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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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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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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码:2021-12125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 年12 月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8 名激励对象授 予51 万份股票期权,向1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两部分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 股普通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6.7353 万股的0.90%。其中 首次授予189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78.75%,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6.7353 万股的0.71%;预留51 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21.2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26.7353 万股的0.19%。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
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 股普 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6.7353 万股的2.85%。其 中首次授予6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79%,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26.7353 万股的2.59%;预留7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26,626.7353 万股的0.26%。
-
(四)行权/归属安排
-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 个月 后可以开始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
-
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 30% |
|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五)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年度为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
|---|---|---|
| 考核年度 | 中国大陆内营业收入较2019 年增长率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1 年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 年 | 70%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3 年 | 100% |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司层面当期实际行权比例=10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 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年度考核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当期实际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 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年度为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营业收入增长率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 年增长(X)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年 | X<10% | 10%≤X<11% | 11%≤X<12% | 12%≤X<13% | 13%≤X<14% | 14%≤X<15% | 15%≤X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年 | X<20% | 20%≤X<22% | 22%≤X<24% | 24%≤X<26% | 26%≤X<28% | 28%≤X<30% | 30%≤X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年 | X<30% | 30%≤X<33% | 33%≤X<36% | 36%≤X<39% | 39%≤X<42% | 42%≤X<45% | 45%≤X |
| 可归属比例(M) | 0% | 50% | 55% | 60% | 70% | 85% | 100% |
②净利润增长率
| 归属期 | |||
|---|---|---|---|
| 考核年度 | 净利润相较于2019 年增长(Y)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年 | Y<5% | Y≥5%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年 | Y<8% | Y≥8%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年 | Y<10% | Y≥10% |
| 可归属比例(N) | 0% | 10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股权激励费用 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当期实际归属比例=可归属比例(M)*可归属比例(N)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 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年度考核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8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当期实际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2 月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2 月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三)2021 年2 月10 日至2021 年2 月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2 月2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1 年2 月25 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2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12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1、授予日:2021 年12 月20 日
-
2、授予数量:51 万份
-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股票。
-
4、授予人数:8 人
-
5、授予价格:22.21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
-
金额,且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
-
公平市场价格确定方式:不低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2.21 元/股(前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股票期 权的数量 (万份) |
占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总 数的比例 |
||||
|---|---|---|---|---|---|
| 占当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
| 叶子祯 | 中国台湾地区 | 董事长兼总裁 | 16 | 31.37% | 0.06% |
| 刘波 | 中国大陆 | 董事、资深副总裁 | 5 | 9.80% | 0.02% |
| 张苑逸 | 中国台湾地区 | 董事、财务总监兼 董秘、副总裁 |
5 | 9.80% | 0.02% |
|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 |||||
| 潘泰龢 | 中国台湾地区 | 管理人员 | 5 | 9.80% | 0.02% |
| 陈秀春 | 中国台湾地区 | 核心员工 | 5 | 9.80% | 0.02% |
|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3 人) | 15 | 29.41% | 0.06% | ||
| 合计 | 51 | 100% | 0.2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7、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授予日:2021 年12 月20 日
-
3、授予数量:70 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股票。
5、授予人数:13 人
6、授予价格:11.11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 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
公平市场价格确定方式:不低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2.21 元/股(前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占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 授予总数的 比例 |
|||||
|---|---|---|---|---|---|
|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
占当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 例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
| 叶子祯 | 中国台湾地区 | 董事长兼总裁 | 13 | 18.57% | 0.05% |
| 张苑逸 | 中国台湾地区 | 董事、财务总监 兼董秘、副总裁 |
6 | 8.57% | 0.02% |
| 核心员工 | |||||
| 谢承峯 | 中国台湾地区 | 核心员工 | 2 | 2.86% | 0.01% |
| 刘秀慧 | 中国台湾地区 | 核心员工 | 2 | 2.86% | 0.01% |
| 朱佳莹 | 中国台湾地区 | 核心员工 | 2 | 2.86% | 0.01% |
| 其他核心员工(8 人) | 45 | 64.29% | 0.16% | ||
| 合计 | 70 | 100% | 0.26%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情况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在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日前6 个月共1 名董事发生期权行权行为,行权的股票 期权为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
经公司自查上述1 名董事行权行为发生于对外公告的股权激励行权期间,是 基于个人判断及行权期时限约束,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 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公司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
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 年1 月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1 年12 月20 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51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
-
(1)标的股价:21.76 元/股(2021 年12 月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
(3)波动率分别为:22.71%、26.74%、26.47%(采用创业板综最近一年、
-
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
-
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
(5)股息率:0.5868%、0.6204%、0.6654%(分别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
-
最近一年、两年、三年行业平均股息率)
-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 年12 月20 日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1 年 (万元) |
2022 年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
| 51 | 153.26 | 2.50 | 83.57 | 46.20 | 20.98 |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二)限制性股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 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 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的公允价值,并于2021 年
12 月20 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
(1)标的股价:21.76 元/股(2021 年12 月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
(3)波动率分别为:22.71%、26.74%、26.47%(采用创业板综最近一年、两
-
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 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5868%、0.6204%、0.6654%(分别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 最近一年、两年、三年行业平均股息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 年12 月20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1 年 (万元) |
2022 年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
| 70 | 764.68 | 14.57 | 483.77 | 189.92 | 76.42 |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 来的费用增加。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 预留授予权益的数 量(万份/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1 年 (万元) |
2022 年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
| 51 | 153.26 | 2.50 | 83.57 | 46.20 | 20.98 |
| 70 | 764.68 | 14.57 | 483.77 | 189.92 | 76.42 |
| 合计 | 917.94 | 17.07 | 567.34 | 236.12 | 97.40 |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 年12 月 20 日,我们认为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日为2021 年12 月20 日,向8 名激励对象授予51 万份股票期权,向13 名激励 对象授予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 年12 月 20 日,向8 名激励对象授予51 万份股票期权,向1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批准和授 权;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 情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时间安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的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后续本次授予的相关登记手续。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鼎 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