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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ul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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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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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鼎捷软件

股票代码:300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1: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住 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神州信息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2: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 住 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7-79 号富通大厦31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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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 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鼎捷软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自2019 年5 月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鼎捷软件无限售流 通股6,756,374 股,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鼎捷软件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交易尚须获得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 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并在满足《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买卖 协议》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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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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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鼎捷软件/上市公司/公司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DC Software/乙方 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2/Talent Gain/丙方 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工业富联/甲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信息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控股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协议
转让发生变动之行为
《股份买卖协议》 《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买卖协
议》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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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公司名称: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董事:郭为 法定股本:50,000 美元 企业类型:外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483049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成立时间:2002 年2 月13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神州信息大厦

(二)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公司名称: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董事:郭为 法定股本:50,000 美元 企业类型:外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463193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成立时间:2001 年9 月18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Digital China(BVI)Limited,持股100%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7-79 号富通大厦3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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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性别 任职企业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在公司所任
职务
DC Software 中国 董事
Talent Gain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DC Software 和Talent Gain 均为神州控股间接控股子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DC Software、Talent Gain 为一致行动人。DC Software 和Talent Gain 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各自独 立。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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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100%
Talent Gain
Digital China (BVI) Limited 100%
Developments Limited
100%
Grace Glory Enterprises
Limited
100%
Cellular Investments Limited
100%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 40.1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100%
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 End of picture text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DC Software 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Talent Gain 除持有 鼎捷软件股份外,还持有慧聪集团有限公司(HK.02280)17.4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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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鼎捷软件股份,同时亦有利于上市公司引进优质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0 年6 月20 日,鼎捷软件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68),DC Software、Talent Gain 计划自公 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鼎捷软 件总股本2%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DC Software 和 Talent Gain 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鉴于根据《股份买卖协议》约定,DC Software 将持有的鼎捷软件全部股份协 议转让给工业富联,签署日起6 个月内Talent Gain 仅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鼎捷软件股份,而不能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鼎捷软件股份。因此DC Software 将不再占用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额度, 减持额度由Talent Gain 使用。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Talent Gain 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有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计划。后续若发生持股变动事项,Talent Gain 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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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DC Software、Talent Gain 分别持有鼎捷软件无限售流通 股21,268,839 股、4,621,906 股, 占鼎捷软件总股本(按上市时总股本 118,784,681 股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中2,012,723 股计算)的18.21%、3.96%。 本次权益变动后,DC Software 将不再持有鼎捷软件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2020 年7 月4 日,DC Software 与工 业富联、Talent Gain 共同签署《股份买卖协议》,DC Software 将持有的鼎捷软 件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工业富联,DC Software 将不再持有鼎捷软件股份。信息披 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时间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持股比例
(%)
DC
Software
合计持有股份 21,268,839 18.21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00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268,839 18.21 0 0.00
Talent
Gain
合计持有股份 4,621,906 3.96 10,154,327 3.8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00 10,154,327 3.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1,906 3.96 0 0.00

注:1、鼎捷软件于2014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 为首发前股份,于2017年2月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上市时DC Software、Talent Gain分别持 有鼎捷软件21,268,839股、4,621,906股,后因鼎捷软件三次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导致其持股数量增加,分别增加至46,727,639股、10,154,327股。

2、自2019年5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鼎捷软件无限售流通股6,756,374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DC Software、Talent Gain分别 持有鼎捷软件39,971,265股、10,154,327股,分别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15.19%、3.86%(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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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剔除回购账户后的总股本26,308.2830万股为计算依据)。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Talent Gain的持股数量和比例为假设Talent Gain未减持的情

况,持股比例变化是因鼎捷软件上市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止总股本发生变动被动稀释所致。

三、《股份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7 月4 日,工业富联与DC Software、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imited

丙方(协议参与方):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9,971,265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 总数的15.19%,以目标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后的总股本26,308.2830 万股为计算依 据,下同)以及目标股份所附带的所有股东权益,目标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3、转让价款

目标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 元,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559,597,710 元。

4、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付款安排、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1)在协议约定之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之前提下, 甲乙双方应于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或甲乙双方书面另行同意的其他 日期(以下简称“交割日”)实施交割。于交割日且乙方在境内银行开设的境外 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NRA 账户”)可以合法合规正常接收股份转让价款 的,甲方应将25%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39,899,427.5 元(以下简称“第一 笔股份转让价款”),汇入乙方NRA 账户。于交割日且甲方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 款汇入乙方NRA 账户后,协议甲乙双方应当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递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并支付所需税费,申请办理目标股份转让过户 登记,将目标股份过户登记到甲方名下(目标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即为“交 割完成”,以下简称“交割完成日”),75%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419,698,282.5 元(以下简称“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应于交割完成日或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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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作日内立即支付到乙方NRA 账户。

(2)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具有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能 力,其受让目标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3)交割完成日前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自交割完成日(含当日)起,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和 承担。

5、交易标的交付状态

(1)乙方对目标股份具有合法、完整且可处分的所有权,且未在目标股份上 设定任何担保、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负担,也没有对目标股份做出任何导致或 可能导致在交割完成日后,影响或限制甲方对目标股份行使权利及/或享受利益的 任何协议、承诺或安排,且无任何第三人有权对目标股份为任何请求或主张。目 标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目标股份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 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以及其他深交所不予受理本次交易或中登公司无法完成 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形。

(2)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于交割完成日即成为目标股份的唯一所有权 人,将合法持有目标股份,拥有对目标股份的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股东权 利,并且乙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针对目标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其 他任何权利。

6、生效时间及条件

(1)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本协议成立后,一方在本协议全部生效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责任或义务造成另 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

1)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协议中“鉴于”“费用负担”“协议终止”“保 密义务”“不可抗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其他条款”“通知”及“适用法 律及争议解决”相关条款生效;

2)自丙方的间接控股股东神州控股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方 案之日起,协议中丙方作出的关于声明、保证、义务、承诺、责任的相关条款和 享受的其他权利条款生效;

3)自乙方的间接控股股东神州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 易的相关方案之日起,协议剩余条款全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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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条款

(1)交割先决条件

1)乙方已经取得其间接控股股东的全部授权和批准,并将该等授权和批准的 有效决议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2)甲方已收到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或确认意 见书的原件(如法令要求取得监管机关批准或确认的);

3)乙方已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书,承诺其已确实遵循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 务、声明与保证;

4)乙方与丙方提名的2 名董事已向目标公司有权机构提交辞职信且甲方指定 的2 位由乙方或者目标公司董事会等有权主体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获得目标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5)没有任何法院或监管机构作出裁判、保全措施或其他决定、命令或法定限 制,阻碍、禁止或限制目标股份完成转让;

6)没有发生任何使目标公司无法继续正常营运的事件或对目标公司业务有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件,重大不利影响指任何导致及合理预期可能导致:

A、对于协议甲乙双方而言,严重损害了其履行协议或承担协议项下义务的能 力;

B、对于目标公司而言,对其经营、资产、运营、运营成果、财务、负债(包 括但不限于或有责任)、经营预期、开展业务的资质或能力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响的事件及变化(为免歧义,为导致目标公司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净资产较前一 期公开披露的净资产发生5%以上的减损的不利事件及变化);

C、乙方于本协议所做出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不实、错 误、遗漏、误导;

  • 7)本次交易经甲方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2)过渡期义务

1)乙方与丙方确认,丙方的间接控股股东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00861.HK,以下简称“神州控股”)通过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持有的神州 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55.SZ,以下简称“神州信息”)股 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瑕疵和纠纷,能充分、完整地行使股东表决权利,且未与 任何第三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类似安排,并使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无条 件在乙方的间接控股股东神州信息股东大会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提案行使其所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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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投赞成票,并尽最大努力促使其他股东投赞成票。

2)乙方确认,神州信息将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合理期 限内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不无故推迟,非经甲方书 面同意,神州信息股东大会应该自本协议签署日起30 日内召开。

3)丙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日起6 个月内,丙方仅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而不能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4)乙方与丙方确认,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对于选举甲方指定的2 位董事候选 人的提案投赞成票,尽最大努力促使甲方指定的2 位董事候选人当选。

5)过渡期间,如目标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 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目标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交易所除 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

6)乙方同意,过渡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独占、排他地与甲方或其指定 方、聘请的顾问进行磋商,在未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减 持、以其他方式质押、处置其截至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标的股份或通过举债等方 式最终导致目标股份发生过户,乙方、乙方聘请的专业顾问、近亲属、关联公司 和附属公司(如有)或任何代表该方行使权利的人士,不得与第三方进行任何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谈判和讨论,且不得与第三方达成任何有关收购交易的备忘录、 意向书、允诺、合同或协议。

7)过渡期间,乙方应当(a)对其持有的目标股份尽善良管理义务,承诺根据 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对目标公司进行资金占用、不 对目标股份进行质押、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b)不进行可能影响目标股份的 过户的对外举债或对第三方进行担保的活动;(c)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目标公司资金 或因其股东行为导致目标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资产或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或(d)不得劝诱目标公司(含子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商业伙伴不再与目 标公司合作,或以威胁、逼迫、唆使、怂恿、拉拢等方式或以金钱或物质利益做 诱饵促使目标公司核心人员从目标公司离职。

8)甲方同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由乙方NRA 账户 支付至乙方境外账户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善意协助,如甲方因此而产生任何费用应 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过渡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处置NRA 账户中甲方第一笔 股份转让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转出、结汇、对外支付、担保。过渡期间NRA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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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甲方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被乙方主动处置,或被第三方处置的,包括但不限于 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乙方应向甲方或促使神州信息向甲方提供与第 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同等金额担保。

  • 8、协议的终止

  • (1)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完成后12 个月内,除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任

  • 何一方如有下列任一事由,其他各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1)一方有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之情事,且未在对方以书面通知违约事由后30 日内补正完成;

  • 2)一方有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之情事,且该违约情事无法进行补正;

3)本协议所列之交割先决条件未能于2020 年12 月31 日或双方另行书面约 定的其他日期之前完成;

  • 4)具管辖权的法院已判决或裁定禁止或限制目标股份买卖或转让;或

  • 5)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以法令或命令公布或宣告目标股份买卖或转让违法或无

  • 效;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上述第4)及第5)项不受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限 制。

(2)若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前甲方已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汇入乙方NRA 账户 后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7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及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复利方式计算的利息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存 在违约方,违约方应承担本条款项下所有相关税费;如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各 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各自承担本条款项下所有相关税费。

(3)若目标股份交割完成后12 个月内甲方依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乙方 应于甲方通知之后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尽快地以甲方所 支付之款项加计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复 利方式计算的利息回购全部目标股份(即“回购价款”),其中25%的回购价款应 于甲方通知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乙方汇入25% 的回购价款后90 个工作日或甲乙双方书面另行同意的其他日期内配合乙方办理目 标股份过户事宜,75%的回购价款应于目标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立即支付到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存在违约方,违约方应承担本条款项下所有相关税费; 如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各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各自承担本条款项下所有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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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若甲方指定的人员已当选目标公司董 事,甲方应促使其辞去董事职务。

(5)于本协议终止前,任一方于本协议下已发生之债务或责任,除经守约方 书面同意者外,违约方之债务或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灭。 9、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 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任何直接或间 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2)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明确的特定事项,需向对方承担赔偿或违约 责任,赔偿相应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 万元。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DC Software 间接控股股东神州信息、神州控股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神州信息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业富联的审批情况请详见 其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 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并在满 足《股份买卖协议》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鼎捷软件股票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的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已经签署的《股份买卖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各方未曾就本次股份 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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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七、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DC Software 不再是鼎捷软件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DC Software 及 Talent Gain 违反其各自在鼎捷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出具且披露的关于鼎捷软 件的各项承诺。同时,DC Software 及Talent Gain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的长 期承诺将继续长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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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鼎捷软件股份的情 况,Talent Gain 未减持鼎捷软件股份。DC Software 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鼎捷软件股份1,100,000 股,占鼎捷软件总股本(以 剔除回购账户后的总股本26,308.2830 万股为计算依据)0.4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本次减持股份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0 年6 月15 日-6 月18 日 13.04 1,100,000 0.42
合计 - 1,100,000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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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 律适用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为DC Software、Talent Gain 的唯一董事,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 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董事:

签署日期:2020 年7 月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 签署日期:2020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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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明文件;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股份买卖协议》;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21-51791699

  • 3、联系人:马晓琳

投资者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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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股票简称 鼎捷软件 股票代码 300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
Limited、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详见权益变动报告书正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持股比例下降)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为
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DC Software 持21,268,839 股、Talent Gain 持4,621,906 股
持股比例:18.21%、3.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6,727,639 股
变动比例:18.21%(其中,本次协议转让比例为15.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DC Software 将不再持有鼎捷软件股
份。Talent Gain 如没有减持,则持股数量不变。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股份。2020 年7 月4 日,DC Software 与
工业富联、Talent Gain 共同签署《股份买卖协议》,DC Software 将持
有的鼎捷软件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工业富联,DC Software 将不再持有鼎
捷软件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时间为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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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Digital China Software(BVI)Limited 董事(签章):郭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Talent Gain Developments Limited 董事(签章):郭为

签署日期:2020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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