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股份发行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为提高重组效率和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世纪鼎利 计划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 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世纪鼎利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委托人) 等 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高 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 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 发及应用新建项目以及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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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0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预计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 1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19,980.00 | 19,800.00 |
| 2 |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 1,270.00 | 1,270.00 |
| 3 | 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7,505.00 | 6,805.00 |
| 4 | 高速RFID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8,825.00 | 7,905.00 |
| 5 | 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 3,454.00 | 2,954.00 |
| 6 | 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 | 3,535.25 | 3,000.00 |
| 7 | 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 建项目 |
4,809.00 | 4,266.00 |
| 合计 | 49,378.25 | 46,000.00 |
注:项目 3-7 的项目名称系采用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备案通过的项目 名称。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不互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 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规定,“‘拟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 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 的交易价格”。“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 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 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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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 关费用、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 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 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以及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 新建项目。除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外的其他项目均用于 标的公司,用途符合上述法规规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使用计划 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良好。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配套资金的募集以及具体使用过程中亦会严格遵照世纪鼎利相关制度。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或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通过债务融资或其他形式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 、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 、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
3 、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6,000.00 万元,以发行价格 12.73 元/股计算,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具体情况如下:
| 认购方 | 认购金额(万元)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
| 华夏人寿 | 30,000.00 | 23,566,378 |
| 广发原驰•世纪鼎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16,000.00 | 12,568,735 |
| 合 计 | 46,000.00 | 36,135,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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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数量为准。
4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世纪鼎利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2.73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世纪鼎利股票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46号文核准,世纪鼎利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00元,共计募 集资金123,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 经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7,29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键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3号)。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67,783.98万元,占前次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7.79%,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423.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16年11月28日,上市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孵化 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鼎利中德国际学院运营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3,289.02万元投资建设物联网产业孵化基地,使用超募资金 28,000.00万元投资建设鼎利中德国际学院运营项目。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已确定用途的金额为119,073.00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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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具体见: 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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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募集资金总额:117,299.7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783.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783.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783.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783.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783.9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0年:16,347.55 2011年:13,518.74 2012年:7,054.43 2013年:8,519.66 2014年:0.52 2015年:2,0843.08 2016年:10,50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 目 |
实际投资项 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1 | 无线网络测试 系统技改及多 接口分析优化 管理 |
无线网络测试 系统技改及多 接口分析优化 管理 |
6,482.6 | 6,482.59 | 6,482.59 | 6,482.6 | 6,482.59 | 6,482.59 | 0.00 | 2012年12月31日 |
| 2 | 移动通信无线 网络运维项目 |
移动通信无线 网络运维项目 |
6,309.3 | 6,309.3 | 3,561.47 | 6,309.3 | 6,309.3 | 3,561.47 | -2,747.83 | 201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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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3 | 新一代移动通 信网络优化技 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新一代移动通 信网络优化技 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3,466.67 | 3,466.67 | 3,466.67 | 3,466.67 | 3,466.67 | 3,466.67 | 0.00 | 2011年12月31日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0.00 | 2011年12月31日 |
| 5 | 投资北京世源 信通科技有限 公司 |
投资北京世源 信通科技有限 公司 |
8,000 | 4,000 | 8,000 | 4,000 | -4,000 | 2012年07月31日 | ||
| 6 | 投资广州市贝 讯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 |
投资广州市贝 讯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 |
8,000 | 9,906.07 | 8,000 | 9,906.07 | 1906.07 | 2013年07月31日 | ||
| 7 | 投资广州市贝 软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
投资广州市贝 软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
560 | 560 | 560 | 560 | 0.00 | 2010年08月01日 | ||
| 8 | 用户服务质量 智能感知系统 研发项目 |
用户服务质量 智能感知系统 研发项目 |
4,200 | 4,200 | 4,200 | 4,200 | 0.00 | 2012年07月30日 | ||
| 9 | LTE 网络测试 系统基础技术 研究项目 |
LTE 网络测试 系统基础技术 研究项目 |
1,043.1 | 1,043.1 | 1,043.1 | 1,043.1 | 0.00 | 2012年12月31日 | ||
| 10 | 投资北京鼎元 丰和科技有限 公司 |
投资北京鼎元 丰和科技有限 公司 |
700 | 700 | 700 | 700 | 0.00 | 2011年04月30日 | ||
| 11 | 投资鼎利通信 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 |
投资鼎利通信 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 |
5,016 | 5,016 | 5,016 | 5,016 | 0.00 | 2012年12月31日 | ||
| 12 | 收购瑞典 AmanziTelAB 公司 |
收购瑞典 AmanziTelAB 公司 |
1,530 | 1,505 | 1,530 | 1,505 | -25 | 2012年04月30日 | ||
| 13 | 投资上海智翔 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投资上海智翔 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11,143.13 | 11,143.08 | 11,143.13 | 11,143.08 | 0.00 | 2015年0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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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14 | 鼎利职业教育 学院运营项目 |
鼎利职业教育 学院运营项目 |
21,300 | 11,200 | 21,300 | 11,200 | 0.00 | 2018年12月31日 | ||
|---|---|---|---|---|---|---|---|---|---|---|
| 15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 | 9,000 | 9,000 | 9,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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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9月 | ||||
| 1 |
无线网络测试系统技改及多接 口分析优化管理 |
不适用(注释1) | 17,445.67 | 3,857.21 | 10,013.77 | 8,307.63 | 5,431.92 | 39,416.95 | 是 |
| 2 |
移动通信无线网络运维项目 | 不适用(注释2) | 7,828.70 | 1,047.49 | 372.87 | 1,987.24 | 1,617.96 | 11,127.36 | 是 |
| 3 |
用户服务质量智能感知系统研 发项目 |
不适用(注释3) | 5,364.00 | 298.83 | 280.58 | 161.73 | 172.99 | 1,441.56 | 否(注释4) |
| 合计 | 30,638.37 | 5,203.53 | 10,667.22 | 10,456.60 | 7,222.87 | 51,985.87 | |||
| 注释1 | 本项目开发完成后将形成三个子系统,分别是:①包括移动通信网络自动路测系统和便携式无线网络测试系统在内的 现有产品升级版本;②移动通信网络核心网节点自动测试和信令分析子系统;③多接口数据分析优化及管理子系统。 这三个子系统可以独立应用,又可以根据用户需要灵活组合,为运营商的网络优化提供强大的支持。因此本项目不涉 及具体的产品产出,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招股书对本项目的净利润预测为累计实现净利17,445.67 万元。 |
||||||||
| 注释2 | 本项目内容为通过建设一个布局合理的全国性无线网络运维服务支撑体系、扩充和培养网络评估普查、网络代维和网 络优化服务技术人员,增配无线网络运维服务所需工具和设备,以提高公司在移动通信网络运维服务工作方面的能力 和水平,更好地开拓无线网络运维市场。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产出,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招股书对本项目 的净利润预测为累计实现净利7,828.70 万元。 |
||||||||
| 注释3 | 本项目开发完成后形成的用户服务质量智能感知系统,为运营商提供能真实反映用户感知的测试手段,并建立以真实 用户感知数据为基础的评估和优化平台,对用户感知数据进行分析并指导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产出, 无法计算产能利用率。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对本研发项目开发完成后净利润预测为新增净利润1,341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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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之“(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 注释 4 ” 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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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 、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一芯智 能100%的股权,交易目的是为获取一芯智能100%股权,一芯智能是国内优秀的 基于RFID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产品、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服务提 供商。近年来,我国RFID产业在政府支持和企业推动下快速发展,RFID规模化 应用逐步推广。在RFID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芯智能介 入RFID行业,实现自身的外延式扩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现金对价、相 关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于投资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 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以及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 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上述项目与标的资产或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高度相 关。
为了更好地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并购重组的整合效果、借助 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上市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 超过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 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3 、上市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世纪鼎利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82,012.52 万元, 扣除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423.86 万元后,自有资金为 13,588.66 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周 转、实施发展战略、现金分红支出等,具体情况如下:
(1)未来营运资金需求
随着世纪鼎利收入规模的增加,其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将逐年增加,参 照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测算公司未 来五年(2016-2020 年)所需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 流动负债。其中,经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经营性 应收款项及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选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经营性 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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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2013 年-2015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40.79%;2013 年-2015 年营运 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为 68.84%。谨慎选取 30%、20%分别作为 2016-2018 年、2019-2020 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并选取 60%作为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来测算上市公司未来所需新增营运资金。
测算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E | 2017 年E | 2018 年E | 2019 年E | 2020 年E | 新增营运资 金合计 |
|---|---|---|---|---|---|---|
| 营业收入 | 90,485.51 | 117,631.16 | 152,920.51 | 183,504.61 | 220,205.54 | - |
| 营运资金 占销售收 入百分比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 |
| 营运资金 | 4,291.31 | 70,578.70 | 91,752.31 | 110,102.77 | 132,123.32 | - |
| 营运资金 增加数 |
3,836.55 | 16,287.39 | 21,173.61 | 18,350.46 | 22,020.55 | 81,668.57 |
根据上述测算,上市公司未来五年需补充营运资金 81,668.57 万元,公司未 来营运资金需求较大,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未来五年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较大,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将优先满足自身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行业并购需求
目前世纪鼎利进入快速发展期,除了依靠自身积累拓展市场外,通过并购或 其它投资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张成为合理选择。未来,世纪鼎利将加大对外并购投 资的力度,通过对业务战略的梳理,绘制业务发展的路径图,以战略投资的方式 对上下游资源进行获取及整合,巩固优势;通过对符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观察 和研究,以并购的方式快速切入具有发展前景的新方向。因此,拥有充足的现金 能保证公司在并购业务中获得有利的谈判和交易机会,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新市 场,提升综合竞争力。
(3)进行股利分配的需求
根据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对现金分红 约定如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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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因此,公司货币资金有进行现金分红支出的需求。
综上,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主要为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 求、并购资金需求以及现金分红支出需求,公司保持一定的货币资金余额有利于 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防范突发、偶发性的财务风险。
4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
世纪鼎利资产负债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 | |
|---|---|---|---|---|---|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 300150 | 世纪瑞尔 | 8.07 | 10.68 | 10.30 | |
| 300419 | 浩丰科技 | 12.85 | 10.08 | 30.28 | |
| 300245 | 天玑科技 | 11.18 | 14.75 | 12.20 | |
| 300290 | 荣科科技 | 14.20 | 18.26 | 32.36 | |
| 300209 | 天泽信息 | 17.17 | 7.74 | 5.21 | |
| 300365 | 恒华科技 | 18.42 | 11.36 | 6.23 | |
| 300369 | 绿盟科技 | 22.37 | 20.77 | 20.64 | |
| 300366 | 创意信息 | 23.82 | 21.45 | 31.47 | |
| 002649 | 博彦科技 | 29.48 | 27.33 | 25.83 | |
| 300231 | 银信科技 | 40.07 | 25.29 | 23.80 | |
| 平均值 | 19.76 | 16.77 | 19.83 | ||
| 300050 | 世纪鼎利 | 12.77 | 15.00 | 17.26 |
世纪鼎利最近一期流动比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
|---|---|---|---|---|---|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 300150 | 世纪瑞尔 | 10.32 | 8.44 | 8.76 | |
| 300419 | 浩丰科技 | 3.91 | 4.56 | 2.63 | |
| 300245 | 天玑科技 | 5.88 | 5.23 | 7.30 | |
| 300290 | 荣科科技 | 5.42 | 4.23 | 2.53 | |
| 300209 | 天泽信息 | 2.88 | 8.33 | 15.41 | |
| 300365 | 恒华科技 | 4.70 | 7.35 | 19.12 | |
| 300369 | 绿盟科技 | 3.14 | 3.56 | 5.21 | |
| 300366 | 创意信息 | 2.51 | 2.75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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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证券简称 |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
|---|---|---|---|---|---|---|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 002649 | 博彦科技 | 2.28 | 2.49 | 2.51 | ||
| 300231 | 银信科技 | 2.93 | 4.97 | 5.49 | ||
| 平均值 | 4.40 | 5.19 | 7.19 | |||
| 300050 | 世纪鼎利 | 5.25 | 4.71 | 3.98 |
世纪鼎利资产负债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浩丰科技、天玑科技、融科科 技等可比上市公司较为接近。世纪鼎利所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轻资 产行业,行业内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低,世纪鼎利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较为吻合。
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 状况的匹配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于高 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RFID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 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 及应用新建项目以及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 配。
上述项目与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相关,且与双方未来发展战略相契合。一芯 智能具有丰富的RFID智能生产设备、读写设备的研发制造经验,通过实施上述 项目,将大大增强一芯智能的主营业务实力,有利于收购完成后一芯智能的可持 续发展。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资产总额为 242,769.1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0,975.22万元;2016 年1-9月,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营业总收入50,703.51万元,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8,503.76万元。按标的资产预估值计算,本次拟配套募集资金为 46,000万元,占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8.95%,占归属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21.80%,处于合理的范围内,募集配套资金与上市公 司生产经营规模及财务状况较为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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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标的公司 的股份,其中,现金支付的交易金额合计 19,980.00 万元。本次交易拟使用配套 资金 19,800.00 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交易对方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
|---|---|---|
| 1 | 王莉萍 | 12,276.00 |
| 2 | 王峻峰 | 3,960.00 |
| 3 | 苏爱民 | 1,980.00 |
| 4 | 兆芯投资 | 1,584.00 |
| 合计 | 19,800.00 |
2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为了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上市公司本 次以募集的配套资金中的1,27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使 用用途明确,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3 、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电子标签芯片封装设备功能是将电子标签芯片和基板天线进行焊接,是生产 电子标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设备。终端应用市场对于电子标签的需求,催生了电 子标签生产厂商对于芯片封装设备的引致需求。过去 10 年,电子标签市场呈现 了高速发展。依据中国 RFID 产业联盟的数据,2007-2015 年标签及封装细分市 场的复合增长率为 27%。未来的 5-10 年内在物联网迅速发展和普及的背景下, 保守估计标签细分市场的增速至少会在 23%以上;与此同时,随着芯片国产化率 的提高,电子标签芯片成本下降,我国标签需求量将出现跨数量级的增长,市场 对电子标签芯片封装设备的需求量也将快速增长。
一芯智能多年来专业从事RFID芯片封装设备的研发、制造,成功地开发了 芯片封装设备、智能卡RFID天线绕线生产设备、智能卡数据预个人化设备,技 术与性能领先于国内的同类产品,并获得该领域相关发明专利。高速RFID芯片 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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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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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发步骤说明:
-
1)制定详细研发方案,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和编制详细的项目研发计划方
-
案;
-
2)控制软件规划的编写,包括控制介面规划的编写,同时进行硬件结构设
-
计,零配件 3D 图绘制和设备的外形设计;
-
3)对各类电气元件型号、数量 BOM 表进行编写,编写电气路规划,并对
-
精密配件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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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编写各类指导书,主要包括五金加工作业指导书、五金件安装调试指导 书、电气路安装指导书、精密配件安装指导书;
-
5)对各类设备进行选型,主要包括辅助设备选型、试机物料选型、核心配
-
件测量仪器选型、产品破坏性测试设备及产品的合格测试设备选型;
6)讨论修改方案,最终定稿;
- 7)提交购买各种电器元件、精密配件、检测仪器的申请;
8)电气元件、精密配件、五金件等零件到齐后安装调试,最后完成组装, 初步验收,开始试制产品;
9)编写设备详细说明书(说明书分别介绍:设备使用的安全预防;设备基 本信息;设备说明;安装说明;界面操作指南;软件操作手册;电气路图),最 后完善各种文件归档;
10)最终交付使用,继续跟进,按客户不同需求做局部改进,文档与设备保 持同步更改。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7,505.00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6,805.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700.00 万元。本项目基于一芯智能非接触智能卡芯片封装设备,开发 RFID 电子标签芯片封装设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序号 | 费用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设备购置费 | 5,633.00 | 75.06% |
| 办公及家具费 | 450.00 | 6.00% | ||
| 其它费用 | 722.00 | 9.62%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700.00 | 9.33% | |
| 合计 | 7,505.00 | 100.00% |
(3)项目的实施主体、用地及涉及的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芯智能,使用一芯智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汇工 业园区园中路 55 号现有用地。2016 年 12 月 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号:沪浦发改金备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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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6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 容卫生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 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6] 2933 号),本项目通过环保审查。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 14 个月,正式运营后可实现年均净利润 979.16 万元,本项目 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2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83 年(所得税后),项 目财务指标较好。
(5)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实施有助于一芯智能把握旺盛的市场需求
A.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 RFID 市场需求
截至 2014 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约为 6,100 亿元;依据前瞻研究院预测, 2018 年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15,000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25%。RFID 电 子标签作为重要的物联网采集、感应手段,将被大范围应用,未来市场需求将继 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根据中投顾问预测,未来数年 RFID 整体市场有望保持 26% 的复合增长率并在 2022 年超过 2,000 亿规模。
B.RFID 标签市场带动 RFID 封装设备需求
RFID 市场主要由电子标签及封装、读写器具、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四个 细分市场组成;其中电子标签及封装市场能占到总体市场的 23%左右。随着国产 化芯片的普及,电子标签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未来 5-10 年我国标签需求量 将达到千亿级别;这将引致市场对高性能电子标签各类生产设备更大的需求。
②项目实施有利于一芯智能落实自身发展战略
一芯智能以智能卡封装设备起家,迅速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卡封装设备及解 决方案提供商,面对电子标签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标的公司将凭借在智能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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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积累的技术、人才、市场基础,从智能卡生产设备扩展至生产工艺相似的电 子标签生产设备领域,从而进一步做大工业机器人业务板块,落实标的公司做大 做强的整体发展战略。
③项目实施有助于一芯智能把握电子标签封装设备产品演进带来的超车机 遇
过去 10 年中,电子标签市场呈现了高速发展态势。由于技术的不断更新和 进步,电子标签的频段经过了初期的低频为主流和高频取代低频两个阶段。2015 年 RFID 产业联盟披露数据,我国高频市场占比 80%而低频仅占 2%,超高频市 场目前为 13%。依据 Frost&Sullivan 报告,亚太地区超高频 RFID 市场在 2014 年已与高频 RFID 市场平分秋色。这意味着我国超高频电子标签的增长空间还十 分宽阔,未来数年内超高频标签将取代低、高频标签成为新一代主流。
鉴于电子标签芯片封装设备根据不同的频段,所运用的技术也有所不同。随 着超高频电子标签应用成为市场主流,超高频电子标签封装设备的市场需求增速 将更快,以取代市场现存的适用于低、高频电子标签封装设备。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技术、产品及开发基础
一芯智能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自成立十余年以来其业务一直聚焦于 RFID 行业。一芯智能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卡及身份识别 (SAC/TC28/SC17)分委会成员单位,在国内方面参与制定和完善我国卡及身份 识别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国外方面参与对口支撑和推 动 ISO/IEC JCT1/SC17“卡及身份识别”分委会的相关工作。一芯智能参与制定 《识别卡 卡使用寿命 第 1 部分:应用轮廓和要求》、《800/900MHz 射频识别读 /写设备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一芯智能自主研发的“一种智能双界面卡及其焊 接封装工艺”、“智能双界面卡天线焊接工艺及设备”等 7 项先进技术已经获国家 发明专利,并取得了“双界面卡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双界面卡的封装结构”、 “IC 卡封装机芯片 90 度角度旋转结构”等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还拥有“全自 动 IC 卡铣槽机/ICM-3000 软件 V1.0”、“RFID-SIM 卡多功能校准器软件 V1.0” 等 6 项软件著作权。一芯智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拥有强大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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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当前,一芯智能已经成为集机电、读写、标签和软件为一体的全闭环式解 决方案提供商,具备项目实施的技术、产品及开发基础。
②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团队及客户基础
一芯智能拥有一批优秀的团队成员。管理层拥有多年行业经验,均为行业资 深专家,同时具有国内外贸易经验,视野开阔,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凝聚力强; 核心技术人员均来自国内外知名企业技术研发部门,创新能力突出,有丰富的产 品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销售团队具有多年行业销售经验,国内外市场拓展能力 强,销售业绩显著。
一芯智能凭借优秀的团队和领先的研发能力,已在市场上聚集了一批有影响 力的客户。在智能卡制造行业中,国际及国内多家大型智能卡生产商均是一芯智 能长期稳定的客户。本项目可借助标的公司已在市场中形成的口碑及渠道开拓新 业务市场。
4 、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RFID 产品封装设备功能是将前道工序封装好的电子标签芯片和天线半成品 再与特定材质进行封装。行业不同,电子标签形态与材质需求将有所差异。目前, 我国市场上现有的 RFID 电子标签产品封装设备多以手动或半自动为主,生产速 度较慢,而国际市场中已有厂商采用全自动技术使产能提升至 30-50 米/分钟(1 米约 10 个标签)。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未来国内电子标签厂商采用高性能、 全自动化设备是必然趋势。
另一方面,研发制造 RFID 终端产品封装设备的国内厂商较少,但随着 RFID 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市场对产品封装设备量的需求将逐渐扩大,标的公司拟实 施该项目以满足未来我国巨大标签产量所带来的各类 RFID 终端产品的封装需 求。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8,825.00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7,975.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850.00 万元。本项目旨在开发适用于服装领域和汽车制造领域等重点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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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产品封装设备,弥补当前市场空缺。
| 序号 | 费用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
|---|---|---|---|---|
| 1 | 建设投资 | 设备购置费 | 6,135.00 | 69.52% |
| 办公及家具费 | 700.00 | 7.93% | ||
| 其它费用 | 1,140.00 | 12.92%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850.00 | 9.63% | |
| 合计 | 8,825.00 | 100.00% |
(3)项目的实施主体、用地及涉及的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芯智能,使用一芯智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汇工 业园区园中路 55 号现有用地。2016 年 12 月 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号:沪浦发改金备 [2016] 55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 容卫生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 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6] 2933 号),本项目通过环保审查。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 14 个月,正式运营后可实现年均净利润 1,105.14 万元,本项 目内部收益率 14.9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6.16 年(所得税后),项目财务 指标较好。
(5)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实施有助于一芯智能把握旺盛的市场需求
- A.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 RFID 市场需求
截止到 2014 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约为 6,100 亿元;依据前瞻研究院预 测,2018 年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15,000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25%。RFID 电子标签作为重要的物联网采集、感应手段,将被大范围应用,未来市场需求将 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根据中投顾问预测,未来数年 RFID 整体市场有望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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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的复合增长率并在 2022 年超过 2,000 亿规模。
B.RFID 标签市场带动 RFID 封装设备需求
RFID 市场主要由电子标签及封装、读写器具、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四个 细分市场组成;其中电子标签及封装市场能占到总体市场的 23%左右。随着国产 化芯片的普及,电子标签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未来 5-10 年我国标签需求量 将达到千亿级别;这将引致市场对高性能电子标签各类生产设备更大的需求。
C.重点切入的服装和汽车制造行业对电子标签市场需求巨大
国际大型零售商如 Zara、Gap 等早已采用 RFID 技术实现了对服装的生产、 物流、供货、库存、客户满意度等多方面的管理优化和提升;我国近两年也逐渐 有少数领先企业开始布局服装电子标签业务,且《中国服装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 已提出“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提升服装生产装备自动 化水平”。 预计未来 5-10 年内每年将会有数百亿个电子标签用于服装鞋靴。
RFID 技术在汽车制造领域的应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汽车在生产过程中 对生产流程及工艺的管理和把控;另一方面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的管理。汽车 的生产流程从制造工艺角度可分为四个环节,制造工艺不同对 RFID 标签的性能 要求也不同,因此在汽车生产线上至少需要四类产品封装设备。汽车零部件是汽 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汽车的大小和类型不同,一辆汽车大概拥有 8,000 至 30,000 余个零件不等,2015 年我国汽车的产量为 2,450 万辆,即便一辆汽车 只有百分之十的零部件需要嵌入 RFID 标签,整个汽车零部件市场对电子标签的 需求也会达到数百亿张。
②项目实施有利于一芯智能落实自身发展战略
一芯智能以智能卡封装设备起家,迅速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智能卡封装设备 及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对电子标签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标的公司将凭借在智能卡 制造设备积累的技术、人才、市场基础,从智能卡生产设备扩展至生产工艺相似 的电子标签生产设备领域,从而进一步做大工业机器人业务板块,落实标的公司 做大做强的整体发展战略。
③项目实施有助于标的公司把握 RFID 产品封装设备向高性能自动化方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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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需求
目前,我国市场上现有的 RFID 电子标签产品封装设备多以手动或半自动为 主,生产速度较慢,而国际市场中已有厂商采用全自动技术使产能提升至 30-50 米/分钟(1 米约 10 个标签),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未来国内电子标签厂商 采用高性能、全自动化设备是必然趋势。
此外,RFID 产品封装设备的性能和参数取决于电子标签的材质和形态。当 前市场上仍然以纸质电子标签为常见类型,对产品封装设备的要求还较为基础; 随着未来电子标签应用环境的多变,更多形态的电子标签将会需要更专业的产品 封装设备。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技术、产品及开发基础
详细内容参见“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
②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团队及客户基础
详细内容参见“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
③项目实施面临较好的竞争环境
从RFID产品封装设备市场竞争来看,标的公司面临有利的竞争环境。目前 国内市场参与者较少,国内厂商产品技术相对落后,竞争力也十分薄弱。国际厂 商以纽豹为代表,凭借技术先进、产能高占据了国内RFID产品封装的较大市场, 但其产品主要以不干胶产品封装设备为主,较少涉及其他行业;另外,作为跨国 企业对中国市场反应较慢,难以满足特定国家特定行业的的定制化开发需求。
5 、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预个人化设备主要是在电子标签出厂前,对基础格式数据进行写入。这项设 备需求与电子标签市场需求正相关。从市场中国产预个人化设备的现状看,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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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个人化设备均为半自动化,需要大量人工配合生产。在规模庞大的电子标签市 场需求面前,半自动化显然已不足以应对,加之国内人工成本的逐年攀升,实现 电子标签全自动化写入成为全行业的共识。
本项目开发的设备为高速全自动预个人化设备,未来将极大提升电子标签写 入速度,节省大量的电子标签生产厂商写入费用。由于高速全自动预个人化设备 对企业研发能力要求很高,目前全球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的市场份额基本被德 国纽豹所占领,即便有个别企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预个人化信息写入服务(如美 国 First Data ),这些企业也均采用德国纽豹的设备。德国纽豹设备价格相对较高, 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设备的快速渗透。
因此,鉴于国内电子标签个人化设备现状、国内设备厂商能力不足以及国际 厂商设备的价格较高,本项目预个人化设备在性能比肩国际主流设备情况下,以 更高的性价比和本土化服务优势抢占国内市场。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3,454.00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2,954.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500.00 万元。本项目开发的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旨在提升电子标签写 入环节的自动化水平和高速处理能力。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序号 | 费用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设备购置费 | 2,022.00 | 58.54% |
| 办公及家具费 | 350.00 | 10.13% | ||
| 其它费用 | 582.00 | 16.85%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500.00 | 14.48% | |
| 合计 | 3,454.00 | 100.00% |
(3)项目的实施主体、用地及涉及的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芯智能,使用一芯智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汇工 业园区园中路 55 号现有用地。2016 年 12 月 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号:沪浦发改金备 [2016] 53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 容卫生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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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 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6] 2933 号),本项目通过环保审查。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 14 个月,正式运营后可实现年均净利润 439.76 万元,本项目 内部收益率 16.4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6.03 年(所得税后),项目财务指 标较好。
(5)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实施有助于一芯智能把握旺盛的市场需求
A.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 RFID 市场需求
截止到 2014 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约为 6,100 亿元;依据前瞻研究院预 测,2018 年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15,000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 25%。RFID 电子标签作为重要的物联网采集、感应手段,将被大范围应用,未来市场需求将 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根据中投顾问预测,未来数年 RFID 整体市场有望保持 26%的复合增长率并在 2022 年超过 2,000 亿规模。
B.RFID 标签市场带动 RFID 预个人化设备需求
RFID 电子标签出厂前需要预个人化,将基础的信息写入电子标签。随着国 产化芯片的普及,电子标签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未来 5-10 年我国标签需求 量将达到千亿级别;这将引致市场对高性能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更大的需求。
②项目实施有利于标的公司落实自身发展战略
一芯智能以智能卡封装设备起家,迅速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智能卡封装设备 及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对电子标签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标的公司将凭借在智能卡 预个人化设备积累的技术、人才、市场基础,从智能卡预个人化设备领域扩展至 生产工艺相似的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领域,从而进一步做大工业机器人业务板 块,落实标的公司做大做强的整体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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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实施有助于标的公司把握预个人化设备产品升级需求
预个人化设备主要功能是在电子标签出厂前,对基础格式数据进行写入。预 个人化设备需求与电子标签市场需求正相关。从市场看,目前预个人化设备主要 供应商为德国纽豹,设备成本较高,而从国产预个人化设备的现状看,国产预个 人化设备均为半自动化,需要大量人工配合生产。在规模庞大的电子标签市场需 求面前,半自动化显然已不足以应对,加之国内人工成本的逐年攀升,实现电子 标签全自动化写入将势在必行。鉴于国内设备现状、国内厂商的不足以及国际大 厂设备的高价格,本项目实施有助于标的公司把握高性能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 市场需求。
-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技术、产品及开发基础
详细内容参见“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
②一芯智能拥有该项目实施的团队及客户基础
详细内容参见“高速RFID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
③项目实施面临较好的竞争环境
从 RFID 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市场竞争来看,标的公司面临有利的竞争环 境。在国内预个人化写入设备的市场中,德国纽豹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由 于相对垄断的市场地位,纽豹的设备价格居高不下,而国内厂商生产的设备又在 写入效率和稳定性上无法满足行业需求。目前国内厂商在预个人化设备市场缺乏 核心竞争力,整体市场竞争者相对较少;而对占据市场绝对优势的纽豹而言,其 设备价格较高,压制了部分市场需求。
6 、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 1)项目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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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目标是为不同行业用户提供多种“大数据+云”的解决方案和服务。 针对中小规模行业用户,本项目将提供全方位的SaaS服务,使得这些行业用户不 需要单独为大数据分析与存储服务采购IT硬件及软件设施,也不需要成立专门的 组织或人员进行维护,从而节省大量的资金;为中大规模行业用户提供私有云建 设方案和维护服务,并结合RFID相关硬件提供全套大数据解决方案。在为行业 用户提供基础云服务的基础上,本项目将充分发挥一芯智能及上市公司积累的大 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实现对不同物联网应用下RFID电子标签数据进行采集、清 洗、统计、分析、挖掘和应用,并且通过和互联网大数据进行结合,为企业用户 提供数据管理、竞争对手分析、目标客户定位、市场前景预测和产品趋势预测等 服务,帮助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2)项目建设内容
面向行业应用的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①云平台的研发:实现对用户提供云服务或私有云建设方案,主要包括主机 资源虚拟化、网络资源虚拟化、数据库资源虚拟化、存储资源虚拟化以及计费系 统等。
②大数据服务平台的研发:主要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接收分发,大数据综合 分析,企业用户业务处理,数据透视、钻取、回溯等功能,实现可按用户需要灵 活配置的面向行业的大数据服务平台。
③云及大数据研发环境建设:开发人员办公场地、机房、机架等硬件设施, 为开发购置的相关软硬件等。
该项目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其关键子系统如下:
|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子系统功能描述 |
|---|---|---|
| 1 | 数据采集终端 | 负责终端数据的采集、上传,并满足多个行业,提供SDK, 支持用户自定义开发 |
| 2 | ETL |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加载 |
| 3 | 数据挖掘平台 | 对多种行业数据进行横向综合分析,为用户提供精准的多种数 据服务 |
| 4 | 商业智能平台 | 根据用户自定义需求,提供多种报表 |
| 5 | 云平台 | 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多种云服务,满足用户的日常管理需求 |
| 6 | 用户管理平台 | 对平台用户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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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管理平台 对平台用户进行管理
3)项目方案
本项目的目标用户是包括汽车、服装、制药、交通等多个行业的行业用户, 标的公司将围绕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在为用户提供 RFID 读写器、行业 RFID 电子标签外,还提供多种云服务,降低用户使用难度、节省用户的使用成 本。同时,还通过大量的行业数据以及平台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为用户提供精 准的数据支撑,使用户在产销存各个环节上更具前瞻性,也为用户产品创新方向、 目标市场选择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
①IT 架构
数据接入层,主要处理实时数据流以及批量的数据导入;持久化层,负责数 据的清洗、转换、加载,同时对数据进行后处理并进行分流,高价值数据进入数 据库、其它数据进入 Bigtable 供后续查询使用;应用层直接提供应用接口。如下 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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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功能架构
做为基础设施的系统层,利用集群所提供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 构成了整个系统的虚拟资源池。基础设施层提供共用的基础组件,数据访问层提 供对下层功能的访问接口,业务逻辑层提供和业务相关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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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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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3,535.25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3,035.25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500 万元。本项目开发的行业大数据处理平台及整体解决方案旨在为行 业用户提供多种云解决方案及大数据服务。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序号 | 费用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
| 1 | 建设投资 | 设备购置费 | 2,821.25 | 79.80% |
| 办公及家具费 | 51.00 | 1.44% | ||
| 其它费用 | 163.00 | 4.61%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500.00 | 14.14% | |
| 合计 | 3,535.25 | 100.00% |
(3)项目的实施主体、用地及涉及的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芯智能,使用一芯智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汇工 业园区园中路55号现有用地。2016年12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号:沪浦发改金备 [2016] 54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本次募投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不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示的项目,且该项目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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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2015年版)》中“利用现有建筑 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软件 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的项目类别,经与上海市浦 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沟通确认,该项目无需出具环评批复文件。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 14 个月,正式运营后可实现年均净利润 571.01 万元,本项目 内部收益率 17.71%(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5.83 年(所得税后),项目财务指 标较好。
(5)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实施有助于响应政策号召,把握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
大数据战略当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指出,把大数据 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 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
大数据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规模巨大,根据IDC 2015年研究结果,预测到 2018年全球大数据技术和服务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26.4%,规模达到415 亿美元,是整个IT市场增幅的6倍。从行业结构来看,大数据应用主要集中在金 融、通信、销售和政府领域,在医疗和旅游行业也有应用,但占比相对较低。依 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运营态势及投资战略研 究报告》,国内市场规模破百亿,未来年均增长超30%,预计2018年将达到258.6 亿人民币,复合增长率达37.2%。
依据中投顾问的预测,未来几年的RFID市场复合增长率可达到26%,2022 年有望突破2000亿市场;而从结构来看,行业应用市场增长更快。每年RFID电 子标签销量数以百计,这些标签被广泛应用于生产、销售、仓储、溯源、追踪和 监测等众多领域,产生了规模庞大的数据,这些数据需要及时处理甚至实时处理, 从而催生了大数据处理和商业分析需求。
②项目实施有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加强协同,落实双方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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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积极拓展大数据等新兴业务。世纪鼎利从移动通信网络优化的产品 开发和技术服务起步,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移动网络优化端到端综合 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4G网络建设带来的业务增量,行业市场格局迎来了新 的改变,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了保持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上市公司需要不断地向增长潜力大的新领域进行拓展,从而抵御 行业固有的周期性特点,降低上市公司对单一业务的依赖,扩大业务范围并提升 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标的公司也在积极向RFID应用领域拓展。标的公司基于在RFID电子标签及 RFID读卡器等领域的硬件优势,积极向物联网行业应用拓展,行业大数据开发 是其战略发展的必然要求。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拥有项目实施的技术、产品与团队基础
一芯智能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交通管理、物流仓储、公共事业、 服装等领域提供RFID相关产品和服务,具备电子标签、读写设备研发和生产能 力以及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是集机电、读写、标签和软 件为一体的全面解决方案企业。一芯智能可以为行业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电子标签 和读卡器,可以实现更快更精准的数据采集和上传。
世纪鼎利已经积累了成熟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实现了从数据的采集到应用输 出的全方位功能,掌握了数据采集、用户画像、精准营销、大数据挖掘等能力。 上市公司的大数据研发团队,一直在学习并实际应用国际上最尖端的大数据技 术,明显提升了客户数据处理效率,大大的提高了用户满意度。
在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芯智能将协同上市公司,将使用多种技术,关联 更多的数据源,减少数据孤岛,形成协同效应;在为用户提供多种云服务、数据 分析咨询服务、产品销售趋势分析服务、精准营销服务等功能的同时,也会尝试 更多的创新服务,为用户带来更大的增值。
7 、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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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项目目标
项目的目标是以一芯智能现有智能卡及电子标签工业自动化生产设备及研 发、生产培训体系为基础,面向职业高校开发工业4.0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体 系,并推动开发成果产业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目标合作院校在工 业4.0智能制造方面的人才培养水平,提高合作高校应用型和实践性教学能力, 从而为相关地区及产业提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2)项目建设内容
为推动面向应用的工业 4.0 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体系建设,本项目建设内 容主要分为两方面,如下:
①开发工业 4.0 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内容,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 资源库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师资团队建设方案、海外教学资源引入方案、 职业技能培训和学生实践性活动方案设计等。实训课程方向涉及工业机器人方 向、工业物联网方向、数字化生产及管理方向,课程体系初步设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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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扩展课程
机械制图 工业机器人方向 工业物联网方向 工业机器人搬运应用
工程力学 工业机器人示教操作 传感器技术 工业机器人码垛应用
电工基础 工业机器人坐标系 通信技术 工业机器人平面描轨应用
质量管理 工业机器人零点复归 网络技术 工业机器人斜面描轨应用
传感器应用 工业机器人运动指令应用 信息处理技术 工业机器人多机协同工作应用
智能制造导论 工业机器人逻辑指定应用 安全技术 工业机器人附加轴应用
现代加工技术 工业机器人基本参数设置 RFID技术 工业机器人场景组态应用
电气自动控制 工业机器人自动运行 WSN技术 充电宝组装线综合应用
PLC应用技术 工业机器人信号配置 数字化生产及管理方向 镶嵌体装配线综合应用
工业控制网络 工业机器人总线通讯 生产追溯管理系统 (MTS)
伺服控制技术 工业机器人仿真建模应用 安全综合监控管理系统
工业机器人附加功能应用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
工业机器人故障检修 制造执行管理系统 (MES)
企业资源计划 (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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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为工业 4.0 智能制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业实训基地建设准备设备与技 术。实训基地需要建设职业教育工业 4.0 智能制造人才实训中心、产业项目交付 中心、基地运营管理中心。
3)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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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更侧重全方面能力培养,倡导手脑结合,本项目建设方案在课程体 系建设与教学内容开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覆盖从单个实训案例 到完整生产线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实训案例建设方案包含:
①工业机器人搬运。本方案实现了工业机器人从抓取工件,到运行轨迹,再 到指定位置摆放的一整套搬运流程的编程操作。其中,学生需要使用到对工业机 器人手动示教、坐标系、信号配置、自动运行等知识,目的是帮助学生建立一个 良好的现场应用能力。
②工业机器人码垛。使用工业机器人将不同种类的工件根据指定的码垛顺序 进行堆垛,通过示教编程掌握码垛功能指令的应用。其中,学生需要使用到对工 业机器人手动示教、坐标系、信号配置、自动运行、码垛指令等知识,目的是帮 助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堆叠应用能力。
③工业机器人平面描轨。使用工业机器人进行平面描轨练习,通过不同的图 案形状,熟练掌握工业机器人运动指令的用法以及区别,通过对图案轨迹的编写, 锻炼学生轨迹调试的耐心、细心以及对时间节点,工艺节拍的掌握。
④工业机器人附加轴应用。为了能够使一台工业机器人的生产效率最大化, 通常会为工业机器人附加第七轴,通过让工业机器人可以高速移动实现一台工业 机器人服务多点工作站的使用。其中,学生在附加轴的使用中,需要懂得伺服电 机、参数设置等。
⑤工业机器人场景组态应用。工业机器人工作站的建立,工业机器人生产线 的建立,都离不开前期的规划布局,以及仿真模拟。即前期设计的方案确认、设 计认证都离不开使用强大的工业工厂仿真软件的技术支持,本实验方案旨在培养 学生对于模型数据的建立、场景设计的布局、以及工业机器人仿真轨迹的模拟编 译等。
基于一芯智能现有智能制造设备开发的完整生产线建设方案,如下:
智能制造产线系统是对于工业机器人实验室设备的提升,该系统中可以兼容 工业机器人的单机培训工作系统,通过模块化的组合方式,将原本独立单一的工 业机器人工作场景,拼装成一条含有物流系统、生产系统、智能管控系统的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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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生产线体。学生通过整线的培训模式,将所学习的智能制造课程进行实验课 程案例培训,培训系统融合了工业机器人课程、电工基础课程、工业物联网课程、 以及数字化管理课程等内容,通过一个大型的工程实验,采用团队分工模式,学 生通过互相分工,互相协作完成实验课程。通过本实验案例,学生不仅仅是将知 识进行融会贯通的掌握,更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互助能力、交流能力以及管 理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4,809 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4,309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500 万元。本项目开发的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体系旨在为职业高校和学 生提供基于产业真实项目的实训环境与人才培养实训服务体系。
| 序号 | 费用构成 | 投资额 | 比例 | |
|---|---|---|---|---|
| 1 | 建设投资 | 设备购置费 | 3,855.00 | 80.16% |
| 建安工程费 | 284.00 | 5.91% | ||
| 其他费用 | 170.00 | 3.54%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500.00 | 10.40% | |
| 合计 | 4,809.00 | 100.00% |
(3)项目的实施主体、用地及涉及的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一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一芯智能在上海市浦东 新区惠南镇南汇工业园区园中路 55 号现有用地。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浦 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号:沪 浦发改金备 [2016] 57 号),准予本项目备案。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海市浦东 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出具了《关于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 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 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 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6] 2933 号),本项目通过环 保审查。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 14 个月,正式运营后后可实现年均净利润 561.21 万元,本项 目内部收益率 15.8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5.94 年(所得税后),项目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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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较好。
(5)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实施有助于上市公司紧跟有利政策,把握职业教育市场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院校 13,300 多所,在校生近 3,000 万人,每年毕业生近 1,000 万人,累计培训各类从 业人员 2 亿多人次。2015 年 11 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部分地 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校转型发展,教育部联合多部 委提出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强调紧 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 路”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提 出建立行业企业合作发展平台,转型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实行共同组建教育集 团,也可以与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共建共管二级学院。
我国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有力的财政支持。2005 年至 2013 年,职 业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达 1.23 万亿元。2015 年 9 月,中央财政下达了“2016 现 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补助资金 177 亿元;教育部今后三年预估投入 63.65 亿元建设 313 所优质学校,同时投入 50 亿元支持 100 所左右高职院校深化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资本通过股份制、混合 所有制等方式参与办学,分享红利。
②项目实施有助于上市公司做大职业教育板块,增加智能制造人才培养方向
2015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制造 2025》,部署加 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 2025”,实现制造业升级。制造业升级离不开职业教育人 才的培养,职业教育人才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需要领先行业平均水平。当前制造 业人才培养内容老化、形式僵化,学生动手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得不到提升, 校企合作共建以实训为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已经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良方。
世纪鼎利在并购智翔信息后,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方研讨,制定了职业教育战 略规划;当前,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二主业。上市公司已经在 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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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领域,开发了“UBL 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推进本项目,将促使上市公司响 应国家号召,在职业教育实训领域增加智能制造方向,从而加快做大职业教育板 块的步伐。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智能制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发展方向
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智能制造领域职业教育更加重视学生实训、实践和操 作能力的提高,当前已经成为我国培养制造领域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最重要手 段。但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影响,在制造领域,传统的职业教育也存在“课程滞后”、 “产学脱节”和“实训不足”等诸多问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亟待升级。
本项目侧重在围绕“智能制造”领域进行职业教育实训体系的开发及产业化, 目的是提升合作高校相关专业教学环节学生的“手脑联动”能力,让学生在职前 即接受真实产业项目实训,从而切实提升学生的就业素质,让学生在学校与企业 之间不再存在难以逾越的“工作经验”鸿沟,为我国制造领域输送大批高技能应 用型人才。
②标的公司智能卡生产装备具备行业领先性,为实训体系开发奠定了技术、 产品与人才基础
标的公司智能卡封装、绕线、检测等设备具备行业领先性,自动化程度高、 精度高、稳定性强,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是我国智能制造自动化设备的优秀代表。 标的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国家金卡工程年度金蚂蚁奖,是全球最大卡商 Gemalto(金 雅拓)的连续多年的金牌供应商,在 10 多年从事设备研发过程中,积累了大量 机电、精密仪器、视觉检测和工业网络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并且拥有丰富 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案例和实践经验。所以,标的公司具备开发智能制造职业教 育实训体系的技术、产品与人才基础。
③上市公司拥有职业教育实训体系开发及产业化经验,能够提供支持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智翔信息自创办以来一直致力于引进和开发具有国 际领先水准并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端职业教育项目。自 2006 年创办以来,智翔信 息先后在上海、北京、成都、大连、深圳、无锡、长春、吉林、南通等多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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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支机构及具备完善管理机制的实训基地。2014 年,智翔信息被世纪鼎利 并购后,双方携手打造更加高效紧密的“产学深度融合,校企全面合作”一体化 工程技术人才定制培养系统,在 ICT 职业教育领域,智翔信息已经将世纪鼎利通 信测试与网络优化产品及内部员工培训体系进行了再开发,形成了通信网络测试 与优化实训体系,并和多所高校合作共同建设了通信网络测试与优化实训基地, 上市公司已经具备了实训体系开发及产业化经验,能够为一芯智能实施该项目提 供支持。
(六)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 配套募集资金募集以及具体使用过程中将严格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 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 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因募投项目个 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圳市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 申请并征得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 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2)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 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3)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4)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 (5)保荐人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和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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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6)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7)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 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人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视为共同 一方。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2 、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 资。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30% 的,公司应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 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 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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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 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 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3)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 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 个月。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 日内报告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人的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资方基 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募投项目 的有效控制。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
(4)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
(5)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并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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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债等的交易。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1)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措施;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除满足本制度第 二十七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在公告中披露以下内容: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 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内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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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包括:
(4)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5)保荐人就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前述条件进行核查并明确表 示同意。
除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 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投项目。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 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2)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
(3)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
(4)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
(6)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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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 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 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
(1)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
(2)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
(3)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
(4)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
(5)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
(6)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
(7)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 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 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 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资金的30%或者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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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 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告 内容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 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 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注 册会计师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核 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 产的,至少应在相关资产权属变更后的连续三期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该资产运行情 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该资产运行情况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是否达到盈利预测(如有)等内容。相关承诺期 限高于前述披露期间的,公司应在以后期间的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承诺的履行情 况,直至承诺履行完毕。
(七)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收 益的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对于一芯智能的全部股东权益分别采用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 结论。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 所产生的损益,募集配套资金对本次交易评估情况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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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套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不互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备考模拟财务报 表《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本次交易前后世纪鼎利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9-30 | 2015-12-31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资产 | 242,769.17 | 316,417.48 | 243,132.30 | 311,412.28 |
| 负债 | 31,007.45 | 38,833.96 | 36,478.87 | 40,74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0,975.22 | 276,797.58 | 206,130.93 | 270,148.62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59,172.92 | 69,604.24 | 72,801.32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1,275.59 | 13,251.40 | 12,992.29 |
| 净利润 | 8,417.76 | 10,221.62 | 11,432.89 | 11,181.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76 | 10,308.18 | 11,443.36 | 11,192.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8 | 0.23 | 0.20 |
注:1、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转增 249,457,233 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98,914,466 股。计算 2015 年度每股收益 及每股净资产时,假设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5 年完成。
-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股数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98,914,466 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拟发行 37,871,649 股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滨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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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仍处于控股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发行后(考虑配套融资) |
|---|---|---|---|---|
| 持股数(股) | 比例 | 持股数(股) | 比例 | |
| 叶滨 | 120,400,000 | 24.13% | 120,400,000 | 21.02% |
| 王耘 | 53,400,000 | 10.70% | 53,400,000 | 9.32% |
| 陈浩 | 29,225,758 | 5.86% | 29,225,758 | 5.1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革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00,054 | 4.29% | 21,400,054 | 3.74% |
| 陈勇 | 18,600,000 | 3.73% | 18,600,000 | 3.2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51 | 2.41% | 12,000,051 | 2.09% |
| 曹继东 | 11,087,570 | 2.22% | 11,087,570 | 1.94% |
| 上海智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50,518 | 1.79% | 8,950,518 | 1.56% |
| 张钦礼 | 7,544,048 | 1.51% | 7,544,048 | 1.3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6,101,008 | 1.22% | 6,101,008 | 1.06% |
| 王莉萍 | - | - | 23,480,422 | 4.10% |
| 王峻峰 | - | - | 7,574,330 | 1.32% |
| 苏爱民 | - | - | 3,787,165 | 0.66% |
| 兆芯投资 | - | - | 3,029,732 | 0.53% |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210,205,459.00 | 42.13% | 246,340,572 | 43.00% |
| 总股本 | 498,914,466 | 100.00% | 572,921,228 | 100.00% |
注:上述股本总额及结构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股东持股情况及上市公司公告的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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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其合理性分析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中通诚评估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6〕267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 中,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进行了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截至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 一芯智能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2,967.7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796.61万元,净资 产账面价值为7,171.10万元;经评估后,总资产评估值为17,601.57万元,负债评 估值为5,796.6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1,804.96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 值4,633.85万元,增值率35.73%;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4,633.85万元,增值 率64.62%。
采用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一芯智 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6,876.88万元,较股东权益账面值7,171.10万元增 值59,705.78万元,增值率832.59%。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一芯智能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66,876.88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主要原因为:
一芯智能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源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 还包括销售团队、管理团队、客户资源、研发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收益法是 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来评估 企业价值,是按“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来“以利索本”,能全面反映企业品牌、 商誉等非账面资产的价值。评估人员在分析了一芯智能业务种类、经营范围以及 收益稳定性等关键因素的基础上,认为收益法评估值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更能真 实合理的反映一芯智能的股东权益价值。故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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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 值。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 定。这里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 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 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 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二)具体假设
1、被评估企业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 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经营期为永续。
3、假设被评估企业现有的和未来的经营管理者是尽职的,且公司管理层有 能力担当其职务。能保持被评估企业正常经营态势,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能 如期基本实现。
4、假设被评估企业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 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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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 前方向保持一致。
-
7、假设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已执行或已确定将要执行的有关利率、汇率、
-
税赋基准和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规定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一芯智能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431000137,发 证时间:2014 年 9 月 4 日,有效期 3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由于一芯智能的行业地位稳定以及在研发支出中的持续性大额支出,预计一芯智 能未来年度仍可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次评估采用 15%所得税税率进行 计算。
10、香港一芯为贸易企业,是一芯智能在香港设立的对外销售窗口,有少量 的业务从香港一芯进行对外销售。由于香港一芯业务量很小且不稳定,根据企业 的定价原则,香港一芯基本不产生利润。根据企业的销售计划,未来的销售均在 一芯智能实现。经与公司管理层确认,该种经营模式为未来拟进行的模式,与公 司发展规划一致。故本次评估假设未来年度香港一芯不发生业务。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 任。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2,967.72 万 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5,796.6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171.10 万元;经评估后, 总资产评估值为 17,601.57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 5,796.61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1,804.96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4,633.85 万元,增值率 35.73%;净 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4,633.85 万元,增值率 64.62%。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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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 | 7,815.80 | 7,886.91 | 71.11 | 0.91% |
| 非流动资产 | 2 | 5,151.92 | 9,714.66 | 4,562.74 | 88.56%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 | 0.00 | 178.98 | 178.98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2,164.61 | 0.00 | -2,164.61 | -100.00% |
| 固定资产 | 5 | 2,558.97 | 7,769.04 | 5,210.07 | 203.60% |
| 无形资产 | 6 | 388.98 | 1,727.28 | 1,338.30 | 344.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 | 39.36 | 39.36 | 0.00 | 0.00% |
| 资产总计 | 8 | 12,967.72 | 17,601.57 | 4,633.85 | 35.73% |
| 流动负债 | 9 | 4,246.61 | 4,246.61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 | 10 | 1,550.00 | 1,550.00 | 0.00 | 0.00% |
| 负债总计 | 11 | 5,796.61 | 5,796.61 | 0.00 | 0.0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 | 7,171.11 | 11,804.96 | 4,633.85 | 64.62% |
(二)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原因
评估值与账面价值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序号 | 科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一 | 流动资产合计 | 78,157,962.28 | 78,869,080.96 | 711,118.68 | 0.91% |
| 1 | 存货 | 4,817,628.13 | 5,528,746.53 | 711,118.40 | 14.76% |
| 二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19,210.70 | 97,146,564.47 | 45,627,353.77 | 88.56% |
| 1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1,789,758.30 | 1,789,758.30 | |
| 2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46,120.14 | 0.00 | -21,646,120.14 | -100.00% |
| 3 | 固定资产—房屋建 筑物 |
16,687,456.50 | 66,658,712.79 | 49,971,256.29 | 299.45% |
| 4 | 固定资产--设备类 | 8,902,246.66 | 11,031,670.00 | 2,129,423.34 | 23.92% |
| (1) | 机器设备 | 7,764,519.76 | 9,364,994.00 | 1,600,474.24 | 20.61% |
| (2) | 车辆 | 789,355.30 | 1,307,818.00 | 518,462.70 | 65.68% |
| (3) | 电子设备 | 348,371.60 | 358,858.00 | 10,486.40 | 3.01% |
| 5 | 无形资产 | 3,889,764.02 | 17,272,800.00 | 13,383,035.98 | 344.06% |
| (1) | 土地使用权 | 3,759,073.57 | 0.00 | -3,759,073.57 | -100.00% |
| (2) | 其他无形资产 | 130,690.45 | 17,272,800.00 | 17,142,109.55 | 13116.57% |
| 三 | 增值合计 | 46,338,472.45 |
评估值与账面价值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存货评估增值 711,118.40 元,增值率为 14.76%。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对 产品考虑了利润,从而导致了本次存货评估出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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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1,789,758.30 元,增值的原因是本次对长期股权 投资进行评估时是根据被投资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和负债,采取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并按股权投资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3、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减值 21,646,120.14 元,减值率 100.00%。减值主要原 因是该投资性房地产已与其他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其估值在房屋建筑物已出售 资产当中体现,未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体现。
4、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49,971,256.29 元,增值率 299.45%,主要原 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未出售的商品房的增值是由于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建设进程 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各区域的房价均有所攀升;另一方面,园中 路 55 号地上建筑物及土地及在账上记录的包含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和土 地使用权一并作价 5,700.00 万元(含税)出售,扣除税费后为 5,122.28 万元。该 评估值在房屋建筑物中体现,导致本次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
5、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2,129,423.34 元,增值率为 23.92%。其中,机 器设备评估后增值 1,600,474.24 元,增值率为 20.61%;车辆评估后增值 518,462.70 元,增值率为 65.68%;电子设备评估后增值 10,486.40 元,增值率为 3.01%。
从总体上讲,该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所发生的变化主 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器设备方面,主要设备购置价格变化有涨有落,由于评估中考虑了 前期费用、资金成本等因素,导致评估原值增值。由于企业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短于评估折旧年限,折旧速度相对较快,所以评估净值增值。
(2)车辆方面,由于上海车辆拍牌费的原因,故评估原值增值。由于车辆 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折旧年限,折旧速度相对较快,因此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3)电子设备方面,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基本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打印机等,由于电子产品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其次部分逾龄在用电子设备按二 手市场价评估,所以导致评估原值减值。由于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折旧年限, 折旧速度相对较快,因此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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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 3,759,073.57 元,减值 100.00%。减值 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土地使用权已与其他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其估值在房屋建 —— 筑物已出售资产当中体现,未在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科目中体现。
7 、无形资产 ——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7,272,800.00 元,增值率 13116.57%。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拥有的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是公司自 主开发和申请的,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处理,评估基准日未在账面反映,本次评 估根据这些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确认这些资产的评估 值。
综上所述,一芯智能净资产评估增值 46,338,472.45 元。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1 .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或股权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具体方法为,以加权资本成本(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WACC)作为折现率,将未来各年的预计企业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 of Firm, FCFF)折现加总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再加上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得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基本公 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整体收益的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净值+溢余资产 价值
2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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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是将一芯智能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对其 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评估基础是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率的取值,因此 被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是能够而且必须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整体 资产。
(2)资产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比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产权 所有者所承担的未来经营风险也必须能用货币加以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3 .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一芯智能是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 关系,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能量化,与获得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也能预测并量化, 因此从企业自身状况来看具备应用收益法的条件。
(二)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详见本章 “二、(二)具体假设”。
(三)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 、收益模型的选取
本次评估以企业审计后的报表为基础,首先运用 DCF 模型计算企业整体收 益折现值,再加上非经营性资产,减去付息债务得出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值。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价值=企业整体收益的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企业整体收益的折现值的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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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P —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按合并口径)
[R] i —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企业自由现金流)
i:—收益年期,i=0.25,1.25,2.25…….n
r:—折现率
(预测期内每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 运资金追加额+利息*(1-所得税率)
2 、收益年限的确定
评估时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及特点,假设收益年限为无限期。并 将预测期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五年一期; 第二阶段为2022年1月1日直至永续。其中,假设2022年后预期收益额按照2021 年的收益水平保持稳定不变。
3 、未来收益的确定
基于评估对象的业务特点和运营模式,评估人员通过预测企业的未来收入、 成本、期间费用、所得税等变量确定企业未来的净利润,并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 计划、资产购置计划和资金管理计划,预测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以 及债务净增加情况后,最终确定企业股权现金流。
本次评估的预测数据由一芯智能提供,中通诚评估对其提供的预测进行了独 立、客观分析。分析工作包括充分理解编制预测的依据及其说明,分析预测的支 持证据、预测的基本假设、预测选用的会计政策以及预测数据的计算方法等,并 与国家宏观经济和RFID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比较分析。
(1)营业收入及成本的预测
一芯智能是国内领先的基于RFID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产品、物联 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商。
目前,一芯智能的产品不仅在国内的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产品同 时远销美国、法国、波兰、瑞士、俄罗斯、墨西哥、巴西、泰国、马来西亚、新 加坡、土耳其、印尼、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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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芯智能提供的产品、服务可分为三大板块,包括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和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历史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类别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1,143.11 | 564.68 | 50.60% | 1,292.97 | 751.56 | 41.87% | 1,249.26 | 947.56 | 24.15% |
| RFID产品 | 3,133.55 | 2,090.44 | 33.29% | 1,678.84 | 1,268.24 | 24.46% | 1,471.40 | 1,045.09 | 28.97%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4,157.16 | 2,319.90 | 44.20% | 215.56 | 193.17 | 10.39% | - | - | |
| 合 计 | 8,433.82 | 4,975.02 | 41.01% | 3,187.37 | 2,212.96 | 30.57% | 2,720.67 | 1,992.65 | 26.76% |
从历史年度的经营情况来看,一芯智能的各项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各项业务 情况如下:
① 工业机器人装备
一芯智能工业机器人装备主要包括:接触式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非接触 式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双界面智能卡生产及检测设备、智能卡预个人化及个 人化设备、模块检测及预个人化设备、机械臂、AGV小车等。一芯智能拥有稳 定的客户群,为长期合作客户提供新型替代机器、原设备维修维护及配件更换等 服务以及设备升级改造服务。2016年6-9月,一芯智能与上海韦斯杰实业有限公 司签订大额合同,为该公司新工厂提供咨询服务、方案设计以及设备采购组装、 工厂智能化改造等服务。
近年来,客户对生产方案咨询设计服务、一站式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 等的行业需求快速提升,标的公司顺应行业趋势,优化销售策略,扩展产品类型, 将在RFID智能生产设备方面积累的精密机械、数控、机器视觉、系统控制等技 术应用至其他生产制造领域,推动业务从直接销售设备向为客户提供更大比例的 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转型。销售策略的改变使得标的公司工厂智能化改 造、生产方案咨询设计、设备的升级改造等业务出现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软件 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2015年以来,标的公司调整销售策略,推动业务从直接销售设备向为客户提 供更大比例的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转变,标的公司工厂智能化改造、生产 方案咨询设计、设备的升级改造等业务占比逐年提升,而该类业务属于技术含量 较高、软件和人力投入较多,直接物料投入较小的业务,该类业务的特点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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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毛利率水平较高,从而带动了标的公司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的整体 抬升。
此外,工厂智能化改造、设备升级改造方案咨询设计等业务的技术也逐步成 熟,可以优化后移植到新的项目,导致后期项目成本比前期类似项目的费用减少, 同时,随着软件及技术服务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也同样使 得毛利率相应提高。
② RFID产品
RFID产品包括:智能卡Inlay,RFID电子标签。随着生产专业化分工的进一 步细分,大型卡商有外包智能卡Inlay生产的强烈需求。一芯智能自2014年开始批 量供货,每年近50%的增长。一芯智能的主要客户有:Gemalto、金邦达、中钞 等;新拓展Oberthur、巴西Falcons、土耳其、伊朗客户等。由于客户群与RFID 智能生产设备客户群高度重合,企业的RFID产品拥有投入少、自动化程度高以 及质量稳定等优势。同时,一芯智能是Gemalto亚太地区唯一智能卡Inlay认证供 应商、是第一个通过英飞凌中国工艺认证的供应商。
一芯智能拥有近10年的RFID 电子标签等各种核心工艺的研发制造经验,拥 有先进的金融IC卡耦合工艺,是国内少数通过英飞凌测试的厂商。RFID电子标 签主要产品包括耦合工艺Inlay、锡片工艺Inlay、挑线工艺Inlay、导电胶工艺Inlay 以及非接触Inlay。
毛利率的上升主要系智能卡Inlay业务收入增长,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形成规模 效益;智能卡Inlay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使得人工费用下降;生产工艺改进使 得生产过程环节费用降低;相比智能卡生产企业,一芯智能拥有生产设备研发优 势,生产设备投入较低。此外,2016年一芯智能新增电子标签类产品,电子标签 产品毛利率较高。
RFID技术可从服装生产、产品加工、品质检验、仓储、物流运输、配送、 产品销售各个环节都进行信息化,为用户提供全程实时动态跟踪查询;实现处理 信息、系统运行状况、业务运作质量的监控管理,同时为各级管理者提供真实、 有效、及时的管理和决策支持信息,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从而全面降低 成本,提高利润和竞争力。
服装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服装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 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缩短资金的周转时间。根据市场调研和分析,整个服装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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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缩短资金的周转时间。目前,大部分 服装企业大多是手工作业,缺少信息化流程,导致整体信息反馈不畅,在出现问 题的时候,不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致使许多环节出现窝工的情况。同时由于不 能及时掌握产品销售的情况,导致畅销产品断货,滞销产品压货,从而进一步减 少了利润。2016年,一芯智能将RFID技术应用于服装行业,订制化的服装电子 标签,可以加强服装企业的信息化管理。
该项目是企业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于2016年7月立项研发的,预计2016年 12月完成并投入市场,且市场前景良好。
③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包括:带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验证设备、身份信息验证 系统、多因素验证门禁系统、智能通关闸机系统、机电设备综合监控系统、RFID 智能仓储系统、智能终端生物识别系统。
该业务在2015年尚处于研发及推广时期,毛利率较低,且由于销售规模较小 使得2015年基数较小,不具有可比性。2016年来,该类业务技术成熟后实现量产, 同时产品结构中高利润率产品占比提升,使得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大幅提升。公司 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一芯公司身份信息验证设备及解决方案等 智能应用设备研发成功,并取得较大客户的订单。
一芯智能的该项业务目前应用于个人身份识别上,而在此基础进行进一步的 扩大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a、生物信息识别门禁系统
在网络化时代,每个人都拥有大量的认证密码,比如开机密码、邮箱密码、 银行密码、论坛登陆密码等;并配备了各种钥匙,如门锁钥匙,汽车钥匙,保险 柜钥匙等,这些都是传统的安全系统所采用的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安全性 越来越脆弱。而在信息社会随时都需要进行个人身份的确认和权限的认定,人们 对于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希望认证的方式简单快速。
生物特征具有唯一性及不可复制性的优势。以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的安全认 证为例,目前在电子商务中他人会假冒当事人的身份,如果通过生物特征进行认 证,就可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而网络、数据库和关键文件等的安全控制, 机密计算机的登陆认证,银行ATM、POS 终端等的安全认证,蜂窝电话,PDA 的 使用认证等,都离不开可靠安全的生物特征识别。可见,生物特征识别不但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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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的经济效益,还有不可估量的国家信息安全效益。
长期以来,验证身份的方法是验证该人是否持有有效的信物,如照片、密码、 钥匙、磁卡和IC卡等。网络环境下,密码作为身份识别的标志已被广泛采用。但 是密码容易被遗忘,也有被人窃取的可能,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逐渐把 目光转向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为了进行身份验证而采用自动 化技术测量其身体特征或个人行为特点,并将这些特征或特点与数据库的模板数 据进行比较,完成认证的一种解决方案,被评为21世纪十大高科技之一。生物特 征识别是目前最为方便和安全的识别技术,并且生物特征识别产品均借助于计算 机技术实现,容易与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实现自动化管理。
公司研究开发的生物信息识别门禁系统采用指纹认证+人脸认证+ID卡+无 线传送的全新合成模式,针对目前国内市场相对单一,过于集中在指纹识别技术, 且市场需求量将呈现爆发性增长的市场缺口,公司的生物信息识别门禁系统在智 能家居、智能工厂等应用的重要组成项目中将拥有巨大市场潜力。
该项目是企业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于2016年4月立项研发,2016年9月完成 并投入市场。预计市场前景良好。
b、智能通关闸机
目前智能人行通道闸机已经有很多普遍运用到别墅区、高档小区、景区、写 字楼、车站、地铁、海关等地方的人流管理,和各种会所,宾馆,娱乐场所等处 的身份识别及自动收费管理等。
随着智能人行通道闸机的普遍运用,产品也在不断更新换代。智能人行通道 产品的应用也逐步成为很多地方对人员、人流量管控的必需品。随着市场需求越 大,智能人行通道闸机的应用会更加广泛,行业发展潜力越大。
出入口控制管理系统除了我们常说的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之 外,使用通关闸机设备的访客管理系统的使用逐步占据重要地位。在安防行业中, 门禁就至关重要,它与监控、报警被称为是安防铁三角,门禁系统属于主动防御, 将所有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三者之间的完美配合,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
智能闸机作为一种通道管理设备,最本质的功能是通过拦阻和放行实现一次 只通过一人,其应用对象是行人(包括携带的行李和自行车等),应用场合是出 入口,但作为智能化通道管理系统的一部分,闸机可以与其他系统配合用于不同 的特殊场合,从而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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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是企业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于2016年7月立项研发,预计2016年12 月完成并投入市场,市场前景良好。
c、生物特征识别智能终端设备(台式轻量级、台式Windows、手持Android) 无芯片身份证升级为带非接触芯片的身份证已经成为全球趋势。身份证芯片 中存储了持卡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生物特征信息(例如照片,指纹信息以及虹膜信 息)。身份证芯片化、智能化已经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可读取身份证芯片内的信 息、验证身份证中储存的生物特征信息的智能终端设备必将迎来广泛的应用。智 能终端设备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金融、物流、证券交易等行业中扮演不可或 缺的身份认证作用。为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快速占领市场、提升身份认证的智能程 度,一芯智能于2015年投入研发力量对生物特征识别智能终端设备项目进行研 发,以满足市场需求。
一芯智能研究开发的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台式轻量级智能终端设备 EIDR-D01,相比现有的传统智能终端设备,该设备通过与PC相连,能够读取不 同种类的非接触智能卡,同时能够验证生物特征(指纹)。针对目前市场上同类 设备较少、成本较高、安全性不够、稳定性较差且市场需求量将呈现爆发性增长 的市场趋势,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台式轻量级智能终端设备必将拥有巨大市场 潜力。
一芯智能研究开发的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手持 Android智能终端设备 EIDR-H01,除具备传统智能终端的通讯、拍照、多应用功能外,能够读取不同 种类的非接触智能卡,同时能够验证生物特征(指纹)。
一芯智能研究开发的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台式Windows智能终端设备 EIDR-D02,除具备传统智能终端的通讯、多应用功能外,能够读取不同种类的 非接触智能卡,同时能够验证生物特征(指纹)。针对目前市场上同类设备较少、 成本较高、安全性不够、稳定性较差且市场需求量将呈现爆发性增长的市场趋势, 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台式Windows智能终端设备必将拥有巨大市场潜力。一芯 智能研发了一种带生物特征识别的手持Android智能终端设备、一种带生物特征 识别的台式轻量级智能终端,该台式智能终端设备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智能终端 设备的市场布局,适应不同市场需求,形成台式、手持以及高中低端产品相结合 的产品线。
项目于2015年初开始立项研发,经过一年的研发及调试,已于2016年通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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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测试并形成大额订单。
随着市场需求增大、营销团队的积极拓展以及通过企业多年技术积累,研发 团队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快速反应等综合因素,截至2016年9月,一芯智能已签 合同覆盖率已达全年预测收入的100%。
通过上述分析,一芯智能未来年度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 2016 年 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1,436.00 | 2,439.89 | 2,916.72 | 3,502.23 | 4,221.68 | 4,221.68 |
| RFID | 1,578.00 | 7,542.70 | 9,799.10 | 13,068.97 | 17,269.31 | 17,269.31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4,076.00 | 12,765.28 | 15,751.39 | 19,442.97 | 23,331.56 | 23,331.56 |
| 合计 | 7,090.00 | 22,747.87 | 28,467.21 | 36,014.17 | 44,822.55 | 44,822.55 |
其中:
工业机器人装备:一芯智能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为长期合作客户提供新型替 代机器、原设备维修维护及配件更换等服务,冲压模具的设计加工服务,同时提 供软件技术服务,工厂智能化改造,生产方案的咨询设计等。2016年6-9月,一 芯智能与上海韦斯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大额合同,为该公司新工厂提供咨询服 务、方案设计以及设备采购组装、工厂智能化改造等服务。
RFID产品:该业务为公司传统业务,客户群稳定,原有客户的订单量稳定。 从历年收入来看,2016年较以前年度收入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是:一芯智能在 上海金雅拓及金邦达的采购量上升。同时一芯智能今年拓展了新客户,如中钞信 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巴西Falcons Resoursing Co.,Ltd.、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 有限公司等客户。从已有订单来看,预计在2017年原有客户的订单量将继续加大, 土耳其客户,伊朗客户已经通过样品测试,批量订单洽谈中。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身份认证设备已形成大批量销售;身份认证相关的管 理系统已开始批量销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智慧楼宇门禁项目、 银行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双录系统项目等正在稳步实施中。
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一芯智能2016年已签合同总额含税价28,909.60万元, 不含税价27,292.90万元。截至2016年11月,一芯智能已确认收入12,263.78万元, 准备执行合同额15,029.12万元。2016年全年1-9月实际收入加10-12月预计收入 15,737.47万元,待执行合同已可完全覆盖2016年收入,同时2017年预测收入 22,747.88万元,目前已有合同扣除2016年全年收入后,已覆盖2017年全年预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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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51%。
一芯智能的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摊组成。
直接材料:从历史的材料价格走势来看,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评估时考虑 了该因素的影响,同时根据单位产品的材料消耗情况,综合确定各项产品的材料 成本;
直接人工:该费用为生产工人的直接费用,包含: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本次评估根据实际生产工人的数量并考虑一定幅度的工资涨幅确定直接人工成 本并根据产量分配到各项产品成本中。
制造费用:该费用包含车间管理、质检等人员的人工成本、折旧费用、物料 费、能耗费及其他与生产相关的间接费用。本次评估根据各项费用的发生情况确 定制造费用并根据产量分配到各项产品成本中。
通过上述分析确定生产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成本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直接材料 | 3,966.41 | 12,106.82 | 15,471.33 | 19,658.22 | 24,680.75 | 24,680.75 |
| 直接人工 | 275.40 | 1,049.20 | 1,301.85 | 1,461.46 | 1,614.80 | 1,614.80 |
| 制造费用 | 140.97 | 693.98 | 815.26 | 915.60 | 1,017.82 | 1,017.82 |
| 合计 | 4,382.78 | 13,850.00 | 17,588.44 | 22,035.28 | 27,313.37 | 27,313.37 |
(2)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芯智能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核算的项目为以应交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城 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及河道管理费分别为应交增值税的1%、3%、2%及1%。
单位:万元
| 营业税费及附加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城建税 | 1.36 | 4.77 | 5.69 | 7.25 | 8.96 | 9.30 |
| 教育费附加 | 4.08 | 14.30 | 17.08 | 21.75 | 26.87 | 27.91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2 | 9.53 | 11.39 | 14.50 | 17.92 | 18.61 |
| 河道管理费 | 1.36 | 4.77 | 5.69 | 7.25 | 8.96 | 9.30 |
| 合计 | 9.52 | 33.37 | 39.85 | 50.75 | 62.71 | 65.12 |
(3)期间费用预测
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费、 研发费用、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费用在历史年度中的支付水平, 以企业发展规模和收入增长情况为基础,参考企业历史年度的费用发生额确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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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增长比率预测未来年度中的营业费用。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销售费用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职工薪酬 | 61.20 | 314.93 | 416.54 | 501.07 | 541.70 | 541.70 |
| 业务招待费 | 50.00 | 150.00 | 450.00 | 550.00 | 605.00 | 605.00 |
| 其他 | 84.15 | 205.00 | 249.00 | 286.00 | 309.00 | 309.00 |
| 合计 | 195.35 | 669.93 | 1,115.54 | 1,337.07 | 1,455.70 | 1,455.70 |
单位:万元
| 管理费用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职工薪酬 | 59.40 | 267.22 | 293.37 | 334.02 | 350.72 | 350.72 |
| 研发费用 | 162.80 | 1,009.95 | 1,310.60 | 1,661.98 | 1,803.86 | 1,803.86 |
| 折旧及摊销 | 3.78 | 28.34 | 30.98 | 29.48 | 29.43 | 16.13 |
| 其他 | 186.14 | 714.94 | 807.51 | 888.94 | 934.28 | 934.28 |
| 合计 | 412.12 | 2,020.45 | 2,442.46 | 2,914.42 | 3,118.29 | 3,104.99 |
(4)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中主要为利息支出。评估时对现有的贷款对应的应付利息进行计 算。
(5)营业外收支预测
营业外收入及支出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非正常收支,本次评估时不予考虑。 (6)所得税及税后净利润预测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可以得出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度的利润总额,在此 基础上,按照企业执行的所得税率,对未来各年的所得税和净利润予以估算。在 对未来年度所得税进行预测时,鉴于纳税调整事项的不确定性,故未考虑纳税调 整事项的影响。综合上述过程最终汇总得到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的预测损益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营业收入 | 7,090.00 | 22,747.88 | 28,467.20 | 36,014.17 | 44,822.55 | 44,822.55 |
| 营业成本 | 4,382.78 | 13,850.00 | 17,588.43 | 22,035.28 | 27,313.37 | 27,313.37 |
| 营业税费 | 9.52 | 33.36 | 39.85 | 50.76 | 62.71 | 65.13 |
| 销售费用 | 195.35 | 669.93 | 1,115.54 | 1,337.07 | 1,455.70 | 1,455.70 |
| 管理费用 | 412.12 | 2,020.45 | 2,442.45 | 2,914.42 | 3,118.28 | 3,104.98 |
| 财务费用 | 53.36 | 213.44 | 213.44 | 213.44 | 213.44 | 213.4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0.70 | 199.49 | 162.75 | 214.76 | 250.66 | - |
| 利润总额 | 1,846.17 | 5,761.21 | 6,904.74 | 9,248.44 | 12,408.39 | 12,669.93 |
| 所得税费用 | 293.32 | 818.36 | 961.83 | 1,294.83 | 1,763.57 | 1,765.20 |
| 净利润 | 1,552.85 | 4,942.85 | 5,942.91 | 7,953.61 | 10,644.82 | 10,9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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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考虑两部分,一部分为新建扩建支出,另一部分为日常更新维护 支出。本次评估根据企业预计的固定资产更新计划以及新增计划确定每年的资本 性支出,主要用于一芯智能的生产设备更新。
(9)营运资金追加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是指按照现有经营方式持续经营情况下营运资金增加额,包括
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必须的现金量等必须的资金量等。
追加营运资金预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追加营运资金=当年末营运资金-上年末营运资金 当年末营运资金=当年末流动资产-当年末无息流动负债
当年末流动资产和当年末无息流动负债根据预测年度营业收入和应收款项
周转比率、营业成本和应付款项周转比率进行预测。
未来各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10-12 月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 | 4,365.97 | 4,924.41 | 4,391.13 | 5,549.42 | 6,425.79 |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 | -1,458.02 | -938.79 | -953.98 | -1,173.27 | -1,373.94 | - |
| 营运资金增加额 | 2,907.95 | 3,985.62 | 3,437.15 | 4,376.15 | 5,051.85 | - |
4、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将未来有期限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 收益率,说明资产取得该项收益的收益率水平。本次评估选取的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相对应的折现率口径应为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在实际确定折 现率时,评估人员采用了通常所用的WACC模型确定折现率数值:
(1)加权平均投资本模型
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收益额口径相对应,采用加权平均投资成本(WACC) 作为折现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WACC=Ke×E/(E+D)+Kd×D/(E+D)
Ke:股权资本成本
Kd:税后债务成本
E:股权资本的市场价值
D:有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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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即:Ke=Rf+β×(Rm-Rf)+特定 风险调整系数
Rf:无风险报酬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β:被评估企业的风险系数
(2)计算过程
①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收益率Rf参照当前已发行的中长期国债收益率的平均值确定,即
Rf=2.74%。
②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EquityRiskPremiums,ERP)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对 较高的资本市场而要求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中国股票市场作为新兴 市场,其发展历史较短,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投资理念尚有待逐步发展成熟,市 场数据往往难以客观反映市场风险溢价,因此,评估时采用业界常用的风险溢价 调整方法,对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适当调整来确定我国市场风险溢价。 基本公式为:
ERP=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违约风险利差×( σ 股票/ σ 国债) 基于历史的股票风险补偿,通常选择基于长期国债的1928年至2015年的股票 风险补偿6.18%。
世界知名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sInvestorsService)对我国 国债评级为Aa3,相对应的违约利差为67个基点,即为0.67%;
σ股票/σ国债为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的波动率,Damodaran在本次计算中 使用1.39倍的比率代表新兴市场的波动率。则,
我国市场风险溢价ERP=6.18%+0.67%×1.39=7.11%。
③β系数
我们通过巨灵财经资讯系统终端查询出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东信和平、恒宝股 份、思创医惠及晶方科技等4家企业100周已调整的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βU), 以这4家企业的βU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的βU,进而根据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计 算出被评估企业的β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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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一芯智能为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生产经营 稳定,故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取2%。
计算结果
WACC=Ke×E/(E+D)+Kd×D/(E+D)
鉴于预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因此对预测期的资本结构以 企业评估基准日报表的资本结构进行取值。WACC计算过程见下表:
| 参数名称 | 参数值(2016年10月~永续) | |
|---|---|---|
| 所得税税率 | 15% | |
| 贷款利率 | 4.61% | |
| β无财务杠杆 | 1.0182 | |
| β'有财务杠杆 | 1.0793 | |
| 风险溢价 | 7.11% | |
| 无风险报酬率 | 2.74% | |
| 规模调整系数 | 2% | |
| Ke(CAPM) | 12.41% | |
| Kd | 3.92% | |
| We | 93.41% | |
| Wd | 6.59% | |
| WACC | 11.85% |
5.评估值测算过程及结果
(1)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资本性
- 支出 营运资金追加额
-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及估算,评估人员在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和折现率
后,根据DCF模型测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具体预测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现金流计算 表 |
2016年 10-12月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
| 净利润 | 1,552.85 | 4,942.85 | 5,942.91 | 7,953.61 | 10,644.82 | 10,904.73 | |
| 资本性支出 | - | 311.76 | 282.18 | 269.68 | 269.68 | 285.81 | |
| 营运资金追 加 |
2,907.95 | 3,985.62 | 3,437.15 | 4,376.15 | 5,051.85 | - | |
| 折旧与摊销 | 16.04 | 66.80 | 95.64 | 118.22 | 141.13 | 287.91 | |
| 利息*(1-T) | 45.36 | 181.43 | 181.43 | 181.43 | 181.43 | 181.43 | |
| 企业自由现 金流 |
-1,293.70 | 893.68 | 2,500.64 | 3,607.41 | 5,645.85 | 11,08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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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现期 | 0.33 | 1.33 | 2.33 | 3.33 | 4.33 | 5.33 |
|---|---|---|---|---|---|---|
| 折现率 | 11.85% | 11.85% | 11.85% | 11.85% | 11.85% | 11.85% |
| DCF | -1,257.98 | 776.94 | 1,943.66 | 2,506.85 | 3,507.73 | 58,135.57 |
| 折现值合计 | 65,612.77 |
(2)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以及溢余资产分析
经营性资产主要指企业因盈利目的而持有、且实际也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 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没有作出贡献,甚至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资产属于非 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可以理解为企业持续运营中并不必需的资产,如多余现金、 有价证券、与预测收益现金流不直接相关的其他资产。根据上述定义,经评估人 员调查分析及与企业共同确认,企业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评估如下:
①溢余现金——经分析,一芯智能(合并报表范围内)评估基准日账面现金 2,573.18万元,溢余现金确认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货币资金余额 | 2,573.18 |
| 1)最低货币保有量 | 2,189.88 |
| 2)溢余现金 | 383.32 |
②非经营性资产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科目 | 内容 | 评估值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预付金陵置业订金 | 400 |
| 处置房产 | 净收益 | 5,122.28 |
| 应收利息 | - | 11.9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39.43 |
| 合计 | 5,573.61 |
处置房产净收益:
2016年11月15日一芯智能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签订《房地产买 卖合同》补充协议,将建筑物面积为20,385.54平方米、宗地面积为14,131平方米 的园中路55号地块上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出售,出售价格为5,700.00万元。经当地 税务部门核税以及结合处置事项净收益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后,该事项应缴纳 税费为577.72万元,本次评估考虑了应缴纳税费的影响,在出售价中进行扣除, 以净值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③非经营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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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经审计后账面应付贷款利息9.45万元;
其他应付款——应付已退租业主租房押金56.40万元。
经分析,除上述事项外,一芯智能合并范围内各公司资产,企业不存在其他 非经营性负债。
评估人员考虑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及债务与日常的经营业务和未来预测收益 现金流并不直接相关,故此次评估确为非经营性资产。
- (3)有息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有息负债为4,626.98万元人民币。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
企业价值=企业整体收益的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溢余资产-付息债务价值
- - 企业价值= 65,612.77 + 5,573.61 65.85+383.32 4,626.98
= 66,876.88 (人民币万元)
(五)收益法预测现金流中是否包含了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收益法评估时是基于一芯智能评估基准日的业务规模和未来业务发展 计划进行预测的,预测现金流时未考虑募投项目对未来业务预测的影响,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投入为前提,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 允性的分析
世纪鼎利聘请中通诚评估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已就标的资产出具了 〔2016〕267号《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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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通诚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 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交易标 的的最终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了国际通行的WACC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算 过程中评估机构对相关参数选取合理。
本次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 要根据一芯智能历史经营数据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的判断进行测算的,评 估机构使用的预测期收益参数正确、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实准确、对一芯智能 的成长预测合理、测算金额符合一芯智能的实际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参数选择合理,评估依据是充分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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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芯智能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 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以及董 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假设未来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 方面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此外,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项 已获得的生产、经营许可等在未来年度到期后均能通过申请继续取得。若上述因 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本次估值结果,但相关影响目前无 法量化。如出现上述不利情况,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六)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一芯智能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董 事会认为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折现率的变动对估值有较大影响,该等指标对 估值结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1 、对收入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收益法评估结果 | |||
| 收入增加5% | 80,380.82 | 13,503.94 | 20.19% |
| 收入增加1% | 69,577.67 | 2,700.79 | 4.04% |
| 现评估报告采用收入 | 66,876.88 | - | - |
| 收入降低1% | 64,176.09 | -2,700.79 | -4.04% |
| 收入降低5% | 53,372.94 | -13,503.94 | -20.19% |
2 、对成本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收益法评估结果 | |||
| 成本增加5% | 58,063.33 | -8,813.55 | -13.18% |
| 成本增加1% | 65,102.19 | -1,774.69 | -2.65% |
| 现评估报告采用成本 | 66,876.88 | - | - |
| 成本降低1% | 68,621.62 | 1,744.74 | 2.61% |
| 成本降低5% | 75,660.48 | 8,783.60 | 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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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收益法评估结果 | |||
| 毛利率增加5% | 75,747.19 | 8,870.31 | 13.26% |
| 毛利率增加1% | 68,589.86 | 1,712.98 | 2.56% |
| 现评估报告采用毛利率 | 66,876.88 | - | - |
| 毛利率降低1% | 65,141.98 | -1,734.90 | -2.59% |
| 毛利率降低5% | 58,511.18 | -8,365.70 | -12.51% |
4 、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收益法评估结果 | |||
| 折现率增加5% | 62,733.86 | -4,143.02 | -6.19% |
| 折现率增加1% | 65,987.36 | -889.52 | -1.33% |
| 现评估报告采用折现率 | 66,876.88 | - | - |
| 折现率降低1% | 67,755.39 | 878.51 | 1.31% |
| 折现率降低5% | 71,448.79 | 4,571.91 | 6.84% |
(七)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收购一芯智能全部股东权益后,一芯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芯智能在多个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双方在未来经营过程 中可以优势互补。包括有如下几个方面:
技术整合上:一芯智能掌握的RFID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术,能结 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 控制技术,则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备的设计及生产,目前已成功应 用于传统企业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而鼎利的NB-IOT远程通信技术和大数据能 力与一芯的上述两个核心技术相结合,可以形成以远近场通信相结合、数据传输、 智能化大数据平台以及自动识别和智能控制有机结合的基础解决方案,并能最终 有效地形成面向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的一体化技术解决方案。
客户资源协同上:由于双方在各自领域都拥有专有的销售团队、客户资源, 并且积累了稳定的长期的客户关系,在本次交易前,双方各自的业务或产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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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接触到这些客户的核心决策人或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这些客户的信任,比如 上市公司教育行业客户寻求培养智能制造方向人才但缺乏相应的实训设备和针 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而一芯智能具备智能制造设备研发与制造优势,未来可 以借助上市公司教育业务平台向这些教育行业客户进行产品研发与销售;双方具 有较强的交叉销售的协同性基础,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的客户资源亦有较强互补 性。
因此,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将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 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评估对一芯智能进行价值评估时主要在一芯智能现有的生产经营状况 及市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并未将上市公司与交易标的在技术、业务等方面的 协同效应可能产生的影响纳入评估因素中。
(八)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 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评估结果是合理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 值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1 、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一芯智 能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选取了同行业且业务相 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其具体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动态市盈率1 | 动态市盈率2 |
|---|---|---|---|
| 002017.SZ | 东信和平 | 71.51 | 67.90 |
| 002104.SZ | 恒宝股份 | 20.69 | 25.13 |
| 002512.SZ | 达华智能 | 49.51 | 54.47 |
| 300078.SZ | 思创医惠 | 55.04 | 58.83 |
| 300458.SZ | 全志科技 | 60.45 | 67.68 |
| 600271.SH | 航天信息 | 21.07 | 27.67 |
| 603005.SH | 晶方科技 | 49.77 | 5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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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546.SZ | 雄帝科技 | - | |
|---|---|---|---|
| 300479.SZ | 神思电子 | 68.14 | 146.36 |
| 平均 | 49.52 | 62.87 | |
| 一芯智能 | 19.03 |
-
注:1、动态市盈率 1=上市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股票收盘价/2016 年预测基本每股收
-
益
-
2、动态市盈率 2=上市公司 2016 年 1-9 月股票成交均价/2016 年预测基本每股收益
-
3、一芯智能动态市盈率=交易作价/2016 年承诺净利润
-
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 、可比交易的市盈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一芯智能属于“C39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近期A股上市公司收购相同行业标的公 司的案例,各项交易的具体估值情况如下:
| 交易标的 | 交易买方 | 交易总价值(万元) | 业绩补偿承诺期 第一年**pe ** |
|---|---|---|---|
| 杰发科技100%股权 | 四维图新 | 387,510.00 | 24.47 |
| 三旗通信100%股权 | 索菱股份 | 59,000.00 | 14.75 |
| 瑞通芯源100%股权 | 耐威科技 | 75,315.87 | 34.68 |
| 平均 | 24.63 | ||
| 一芯智能 | 13.32 |
-
注:1、一芯智能业绩补偿承诺期第一年为 2017 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
2、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述表格比较可以看出,本次收购一芯智能的业绩补偿承诺期第一年的市 盈率低于可比案例市盈率。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一芯智能总体估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较为公允。
(九)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 易作价的影响
1 、房地产期后转让及过户情况
2016年11月15日,一芯智能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签订《房地产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将建筑物面积为20,385.54平方米、宗地面积为14,131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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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的园中路55号地块上的厂房及部分附属设施出售,出售价格为5,700.00万元(含 税)。
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厂房及部分附属设施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本次评估通过核实买卖协议以出售价格并扣减经当地税务部门核税以及结合处 置事项净收益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后,确认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次评估未考虑除上述税费以外的、因房地产转让事项引起的有可能产生的 其他税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一芯智能已收到房产转让价款的51%,即人民币2907 万元。
2 、租赁房屋事项
2016年11月15日,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与一芯智能签订《房产租 赁合同》补充协议,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园中路55号第1幢(1-4层)整幢房屋、泵 房和门卫室出租给一芯智能。租赁期限为5年,协议中对起租日约定如下:如本 协议生效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2017年1月1日;如本协 议生效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本补充协议的 生效日。协议约定租赁房产的租金标准为:按照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0.71元的标 准,每叁个月665,387.71元,每年2,671,890.92元。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合同条款,在收益法中考虑了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十)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及业绩快速增长的可实现性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了国际通行的WACC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由于 一芯智能具备收入持续增长的潜力和空间,业绩增长预期对其股东权益价值的贡 献相对合理,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经过近十年研发生产经验和专业技术积累,一芯智能将凭借深厚的行业背景 和技术底蕴,通过加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不断开拓新客户,实现业务的不断增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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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前景广阔
在政府支持和企业推动下,中国RFID产业得到较快发展,RFID技术已经在 社会多个领域应用。未来,RFID 将在细分领域上出现爆发性增长。根据国际物 联网贸易与应用促进协会(IIPA,简称国际物促会)的数据,2014 年中国RFID 市场规模为311 亿元,2015 年中国RFID 市场规模达到409 亿元,继续保持超 过30%的高增长率。2016 年中国RFID 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520 亿元,预计未来 五年(2016-2020)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6.4%,2020 年中国电子标签行业 市场规模将突破1300 亿元。
2 、核心技术积累沉淀,竞争优势逐渐显现
一芯智能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技术的发展,通过近 10 年的研发积淀, 在精密机械设计与加工、伺服控制、电控系统制造、自动焊接、机器视觉、射频 识别、传感器、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控制、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 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一芯智能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卡及身份识别 (SAC/TC28/SC17)分委会成员单位,在国内方面参与制定和完善我国卡及身份 识别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国外方面参与对口支撑和推 动ISO/IEC JCT1/SC17“卡及身份识别”分委会的相关工作。一芯智能参与制定 《识别卡 卡使用寿命 第1部分:应用轮廓和要求》、《800/900MHz 射频识别读/ 写设备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一芯智能自主研发的“一种智能双界面卡及其焊接 封装工艺”、“智能双界面卡天线焊接工艺及设备”等7项先进技术已经获国家发 明专利,并取得了“双界面卡的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双界面卡的封装结构”、 “IC卡封装机芯片90度角度旋转结构”等10项实用新型专利,还拥有“全自动IC 卡铣槽机/ICM-3000软件V1.0”、“RFID-SIM 卡多功能校准器软件V1.0”等6项软 件著作权。一芯智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
3 、巩固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市场开拓卓有成效
在巩固老客户方面,一芯智能将进一步巩固为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 司、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等现有客户供应行业智能Inlay的业务。一芯 智能已经和部分老客户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对后续合作进行了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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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拓新客户方面,一芯智能的三大板块产品和服务已经拓展到地铁、五金、 环保、安防、银行等领域。具体来看:在地铁领域,一芯智能目前已和合肥、南 京等地客户签订合作协议,为当地客户提供物联网传感器模组及控制系统等产 品;在环保领域,一芯智能已和美国的客户以及国内上市公司聚光科技签订合作 协议,为聚光科技提供数据采集设备、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服务;在五金 模具领域,一芯智能也开拓了自己的客户并开展了良好的合作;在银行领域,一 芯智能目前已为农业银行提供机器人等产品。公司采取的上述措施降低了对单一 客户的依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 、一芯智能已签订合同额已超过 2016 全年预测收入
2016年,一芯智能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从在手订单来看,截至2016 年11月末,一芯智能已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已经确认收入及尚未确认收入的金额) 完全覆盖2016年的全年预测收入,一芯智能仍在陆续与客户签订合同,预计全年 收入及目标利润可以完成。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包括《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在内的本次交 易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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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通诚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定 价参考依据。中通诚公司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 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 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通诚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 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 理,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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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安排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甲方)与一芯智能的股东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乙方,即“认购人”)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1、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
(1)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 的股权;
(2)上市公司同时进行配套融资,即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上市公司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
2、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乙方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上市公司持有一芯智能
-
100%的股权。
3、本次交易的作价及其依据:标的资产的价格参考一芯智能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预估值进行测算,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暂作价为人民币 66,600 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最终将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4、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本次交易的对价以上市公司向乙方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对价的 30%以现金方式支付,其 余 70%以上市公司向其定向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5、配套融资的具体发行方案由上市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制定, 并以经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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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因此,本次交易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后方可实施。
- 2、乙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实施:
-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 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五)现金对价
- 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总额为 19,980 万元。
乙方内部按其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份比例占乙方合计持有 一芯智能股份的比例计算取得本次交易的相应现金对价。
2、乙方所获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汇至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银行账户后 10 个工作日内或者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60 个自然日内 (以先发生的时点为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对价
1、本次交易由上市公司向乙方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 总对价为 66,600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的对价为 46,620 万元。本次发行的股票种 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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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之前 6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向上取整)即 12.31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 作相应调整。
3、调价机制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行业因素造成的甲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 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引入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期间,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 行调整:
①创业板指(3990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2249.871 点)跌幅超过 10%;或
②信息技术指数(882008.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7 月 18 日)的收盘点数(即 4075.5321 点)跌幅超过 10%。
(2)调价触发日与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中①或②项条件满足至少一 项的首个交易日当日,调价基准日与调价触发日为同一日。上市公司应当在调价 触发日后 2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 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 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
(4)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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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若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
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上述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约为 37,871,649 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 者发生第(3)项约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时,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
5、乙方内部按其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份比例占乙方合计持 有一芯智能股份的比例计算取得本次发行的相应股份数量,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6、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待锁定期满后,该等股票将依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 7、上市公司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详细情况如下:
| 乙方 | 股东名称 | 持有一芯智能股 份数量(万股) |
持权比例 (%) |
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数量(股) |
支付现金数量 (万元) |
|---|---|---|---|---|---|
| 1 | 王莉萍 | 3,100 | 62 | 23,480,422 | 12,387.60 |
| 2 | 王峻峰 | 1,000 | 20 | 7,574,330 | 3,996.00 |
| 3 | 苏爱民 | 500 | 10 | 3,787,165 | 1,998.00 |
| 4 | 兆芯投资 | 400 | 8 | 3,029,732 | 1,598.40 |
| 合计 | 5,000 | 100% | 37,871,649 | 19,980.00 |
(七)标的股份锁定期
-
1、乙方承诺:
-
(1)王莉萍承诺:
-
1)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
-
易或转让;
2)甲方将在 2019 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其因本次 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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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向 甲方补偿股份的情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至甲方 指定账户之日;
(2)王莉萍关于追加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王莉萍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甲 方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下称“应收款项管理责任 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诺锁定期之 外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总额(股价 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础)按照应 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之间金额孰 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2)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 完成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 资金在 12 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①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②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全额垫付。
(3)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承诺:
1)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 易或转让。
2)自交割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 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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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甲方届时将依据上述 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如 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3)自交割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 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甲方届时将依据 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4)自交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 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解锁 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 分派增加的股份),其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 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甲方届时将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2、乙方承诺: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乙方应在当年 《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登 记结算公司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需 明确说明仅上市公司有权处置。
-
3、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条约定的锁 定期的,上市公司、乙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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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滚存未分配利润
1、各方同意,一芯智能截至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基准日后实现的净 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
2、在股份交割日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期间损益
1、各方同意并确认,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一芯智能在此期间产生 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一芯智能在此期间产 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内部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各自 持有一芯智能的股权比例承担,乙方应当于根据本协议 9.2 项所规定的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2、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权交割后,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 机构对一芯智能进行审计,确定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十)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1、上市公司、乙方同意,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2、乙方承诺一芯智能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上 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 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乙方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各年度 净利润预测值。
3、乙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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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乙方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即人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以本次交易对价的 20% (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安排进行奖励:
业绩奖励在本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方可进行发放,业绩奖励总 金额的 50%由王莉萍决定,另外 50%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以乙方已履行 第 15.2.1 条的约定为前提,并由一芯智能在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后按 照分配方案发放给发放时仍在一芯智能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4、上市公司与乙方将就本事项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5、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次交易无法实施完毕,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对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承诺利润等有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十一)过渡期相关安排
1、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保证:
(1)不会改变一芯智能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一芯智能在过渡期内资产 状况的完整性;
(2)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一芯智能,保持一芯智能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 态,保持一芯智能现有的结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以 保证一芯智能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一芯智能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4)及时将有关对一芯智能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 割的任何时间、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2、过渡期内,乙方所持一芯智能的股东权益受如下限制:
(1)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2)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他投资者;
(3)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在标的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托管或 设置其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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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修改一芯智能公司 章程;
(5)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一芯智能进行除日常生 产经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增加重大债务、资产处置、重组、合并或收购 交易;
(6)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分配一芯智能利润 或对一芯智能进行其他形式的权益分配;
(7)在过渡期内,不得协商或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 限制标的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十二)标的股权交割及其后的整合
1、自标的股权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基于 标的股权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
2、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2 个月内 将目标公司组织形式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标的股权交割。
3、标的股权交割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应就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提 供必要的协助。
4、股权交割日至一芯智能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 报告》出具之日止,一芯智能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如下:
(1)一芯智能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上市公司委派三名董事,乙方可 提名两名董事,上市公司如无合理理由不应否决乙方提名的董事当选;上市公司 同意继续聘任王莉萍担任一芯智能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2)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向一芯智能委派财务负责人,该财务负责人直接向 上市公司汇报工作,接受上市公司垂直管理。
(3)一芯智能的基本财务核算原则应参照中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的要求, 包括合同管理、项目预算、收入确认、现金流管理、坏账准备、采购管理、发票 管理、现金管理、子公司间内部结算、固定资产折旧、审计费用摊销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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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在原则上不干涉一芯智能日常经营,并保 持一芯智能人事及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可根据一芯智能的生产经营管理 需要,要求王莉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调整一芯智能的管理架构、薪酬体系、 管理人员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方案,王莉萍提出的调整方案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但应尽量保持稳定性。
5、股权交割日至一芯智能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 报告》出具之日止,一芯智能的下列事项应经一芯智能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
(1)制订一芯智能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批准、修改一芯智能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3)任免总经理(甲方已同意在此期间任命王莉萍担任总经理)和财务负 责人,及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任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部门经理及以上)的薪酬及福利变化的比例 达到 50%以上或者员工股权激励。但在本协议已有约定的除外;
(5)年度奖金提取计划(但年度奖金的发放可由总经理决定);任何担保、 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任何赠与或提供财务资助;任何放弃知识产权等权益的行 为;
(6)制订一芯智能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8)任何对外投资、合资等;
(9)购买、收购、出售、处分一芯智能的重大资产、债权债务及业务达到 如下标准的: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一芯智能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一芯智能最近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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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单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一芯智能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 4)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0)租入或租出重大资产(单笔或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 500 万元);
(11)借款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后发生的全部借款;
(12) 为关联方提供借款,任何对外提供借款单独或者累计达到 500 万元 以上的;
(13)与一芯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与关联自然人单 笔超过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单笔超过 100 万元且占一芯智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关联交易;
(14)聘任或解聘一芯智能的审计机构,改变会计政策。
6、一芯智能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 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关联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1 条定义的“交易”事项以及日常经营行为,应当遵守世纪鼎利 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如一芯智能因业务开展需要,需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的,上市 公司应予以支持 ,具体由上市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决策。
(十三)标的股份交割及权利义务转移
1、股份交割日后,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2、标的股份交割手续由上市公司负责办理,乙方应为上市公司办理标的股 份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 3、标的股份交割应在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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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档案资料及印鉴保管
1、标的股份交割后,上市公司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主 体资格的境内上市公司的性质未发生任何改变。因此,上市公司的所有档案资料 及印鉴仍由上市公司保管。
2、标的股份交割后,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可依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股东权利,在权限范围内,申请查阅上市公 司资料。
3、标的股权交割后,一芯智能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主 体资格的境内企业法人的性质未发生任何改变。因此,一芯智能的所有档案资料 及印鉴仍由其自行保管。
4、标的股权交割后,一芯智能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一芯智能应根据 上市公司要求向其提供所有档案资料以供其查阅。
(十五)债权债务承担
-
1、标的股权交割后,一芯智能的独立法人地位未发生任何改变,因此,一
-
芯智能仍将独立享有和承担其自身的债权和债务。
2、虽有前款约定,各方同意,对于一芯智能的应收款项(包括《专项审核 报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项目,以下合称“应收款项”),按以下约 定处理:
(1)王莉萍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 甲方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下称“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 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础)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 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之间金额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2)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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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完成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 币资金在 12 个月回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1)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 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2)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 满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 金全额垫付。
(4)王莉萍按前项约定垫付全部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之差额的,一芯智 能后续收回之相应应收款项,无息退还给王莉萍;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芯智能仍未完全收回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则王莉萍应当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受让一芯智能的应收款中未收回的债权并支付完毕债权转让款,受让债权的 额度应与一芯智能未收回的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相等。若王莉萍未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以现金支付完毕前述债权转让款,上市公司有权以王莉萍持有上市 公司的股份变现后优先抵偿该等债权转让款;若王莉萍之前已经垫付上述应收款 项中未收回的债权,则垫付的款项冲抵同等金额的债权转让款。
(十六)一芯智能现有房产的转让事项
1、一芯智能已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与王莉萍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将其现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浦 字(2014)第 201665 号,宗地面积为 14131 ㎡,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用途为 厂房,建筑面积为 20385.54 ㎡,使用期限自 2005 年 4 月 19 日至 2050 年 10 月 19 日)暂定以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王莉萍或王莉萍实际控制的第 三方,最终转让价格参考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截至本协议签 署之日,尚未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在一芯智能与王莉萍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同日,一芯智能与王莉 萍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由一芯智能向王莉萍或王莉萍实际控制的第三 方(即届时实际的房产受让方)租赁拟转让房产其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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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房,租赁面积为 10,270.31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5 年,租金价格按照《房 产租赁合同》生效时市场的公允价格另行协商确定。
《房产租赁合同》的生效以上述第 1 项中《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房产办理完 毕过户登记手续为先决条件,并且《房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即视为王莉萍或王 莉萍实际控制的第三方已将租赁房产按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给一芯智能。
3、乙方、丙方确认,上述房产的转让应在甲方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交易 事项前完成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及房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房产的交易双方不存在 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如因上述房产的转让产生债权债务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不利影响,对 一芯智能、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的,王莉萍应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十七)员工安排
1、标的股权交割后,一芯智能现有员工仍与其所属各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 系,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一芯智能现有员工于股权交割日 之后的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等员工薪酬费用仍由一芯智能承担。
(十八)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 议;
(2)乙方保证其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 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形;
(3)乙方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 一芯智能股权或由他人代乙方持有一芯智能股权的情形;
(4)乙方已依法对一芯智能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一芯智能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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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向本协议各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 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6)乙方保证,一芯智能已取得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经营资质、依法纳 税,若因一芯智能在股权交割日前经营合法性方面存在未披露的瑕疵导致未获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标的股权交割后导致一芯智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此给上市公 司或一芯智能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向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作出包括直接经济 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补偿;
(7)乙方保证,一芯智能的主要资产无任何瑕疵,未设置抵押或其他任何 权利负担,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或权利受限的情形,未涉及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 若因一芯智能股权交割日前资产方面存在瑕疵或发生任何权属纠纷导致上市公 司或一芯智能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作出包括直接经济损失 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补偿;
(8)乙方保证,一芯智能最近三年未受到工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 质监、环境保护、税务、消防、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调查,截至 本协议签署之日,一芯智能未因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税务、劳动安 全等原因而存在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如因一芯智能存在未披露的上述问题而 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上市公司和一芯智能不因此遭受损 失;
(9)乙方保证,已向上市公司全面、真实的披露一芯智能的负债情况,除 已向上市公司披露的债务外,一芯智能存在其他债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其中包括补偿上市公司或一芯智能因此造成的直接及各项经济损失;
(10) 乙方保证,一芯智能不存在未披露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 处罚或者任何纠纷;
(11) 在标的股权交割之后任何时间,若因股权交割日之前既存的未披露 事实或状态导致一芯智能出现诉讼、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应付税款、行政处罚、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或上述情形虽发生在股权交割日前但延 续至股权交割日之后,均由乙方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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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处理,若因此给上市公司、一芯智能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向上市公司、一芯 智能作出全额补偿,补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一芯智能直接经济损失(罚 金、违约金、补缴款项等)及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为维护权益支付的律师费、调 查取证费、差旅费、诉讼费等;
(12) 乙方承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过有关限制自身业务竞争、划分市 场区域及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一芯智能无法从事现有业务的相关意向或协议;
(13) 乙方承诺,一芯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2、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为保证一芯智能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承诺在股权交割日后 4 年内必须在一芯智能任职,并尽量促使目标公司的原 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
(2)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承诺自一芯智能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上市公 司、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上市公司、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一芯智能存在相 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一芯 智能以外的名义为一芯智能现有客户提供服务。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违反上 述承诺的所得归一芯智能所有。
(3)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在一芯智能任职期限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 不得在上市公司、一芯智能以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一芯智能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与一芯智能有 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一芯智能的子公司除外)。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违反 本项承诺的所得归一芯智能所有。
3、上市公司就本协议的履行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2)向本协议各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均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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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准确、完整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3)待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依照本协议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交 易对价。
4、各方应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积极履行本协议,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依法履行各自相应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十九)税费
1、上市公司在支付对价时,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 有)。
2、除第 1 项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 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二十)保密
1、各方确认,对本次交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或者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
2、各方确认,本次交易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或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应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十一)审批及信息披露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指派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交易审批 及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深交所办理一切审批、公告、备案、登记、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手续。各方应根 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 供充分协助。
(二十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 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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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如果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 因政府部门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登记结算 公司)未能批准或核准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股权不能按 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 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给其他 各方造成损失的,应足额赔偿损失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调查取证费等)。
-
4、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如王莉萍或王峻峰或苏爱民违反协议
-
“(十八)陈述、保证与承诺”之第 2 项第(1)点关于任职期限承诺,违约方应 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对价的 10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尚未支付 的对价无需支付,其中,违约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回购。
5、王莉萍或王峻峰或苏爱民违反“(十八)陈述、保证与承诺”之第 2 项第 (1)和(2)点承诺的,违约方应将其于本次交易中对价的 20%作为赔偿金支付 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在尚未支付的对价中直接抵扣。抵扣不足额的,由违约 方另行支付。
- 6、同时涉及本协议第十条所述补偿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补偿责任;
7、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当然与一芯智能终止劳动关系的,及因上市公司或一芯智能 董事会解聘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的,不视为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违反任 职期限承诺。
8、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上市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 期限、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或股份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 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 予乙方,但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
- 9、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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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逾期一日,应当以交易总对价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但 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权交割的除外。
10、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补偿金额为基 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
1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的, 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的全部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二十三)协议生效、补充、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本次交易 实施的先决条件后即时生效,本条及本协议第二十条的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生效。
2、各方同意,如本协议任何条款所约定的权利或义务仅涉及本协议的部分 主体的,经该等条款所涉及的主体书面签署同意,可对该等条款作出补充约定, 该等条款未涉及的其他主体对此无异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过渡期内,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乙方承诺 的 2016 年度净利润数的,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5、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发现乙方、一芯智能存在未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披 露的重大未披露事项或存在未披露重大或有风险,导致一芯智能无法继续正常经 营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的,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终止本次交易,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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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甲方)与一芯智能的股东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乙方,即“认购人”)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的作价及其依据:依据中通诚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 股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66,876.8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66,600 万元。
(三)现金对价
经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总额为 19,980 万元。
乙方内部按其在股权交割日各自持有一芯智能的股份比例占乙方合计持有 一芯智能股份的比例计算取得本次交易的相应现金对价。
(四)股份对价
经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总对价为 66,600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的对价为 人民币 46,620 万元。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6.2 项约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2.31 元/股,以此进行测算,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约 37,871,649 股。如依据《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第 6.2、6.3 项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 应调整。
经各方一致确认,上市公司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详细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有一芯智能股 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数量(股) |
支付现金数 量(万元) |
|
|---|---|---|---|---|---|
| 1 | 王莉萍 | 3,100 | 62 | 23,480,422 | 12,3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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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王峻峰 | 1,000 | 20 | 7,574,330 | 3,996.00 |
|---|---|---|---|---|---|
| 3 | 苏爱民 | 500 | 10 | 3,787,165 | 1,998.00 |
| 4 | 兆芯投资 | 400 | 8 | 3,029,732 | 1,598.40 |
| 合计 | 5,000 | 100.00 | 37,871,649 | 19,980.00 |
(五)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3-627 号《审 计报告》,一芯智能 2016 年 1-9 月已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为 19,292,717.12 元;依据 中通诚公司出具的一芯智能《评估报告》,一芯智能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 2016 年 10-12 月为 1,552.85 万元、2017 年为 4,942.85 万元、2018 年为 5,942.91 万元、2019 年为 7,953.61 万元。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 定,乙方承诺利润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经甲 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承诺一芯智能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为不低于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 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乙方承诺的 净利润总额(即人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 额以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安排进行奖励。
(六)一芯智能现有房产的转让事项
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一芯智能将其现有的位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转让给王莉萍或王 莉萍实际控制的第三方;同时,向王莉萍或王莉萍实际控制的第三方租赁标的房 产其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租赁面积为 10,270.31 平方米,租赁 期限为 5 年。对于前述事项,截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签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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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一芯智能已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签 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将标的房产转让给由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共同设立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上海万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沪万房业字(2016)第 13124 号《评估报告》,最终确定标的房产的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5,700 万元。
(2)在一芯智能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的同日,一芯智能与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王莉萍签署了《<房产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一芯智能向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标的房产其 中的第 1 幢(1-4 层)整幢房屋、门卫室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房产”), 租赁面积为 10,310.21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5 年,租金价格为每年¥2,671,890.92 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壹仟八佰玖拾元玖角贰分)。如《<房 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生效日期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租赁期限的起始日 为 2017 年 1 月 1 日;如《<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生效日期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后,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 生效日。
《<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生效以租赁房产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为 先决条件,并且《<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即视为上海模迪实业有 限公司已将租赁房产按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给一芯智能。
(七)原协议的条款及效力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上述事项所涉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不作变更,仍 按照原协议执行。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甲方)与一芯智能的股东王莉萍、王峻峰、 苏爱民及兆芯投资(乙方,即“认购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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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预测数额
1、中通诚公司在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因此净利润预测数不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产 生的影响。
2、乙方承诺一芯智能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乙方承诺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 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乙方上述承诺利润均不低于《资产评估 报告》确定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
3、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乙方承诺的上述净利 润数人民币 3500 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以下简称“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 度及 2019 年度。
5、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本次交易无法实施完毕,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对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承诺期、承诺利润等有关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三)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当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审计时对拟购买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利 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拟购买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与 预测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 确定。
(四)业绩补偿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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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乙方承诺的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小于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10% (含10%),则乙方应将差额部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补足。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乙方需在甲方 《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10 个交易日,按照上述约定以现金 方式就差额部分对甲方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或超过截至当 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偿年度已补偿 金额。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足额向甲方进行现金补足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以其 持有的相应价值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抵偿;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抵偿的 部分,乙方仍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2、如一芯智能在承诺期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未能达到乙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10%(不含10%),则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
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乙方需按照如 下约定就差额部分对甲方进行补偿;如截至上期期末已补偿金额等于或超过截至 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的,则该年度不新增补偿金额,也不减少以前补偿年度已补 偿金额。
(1)乙方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 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2)根据本条规定如乙方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乙方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偿。具体 补偿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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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乙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
上述发行股份价格是指上市公司因向乙方购买一芯智能100%的股 权而向乙方发行股份的具体价格,即12.31 元/股。如依据《珠海 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第 6.2 与 6.3 条的约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进行 调整的,前述价格则以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准。
-
2)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
-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 例)
-
3)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
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公式。
-
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
3、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补偿的上述义务,由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 投资依据现持有一芯智能股份数量按比例分担(王莉萍分担比例为62%、王峻峰 分担比例为 20%、苏爱民分担比例为 10%、兆芯投资分担比例为 8%);如乙方 内部任意一方未能足额补偿的,由其他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4、无论如何,乙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乙方 因出售标的股权而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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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 格+已补偿现金,则乙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乙方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 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 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 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上 市公司对一芯智能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甲方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 内由甲方董事会向甲方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甲方股东大会通过该 议案后 2 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
(1)若一芯智能在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 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小于乙方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且差额超过该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10%(不含10%);
(2)在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五)业绩奖励
1、乙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如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乙方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即人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以本次交易对价的 20% (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安排进行奖励:
业绩奖励在本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承诺期限届满后方可进行发放,业绩奖励总 金额的 50%由王莉萍决定,另外 50%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以乙方已履行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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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约定为前提,并由一芯智能在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后按照分配方 案发放给发放时仍在一芯智能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六)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的,每 逾期一日,应当以应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
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甲方)与一芯智能的股东王莉萍、王峻峰、苏 爱民及兆芯投资(乙方,即“认购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业绩承诺的确认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3-627 号《审 计报告》,一芯智能 2016 年 1-9 月已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为 19,292,717.12 元;依据 中通诚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芯智能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2016 年 10-12 月为 1,552.85 万元、2017 年为 4,942.85 万元、2018 年为 5,942.91 万元、 2019 年为 7,953.61 万元。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乙方承诺利润应不 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各年度净利润预测值。现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 承诺一芯智能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为不低于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乙方承诺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 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
(三)业绩奖励的确认
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一芯智能累计实现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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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 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总额高于乙方承诺的 净利润总额(即人民币 19,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的 40%作为业绩奖励,奖励金 额以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人民币 13,320 万元)为上限。具体按照《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安排进行奖励。
(四)原协议的条款及效力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上述事项所涉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不作变更,仍 按照原协议执行。
五、《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分别与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分别与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认购股票
华夏人寿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23,566,378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73 元,认购总价款为不超过 299,999,991.94 元。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12,568,735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73 元,认购总价款为不超过 160,000,000 元。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1、双方同意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本次发行的定价依据。根据该等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经双方协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2.7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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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 90%。
2、双方确认,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发行 股票认股协议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式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 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 予以调减或取消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 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与取消。
3、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 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同意按前述约定的价格确定条件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 发行的股票。
(四)认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同意在收到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的书面缴款通知后,按 照缴款通知所列明的付款期限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 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款项全部划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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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即视为履行完毕缴款义务。
在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支付认股款后,公司应尽快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 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约定之种类和数额的股 票的合法持有人。
(五)限售期
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 照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 宜。
(六)陈述与保证
协议双方相互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其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的民事权利 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其均完全有资格、权利及有效授权作为协议一方签订本协议,且本协 议条款构成双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3)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 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 触;
(4)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办理及签订本次发行及认购的一切相关 手续及文件。
(七)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世纪鼎利的义务和责任
(1)于本协议签订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向乙方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认股协议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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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托管手续。
(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项目投资金额系公司目前根据其自 身需要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变化由公 司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考虑,该等安排并不构成公司对华夏人寿、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合同义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鼎 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义务和责任
(1) 配合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签署本协议前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等。
(2)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 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缴资和协助验资义务。
(3)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 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其于本协议项下的认购资金为合法来源资金。
(4)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 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地进行 信息披露。
(5)华夏人寿、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广发原驰·世纪 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所认购的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
(八)税费
因本次发行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双方依照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各自承 担本方应承担的部分。
无论本次发行是否完成,因谈判、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或因本次发行导致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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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他费用及成本,由双方各自承担。
(九)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 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 披露,或该等信息已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 款及本次发行及认购有关事宜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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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生产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RFID、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本次交易 符合国家物联网相关产业政策。
2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不属于重污染、高危险行业。标的公司的经营符合环保 规定,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执行,重视并推进环境保护、节能 降耗等工作。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 、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拥有的土地已获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芯智能正将实际出租用途存在瑕疵的园中路 55 号的自持 土地及房产出售给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该等房地产过户 手续预计将在一芯智能 100%股权交割前完成,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 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一)主要资产”。根据一芯智能书面承诺,并经核查 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示信息,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不存在因违反土地方面法律法规 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 、本次交易不存在反垄断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够成行业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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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规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 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约 572,921,228 股,社会公众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 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 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
公司已聘请具有评估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 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评估 外,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评估提供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价值的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66,600 万元。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协商 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已履行必要程序,根据评估值判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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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一芯智能 100%股权,一芯智能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 民营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拥有一芯智能股 权的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拟购买一芯智能 100%股权事宜仅涉及股权转让,一芯智能对外的债权债 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故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将优化公司的现有业务结构,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盈 利能力,降低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 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并为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多元化、更为可靠的业 绩保障。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原因如下:
1 、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后,一芯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各 交易对方对一芯智能的业绩承诺,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盈利 增长点,大幅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市场影响力,进而有助于提升 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的回报股东。
2 、战略延伸上市公司物联网业务,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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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芯智能在 RFID 领域发展多年,掌握 RFID 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 术,并能结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在智能制造领域, 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储备,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 备的设计及生产。各业务板块优势明显,已拥有成熟的技术和资源,业绩突出, 目前正在全面向物联网深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得以布局物联网行 业,充分把握物联网行业发展机遇,面向物联网行业应用和智能制造领域发力, 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将更加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 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 、与上市公司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
一芯智能在多个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双方在未来经营 过程中可以优势互补。
技术整合上:一芯智能掌握的RFID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术,能结 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 控制技术,则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备的设计及生产,目前已成功应 用于传统企业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而鼎利的NB-IOT远程通信技术和大数据能 力与一芯的上述两个核心技术相结合,可以形成以远近场通信相结合、数据传输、 智能化大数据平台以及自动识别和智能控制有机结合的基础解决方案,并能最终 有效地形成面向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的一体化技术解决方案。
客户资源协同上:由于双方在各自领域都拥有专有的销售团队、客户资源, 并且积累了稳定的长期的客户关系,在本次交易前,双方各自的业务或产品很难 接触到这些客户的核心决策人或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这些客户的信任,比如 上市公司教育行业客户寻求培养智能制造方向人才但缺乏相应的实训设备和针 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而一芯智能具备智能制造设备研发与制造优势,未来可 以借助上市公司教育业务平台向这些教育行业客户进行产品研发与销售;双方具 有较强的交叉销售的协同性基础,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的客户资源亦有较强互补 性。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将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进 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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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 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 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目前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继续有 效运作,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实施前,世纪鼎利总股本 498,914,466 股,叶滨持有公司股份 12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滨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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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参见本章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 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二)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 、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王 莉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 三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 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 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 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 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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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 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利、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王莉萍 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世纪鼎利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世纪鼎 利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 鼎利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世纪鼎 利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世纪鼎利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世纪鼎利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障世纪鼎利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证将依照《世纪鼎利公司章 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 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而给世纪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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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造成的损失向世纪鼎利进行赔偿。”
3 、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世纪鼎利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鼎利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仍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后能够有效避免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的同业竞争。对于标的 公司本身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已经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其原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 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3-216 号。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 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根据工商档案查询等相关资料,一芯智能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 标的资产为一芯智能 100%股权,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 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各方同意,标的 股权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2 个月内将目标公司组织形式整 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标的股权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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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四、本次配套融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2 号》、《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 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核查
世纪鼎利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 2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35,113 股。世纪鼎利本次 购买资产支付的股份对价为 46,62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组装 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据开 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五、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一)世纪鼎利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本次交 易情形
上市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购买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故上市公司不存在《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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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本次交
易情形
经全体交易对方确认,各交易对方、交易对方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况。故全体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内容: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此外,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如下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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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规
-
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生效后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4、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
-
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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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律师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各 - 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第三节 第二部分本次交易 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 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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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一芯智能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经天健会 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的上市公司 2015 年、2016 年 1-9 月备 考合并财务报告为基础,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最近两年及一期,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合计 | 242,769.17 | 243,132.30 | 237,017.31 |
| 负债合计 | 31,007.45 | 36,478.87 | 40,912.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0,975.22 | 206,130.93 | 195,917.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761.72 | 206,653.43 | 196,104.33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69,604.24 | 44,705.43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3,251.40 | 4,480.67 |
| 净利润 | 8,417.76 | 11,432.89 | 4,325.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76 | 11,443.36 | 4,385.82 |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9 |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82,012.52 | 33.78% | 96,042.61 | 39.50% | 106,324.67 | 44.86% |
| 应收票据 | 34.50 | 0.01% | - | - | 34.52 | 0.01% |
| 应收账款 | 54,925.27 | 22.62% | 50,404.12 | 20.73% | 35,433.34 | 14.95% |
| 预付款项 | 4,257.82 | 1.75% | 800.89 | 0.33% | 1,123.66 | 0.47% |
| 应收利息 | 243.19 | 0.10% | 370.98 | 0.15% | 1,867.52 | 0.79% |
| 其他应收款 | 2,771.64 | 1.14% | 5,404.18 | 2.22% | 2,722.43 | 1.15% |
| 存货 | 9,575.02 | 3.94% | 9,260.94 | 3.81% | 7,987.87 | 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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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31 | 0.07% | 160.31 | 0.07% | 49.10 | 0.0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3,980.27 | 63.43% | 162,444.03 | 66.81% | 155,543.11 | 65.63%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00.00 | 0.99% | 1,200.00 | 0.49% | 900.00 | 0.38% |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 | 0.41% | 1,000.00 | 0.41%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9.74 | 0.16% | 451.24 | 0.19% | 495.44 | 0.21%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31 | 0.36% | 919.38 | 0.38% | 978.14 | 0.41% |
| 固定资产 | 8,578.20 | 3.53% | 9,753.89 | 4.01% | 11,296.97 | 4.77% |
| 在建工程 | 12,380.32 | 5.10% | 12,763.90 | 5.25% | 11,824.86 | 4.99% |
| 无形资产 | 14,297.48 | 5.89% | 17,395.64 | 7.15% | 17,602.38 | 7.43% |
| 开发支出 | 263.60 | 0.11% | - | - | 1,808.06 | 0.76% |
| 商誉 | 34,771.96 | 14.32% | 34,771.96 | 14.30% | 34,771.96 | 14.67%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13.72 | 4.83% | 499.26 | 0.21% | 699.04 | 0.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8.57 | 0.54% | 1,232.99 | 0.51% | 1,097.36 | 0.4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00 | 0.33% | 700.00 | 0.29%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788.90 | 36.57% | 80,688.27 | 33.19% | 81,474.20 | 34.37% |
| 资产总计 | 242,769.17 | 100.00% | 243,132.30 | 100.00% | 237,017.31 | 100.00%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37,017.31 万元、243,132.30 万元、242,769.17 万元,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规模效应逐步体现,经营能力逐步增强。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 分别为 65.63%、66.81%、63.43%,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货币资金 | 82,012.52 | 33.78% | 96,042.61 | 39.50% | 106,324.67 | 44.86% |
| 应收票据 | 34.50 | 0.01% | - | - | 34.52 | 0.01% |
| 应收账款 | 54,925.27 | 22.62% | 50,404.12 | 20.73% | 35,433.34 | 14.95% |
| 预付款项 | 4,257.82 | 1.75% | 800.89 | 0.33% | 1,123.66 |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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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应收利息 | 243.19 | 0.10% | 370.98 | 0.15% | 1,867.52 | 0.79% |
|---|---|---|---|---|---|---|
| 其他应收款 | 2,771.64 | 1.14% | 5,404.18 | 2.22% | 2,722.43 | 1.15% |
| 存货 | 9,575.02 | 3.94% | 9,260.94 | 3.81% | 7,987.87 | 3.3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31 | 0.07% | 160.31 | 0.07% | 49.10 | 0.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3,980.27 | 63.43% | 162,444.03 | 66.81% | 155,543.11 | 65.63%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55,543.11 万元、162,444.03 万元、153,980.27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以及存货 构成。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长 431.63%,,主要系预付 货款增加所致。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较 2015 年末下降 48.71%,,主要系 收回投资意向金 2,500.00 万元所致。该笔投资意向金系2015 年支付给上海思博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购意向金,由于收购计划改变,此笔款项于2016 年2 月 退回上市公司。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00.00 | 0.99% | 1,200.00 | 0.49% | 900.00 | 0.38% |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 | 0.41% | 1,000.00 | 0.41% | -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9.74 | 0.16% | 451.24 | 0.19% | 495.44 | 0.21%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31 | 0.36% | 919.38 | 0.38% | 978.14 | 0.41% |
| 固定资产 | 8,578.20 | 3.53% | 9,753.89 | 4.01% | 11,296.97 | 4.77% |
| 在建工程 | 12,380.32 | 5.10% | 12,763.90 | 5.25% | 11,824.86 | 4.99% |
| 无形资产 | 14,297.48 | 5.89% | 17,395.64 | 7.15% | 17,602.38 | 7.43% |
| 开发支出 | 263.60 | 0.11% | - | 0.00% | 1,808.06 | 0.76% |
| 商誉 | 34,771.96 | 14.32% | 34,771.96 | 14.30% | 34,771.96 | 14.67%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13.72 | 4.83% | 499.26 | 0.21% | 699.04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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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8.57 | 0.54% | 1,232.99 | 0.51% | 1,097.36 | 0.4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00 | 0.33% | 700.00 | 0.29%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788.90 | 36.57% | 80,688.27 | 33.19% | 81,474.20 | 34.37%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1,474.20 万元、80,688.27 万元、88,788.90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商誉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构成。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 2015 年末增长 100.00%,主要系上市公司投资参股相关公司所致,新增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投资金额 |
|---|---|---|
| 北京优贤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2% | 200.00 |
| 北京镭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5% | 500.00 |
| 北京佳诺明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10% | 400.00 |
| 北京睿思达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 | 100.00 |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5 年末增长 2246.21%,主要系 上市公司投资鼎利学院所致。公司在职业教育方面继续坚持“产教深度融合,校 企全面合作”的原则,加速鼎利学院布局,2016 年 1-9 月,公司共合作设立了 6 所鼎利学院,且顺利开展 2016 年新生招录工作。鼎利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职业 素养以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帮助学生实现优质就业。
2 、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短期借款 | 12,000.00 | 38.70% | 13,582.70 | 37.23% | 6,820.60 | 16.67% |
| 应付票据 | - | - | 80.00 | 0.22% | - | - |
| 应付账款 | 8,809.77 | 28.41% | 7,124.64 | 19.53% | 6,084.89 | 14.87% |
| 预收款项 | 789.06 | 2.54% | 2,806.55 | 7.69% | 2,562.16 | 6.2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38.76 | 11.09% | 4,292.63 | 11.77% | 4,303.35 | 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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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应交税费 | 3,333.62 | 10.75% | 5,417.99 | 14.85% | 2,217.80 | 5.42% |
|---|---|---|---|---|---|---|
| 应付利息 | 30.50 | 0.10% | 36.53 | 0.10% | 43.28 | 0.11% |
| 应付股利 | - | - | - | - | 684.62 | 1.67% |
| 其他应付款 | 945.91 | 3.05% | 1,169.84 | 3.21% | 16,340.96 | 39.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47.62 | 94.65% | 34,510.89 | 94.61% | 39,057.65 | 95.47% |
| 递延收益 | 1,659.83 | 5.35% | 1,967.98 | 5.39% | 1,855.34 | 4.5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59.83 | 5.35% | 1,967.98 | 5.39% | 1,855.34 | 4.53% |
| 负债合计 | 31,007.45 | 100.00% | 36,478.87 | 100.00% | 40,912.99 | 100.00%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0,912.99 万元、36,478.87 万元、31,007.45 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 主。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 95.47%、94.61%、94.65%。
(1)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2,000.00 | 38.70% | 13,582.70 | 37.23% | 6,820.60 | 16.67% |
| - | - | 80.00 | 0.22% | - | - |
| 8,809.77 | 28.41% | 7,124.64 | 19.53% | 6,084.89 | 14.87% |
| 789.06 | 2.54% | 2,806.55 | 7.69% | 2,562.16 | 6.26% |
| 3,438.76 | 11.09% | 4,292.63 | 11.77% | 4,303.35 | 10.52% |
| 3,333.62 | 10.75% | 5,417.99 | 14.85% | 2,217.80 | 5.42% |
| 30.50 | 0.10% | 36.53 | 0.10% | 43.28 | 0.11% |
| - | - | - | - | 684.62 | 1.67% |
| 945.91 | 3.05% | 1,169.84 | 3.21% | 16,340.96 | 39.94% |
| 29,347.62 | 94.65% | 34,510.89 | 94.61% | 39,057.65 | 9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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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39,057.65 万元、34,510.89 万元、29,347.62 万元。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 借款和应付账款构成。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长 23.65%,主要系对供应 商的结算方式进行了调整。截至2016 年9 月末,应付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6 | 年9 | 月30 | 日 | ||
|---|---|---|---|---|---|---|
| 货款 | 4,831.31 | |||||
| 工程款项 | 3,759.13 | |||||
| 其他 | 219.32 | |||||
| 合计 | 8,809.77 |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5 年末减少 71.89%,主要系公司 预收货款结转营业收入所致。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5 年末减少 38.47%,主要系公司支 付上年末计提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2)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递延收益 | 1,659.83 | 5.35% | 1,967.98 | 5.39% | 1,855.34 | 4.53% |
| 非流动负 债合计 |
1,659.83 | 5.35% | 1,967.98 | 5.39% | 1,855.34 | 4.53% |
2016 年 9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金额为 1,659.83 万元,主要 系公司收到的相关项目的政府补助,按使用期限逐年摊销后的金额。
3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负债率 | 12.77% | 15.00% | 17.26% |
| 流动比率 | 5.25 | 4.71 | 3.98 |
| 速动比率 | 4.92 | 4.44 | 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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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7.26%、15.00%、12.77%,公司长期偿债能 力较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且呈现增长趋势,公司具有 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4 、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96 | 1.62 | 1.54 |
| 存货周转率(次) | 2.83 | 4.29 | 3.88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14 年、2015 年,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态势, 资产运营能力稳健。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 、盈利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69,604.24 | 44,705.43 |
| 营业成本 | 26,613.58 | 36,977.93 | 25,088.94 |
| 营业利润 | 7,688.08 | 10,700.56 | 3,101.16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3,251.40 | 4,480.67 |
| 净利润 | 8,417.76 | 11,432.89 | 4,325.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03.76 | 11,443.36 | 4,385.82 |
2015年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04.24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55.70%; 实现利润总额13,251.40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195.75%;实现净利润11,432.89万 元,比2014年度增长1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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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展目标是致力于成为信息技术领域国际一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提供商;为实现该目标,上市公司确立了依托通信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和能力, 拓展 新的业务领域的长期发展思路。2014年12月末,公司完成对以IT职业教育 及实训系统平台、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购,开 启了“通信+职业教育”双主业运营。公司职业教育业务增长强劲,职业教育业 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3,768.7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34.15%;实现净利润 5,829.46万元,占公司总净利润50.99%,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
2 、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 | |
| 销售费用 | 4,352.73 | 8.58% | 6,083.89 | 8.74% | 7,773.73 | 17.39% |
| 管理费用 | 12,558.66 | 24.77% | 15,687.38 | 22.54% | 12,412.57 | 27.77% |
| 财务费用 | -1,238.28 | -2.44% | -2,810.23 | -4.04% | -4,043.36 | -9.04% |
2015 年度,销售费用为 6,083.89 万元,较 2014 年减少了 21.74%,主要系公 司缩减了通信服务业务的海外营销资源投入,加强国内营销费用控制,使得销售 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2015 年度,管理费用为 15,687.38 万元,较 2014 年增加 26.38%,主要系公 司将智翔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015 年度,财务费用为-2,810.23 万元,较 2014 年增加 30.50%,主要系公 司将智翔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利率降低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3 、盈利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5.70% | 3.06% |
| 销售净利率 | 16.60% | 16.43% | 9.68% |
| 销售毛利率 | 47.51% | 46.87% | 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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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拟购买资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
1 、 RFID 行业概况
(1)物联网产业概况
典型的物联网是将所有的物品通过短距离射频识别(RFID)等信息传感设备 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局域范围内的物品“智能化识别和管理”。而物联网的 目标是将万物连接至网络,实现物品与物品、物品与人之间的通信。无论物联网 的概念如何扩展延伸,其最基础的物物之间感知和通信是不可替代的关键技术。 物联网可划分成三个层面: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第一层即感知层至关重要, 感知层包括 RFID 标签、传感器网关、二维码标签、摄像头、GPS、传感器、M2M 终端和识读器等,其核心技术就是 RFID,随着 RFID 成本的下降以及 RFID 应 用条件的成熟,全球市场具备广阔发展空间。网络层是物联网成为普遍服务的重 要基础设施,是向下与感知层的结合,向上与应用层的结合,该部分除网络传输 之外,还包括网络的管理中心和信息中心,以提升对信息的传输和运营能力。应 用层主要实现网络层与物联网应用服务间的接口和能力调用,包括对业务的分析 整合、共享、智能处理、管理等。物联网的三层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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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联网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凸显,众多产业发展平台初步形成。随着应用 的落地与可挖掘数据的逐渐积累,物联网产业价值开始显现,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物联网具有庞大和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其三个层次都包含了硬件产品、硬件设备 到软件产品、系统方案,此外还有公共管理系统、行业应用系统以及第三方物联 网平台的运维服务。物联网的产业格局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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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FID 技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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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技术作为物联网感知层最 核心和关键的技术之一,与我国目前较常见的条形码相比,具有信息存储量大、 非接触识别、识别距离长、信息可更新、标签可重复使用及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 环境等优势。RFID 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 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射频识别系统主 要由 RFID 标签卡产品和 RFID 读写器组成,RFID 标签卡产品是射频识别系统的 数据载体,将待识别物品的标识信息记载在标签的存储区内,由标签天线和标签 专用芯片组成。RFID 标签卡产品与读写器之间通过无线电耦合元件,实现射频 信号的空间(无接触)耦合,进行能量传递和数据交换,从而实现读写器读取 RFID 标签卡产品中的数据信息。RFID 系统的工作原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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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FID 产业链
一条完整的 RFID 产业链包括八大主要环节:
1)芯片的设计与制造,该环节是 RFID 产业链的核心,通用芯片的设计与 制造技术掌握在恩智浦(NXP)、意法半导体(ST)、意联(Alien)、德州仪器(TI)、 爱特梅尔(Atmel)公司等少数国际巨头手中;2)天线的设计与制造;3)标签 封装;4)标签预个人化;5)读写设备开发与生产;6)中间件;7)应用软件; 8)系统集成等。
目前,一芯智能的产品与服务涵盖 RFID 产业链的第 2)、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和第 8)环节,为天线设计与制造、标签封装、预个人化、读 写设备开发与生产、中间件、应用软件和系统集成环节提供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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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FID 行业市场概况及发展前景
(1)全球 RFID 行业市场概况及发展前景
RFID 技术在国外的发展较快,目前在美国、英国、德国、瑞典、瑞士、日 本、南非等国家均有较为成熟且先进的 RFID 产品;在北美、欧洲、大洋洲、亚 太地区及非洲南部,射频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商业自动化、交通 运输控制管理等众多领域,如汽车及火车交通监控、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停 车场管理系统、物品管理、流水线生产自动化、安全出入检查、仓储管理、动物 管理、车辆防盗等。下表列举了国外射频识别技术的典型应用领域:
| 典型应用领域 | 具体应用 |
|---|---|
| 车辆自动识别管理 | 铁路车号自动识别是射频识别技术最普遍的应用 |
| 高速公路收费及智能交通 系统 |
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是射频识别技术最成功的应用之一,它 充分体现了非接触识别的优势。在车辆高速通过收费站的同时 完成缴费,解决了交通的瓶颈问题,提高了车行速度,避免拥 堵,提高了收费结算效率 |
| 货物的跟踪、管理及监控 | 射频识别技术为货物的跟踪、管理及监控提供了快捷、准确、 自动化的手段。以射频识别技术为核心的集装箱自动识别,成 为全球范围最大的货物跟踪管理应用 |
| 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 | 射频识别技术目前在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已有许多成功的应 用。随着射频识别技术在开放的物流环节统一标准的研究开 发,物流业将成为射频识别技术最大的受益行业 |
| 电子钱包、电子票证 | 射频识别卡是射频识别技术的一个主要应用。射频识别卡的功 能相当于电子钱包,实现非现金结算 |
| 生产线产品加工过程自动 控制 |
主要应用在大型工厂的自动化流水作业线上,实现自动控制、 监视,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 |
| 动物跟踪和管理 | 射频识别技术可用于动物跟踪。通过采用射频识别技术建立饲 养档案、预防接种档案等,达到高效、自动化管理牲畜的目的 |
| 门禁保安 | 使用电子标签可以有效地识别人员身份,进行安全管理及高收 费简化了出入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有地进行安全保护 |
| 防伪 | 电子标签本身具有内存,可以储、修改与产品关的数据利于进 行真伪鉴别 |
RFID 技术作为一项先进的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应用领域非常广泛。 从物流管理到资产跟踪、防伪识别、公共安全管理、车辆管理到人员管理等都充 满了巨大商机。随着 RFID 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标准的不断完善,RFID 产业链从 硬件制造技术、中间件到系统集成应用等各环节都将得到提升和发展,产品将更 加成熟、廉价和多样性,应用领域将更加广泛。相信未来几年内,全球开放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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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将为 RFID 带来巨大的机会。
从国际市场看,RFID 市场包括 RFID 标签和应用,即主动标签、被动标签、 阅读器、软件、服务、网络等相关产品。据咨询机构 IDTechEx 统计,2012 年全 球 RFID 及应用的市场价值为 76.7 亿美元,较 2011 年的 65.1 亿美元上升 17.8%。 预计 RFID 及应用市场在未来十年会继续稳步增长,保持约 20%的增长率,到 2022 年市场价值翻四倍达到 261.9 亿美元。
(2)中国 RFID 行业市场概况和发展前景
在政府支持和企业推动下,中国 RFID 产业得到较快发展,RFID 技术已经 在社会多个领域开始应用,这对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 公共安全管理以及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政府对金融 IC 卡、金融社保卡、移动支付、城市公共事业卡、居民健康卡、电子护照、图书馆 应用等行业重大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强,推动了 RFID 规模化应用的开启。 同时,由于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 效率的需求增加,实施 RFID 项目的驱动力增强。来自物流仓储管理、资产管理、 商品防伪、安防及出入控制等领域的企业自身需求产生的 RFID 项目进一步增多, 有力推动了 RFID 应用发展。
未来,RFID 将在细分领域上出现爆发性增长。这其中,包括高档珠宝、烟 酒在内的市场对防伪的需求逐步提高,RFID 系统也更加受到重视。随着国内电 商的兴起,电商产品销量的攀升给电商库存管理和产品追踪提出了新的要求。包 括京东、1 号店在内的多家电商都拥有自身的物流配送系统,RFID 标签的使用 将协助电商有效管理产品,追踪货品,降低库存管理成本和物流损耗率。
根据《物联网白皮书(2014 年)》的统计数据,我国 RFID 产业链已经成熟, 占据整个国内市场 90%的份额。中高频 RFID 技术在安全性、可靠性和数据处理 能力方面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属于成熟、优势产业。而超高频产品的技术难题也 基本攻克,我国已成功自主研发出超高频产品并进入国际市场,产品具有一定的 竞争优势。根据国际物联网贸易与应用促进协会(IIPA,简称国际物促会)的数 据,2014 年中国 RFID 市场规模为 311 亿元,2015 年中国 RFID 市场规模达 到 409 亿元,继续保持超过 30%的高增长率。2016 年中国 RFID 行业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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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达到 520 亿元,预计未来五年(2016-2020)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26.4%, 2020 年中国电子标签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 13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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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IPA
3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委支持物联网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政策环境是推动我 国 RFID 行业持续发展的最有利因素之一。政府不仅提供了有利于 RFID 行业发 展的宏观政策环境,还采取了包括设立物联网专项资金、启动物联网重大应用示 范工程区域试点等具体的实施措施,来引导和促进我国 RFID 行业的发展。具体 参见本章之“二、(三)、2、主要行业产业政策”。
同时,国家高度重视行业机器人等装备制造业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制造 2025》明确了 9 项战略任务和重点,包括“大 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 域”“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2)RFID 行业市场需求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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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金融 IC 卡、金融社保卡、移动支付、城市公共事业卡、居民健康卡、 电子护照、图书馆应用等行业重大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强,推动了 RFID 规模化应用的开启。随着来自物流仓储管理、资产管理、商品防伪、安防及出入 控制等领域的企业自身需求产生的 RFID 项目进一步增多,有力推动了 RFID 应 用发展,未来智能卡 Inlay、RFID 电子标签等 RFID 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同时带 动了 RFID 产业链标签封装、预个人化、读写设备等研发生产的发展。具体参见 本章之“二、(五)、RFID 行业市场概况及发展前景”。
3)行业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RFID 技术的发展历程已有 50 余年,特别是在过去的 10 多年里得到了较快 的发展。随着 RFID 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一方面,随着 RFID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RFID 标签卡产品、读写器、 系统集成软件、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等方面都将取得新的进展。关键技术的不 断进步将使 RFID 产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应用和衍生的增值服务也将越来越广 泛。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工艺技术的进步,RFID 标签卡产品的成本将会得到进 一步的降低,成本的降低将有助于产品的推广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将成为 RFID 行业发展的内部驱动力。
4)海外市场需求迅猛增长为我国 RFID 行业的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多个国家逐步普及生物识别应用,如“9.11”事件后,美、英、法 等国家为本国公民签发具有生物特征信息的电子护照,印尼于近年来开始在全国 范围内普及基于生物识别技术的电子身份证,尼日利亚于 2012 年启动电子选民 证项目。除身份证应用外,生物识别技术在一些国家还开拓了新的领域,在智能 卡大国法国,未来驾驶证就会加入生物识别芯片;在一些非洲国家,公民生物信 息数据将能帮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其他人道主义组织鉴别受救济人员的真 伪。国外一些发展中国家 RFID 产品、身份识别设备等需求迅猛增长,也为我国 厂商的出口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近几年,以身份识别设备为代表的智能卡应用 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等市场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国内厂商在国内外市场上 的占有率日益提高,具有一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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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 1)较高的成本限制了 RFID 产品的应用
RFID大规模应用的前提之一是提供超低成本的标签卡产品,产品价格是决 定RFID技术能否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关键。目前,国内外标签卡的价格明显高 于条形码,这限制了RFID的应用。正常情况下,RFID产品的需求量越大,其价 格越低,应用越广泛,但是仅依靠市场供需关系把以集成电路为基础的标签卡产 品价格完全降低到与条形码的价格相同的水平是不现实的。因此,更优的设计和 更高效的制造是推动成本下降的重要因素。标签卡制造的主要成本包括芯片制造 和封装、标签卡封装和印刷成本。因此,低成本的标签卡封装和印刷技术,对 RFID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2)与国际行业领先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国际 RFID 行业领先企业资本实力雄厚,无论对市场营销、产品研发还是技 术研究都能给予很大的支持。而目前国内 RFID 行业企业在规模、资金上和国外 企业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在一些高端技术领域也有一定差距。但国内 RFID 行 业企业相比较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具备成本优势,因此在一些细分领域也可同国际 领先企业进行充分竞争。
4 、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RFID 智能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是集功能研究、方 案设计、机械设计与精密加工、自动焊接、电控系统制造、软件开发于一体的多 学科交叉行业,技术壁垒明显。特别是近年来,行业不断吸取世界科技的最新成 果,技术水平发展迅速,技术密集的特征更为显著。我国业内技术领先企业在技 术方面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的长期积累过程,而对于行业初入者而言, 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核心技术。此外,目前行业内少数先进生产厂商具有较 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已经将技术水平提高到较高层次,并率先占领市场,这也对 后进入的企业构成更高的行业壁垒。因此,维持可持续技术进步所需的极高研发 成本成为进入该行业强大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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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牌壁垒
RFID 智能生产设备的市场针对性较强、客户较为集中,设备的后期维护升 级服务技术要求较高,需要极强的技术匹配性,因此产生更高的用户粘性,尤其 在固定行业内长期经营的企业,会积累大量的客户资源。同时,相对专业化的技 术要求、较高的技术参数匹配性,都是市场新进入者所不具备的条件和难以逾越 的障碍。
5 、市场供求和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在 RFID 智能生产设备领域,国内市场曾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随着一芯智 能等国内企业逐渐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有所加强,但因前述行业壁垒的存在, 市场参与者仍然较少;同时,该领域内企业普遍遵循“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因此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近年来,中国智能卡行业发展迅速,通信智能卡、金融 IC 卡的驱动成为国 内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预计在未来 RFID 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国内 RFID 产品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相关企业将处于相对有利的竞争格局。
(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 RFID 产品制造行业利润水平趋于平均,但行业内不同企业的利润水平 会因各自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差异而有所不 同。
从技术水平的角度看,技术水平高、工艺先进的 RFID 产品制造企业,一方 面通过自有技术改造将产业链延伸到 RFID 产品的读写等环节,通过为客户提供 全产业链服务获取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来降低 成本,通常可以获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
从具体产品的角度看,随着下游行业的应用推广,RFID 产品朝着个性化、 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各家生产厂商需要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不同的产品,下游客 户的要求通常差异较大,从频段到封装形式都有所不同。研发能力强、具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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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厂商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迅速的推出不同的新产品,通常可以获取高于行 业平均水平的利润。
6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特征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 RFID 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 业。目前,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的智能卡包括:金融卡、二代身份 证、通信 SIM 卡、交通卡。其主要发展受到国家发卡政策、支付技术发展、通 信技术发展、个人用卡数量的影响,由于金融卡、二代身份证、通信 SIM 卡等 智能卡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中国制卡行业正处于稳定发展时期,RFID 智能生产 设备及 RFID 产品随着国内制卡行业的快速发展表现出较强的持续增长性,因此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 RFID 产品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主 要为地铁、安防、环保、银行等领域提供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市场需求广阔并 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2)季节性特征
虽然个别大型项目的交货周期会对行业的收入季节性有所干扰,但是总体而 言,受行业内主要客户群体采购决策和采购实施的时间等因素影响,本行业具有 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本行业客户通常在每年第四季度制定投资、采购计划,经过 一系列招标程序、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在每年上半年实施全年计划时有所保留, 产品及服务的交货验收多数发生在下半年。因此,本行业在收入实现上具有一定 的季节性,通常下半年的收入比上半年大。
(3)区域性特征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 RFID 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是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 业。其区域特征与制卡行业的区域性特征相似。国内大型制卡企业主要包括:金 邦达有限公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 的珠三角、长三角及武汉等地区,行业的整体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物联网行业 解决方案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地铁、安防、环保、银行等领域的企业客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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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客户,不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7 、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标的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纽豹集团、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情况如下: (1)纽豹集团
纽豹公司创立于 1981 年,是一家提供智能标签、智能卡和身份识别相关产 品解决方案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RFID 标签生产设备、芯片分拣设备、太阳能 电池、卡片生产及制作发行设备、身份证件(含护照/电子护照)制作发行设备 等,其在中国的子公司为纽豹智能识别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由于纽豹的成立 时间较早,早期的海内外智能卡生产厂家多用纽豹的制卡设备,但纽豹的制卡设 备价格相对较高。
(2)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卡行业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 的企业,2001 年成立于深圳,主营业务包括卡片制造和卡片个人化服务、智能 IC 卡应用系统集成及整体解决方案等。
(3)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证卡制作 发行设备、身份信息读写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及产品,为客户实现智能证卡的信 息采集、密钥管理、制作、验证、发行、受理等应用提供产品和服务。
(4)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产品包括接触式智能卡 生产设备、非接触式智能卡生产设备、双界面智能卡生产设备、RFID 电子标签 与检测设备。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卡制造领域,致力于为广大智能卡厂商 提供优质的制卡设备及周边配套设施解决方案。
8 、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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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 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电子元器件(如芯片)、基础原材料(纸片、PVC、 漆包线等)、基础能源(水、电等)行业,上游行业技术的发展促进 RFID 产品 技术和质量的提高、产品升级换代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近年来,芯片设计 和制造行业技术发展很快,产品性能不断提高的同时成本持续下降,为本行业市 场空间的拓展打下了坚实基础;PVC 生产行业属于基础原材料行业,行业竞争 充分,其产能和需求变化对本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小,在产品成本构成中影响有限。
RFID 行业的下游行业非常广泛,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城市公交、银行、电 信、高速公路收费、安防、学校、医院、物流、防伪、生产与供应链管理等多个 行业,目前 RFID 应用增长有保障的领域多数集中在政府投资相关领域,譬如社 保、卫生、安防和交通等,今后的应用示范推广还将重点涉及发展工业、农业、 物流的智能化以及服务平台;而 RFID 运营涉及的领域则更为广泛,包括交通运 输、新能源、电力、金融保险及智能建筑等方面。从总体来看,应用与运营商将 会是 RFID 受益周期最长的环节。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利于 RFID 行业的持 续较快发展。
9、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出口的影响
2014 年、2015 年一芯智能的销售客户主要以国内市场为主,2016 年一芯智 能的海外销售占比有所增加,RFID 产品及智能应用设备主要出口东南亚等一些 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上述产品基本没有特别的贸易保护政策,进口国 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标的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较小。
(二)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 、交易标的拥有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八、一芯智能的主营业 务情况”之“(二)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之“3、一芯智能 的竞争优势”。
2 、产品市场占有率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国内 RFID 行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从自身业务发展及团队规模来 看,一芯智能的业务规模和客户资源不断扩大,考虑到客户的发展及行业市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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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增长,因此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一芯智能的三大业务仍将保持良性增长, 业务收入亦具有较大增长空间,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一芯智能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573.18 | 19.35% | 566.80 | 6.77% | 9.13 | 0.11% |
| 应收票据 | 2.00 | 0.02%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3,743.02 | 28.14% | 1,426.77 | 17.03% | 1,248.73 | 15.16% |
| 预付款项 | 924.85 | 6.95% | 121.78 | 1.45% | 64.26 | 0.78% |
| 应收利息 | 11.90 | 0.09% | - | 0.00% | - | - |
| 其他应收款 | 411.42 | 3.09% | 507.63 | 6.06% | 1,588.76 | 19.29% |
| 存货 | 481.76 | 3.62% | 442.14 | 5.28% | 289.25 | 3.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48.12 | 61.26% | 3,065.12 | 36.60% | 3,200.13 | 38.86%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4.61 | 16.28% | 2,249.00 | 26.85% | 509.11 | 6.18% |
| 固定资产 | 2,558.97 | 19.24% | 2,611.29 | 31.18% | 3,774.77 | 45.83% |
| 无形资产 | 388.98 | 2.92% | 398.65 | 4.76% | 728.38 | 8.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43 | 0.30% | 16.07 | 0.19% | 18.77 | 0.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35.53 | 0.42% | 4.61 | 0.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1.98 | 38.74% | 5,310.55 | 63.40% | 5,035.64 | 61.14% |
| 资产总计 | 13,300.11 | 100.00% | 8,375.67 | 100.00% | 8,235.78 | 100.00% |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一芯智能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573.18 | 19.35% | 566.80 | 6.77% | 9.13 | 0.11% |
| 应收票据 | 2.00 | 0.02%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3,743.02 | 28.14% | 1,426.77 | 17.03% | 1,248.73 | 15.16% |
| 预付款项 | 924.85 | 6.95% | 121.78 | 1.45% | 64.26 | 0.78% |
| 应收利息 | 11.90 | 0.09%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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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其他应收款 | 411.42 | 3.09% | 507.63 | 6.06% | 1,588.76 | 19.29% |
|---|---|---|---|---|---|---|
| 存货 | 481.76 | 3.62% | 442.14 | 5.28% | 289.25 | 3.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48.12 | 61.26% | 3,065.12 | 36.60% | 3,200.13 | 38.86%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 应收款构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货币资金分别为 9.13 万 元、566.80 万元、2,573.1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11%、6.77%、19.35%。 2015 年末,一芯智能货币资金为 566.80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长 6108.11%,主 要系股东王莉萍 2014 年所认缴的 4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以及销售规 模扩大导致货币资金增加。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货币资金为 2,573.18 万元, 较 2015 年末增长 353.98%,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使得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分别为 1,248.73 万元、1,426.77 万元、3,743.0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5.16%、17.03%、28.14%。 2015 年末,一芯智能应收账款较 2014 年末增长 14.26%。2016 年 9 月末,一芯 智能应收账款较 2015 年增长 162.34%,主要系一芯智能营业收入增长较快。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25% 、 41.27% 和 43.28% ,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
| 日期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应收账款占营业 收入比重 |
43.28% | 41.27% | 45.25% |
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应 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 龄 | 2016 年9 月30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922.43 | 196.12 | 5.00 |
| 1-2年 | 0.04 | 0.004 | 10.00 |
| 2-3年 | 1.08 | 0.22 | 20.00 |
| 3-4年 | 1.22 | 0.49 | 40.00 |
| 4-5年 | 75.38 | 60.30 | 80.00 |
| 小 计 | 4,000.15 | 257.13 | 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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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 |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 |
|---|---|---|---|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PT. BATARA SAKTI BUANA | 1,205.73 | 30.14 |
60.29 |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1,020.31 | 25.51 |
51.02 |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253.78 | 6.34 |
12.69 |
| 上海韦斯杰实业有限公司 | 209.26 | 5.23 |
10.46 |
| 上海酷恒电子有限公司 | 106.00 | 2.65 |
5.30 |
| 小 计 | 2,795.08 | 69.87 |
139.75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预付款项分别为 64.26 万 元、121.78 万元、924.8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78%、1.45%、6.95%。 2015 年末,一芯智能预付款项较 2014 年末增长 89.50%。2016 年 9 月末,一芯 智能预付款项较 2015 年增长 659.44%。一芯智能预付款项增长较快,主要系业 务规模扩大,一芯智能加大对原材料、生产设备等采购,一芯智能对上述采购的 预付款项增加。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预付款项金额前 5 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 的比例(%) |
| GOODCARD TECHNOLOGY LTD. | 249.49 | 26.98 |
| 天田国际工贸(上海)有限公司 | 172.50 | 18.65 |
| 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 | 123.09 | 13.31 |
| 深圳鼎识科技有限公司 | 65.12 | 7.04 |
| 上海欧纳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5.19 |
| 小 计 | 658.20 | 71.17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588.76 万元、507.63 万元、411.4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9.29%、6.06%、3.09%。 2015 年末,一芯智能其他应收款为 507.63 万元,较 2014 年末减少 68.05%,主 要系一芯智能收回上海瑞广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的拆借款。2016 年 9 月末, 一芯智能其他应收款为 411.42 万元,较 2015 年末减少 18.95%,主要系一芯智能 收回关联方上海芯坤的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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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一芯智能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4.61 | 16.28% | 2,249.00 | 26.85% | 509.11 | 6.18% |
| 固定资产 | 2,558.97 | 19.24% | 2,611.29 | 31.18% | 3,774.77 | 45.83% |
| 无形资产 | 388.98 | 2.92% | 398.65 | 4.76% | 728.38 | 8.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43 | 0.30% | 16.07 | 0.19% | 18.77 | 0.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35.53 | 0.42% | 4.61 | 0.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1.98 | 38.74% | 5,310.55 | 63.40% | 5,035.64 | 61.14% |
报告期各期末,一芯智能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构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无形资产分别为 728.38 万元、398.65 万元、388.9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84%、4.76%、2.92%。 2015 年末,一芯智能无形资产较 2014 年末减少 45.27%,主要系一芯智能将上海 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中的 2 幢、3 幢楼对外出租,上述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 使用权自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固定资产分别为 3,774.77 万元、2,611.29 万元、2,558.97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5.83、31.18%、19.24%。 2015 年末,一芯智能固定资产较 2014 年末减少 30.82%,主要系一芯智能将上海 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中的 2 幢、3 幢房屋对外出租,相关资产从固定资产转入 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509.11 万元、2,249.00 万元、2,164.6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18%、26.85%、16.28%。 2015 年末,一芯智能投资性房地产较 2014 年末增长 341.75%,主要系一芯智能 将上海浦东新区园中路 55 号中的 2 幢、3 幢楼对外出租,相关资产从固定资产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 、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一芯智能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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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短期借款 | 2,976.98 | 50.03% | 480.64 | 16.26% | 2,000.00 | 32.62% |
| 应付账款 | 486.81 | 8.18% | 458.94 | 15.53% | 155.02 | 2.53% |
| 预收款项 | 179.59 | 3.02% | 66.14 | 2.24% | 67.02 | 1.0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21 | 3.47% | 113.38 | 3.84% | 19.32 | 0.32% |
| 应交税费 | 361.99 | 6.08% | 29.26 | 0.99% | 21.05 | 0.34% |
| 应付利息 | 9.45 | 0.16% | 1.02 | 0.03% | 2.67 | 0.04% |
| 其他应付款 | 79.00 | 1.33% | 89.45 | 3.03% | 3,800.32 | 61.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100.00 | 1.68% | 116.29 | 3.94% | 55.87 | 0.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00.03 | 73.95% | 1,355.12 | 45.86% | 6,121.26 | 99.83% |
| 长期借款 | 1,550.00 | 26.05% | 1,600.00 | 54.14% | 0.00% |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10.30 | 0.17%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0.00 | 26.05% | 1,600.00 | 54.14% | 10.30 | 0.17% |
| 负债合计 | 5,950.03 | 100.00% | 2,955.12 | 100.00% | 6,131.56 | 100.00%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 账款和应交税费,非流动资产为长期借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短期借款分别为 2,000.00 万元、480.64 万元、2,976.98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32.62%、16.26%、 50.03%。2015 年末,一芯智能短期借款较 2014 年末下降 75.97%,主要系一芯 智能调整了借款的期限结构,通过抵押房地产取得长期借款和股东增资,偿还部 分短期借款所致。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长 519.38%, 主要原因是 RFID 产品及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导致资金需求增 加,一芯智能新增了银行借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应付账款分别为 155.02 万元、458.94 万元、486.81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2.53%、15.53%、8.18%。 应付账款主要为材料采购款。2015 年末,一芯智能应付账款较 2014 年末增长 196.06%,主要系一芯智能生产规模扩大,对供应商采购额增加。截至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 商品采购款 | 45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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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设备款 | 10.95 |
|---|---|
| 其他 | 17.53 |
| 合 计 | 486.81 |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能应交税费分别为 21.05 万 元、29.26 万元、361.99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0.34%、0.99%、6.08%。 2015 年末,一芯智能应交税费较 2014 年末增长 38.99%,2016 年 9 月末较 2015 年末增长 1137.15%。一芯智能报告期内应交税费增长较快,主要系业务规模扩 大和盈利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增加。截至 2016 年 9 月末,一芯智 能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
| 增值税 | 55.21 |
| 营业税 | - |
| 企业所得税 | 292.13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8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55 |
| 土地使用税 | 1.06 |
| 教育费附加 | 2.75 |
| 其他 | 3.43 |
| 合 计 | 361.99 |
3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财务指标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 流动比率 | 1.85 | 2.26 | 0.52 | |
| 速动比率 | 1.74 | 1.94 | 0.48 | |
| 资产负债率 | 44.74% | 35.28% | 74.45% | |
| 财务指标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672.22 | 787.66 | 444.65 |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9.45 | 5.26 | 0.4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644.37 | 684.27 | -996.93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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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
2015 年,一芯智能资产负债率为 35.28%,较 2014 年下降 39.17 个百分点, 主要系股东增资使得所有者权益增加。此外,一芯智能归还对股东王莉萍、关联 方上海芯坤等的拆借款,使得其他应付款减少。2016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 44.74%,较 2015 年末上升 9.46 个百分点,主要系 RFID 产品及物联网行业解决 方案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导致资金需求增加,一芯智能新增了银行借款所致。
一芯智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5 年,一芯智 能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2.26、1.94,较 2014 年末提升较快,主要系偿还 了银行的短期借款及上海芯坤、股东王莉萍等的拆借款。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为 2016 年一芯智能主营业务飞速发展,客户经营性往来对资金的占用较大。2014 年度,一芯智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 2014 年一芯智 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尚处早期研发投入期,投入较大且未产生收入。
4 、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主要指标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35 | 2.58 | 2.21 | |
| 存货周转率 | 11.00 | 6.37 | 7.00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21、 2.58 和 3.35,存货周转率为 7.00、6.37 和 1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稳中有升,显示出了良好、稳健的资产运营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8,647.47 | 3,457.08 | 2,759.55 | |
| 营业成本 | 5,080.22 | 2,327.99 | 2,02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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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营业利润 | 2,243.02 | 369.51 | -192.77 |
|---|---|---|---|
| 利润总额 | 2,244.51 | 357.76 | -119.17 |
| 净利润 | 1,929.27 | 321.34 | -122.30 |
1 、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收入 | 8,433.82 | 97.53% | 3,187.36 | 92.20% | 2,720.67 | 98.59% |
| 其他业务收入 | 213.65 | 2.47% | 269.72 | 7.80% | 38.88 | 1.41% |
| 合 计 | 8,647.47 | 100.00% | 3,457.08 | 100.00% | 2,759.55 | 100.00% |
芯智能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工业机器人、RFID 产品、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59%、92.20%、 97.53%。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出租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销售收入 | 占比 | 销售收入 | 占比 | 销售收入 | 占比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1,143.11 | 13.55% | 1,292.97 | 440.57% | 1,249.26 | 45.92% |
| RFID产品 | 3,133.55 | 37.15% | 1,678.84 | 52.67% | 1,471.40 | 54.08% |
| 物联网行业解决 方案 |
4,157.16 | 49.29% | 215.56 | 6.76% | - | - |
| 合计 | 8,433.82 | 100.00% | 3,187.36 | 100.00% | 2,720.67 | 100.00% |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164.60%,主要系 RFID 产品及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收入增长较快所致。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17.15%,主要系 RFID 产品销售增长。
①工业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装备业务包括 RFID 智能生产设备业务以及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务。报告期内,一芯智能工业机器人装备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其中的软件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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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服务业务占比逐渐提高。近年来,客户对生产方案咨询设计服务、一站式智能化 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等行业需求快速提升,一芯智能顺应行业趋势,优化销售策 略,扩展产品类型,将在 RFID 智能生产设备方面积累的精密机械、数控、机器 视觉、系统控制等技术应用至其他生产制造领域,推动业务从直接销售设备向为 客户提供更大比例的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转型,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务占比 逐渐提高。
② RFID 产品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 RFID 产品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86.65%,主要原 因为:产品工艺先进、品质较高、质量稳定,一芯智能对原有客户 Gemalto(金 雅拓)、金邦达有限公司等的销售量上升;同时,新增客户认证完成,开始批量 供货;今年拓展了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等新客户,使得销售收入进一步上涨。2015 年,一芯智能 RFID 产品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14.10%,主要系新增订单增加。
③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物联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包括了智能设备、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 三类。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1828.54%,主要原因为:2014 年、2015 年,身份信息验证设备等智能应用设备 尚处于研发期及市场拓展期,上述产品于 2016 年研发成功实现量产,并成功销 往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此外,系统集成、环保及交通行业解决方案等业务经 过多年准备已经成熟,开始形成规模销售。智能设备、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系统 集成三大类业务的快速增长,使得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收入规模迅速增 加。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
| 境内 | 6,025.08 | 71.44% | 3,086.46 | 96.83% | 2,654.89 | 97.58% |
| 境外 | 2,408.74 | 28.56% | 100.91 | 3.17% | 65.78 | 2.42% |
| 合 计 | 8,433.82 | 100.00% | 3,187.36 | 100.00% | 2,720.6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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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境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58%、96.83%、 71.44%。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境外收入占比提高至 28.56%,主要系身份信 息验证设备及解决方案等智能应用设备经过几年研发及市场推广实现量产并成 功销往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
近几年,智能卡应用在东南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快速发展, 需求迅猛增长,一芯智能顺应趋势,把握机遇,积极开拓海外客户,已与印尼等 东南亚地区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 、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 | 4,975.02 | 97.93% | 2,212.96 | 95.06% | 1,992.65 | 98.41% |
| 其他业务 | 105.20 | 2.07% | 115.03 | 4.94% | 32.11 | 1.59% |
| 合 计 | 5,080.22 | 100.00% | 2,327.99 | 100.00% | 2,024.76 | 100.00% |
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构成相匹配,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 构成。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992.65 万元、2,212.96 万元、4,975.02 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41%、 95.06%、97.93%。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564.68 | 11.35% | 751.56 | 33.96% | 947.56 | 47.55% |
| RFID产品 | 2,090.44 | 42.02% | 1,268.24 | 57.31% | 1,045.09 | 52.45%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2,319.90 | 46.63% | 193.17 | 8.73% | - | - |
| 合 计 | 4,975.02 | 100.00% | 2,212.96 | 100.00% | 1,992.6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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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相匹配,主 营业务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相匹配。
3 、毛利和毛利率
(1)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综合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 | 3,458.80 | 96.96% | 974.40 | 86.30% | 728.02 | 99.08% |
| 其他业务 | 108.45 | 3.04% | 154.69 | 13.70% | 6.77 | 0.92% |
| 合 计 | 3,567.25 | 100.00% | 1,129.09 | 100.00% | 734.79 | 100.00% |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综合毛利分别为 734.79 万元 1,129.09 万元、3,567.25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占同期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08%、86.30%、96.96%。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578.43 | 16.72% | 541.41 | 55.56% | 301.70 | 41.44% |
| RFID产品 | 1,043.11 | 30.16% | 410.60 | 42.14% | 426.32 | 58.56%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1,837.26 | 53.12% | 22.39 | 2.30% | - | - |
| 合计 | 3,458.80 | 100.00% | 974.40 | 100.00% | 728.02 | 100.00%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毛利来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匹配。
2014 年、2015 年,工业机器人装备和 RFID 产品是毛利的主要来源,各占 主营业务毛利约一半的比重。
2016 年 1-9 月,RFID 产品毛利为 1,043.11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144.68%, 增长较快。 2016 年 1-9 月,受智能设备、系统集成业务和行业解决方案等业务 的快速增长,一芯智能的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爆发增长,其毛利占比迅速提 升,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提升至 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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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毛利率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 主营业务 | 41.01% | 97.53% | 30.57% | 92.20% | 26.76% | 98.59% |
| 其他业务 | 50.76% | 2.47% | 57.35% | 7.80% | 17.40% | 1.41% |
| 综合毛利率 | 41.25% | 100.00% | 32.66% | 100.00% | 26.63% | 100.00% |
报告期内,由于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一芯智能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与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变化趋势一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26.76%、30.57%和 41.01%。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盈利 能力逐步增强。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 | 2014 年 |
|---|---|---|---|
| 工业机器人装备 | 50.60% | 41.87% | 24.15% |
| RFID 产品 | 33.29% | 24.46% | 28.97% |
|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 | 44.20% | 10.39% | - |
| 主营业务合计 | 41.01% | 30.57% | 26.76% |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76%、 30.57%和 41.01%,逐年增长。
①报告期内,工业机器人装备毛利率逐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2014、2015 年、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主营工业机器人装备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24.15%、41.87%和 50.60%,工业机器人装备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 为软件及技术服务收入占比逐年提高,而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当中智能化改造等 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提升,使得该项业务毛利率提升至较高水平。
2015 年以来,一芯智能调整销售策略,推动业务从直接销售设备向为客户 提供更大比例的智能化改造及生产技术服务转变,标的公司工厂智能化改造、生 产方案咨询设计、设备的升级改造等业务占比逐年提升,而该类业务属于技术含 量较高、软件和人力投入较多,直接物料投入较小的业务,该类业务的特点决定 了其毛利率水平较高,从而带动了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的整体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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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时,上述业务的技术逐步成熟,可以优化后移植到新的项目,导致后期项目成 本比前期类似项目的费用减少。
此外,RFID 智能生产设备业务、配件及其他业务,由于技术升级,设备自 动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加,生产过程环节费用降低,毛利率也有 所上升。
②报告期内,RFID 产品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2014、2015 年、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 RFID 产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97%、 24.46%和 33.29%.。
一芯智能 RFID 产品 2015 年毛利率为 24.46%,而 2014 年该业务的毛利率为 28.97%,略有下滑,主要系部分附加值较低产品售价降低以及 2015 年新增生产 设备后产能未完全释放带来的毛利率波动。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 RFID 产品业务毛利率为 33.29%,毛利率较 2015 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如下:1、RFID 产品中的行业智能 Inlay 业务收入增长较 快%,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形成规模效益;2、行业智能 Inlay 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 提高使得人工费用下降;3、生产工艺改进使得生产过程环节费用降低;4、相比 智能卡生产企业,一芯智能拥有生产设备研发优势,生产设备投入较低。5、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新增电子标签类产品,由于主要销售海外,毛利率水平较高, 从而提升了 RFID 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
③报告期内,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毛利率 44.20%,毛利率较 2015 年的 10.39%大幅上升 33.8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15 年,公司该项业务产 品尚处于研发和以低价推广时期,毛利率较低,尤其是身份信息验证设备该年尚 未实现销售收入。2016 年来,标的公司身份信息验证设备及解决方案等智能应 用设备经过几年研发及市场推广实现量产并成功销往东南亚地区等海外市场;同 时,环保、交通行业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准备已经成熟,开始形成规模销售,标的 公司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销售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1828.55%。上述产品及服务在 技术成熟后实现量产,使得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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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销售费用 | 181.46 | 2.10% | 111.21 | 3.22% | 51.43 | 1.86% |
| 管理费用 | 841.76 | 9.73% | 602.90 | 17.44% | 538.48 | 19.51% |
| 财务费用 | 127.23 | 1.47% | 83.63 | 2.42% | 227.71 | 8.25%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销售费用逐年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工资薪酬、 运输费、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增加所致,销售费用随着主营业务规模扩张 而增长。报告期内,一芯智能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薪酬福利 | 82.58 | 54.14 | 24.51 |
| 办公差旅费 | 31.58 | 23.93 | 9.13 |
| 运输费 | 31.21 | 19.47 | 14.01 |
| 业务招待费 | 27.58 | 3.23 | 3.79 |
| 业务宣传费 | - | 7.04 | - |
| 其他 | 8.51 | 3.40 | - |
| 合 计 | 181.46 | 111.21 | 51.43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管理费用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 大,管理人员增加,员工培训力度加大,使得工资薪酬福利、办公费、房租水电 物业费等增加,此外,随着一芯智能加大对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等产品的研究开 发投入,研究费用持续增加。报告期内,一芯智能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薪酬福利 | 187.67 | 135.26 | 92.44 |
| 折旧摊销费 | 33.37 | 60.99 | 151.31 |
| 办公差旅费 | 92.05 | 74.90 | 60.60 |
| 房租水电物业费 | 40.11 | 23.34 | 14.00 |
| 研发费用 | 334.72 | 270.02 | 204.54 |
| 业务招待费 | 4.04 | 1.78 | 0.82 |
| 中介咨询会议费 | 136.10 | 24.71 | 9.50 |
| 税金 | 7.73 | 6.94 | 4.40 |
| 其他 | 5.96 | 4.96 | 0.88 |
| 合 计 | 841.76 | 602.90 | 53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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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度,一芯智能财务费用较 2014 年度下降 63.27%,主要系 2015 年从 银行获得抵押或担保贷款,利率较低,而 2014 年获得的贷款利率较高所致。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财务费用回升,主要由于三大业务板块的业务规模大幅增长, 新增银行借款余额增加,导致支付的利息支出增加。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财务费 用明细如下: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利息支出 | 121.62 | 84.03 | 226.73 | |
| 减:利息收入 | 12.95 | 0.92 | 0.32 | |
| 汇兑损益 | -10.19 | -0.87 | - | |
| 手续费等 | 28.75 | 1.39 | 1.30 | |
| 合 计 | 127.23 | 83.63 | 227.71 |
5 、营业外收支
一芯智能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等,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0.00 | 0.00 | 50.16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0.00 | 50.16 | |
| 政府补助 | 1.56 | 0.10 | 23.44 | |
| 盘盈利得 | 0.01 | 0.00 | 0.00 | |
| 合 计 | 1.56 | 0.10 | 73.60 |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0.00 | 0.04 | 0.00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0.00 | 0.04 | 0.00 | |
| 盘亏毁损损失 | 0.00 | 11.77 | 0.00 | |
| 罚款支出 | 0.07 | 0.03 | 0.00 | |
| 合 计 | 0.07 | 11.85 | 0.00 |
6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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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0.04 | 50.1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 | 0.10 | 23.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
-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7 | -11.80 | -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小 计 | 1.49 | -11.75 | 73.60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 0.22 | -1.76 |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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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示)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27 | -9.99 | 62.56 |
2013 年、2014 年和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62.56 万元、-9.99 万元、1.27 万元。一芯智能主要盈利来自于主营业务,受非经常性 损益影响较小。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一芯智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指标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原因如下:
1 、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后,一芯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各 交易对方对一芯智能的业绩承诺,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盈利 增长点,大幅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市场影响力,进而有助于提升 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的回报股东。
2 、战略延伸上市公司物联网业务,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芯智能在 RFID 领域发展多年,掌握 RFID 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 术,并能结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在智能制造领域, 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储备,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 备的设计及生产。各业务板块优势明显,已拥有成熟的技术和资源,业绩突出, 目前正在全面向物联网产业深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得以布局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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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行业,充分把握物联网行业发展机遇,面向物联网行业应用和智能制造领域发 力,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将更加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对公司 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 、与上市公司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
一芯智能在多个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良好的业务协同效应,双方在未来经营 过程中可以优势互补。
技术整合上:一芯智能掌握的RFID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术,能结 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 控制技术,则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备的设计及生产,目前已成功应 用于传统企业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而鼎利的NB-IOT远程通信技术和大数据能 力与一芯的上述两个核心技术相结合,可以形成以远近场通信相结合、数据传输、 智能化大数据平台以及自动识别和智能控制有机结合的基础解决方案,并能最终 有效地形成面向物联网和智能制造的一体化技术解决方案。
客户资源协同上:由于双方在各自领域都拥有专有的销售团队、客户资源, 并且积累了稳定的长期的客户关系,在本次交易前,双方各自的业务或产品很难 接触到这些客户的核心决策人或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得这些客户的信任,比如 上市公司教育行业客户寻求培养智能制造方向人才但缺乏相应的实训设备和针 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而一芯智能具备智能制造设备研发与制造优势,未来可 以借助上市公司教育业务平台向这些教育行业客户进行产品研发与销售;双方具 有较强的交叉销售的协同性基础,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的客户资源亦有较强互补 性。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将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进 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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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一芯智能在 RFID 领域发展多年,掌握 RFID 近场数据的高精度快速识别技 术,并能结合多种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综合的快速识别和控制;在智能制造领域, 以精密机电控制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储备,可以用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设 备的设计及生产。各业务板块优势明显,已拥有成熟的技术和资源,业绩突出, 目前正在全面向物联网产业深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得以布局物联 网行业,充分把握物联网行业发展机遇,面向物联网行业应用和智能制造领域发 力,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将更加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对公司 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一芯智能在多个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良 好的业务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的客户资源亦有较强互补性。通过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与一芯智能将形成良好的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形成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互赢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势头。
随着本次交易完成,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都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业务范围也将扩大,对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 高的挑战。
(三)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上市公司经过与标的公司研讨,确立了标的公司未来 3 年的协同发展计划, 总体思路是在管理融合的基础上,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强业务协同,促进交叉 销售,在保持标的公司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和 RFID 产品研发与制造优势前提下, 推动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板块做大做强。
2017 年,作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年,双方在保持业务 持续快速发展、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的前提下,将重点加强管理融合。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管理思路与企业文化相似,给未来双方融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双方将 在人才激励、财务管理和 IT 系统等方面实现基本统一,在结合业务特性方面保 留一定差异;同时,开展一系列团队共同培训,加强团队融合,系统提升双方共 同认知。通过管理融合、团队共建,双方协作将更加流畅,未来市场和业务开拓 将更易形成合力,具备形成全面竞争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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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双方将在总结第一年融合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研发 与销售的协同,实现重要领域有效突破。比如,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输出大数 据与大型平台软件开发能力,并在商用过程中检验和完善公司物联网行业完整的 解决方案;上市公司也将与标的公司建立联合销售团队,有力推进标的公司研发 设计的智能制造职业教育实训设备向教育行业客户进行销售。双方将建立全面的 研发、销售与服务协作流程。
2019 年,双方将保持一芯智能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推动一芯智能业绩 目标顺利实现,实现物联网业务做大做强。在物联网领域,上市公司通过超募资 金建立的上海物联网产业孵化基地,拟联合多家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开 发多个行业物联网行业应用,一芯智能作为该孵化基地产业链核心企业之一,将 积极提升自身在大数据应用的行业知名度,从而实现物联网业务做大做强。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
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世纪鼎 利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 标情况如下:
| 标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2016-09-30 | 2015-12-31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资产负债率(%) | 12.77 | 12.27 | 15.00 | 13.08 |
| 流动比率 | 5.25 | 4.65 | 4.71 | 4.55 |
| 速动比率 | 4.92 | 4.37 | 4.44 | 4.28 |
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具有较好的信用,可通过债权或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筹 集未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体上经营稳健,具有较强的 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现金流量正常充足,有足够能力偿付所有到期债务。
2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或有负债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 不会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的情况,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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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偿债能力较强, 财务安全。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芯智能将成为世纪鼎利的全资子公司。在保持一芯智能 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世纪鼎利将与一芯智能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品牌宣传、 技术开发、新业务领域拓展等方面实现更好的合作。
未来,上市公司将以标的公司擅长的 RFID 读卡器及电子标签等硬件作为切 入点能够有效延伸通讯业务触角,充分把握物联网行业发展机遇,弥补公司物联 网业务短板,丰富感知与智慧科技应用技术,推动软件与信息服务与硬件制造的 融合,从而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完善互联网布局。此外,一芯智能与公司在 大数据方面的能力正好互补,双方未来可以共同开拓物联网行业应用的市场,创 造新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从前端数据采集到后端大数据处理的完整的行业解 决方案,这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资本回报率和股东价 值。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编制了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即假设本次交易方案 完成后的公司架构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本公司 2016 年 1-9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和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一芯智能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的模拟财务报表和实际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编制。
(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世纪鼎 利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 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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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 货币资金 | 82,012.52 | 84,585.70 | 96,042.61 | 96,609.41 |
| 应收票据 | 34.50 | 36.50 | ||
| 应收账款 | 54,925.27 | 58,395.92 | 50,404.12 | 51,830.88 |
| 预付款项 | 4,257.82 | 3,410.24 | 800.89 | 922.67 |
| 应收利息 | 243.19 | 255.09 | 370.98 | 370.98 |
| 其他应收款 | 2,771.64 | 3,183.81 | 5,404.18 | 5,911.81 |
| 存货 | 9,575.02 | 9,951.01 | 9,260.94 | 9,703.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31 | 759.40 | 160.31 | 160.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3,980.27 | 160,577.67 | 162,444.03 | 165,509.1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00.00 | 2,400.00 | 1,200.00 | 1,200.00 |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9.74 | 389.74 | 451.24 | 451.24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31 | 875.31 | 919.38 | 919.38 |
| 固定资产 | 8,578.20 | 11,204.98 | 9,753.89 | 12,474.88 |
| 在建工程 | 12,380.32 | 12,760.60 | 12,763.90 | 12,763.90 |
| 无形资产 | 14,297.48 | 16,011.69 | 17,395.64 | 19,239.02 |
| 开发支出 | 263.60 | 263.60 | - | - |
| 商誉 | 34,771.96 | 89,658.10 | 34,771.96 | 89,658.1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13.72 | 11,710.18 | 499.26 | 499.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8.57 | 1,281.48 | 1,232.99 | 1,261.8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00 | 8,284.13 | 700.00 | 6,435.5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788.90 | 155,839.81 | 80,688.27 | 145,903.13 |
| 资产总计 | 242,769.17 | 316,417.48 | 243,132.30 | 311,412.28 |
| 短期借款 | 12,000.00 | 14,976.98 | 13,582.70 | 14,063.34 |
| 应付票据 | - | - | 80.00 | 80.00 |
| 应付账款 | 8,809.77 | 9,571.70 | 7,124.64 | 7,583.59 |
| 预收款项 | 789.06 | 954.84 | 2,806.55 | 2,872.6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38.76 | 3,698.24 | 4,292.63 | 4,406.01 |
| 应交税费 | 3,333.62 | 4,153.46 | 5,417.99 | 5,959.98 |
| 应付利息 | 30.50 | 41.95 | 36.53 | 37.55 |
| 其他应付款 | 945.91 | 1,002.08 | 1,169.84 | 1,259.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00.00 | - | 116.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47.62 | 34,499.26 | 34,510.89 | 36,378.74 |
| 长期借款 | - | 1,550.00 | - | 1,600.00 |
| 递延收益 | 1,659.83 | 1,659.83 | 1,967.98 | 1,967.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1,124.87 | - | 794.4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59.83 | 4,334.70 | 1,967.98 | 4,362.42 |
| 负债合计 | 31,007.45 | 38,833.96 | 36,478.87 | 40,74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0,975.22 | 276,797.58 | 206,130.93 | 270,148.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6.50 | 785.94 | 522.50 | 522.5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761.72 | 277,583.52 | 206,653.43 | 270,671.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2,769.17 | 316,417.48 | 243,132.30 | 311,4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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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芯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芯智能净资产将全部 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世纪鼎利总资产规模为 316,417.48 万 元,与交易前相比增长 30.34%,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0.75%,非流动资 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49.25%,与交易前相比,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是商 誉增加所致。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世纪鼎利负债结构未发生较 大变化。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 、交易前后盈利规模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50,703.51 | 59,172.92 | 69,604.24 | 72,801.32 |
| 营业利润 | 7,688.08 | 9,475.79 | 10,700.56 | 10,453.20 |
| 利润总额 | 9,486.46 | 11,275.59 | 13,251.40 | 12,992.29 |
| 净利润 | 8,417.76 | 10,221.62 | 11,432.89 | 11,181.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03.76 | 10,308.18 | 11,443.36 | 11,192.16 |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有所提升,利润总额、净利润略 微下降,主要是由于评估增值带来的折旧增加。营业收入由 69,604.24 万元增加 至 72,801.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11,443.36 万元下降至 11,192.16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由 8,503.76 万元 增加至 10,308.18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一芯智能将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一芯智能的经营业绩将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 、每股指标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16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8 | 0.23 | 0.20 |
| 项目 | 2016-09-30 | 20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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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
|---|---|---|---|---|
| 每股净资产 | 4.24 | 4.85 | 4.14 | 4.72 |
注:1、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249,457,233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498,914,466 股。计算 2015 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时,假 设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5 年完成。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股数
- 3、基本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股数
本次交易对每股净资产有较为明显的增厚作用。2015 年度,每股净资产从 4.14 增长到 4.72,2016 年 1-9 月,每股净资产从 4.24 增长到 4.8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从 0.17 增长到 0.18,基本 每股收益有一定提高。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从 0.23 下降到 0.20,主要系 2015 年度,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尚未显现,且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等评估增值使得折旧 增加。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相关支出符合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规划。公司未来仍将坚持既有 的发展战略,不会因本次交易调整未来资本性支出。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为 了整合的顺利实施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新增或变更与标的公司相关的资本 性支出,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现有的主要经 营团队和员工队伍将保持不变。
(五)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因筹划和实施本次交易所可能 发生的差旅费等管理费用支出。上市公司及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本次交易成本预计总体金额相对较小,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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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一芯智能审计报告,一芯智能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 产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货币资金 | 2,573.18 | 566.80 | 9.13 |
| 应收票据 | 2.00 | - | - |
| 应收账款 | 3,743.02 | 1,426.77 | 1,248.73 |
| 预付款项 | 924.85 | 121.78 | 64.26 |
| 应收利息 | 11.90 | - | - |
| 其他应收款 | 411.42 | 507.63 | 1,588.76 |
| 存货 | 481.76 | 442.14 | 289.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48.12 | 3,065.12 | 3,200.13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4.61 | 2,249.00 | 509.11 |
| 固定资产 | 2,558.97 | 2,611.29 | 3,774.77 |
| 无形资产 | 388.98 | 398.65 | 728.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43 | 16.07 | 18.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35.53 | 4.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1.98 | 5,310.55 | 5,035.64 |
| 资产总计 | 13,300.11 | 8,375.67 | 8,235.78 |
| 短期借款 | 2,976.98 | 480.64 | 2,000.00 |
| 应付账款 | 486.81 | 458.94 | 155.02 |
| 预收款项 | 179.59 | 66.14 | 67.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21 | 113.38 | 19.32 |
| 应交税费 | 361.99 | 29.26 | 21.05 |
| 应付利息 | 9.45 | 1.02 | 2.67 |
| 其他应付款 | 79.00 | 89.45 | 3,800.3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 | 116.29 | 55.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00.03 | 1,355.12 | 6,121.26 |
| 长期借款 | 1,550.00 | 1,600.00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10.3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0.00 | 1,600.00 | 10.30 |
| 负债合计 | 5,950.03 | 2,955.12 | 6,131.56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 | 5,000.00 | 2,2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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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资本公积 | 120.27 | 120.27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0.26 | - | - |
| 盈余公积 | 29.10 | 29.10 | 12.97 |
| 未分配利润 | 2,200.45 | 271.18 | -143.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7,350.08 | 5,420.55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50.08 | 5,420.55 | 2,104.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300.11 | 8,375.67 | 8,235.78 |
(二)合并利润表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年1-9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8,647.47 | 3,457.08 | 2,759.55 |
| 减:营业成本 | 5,080.22 | 2,327.99 | 2,024.76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64 | 29.10 | 5.78 |
| 销售费用 | 181.46 | 111.21 | 51.43 |
| 管理费用 | 841.76 | 602.90 | 538.48 |
| 财务费用 | 127.23 | 83.63 | 227.7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0.12 | -67.25 | 104.1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二、营业利润 | 2,243.02 | 369.51 | -192.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6 | 0.10 | 73.6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 50.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0.07 | 11.85 | 0.0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0.04 | - |
| 三、利润总额 | 2,244.51 | 357.76 | -119.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5.24 | 36.42 | 3.13 |
| 四、净利润 | 1,929.27 | 321.34 | -122.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29.27 | 321.34 |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26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26 | - | |
|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 致的变动 |
- | - | -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26 | - | -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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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0.26 | - | - |
| 其他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29.53 | 321.34 | -122.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29.53 | 321.34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七、每股收益: |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9 | 0.06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9 | 0.06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07.84 | 3,808.00 | 3,298.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83 | 64.14 | 56.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29.67 | 3,872.14 | 3,354.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04.94 | 1,955.39 | 3,588.1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36.03 | 591.87 | 299.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2.45 | 224.39 | 170.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61 | 416.23 | 293.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74.04 | 3,187.88 | 4,351.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37 | 684.27 | -996.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
- | - | 386.3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386.3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
186.85 | 662.92 | 395.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6.85 | 662.92 | 395.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85 | -662.92 | -9.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995.00 | 1,735.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92.35 | 3,180.64 | 2,399.9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6.04 | 7,875.80 | 5,633.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58.39 | 14,051.44 | 9,768.9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6.00 | 3,000.00 | 1,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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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62 | 84.03 | 226.73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3.37 | 10,431.96 | 7,517.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0.99 | 13,515.99 | 8,944.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7.40 | 535.45 | 824.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9 | 0.88 | 0.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06.37 | 557.67 | -181.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6.80 | 9.13 | 190.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3.18 | 566.80 | 9.13 |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天健会计师审阅了世纪鼎利编制的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2016 年 1-9 月的备考模拟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报告》(天健审〔2016〕3-626 号)。
(一)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
2、 除下述事项外,本公司编制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 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模 拟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9 月的备考模拟合并经营成果。
(1)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已于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完成,即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2)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本公司 2016 年 1-9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和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一芯智能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的模拟财务报表和 实际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方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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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购买成本
由于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完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在编制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时,将重组方案确定的 支付对价 66,600 万元作为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的购买成本。 对于拟以直接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部分,本公司根据拟发行的股份总数和发行价 格计算确定的总价 46,620.00 万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对于拟以现金 支付的对价部分 19,980.00 万元,根据附注二所述重大资产重组计划,该部分现 金将来源于本公司拟向华夏人寿、广发原驰•世纪鼎利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 行股份所得的募集配套资金,因此本公司相应调整该部分募集配套资金为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余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不在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中反 映。
②一芯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15 年 1 月 1 日)的初始计 量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 2015 年 1 月 1 日 的公允价值确定。
对于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包括一芯公司模拟财务 报表模拟确认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重组交易评 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调整确定 2015 年 1 月 1 日一芯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本附注四所述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存在而于重组交易评 估基准日已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备考,同时对于一芯公司模拟 财务报表模拟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按账面账面价值列示进行备考。
③商誉
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以上述购买成本扣除重组方按交易完成后享有的 一芯公司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其中包 括评估处置房产对损益的影响金额)548,992,095.10 元,确认为备考模拟合并财 务报表的商誉。购买成本扣除商誉的余额与按持股比例享有的 2015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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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芯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3,180,418.38 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④权益项目列示
鉴于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所 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 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 细项目。
⑤鉴于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不 包括备考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模拟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 露备考模拟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
⑥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模拟合并财 务报表中反映。
(二)备考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9 月30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货币资金 | 84,585.70 | 96,609.41 |
| 应收票据 | 36.50 | |
| 应收账款 | 58,395.92 | 51,830.88 |
| 预付款项 | 3,410.24 | 922.67 |
| 应收利息 | 255.09 | 370.98 |
| 其他应收款 | 3,183.81 | 5,911.81 |
| 存货 | 9,951.01 | 9,703.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9.40 | 160.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577.67 | 165,509.1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00.00 | 1,200.00 |
| 长期应收款 | 1,000.00 | 1,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9.74 | 451.24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31 | 919.38 |
| 固定资产 | 11,204.98 | 12,474.88 |
| 在建工程 | 12,760.60 | 12,763.90 |
| 无形资产 | 16,011.69 | 19,239.02 |
| 开发支出 | 263.60 | |
| 商誉 | 89,658.10 | 89,658.1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10.18 | 4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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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1.48 | 1,261.8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84.13 | 6,435.5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5,839.81 | 145,903.13 |
| 资产总计 | 316,417.48 | 311,412.28 |
| 短期借款 | 14,976.98 | 14,063.34 |
| 应付票据 | 80.00 | |
| 应付账款 | 9571.70 | 7,583.59 |
| 预收款项 | 954.84 | 2,872.6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98.24 | 4,406.01 |
| 应交税费 | 4,153.46 | 5,959.98 |
| 应付利息 | 41.95 | 37.55 |
| 其他应付款 | 1,002.08 | 1,259.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 | 116.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499.26 | 36,378.74 |
| 长期借款 | 1,550.00 | 1,600.00 |
| 递延收益 | 1,659.83 | 1,967.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24.87 | 794.4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34.70 | 4,362.42 |
| 负债合计 | 38,833.96 | 40,74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76,797.58 | 270,148.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785.94 | 522.5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7,583.52 | 270,671.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6,417.48 | 311,412.28 |
(三)备考模拟合并利润表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6 年1-9 月 | 2015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59,172.92 | 72,801.32 |
| 其中:营业收入 | 59,172.92 | 72,801.32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636.85 | 62,386.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31,751.28 | 39,365.2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36.59 | 719.77 |
| 销售费用 | 4,532.67 | 6,195.10 |
| 管理费用 | 13,647.32 | 16,600.81 |
| 财务费用 | -1,109.05 | -2,726.60 |
| 资产减值损失 | 378.05 | 2,232.31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28 | 38.5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28 | -39.7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75.79 | 10,4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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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4.53 | 2,614.54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4.73 | 75.45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75.59 | 12,992.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53.97 | 1,810.6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1.62 | 11,181.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308.18 | 11,192.16 |
| 少数股东损益 | -86.55 | -10.4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2.64 | 77.4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82.64 | 77.46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82.64 | 77.46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64 | 77.4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221.62 | 11,181.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90.82 | 11,269.6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55 | -10.47 |
三、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主要数据
(一)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 一芯智能在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 9 月财务报表的基 - 础上,结合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 9 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一芯智能对预测 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 2016-2017 年度盈利 预测表。
盈利预测假设如下:
-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
-
策无重大变化;
-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
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
-
变化;
-
4、一芯智能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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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5、一芯智能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
6、一芯智能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
7、一芯智能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
8、一芯智能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
-
围内变动;
-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一芯智能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盈利预测说明之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
(二)盈利预测报告的主要数据
-
天健会计师对一芯智能编制的 2016-2017 年盈利预测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
-
了一芯智能《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16〕3-629 号)。
-
一芯智能合并盈利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5 年度 已审实际 数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预测数 |
|---|---|---|---|---|---|
| 1-9 月 | 10-12 月 | 合计 | |||
| 已审实际数 | 预测数 | ||||
| 一、营业总收入 | 3,457.08 | 8,647.47 |
7,090.00 | 15,737.47 | 22,747.88 |
| 其中:营业收入 | 3,457.08 | 8,647.47 |
7,090.00 | 15,737.47 | 22,747.88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87.58 | 6,404.43 |
5,243.83 | 11,648.26 | 16,986.67 |
| 其中:营业成本 | 2,327.99 | 5,080.22 |
4,382.78 | 9,463.00 | 13,850.00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9.10 | 23.64 |
9.52 |
33.16 |
33.36 |
| 销售费用 | 111.21 | 181.46 |
195.35 | 376.81 |
669.93 |
| 管理费用 | 602.90 | 841.76 |
412.12 | 1,253.88 | 2,020.45 |
| 财务费用 | 83.63 | 127.23 |
53.36 |
180.59 |
213.44 |
| 资产减值损失 | -67.25 | 150.12 |
190.70 | 340.82 |
199.4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9.50 | 2,243.04 |
1,846.17 | 4,089.21 | 5,761.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0.10 | 1.57 |
1.57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85 | 0.07 |
0.07 | -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0.04 | -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7.75 | 2,244.54 |
1,846.17 | 4,090.71 | 5,7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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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减:所得税费用 | 36.42 | 315.24 |
293.32 | 608.56 |
818.36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1.33 | 1,929.30 |
1,552.85 | 3,482.15 | 4,942.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1.33 | 1,929.30 |
1,552.85 | 3,482.15 | 4,942.85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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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一芯智能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 深圳华坤 | 购买原材料 | 51.69 | 2.55 |
| 上海芯坤 | 购买原材料 | 869.17 | 42.92 |
2014 年,一芯智能向深圳华坤主要采购备胶模具等生产使用的配件,采购 金额 51.69 万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为 2.55%;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主要采购 RFID 中料半成品,采购金额 869.17 万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为 42.92%。
2 、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4 年度 | 2014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上海芯坤 | 销售商品 | 261.28 | 9.47 |
| GOODCARD TECHNOLOGY LTD. |
销售商品 | 65.78 | 2.38 |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上海芯坤 | 销售商品 | 219.55 | 6.35 |
| GOODCARD TECHNOLOGY LTD. |
销售商品 | 40.58 | 1.17 |
注:GOODCARD TECHNOLOGY LTD.为王莉萍曾经担任董事或控股的企业。2015 年, 一芯智能全资子公司香港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一芯智能通过 GOODCARD TECHNOLOGY LTD.销售给子公司香港一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在合并层面进行抵 消。
2014 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主要销售 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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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61.2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9.47%;2014 年,一芯智能向 GOODCARD TECHNOLOGY LTD.主要销售 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金额 65.78 万元,占 营业收入比例为 2.38%。
2015 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主要销售自产的 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 金额 219.5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6.35%;2015 年,一芯智能向 GOODCARD TECHNOLOGY LTD.主要销售 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金额 40.58 万元,占 营业收入比例为 1.17%。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 、采购设备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 购买原材料 | 476.25 | 22.02 |
2015 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主要采购 RFID 中料相关存货,采购金额 476.25 万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为 22.02%。
单位: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5 年度 |
|---|---|---|---|
| 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 上海芯坤 | 购买固定资产 | 348.51 | 16.11 |
2015 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采购 RFID 中料相关生产设备,采购金额 348.51 万元,占采购总金额比例为 16.11%。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关联方 | 会计科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
| 2014年度 | 深圳华坤 | 其他应收款 | 355.17 | 170.98 | 75.98 | 450.17 | |
| 上海芯坤 | 其他应付款 | 13.97 | 831.30 | 361.18 | 484.09 | ||
| 昆山陆虎 | 其他应付款 | 591.60 | 591.60 | ||||
| 昆山陆虎 | 其他应收款 | 11.00 | 4.34 | 6.66 | |||
| 王莉萍 | 其他应付款 | 2,974.72 | 3,145.97 | 3,647.77 | 2,47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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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期间 | 关联方 | 会计科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
|---|---|---|---|---|---|---|---|
| 张耀华 | 其他应付款 | 575.08 | 101.04 | 377.79 | 298.33 | ||
| 王峻峰 | 其他应付款 | 154.50 | 880.00 | 604.29 | 430.21 | ||
| 李红平 | 其他应付款 | 474.43 | 449.66 | 24.77 | |||
| 2015年度 | 深圳华坤 | 其他应收款 | 450.17 | 71.00 | 521.17 | ||
| 上海芯坤 | 其他应付款 | 484.09 | 3,214.17 | 4,214.27 | -516.01 | ||
| 昆山陆虎 | 其他应收款 | 6.66 | 33.39 | 40.05 | |||
| 王莉萍 | 其他应付款 | 2,472.92 | 2,462.43 | 4,922.02 | 13.34 | ||
| 张耀华 | 其他应付款 | 298.33 | 298.33 | ||||
| 王峻峰 | 其他应付款 | 430.21 | 430.21 | ||||
| 李红平 | 其他应付款 | 24.77 | 72.00 | 96.77 | |||
| 2016年1-9 月 |
上海芯坤 | 其他应付款 | -516.01 | 670.02 | 154.01 | ||
| 2016年1-9 月 |
王莉萍 | 其他应付款 | 13.34 | 896.02 | 909.36 |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6.9.30 | 2016.9.30 | 2015.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2014.12.31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
| GOODCA RD TECHNOL OGY LTD. |
79.32 |
3.97 | |||||
| 预付账款 | |||||||
| GOODCA RD TECHNOL OGY LTD. |
249.49 |
22.52 | |||||
| 其他应收款 | |||||||
| 华坤天地 | 450.17 | 22.51 | |||||
| 上海芯坤 | 516.01 | 25.80 | |||||
| 昆山陆虎 | 6.66 | 0.33 | |||||
| 合计 | 328.81 | 3.97 | 538.53 | 25.80 | 456.83 | 22.84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6.9.30 | 2015.12.31 | 2014.12.31 |
| 预收账款 | ||||
| GOODCARD TECHNOLOGY LTD. |
28.65 | 3.49 | ||
| 其他应付款 | ||||
| 上海芯坤 | 484.09 | |||
| 王莉萍 | 13.34 | 2,472.92 | ||
| 张耀华 | 298.33 | |||
| 王峻峰 | 430.21 | |||
| 李红平 | 24.77 | |||
| 合计 | 41.99 | 3,713.80 |
4 、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王莉萍 | 一芯智能 | 400.00 | 2016/5/13 | 2016/11/12 | 否 |
| 王峻峰 | 一芯智能 | 400.00 | 2016/5/13 | 2016/11/12 | 否 |
| 王莉萍 | 一芯智能 | 7,400.00 | 2015/11/23 | 2020/11/22 | 否 |
| 王莉萍 | 一芯智能 | 2,000.00 | 2016/8/23 | 2019/8/22 | 否 |
| 王莉萍 | 一芯智能 | 1,700.00 | 2015/11/23 | 2029/11/22 | 否 |
5 、关联方无形资产无偿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无形资产无偿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类型 | 申请日 | 一芯智能 转至上海 芯坤日期 |
上海芯坤 转至一芯 智能日期 |
|---|---|---|---|---|---|---|
| 1 | 一种双界面卡的自 动化生产线 |
ZL200920212865.9 | 实用 新型 |
2009.12.10 | 2014.11.5 | 2015.7.16 |
| 2 | 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的封装结构 |
ZL201020605600.8 | 实用 新型 |
2010.11.12 | 2014.10.30 | 2015.7.20 |
| 3 | IC卡封装机芯片90 度角度旋转机构 |
ZL201120185998.9 | 实用 新型 |
2011.6.3 | 2014.10.30 | 2015.8.10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5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类型 | 申请日 | 一芯智能 转至上海 芯坤日期 |
上海芯坤 转至一芯 智能日期 |
|---|---|---|---|---|---|---|
| 4 | 一种GSM移动电话 通讯卡 |
ZL201120314354.5 | 实用 新型 |
2011.8.25 | 2014.10.30 | 2015.7.16 |
| 5 | 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 ZL201120410364.9 | 实用 新型 |
2011.10.25 | 2014.11.1 | 2015.7.19 |
| 6 | 智能双界面卡芯片 触点点锡、粘热熔胶 自动化设备 |
ZL201220487553.0 | 实用 新型 |
2012.9.20 | 2014.11.1 | 2015.7.16 |
| 7 | 一种卡片加工设备 | ZL200920129252.9 | 实用 新型 |
2009.1.4 | 2014.12.2 | 2015.8.2 |
| 8 | RFID-SIM卡校准装 置 |
ZL201020155999.4 | 实用 新型 |
2010.4.12 | 2014.11.6 | 2015.8.2 |
| 9 | 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及其焊接封装工艺 |
ZL201110127710.7 | 发明 | 2011.5.17 | 2014.12.8 | 2015.7.17 |
| 10 | 一种GSM移动电话 通讯卡及其封装方 法和设备 |
ZL201110247573.0 | 发明 | 2011.8.25 | 2014.11.3 | 2015.7.17 |
| 11 | 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焊接封装方法 |
ZL201210243708.0 | 发明 | 2012.7.13 | 2014.11.3 | 2015.7.18 |
| 12 | 智能双界面卡及其 焊接工艺及设备 |
ZL201210243700.4 | 发明 | 2012.7.13 | 2014.11.23 | 2015.7.18 |
| 13 | 一种GSM移动电话 通讯卡的封装设备 |
ZL201120314171.3 | 实用 新型 |
2011.8.25 | -- | 2015.10.20 |
| 14 | 一种智能双界面卡 机器焊接封装工艺 |
ZL201010542938.8 | 发明 | 2010.11.12 | -- | 2015.10.21 |
| 15 | 个性化卡片加工设 备 |
ZL200910188914.4 | 发明 | 2009.12.14 | 2014.11.6 | 2015.11.16 |
| 16 | 一种用于无线点亮 LED 灯的电子 毯 |
ZL201210356260.3 | 发明 | 2012.9.20 | 2014.11.3 | 2015.7.17 |
| 17 | 智能双界面卡芯片 触点点锡、粘热熔胶 自动化设备 |
ZL201210353055.1 | 发明 | 2012.9.20 | 2014.11.3 | 2015.7.18 |
| 18 | 一种用于无线点亮 LED 灯的电子毯 |
ZL201220487518.9 | 实用 新型 |
2012.9.20 | 2014.10.30 | 2015.7.19 |
上述第 18 项转让的 ZL201220487518.9 实用新型专利由于重复授权,已被一 芯智能放弃。
(2)商标权转让
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与关联方之间无形资产无偿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1)ESIM 商标转让
| 商标标识 | 注册号 | 类号 | 有效期 | 一芯智能转至 上海芯坤日期 |
上海芯坤转至 一芯智能日期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6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picture [58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627620 7 2013.9.21-2023.9.20 2015.9.7 商标转让中
2)SINOCARD 商标转让
| 商标图形 | 注册号 | 类号 | 有效期 | 深圳华坤转一芯智能日期 |
|---|---|---|---|---|
| 3866980 | 7 | 2016.2.7-2026.2.6 | 2016.11.17 |
(三)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
1 、一芯智能与上海芯坤的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份前,上海芯坤未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其生产的RFID 中料半成品销售给一芯智能,由一芯智能对外销售。2014年11月上海芯坤进入客 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RFID中料的生产和销售转由上海芯坤进行,由此,2014 年11月至2015年6月上海芯坤开始拓展RFID中料业务。2014年至2015年6月30日, 一芯智能将其RFID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给上海芯坤。2015年,一芯智能开始筹 划申请挂牌新三板,逐步规范关联交易。2015年6月30日后,上海芯坤决定不再 从事RFID中料业务,将其RFID中料相关存货和生产设备转让给一芯智能。示意 如下:
==> picture [406 x 1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RFID 中料相关原材料、半成品、存货的关联交易
2014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采购RFID中料的内容及价格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采购商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7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年度 | 采购商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 2014 | RFID中料半成品 | 869.17 | 42.92 |
2014 年 10 月份前,上海芯坤未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其生产的 RFID 中料半成品销售给一芯智能。双方根据上海芯坤的生产成本加一定毛利确 定销售价格,2014 年向上海芯坤采购的中料半成品毛利率为 33.33%。对比同类 业务上市公司 RFID 相关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业务名称 | 2014 年 |
|---|---|---|
| 达华智能 | 卡类 | 25.76% |
| 东信和平 | 智能卡产品 | 23.83% |
| 思创医惠 | RFID标签 | 32.16% |
| 天喻信息 | 智能卡 | 25.66% |
| 西龙同辉 | 卡片 | 21.54% |
| 行业平均水平 | - | 25.79% |
经查找五家经营 RFID 相关产品上市公司情况,2014 年行业平均毛利率为 25.79%,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采购 RFID 中料产品的毛利率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在市场合理的范围内。
2015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采购RFID中料的内容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采购商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2015 | RFID中料相关存货 | 476.25 | 22.02% |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芯坤不再从事 RFID 中料业务,上海芯坤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RFID 中料相关存货按照上述存货在上海芯坤的账面价值 4,762,482.43 元销售给一芯智能。
(2)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的关联交易
2014年和2015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销售RFID生产设备及配件的内容及 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销售商品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2014 | RFID生产设备及配件 | 261.28 | 9.47% |
| 2015 | RFID生产设备及配件 | 219.55 | 6.30%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8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年,一芯智能将部分RFID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给上海芯坤。2015年1-6 月随着上海芯坤的RFID中料业务的拓展,一芯智能将自产的RFID生产设备及配 件销售给上海芯坤用于生产RFID中料。
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主要销售全自动碰焊机、全自动模块填装机、层压机等 RFID设备,上述产品销售给客户的价格差异也较大,主要取决于设备技术参数、 销售数量、赊销政策及双方的议价能力,合作关系较为稳定的客户价格上也相对 较低。2014年对上海芯坤所销售的单面版全自动碰焊机单价为123,931.62元/台, 该设备的成本价为98,880.75 元/台,毛利率为20.21%,对比一芯智能销售给非关 —— 联方 盛华金卡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双面版全自动碰焊机价格为 170,940.18元/台,该设备的成本价为123,384.62元/台,毛利率为27.82%。一芯智 能销售给上海芯坤价格低于销售给盛华金卡公司,主要是因为设备技术参数不 同,一芯智能销售给上海芯坤的是单面版全自动碰焊机,而销售给盛华金卡智能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双面版全自动碰焊机。
2015年,一芯智能向上海芯坤采购RFID生产设备的内容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采购商品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
| 2015 | RFID中料相关生产设备 | 348.51 | 16.11% |
2015 年 6 月 30 日后上海芯坤不再从事 RFID 中料业务,上海芯坤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RFID 中料相关生产设备按照上述生产设备在上海芯坤的账面价 值 3,485,091.49 元销售给一芯智能。
2 、一芯智能与深圳华坤的关联交易
一芯智能向深圳华坤主要采购备胶模具等生产使用的配件,2014 年采购金 额 51.69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2.55%。双方根据深圳华坤的生产成本加 一定毛利确定销售价格。预计一芯智能 2017 年及以后不再与深圳华坤新增关联 交易。
3 、一芯智能与 GOODCARD TECHNOLOGY LTD. 的关联交易
一芯智能向 GOODCARD TECHNOLOGY LTD.主要销售 RFID 生产设备及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配件,2014 年销售金额 65.7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38%,2015 年销售金额 40.5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17%。RFID 生产设备及配件销售价格参考销售 给非关联方的同类产品价格,定价公允。预计一芯智能 2017 年及以后不再与 GOODCARD TECHNOLOGY LTD.新增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及兆芯投资控制或存在重大 影响的公司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
| 1 | 上海芯坤 | 王莉萍、王峻峰分别持 股75%、25% |
智慧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拓及 相关农产品销售 |
| 2 | 深圳华坤 | 王莉萍、王峻峰分别持 股80%、20% |
食品领域的设备销售 |
| 3 | 昆山陆虎 | 王莉萍、王峻峰分别持 股51%、49% |
无实际经营 |
| 4 | 鹰潭华坤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 |
王莉萍、王峻峰、苏爱 民分别持股50%、 30%、20% |
投资平台,暂无业务经营 |
| 5 | TMP.LIMITED | 王莉萍持股100% | 无实际经营 |
| 6 | 上海模迪实业有限 公司 |
王莉萍、王峻峰分别持 股65%、30%、5% |
暂无实际经营 |
| 7 | 上海芯丛科技有限 公司 |
王莉萍、苏爱民分别持 股90%、10% |
暂无实际经营 |
| 8 | 上海京芯商贸有限 公司 |
王莉萍、王峻峰、苏爱 民分别持股60%、 30%、10% |
暂无实际经营 |
注:TMP.LIMITED 公司已取得香港税务局局长黄权辉签发的《根据<税务条例>(第 112 章)第 88B 条要求税务局局长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的通知书》,尚需至香港公司注册处 办理有关撤销注册的申请。
因此,上述公司不存在从事与一芯智能或者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王莉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相关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自身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纪鼎利、一 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 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本人自身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世纪鼎利、 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以控股或控制任何第三 方的形式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相同或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本人在作为世纪鼎利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 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 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世纪鼎利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 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世纪鼎利、一芯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 相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的,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若违反上述承诺 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世纪鼎利、一芯智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芯智能正在将部分房屋实际出租用途存在瑕疵的园中路 55 号的自持土地 及房产(建筑面积为 20,385.54 ㎡)出售给王莉萍控制的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 并拟在该等房地产完成过户后向上海模迪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拟转让房产中的 1 幢(1-4 层)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租赁面积为 10,310.21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5 年,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 0.71 元,年租金为 2,671,890.92 元,租赁期满一 芯智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具体详 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七、(一)主要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王莉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 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相关内容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1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人(包括本人一致行动人,下同)及一芯智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一芯智能与世纪鼎 利之间未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世纪鼎 利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 鼎利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世纪鼎利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世纪鼎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世纪鼎 利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纪鼎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世纪鼎利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世纪鼎利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障世纪鼎利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保证将依照世纪鼎利《公司章 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 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世纪鼎利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 润,保证不损害世纪鼎利及世纪鼎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分别、且共同地对前述行为而给世纪鼎 利造成的损失向世纪鼎利进行赔偿。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滨以 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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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和 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3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报告书同时披露 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该等事项能否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审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在 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剔除同期中证 全指信息服务指数涨幅的因素,公司股票价格在有关本次停牌的有关敏感信息公 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未超过 20%。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 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通知,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行为,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 次重组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实施进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 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若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 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 交易,则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
3、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署日始至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4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股权的股东变更为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期间,如一芯智能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 2016 年度净利润数,即 3,500 万元的,上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终止本次交易。
-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风险。
(三)交易标的财务数据使用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通诚评估出具 的“中通评报字【2016】267 号”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的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 7,171.10 万元,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为 66,876.88 万元,增值 59,705.78 万元,增值率 832.59%。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增值率较高。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 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 一致,特别是国家行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波动、标的公司行业竞争力下降、标 的公司产品研发计划或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预测水平, 出现标的资产评估值与未来实际盈利能力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存在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承诺,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为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 的一芯智能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 含因本次交易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
该盈利承诺系基于标的公司目前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 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 力。标的公司可能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标的公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等因素的影响, 存在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尽管《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 2017-2019 年业绩 约定的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 险,但若未来年度标的公司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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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规模。
(五)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在评估价值基础上确定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预计支付对价 较标的公司账面的净资产增加值较高,同时由于本次股权购买是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当购买方从合并成本中取得的被收购可以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异,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 未来每年末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产 生的收益及现金流无法支持确认的商誉,收购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商誉可能有减值 的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方面 将保持标的公司原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和经营策略持续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 凭借成熟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制度,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等方面加强对标的 公司的支持,防范和化解其业务发展期中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及管理风险,提高 标的公司管理和经营水平。上述整合能否顺利实施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 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公司本 次重组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
本次交易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若本次交易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最终未 能成功实施,则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也将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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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一芯智能是国内优秀的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物 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在相关领域拥有自主品牌、自主核心技 术。近年来,随着 RFID 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可 能会向下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使得一芯智能的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一芯智能主营业务为提供基于 RFID 技术的工业机器人装备、RFID 产品、 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其中 RFID 智能生产设备及智能卡 Inlay 的 下游客户主要为是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业。国内大型智能卡生产企业制造的智 能卡主要包括金融卡、二代身份证、通信 SIM 卡、交通卡等。因金融卡、二代 身份证、通信 SIM 卡等智能卡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中国的制卡行业正处于持续 发展时期。但金融卡、二代身份证的发展受国家发卡政策的影响较大。RFID 的 智能卡生产设备及 RFID Inlay 经营情况会受国家发卡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影响。 此外,一芯智能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中的身份验证设备主要是销往东南亚国家等 海外市场。若进口国的进口政策发生改变,有可能影响一芯智能身份验证设备的 销量。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1 年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4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标的公司 2014-2016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照 15%计缴。 未来,若标的公司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 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股份公司成立后,标的公司各项机制还处于建立的初期,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需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同时,随着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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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增加,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标的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五)专业人才和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伴随着 RFID 行业的高速发展,行业内企业的规模逐渐扩大、数量逐步增加, 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急速上升。标的公司业务的开拓和开展、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完 善均依赖于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才、研发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若该等专业人 才或核心人员出现大规模的流失,将给标的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冲击,影响 服务质量和服务持续性。
(六)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力成本是标的公司所在的 RFID 行业的重要经营成本之一,随着中国经济 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成本的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尤其是在北京、上 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中高端人才工资薪酬呈上升趋势。随 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工资水平的上涨,标的公司面临人力成本上升导致利 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一芯智能凭借良好的信誉、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 可,并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一 芯智能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19%、 72.17%、70.36%,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一芯智能主要客户包括 大型智能卡企业上海金雅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等,标的公司 与上述客户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未对标的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恶化,或与标的公司的 合作关系不再存续,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海外市场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标的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65.78 万元、100.91 万元和 2,408.74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3.17%和 28.56%,产品主要出口到东南亚及欧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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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布可以看出,海外市场业务对公司的影响重大。若标的 公司产品销往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消费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来自 当地企业的竞争加强,将使得公司海外销售的不确定性增加,并对公司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根据一芯智能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9 月 30 日,一芯智能应收账款分别为 1,248.73 万元、1,426.77 万元和 3,743.02 万元,占当年末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25%、41.27%和 43.28%,占 当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16%、17.03%和 28.14%,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应收账款的余额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客户主要是与 一芯智能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信誉好的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不大;虽然该等货 款的回收风险较小,而且一芯智能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 但若该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十)报告期内业绩变化较大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9 月,一芯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 2,759.55 万元、 3,457.08 万元和 8,647.4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22.30 万元、 321.34 万元 和 1,929.27 万元。报告期内,一芯智能规模大幅扩张,业绩增长十分迅速,这 对一芯智能在业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 时,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芯智能在高增长中进一步扩大规模,也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
三、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 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外部 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 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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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比较基准日,根据上市公司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未经 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的上市公司 2016 年 1-9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交易前 | 交易完成后 |
| 资产总额 | 242,769.17 | 316,417.48 |
| 负债总额 | 31,007.45 | 38,833.96 |
| 资产负债率 | 12.77% | 12.27% |
本次交易完成前,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31,007.4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77%。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模拟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 后,截至2016年9月30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为38,833.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27%。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 债,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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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鼎利职业教育学院运营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1,3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鼎利职业教育学院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际产业并购基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耘先生在董事会授 权的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行为。前 述交易与本次交易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 制衡机制。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 平。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 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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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叶滨先生。上市公 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切实履行对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不直接或间接干预 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 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 东。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同时积极 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 、监事与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要求,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促进监事履行监督职能, 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力,有效地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5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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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及时。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信息 披露法规,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 性影响的信息,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监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6 、投资者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媒体合作、现场参 观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中的各方面问题进行沟通,同时通过充分的 信息披露加强,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持与投资者良好的关系,树立公 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 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 经营的能力。
1 、人员独立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 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分开,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薪 酬;公司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2 、资产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服务体系及配套设施,公司 股东与公司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商标注册证及其他产权证明的取得手续完备,资产完整、权属清晰。
3 、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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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 关会计制度要求、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4 、机构独立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各组织机构依 法行使各自的职权;此外,本公司还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 机构,制订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
5 、业务独立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 构,在经营管理上独立运作。本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2016 年 7 月修订)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积极对公司的股东给予回报。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 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
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每年应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 资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 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
1、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 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2、 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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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公 积金累积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利按股东 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 配。
3、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4、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5、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 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 模为前提,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 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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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 有)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 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 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方能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独立董事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 见;
4、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对于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以及低于既定政策或回报规划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 现场会议外,还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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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完善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1、 公司将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 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等;
2、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4、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 开披露;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 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
7、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还将说明未分红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其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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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未来三年( 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配。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 为前提,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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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上事项及上年 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准则第26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要求,就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前6个月至本报 告书出具之日前一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期间内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其 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 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 告。
根据各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结果,相关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股票买卖情况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滨的妹妹叶蓉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变更日期 | 股份变动情况 (股) |
结余股数 (股) |
变更性质 |
|---|---|---|---|---|
| 叶蓉 | 2016-06-27 | -400,000 | 400,000 | 卖出 |
| 2016-06-28 | -400,000 | 0 | 卖出 |
注:除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外,叶蓉还存在因股票分红或质押式回购股份导致自查期间内 登记持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况。
世纪鼎利就本次重组事项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叶蓉在核查期间未参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未发现有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世纪鼎利 股票的情形。叶蓉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世纪鼎利股票的行为出具以下说明:
“本人在本次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2016 年 1 月 19 日-2016 年 7 月 19 日) 因资金需求而卖出所持世纪鼎利股票的行为,是完全基于本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 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当时并不知晓任何关于世纪鼎利的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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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2、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具
-
体情况如下:
| 体情况如下: | ||||
|---|---|---|---|---|
| 名称 | 变更日期 | 股份变动情况 (股) |
结余股数(股) | 变更性质 |
| 中信建投证券 | 2016/1/26 | 600 | 1,800 | 买入 |
| 2016/1/27 | -600 | 1,200 | 卖出 | |
| 2016/2/1 | 400 | 1,600 | 买入 | |
| 2016/2/2 | -400 | 1,600 | 卖出 | |
| 2016/2/2 | 400 | 2,000 | 买入 | |
| 2016/2/3 | -400 | 1,200 | 卖出 | |
| 2016/2/4 | 600 | 1,800 | 买入 | |
| 2016/2/16 | 1,200 | 3,000 | 买入 | |
| 2016/2/22 | 700 | 3,700 | 买入 | |
| 2016/2/24 | 1,400 | 5,100 | 买入 | |
| 2016/2/26 | 1,400 | 6,500 | 买入 | |
| 2016/3/3 | -700 | 5,800 | 卖出 | |
| 2016/3/8 | 800 | 6,600 | 买入 | |
| 2016/3/8 | -700 | 5,900 | 卖出 | |
| 2016/3/9 | 3,100 | 9,000 | 买入 | |
| 2016/3/9 | -700 | 8,300 | 卖出 | |
| 2016/3/10 | -800 | 7,500 | 卖出 | |
| 2016/3/11 | 2,000 | 9,500 | 买入 | |
| 2016/3/18 | 3,800 | 13,300 | 买入 | |
| 2016/3/18 | -4,700 | 8,600 | 卖出 | |
| 2016/3/21 | 3,600 | 12,200 | 买入 | |
| 2016/3/22 | 3,500 | 15,700 | 买入 | |
| 2016/3/22 | -3,500 | 12,200 | 卖出 | |
| 2016/3/28 | 3,500 | 15,700 | 买入 | |
| 2016/3/28 | -3,500 | 12,200 | 卖出 | |
| 2016/3/29 | -2,400 | 9,800 | 卖出 | |
| 2016/3/30 | 3,000 | 12,800 | 买入 | |
| 2016/3/31 | -3,000 | 9,800 | 卖出 | |
| 2016/4/1 | 2,500 | 12,300 | 买入 | |
| 2016/4/1 | -2,500 | 9,800 | 卖出 | |
| 2016/4/5 | 9,600 | 19,400 | 买入 | |
| 2016/4/5 | -3,200 | 16,200 | 卖出 | |
| 2016/4/6 | 3,200 | 19,400 | 买入 | |
| 2016/4/6 | -9,600 | 9,800 | 卖出 | |
| 2016/4/7 | -3,600 | 6,200 | 卖出 | |
| 2016/4/8 | -500 | 5,700 | 卖出 | |
| 2016/4/13 | 3,300 | 9,000 | 买入 | |
| 2016/4/13 | -3,300 | 5,700 | 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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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名称 | 变更日期 | 股份变动情况 (股) |
结余股数(股) | 变更性质 |
|---|---|---|---|---|
| 2016/5/4 | -5,700 | 0 | 卖出 | |
| 2016/6/13 | 2,000 | 2,000 | 买入 | |
| 2016/6/15 | 2,000 | 4,000 | 买入 | |
| 2016/6/20 | 2,100 | 6,100 | 买入 | |
| 2016/6/22 | 2,100 | 8,200 | 买入 | |
| 2016/6/22 | -2,100 | 6,100 | 卖出 | |
| 2016/6/23 | 2,100 | 8,200 | 买入 | |
| 2016/6/28 | -2,000 | 6,200 | 卖出 | |
| 2016/7/1 | 3,200 | 9,400 | 买入 | |
| 2016/7/5 | 6,300 | 15,700 | 买入 | |
| 2016/7/11 | -15,700 | 0 | 卖出 | |
| 2016/7/13 | 2,100 | 2,100 | 买入 | |
| 2016/7/14 | 2,100 | 4,200 | 买入 | |
| 2016/7/18 | 2,100 | 6,300 | 买入 |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说明如下:上述股票交易账户是中信建投证券衍生品交易 部量化投资的专项账户,该账户所做的交易属非方向性投资。该账户的交易策略 完全基于公开数据,通过量化模型发出指令。该账户的交易形式是一篮子股票同 时交易,并不针对某只股票单独交易。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投资业务在该账户所 做的交易属非方向性投资,该账户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世纪鼎利停牌日前六个月 期间交易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行为属于量化交易行为。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 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 系,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二)分红及质押式回购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滨、上市公司董事长王耘、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许泽权、上市公司副总经理陈红因股票分红或质押式回购股份 导致自查期间内登记持股数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并未进行股票买卖操作。
综合上述内容,本公司认为本次重组的相关人员和机构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前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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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交易主体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 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自查,本次交易的交易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中上述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 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将 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 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 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办法》、《重组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 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 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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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独立董 事也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四)股份锁定安排
1 、交易对方
(1)王莉萍锁定安排
王莉萍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将在 2019 年度届满后对该年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其因本 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减值测试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等报告公告日;如根据前述报告存在需 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情形,则需补偿股份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需补偿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之日。
王莉萍承诺应对一芯智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以及 上市公司所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下称“应收款项管 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上述承 诺锁定期之外对王莉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追加锁定 12 个月,追加锁定股份金额 总额(股价按照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 础)按照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 2 倍与王莉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金额的 25% 之间金额孰低者进行追加锁定。
王莉萍应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未能完成回收的,差额部分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在 12 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一芯智能先行垫付。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对王莉萍追加锁定的股份解除锁定:
①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全部完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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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在一芯智能 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或期满 时,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未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王莉萍以货币资金 全额垫付。
(2)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锁定安排
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交 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交割日起满 12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30%,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依 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 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24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 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60%,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 时将依据上述可转让比例并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 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宜;
自交割日起满 36 个月后,且经审计机构对一芯智能上一年度实际盈利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转让其 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 派增加的股份),其累计可转让股份数量应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上市公司届时将扣除其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后,协助办理相应股份的解锁事 宜。
2 、配套资金认购方
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世纪鼎利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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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不同规定的,按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一芯智能在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
如本次重组完成后在盈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不能实现上述承诺净利润数,认 购人承诺将以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补偿承诺净利润数与实 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
(六)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提 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七)本次交易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2016 年 1-9 的基本每股收 益为 0.17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6 年 1-9 月备考财务报告的基本每股 收益为 0.1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会出现下滑。为应对本次交易后当 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资产质量,提高营业收入, 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上市公司回报能力。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 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具体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 措施如下: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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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 一步提升,募集资金将用于一芯智能的未来发展,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 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及高速 RFID 芯片封装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高速 RFID 产品封装设备设计、 组装新建项目、电子标签预个人化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目、物联网行业大数 据开发及应用新建项目、职业教育实训体系设计与实训设备设计、组装新建项 目等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 向,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 3、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定期检查 和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自在创业板上市后实现了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储备 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 5、积极实施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健全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积极回 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将严格 按照既定规划及时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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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为落实上述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安排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公司已聘请境内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 并出具专业意见。
根据一芯智能与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所签订的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一芯 智能可能发生产权组织形式重大变化的股权转让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上海农商 银行南汇支行已经出具《确认函》:“本行已知悉一芯智能及王莉萍的该重大资产 并购事宜,本行同意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式向一芯智能全体股东(包括保证人王莉萍持有一芯智能的全部股 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一芯智能 100%的股份,对于上述未到期的借款合同及保证 合同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无需另行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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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九、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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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对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均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本次交易的《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交易各方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公司与交易 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4、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498,914,466 股,叶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交易成后,叶滨预计持有公司 12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2%,仍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在由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基础上,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 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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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盈
-
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8、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与总 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重组规
-
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生效后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4、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
-
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盈科律师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盈科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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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第三节 第二部分本次交易尚 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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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5227
联系人:郭瑛英、贺星强、费俊淇、赵毅、田文明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姜敏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3 楼
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
联系人:林丽彬、黄华、王琼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张希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16 楼
电话:0755-8290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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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传真:0755-82990751
联系人:何晓明、康雪艳、张祥可
四、评估机构
名称: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公勤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甲 240 号通联大厦 9 层
电话:010-64411177 传真:10-64418970
联系人:吴晓霞、黄华韫、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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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所出 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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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耘 叶滨 朱大年
谢春璞 何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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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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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 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 员审阅,确认《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郭瑛英 贺星强 费俊淇
项目协办人:
赵 毅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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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律师审阅,确认《珠海世纪鼎 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姜 敏
经办律师:
林丽彬 黄 华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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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 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6〕3-627号)、《审核报告》(天健审〔2016〕3-629号)和《审阅报告》(天 健审〔2016〕3-62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 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晓明 康雪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希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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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数据,且所引用评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 册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金大鹏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晓霞 黄华韫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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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七章 备查资料
一、备查资料存放地点
存放公司: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8号一层
联系人:许泽权
电话:0756-3626066 传真:0756-3626065
二、备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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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纪鼎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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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纪鼎利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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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纪鼎利与王莉萍、王峻峰、苏爱民、兆芯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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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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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上市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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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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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通诚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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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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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盈科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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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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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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