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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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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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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业务经营与市场运行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管治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与投资者、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社区组织、政府及监管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系统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及相关风险与机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公司ESG报告,确保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公司ESG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确保与公司长期愿景及股东利益相契合;

(二)审议和批准ESG管治架构、管理制度及ESG有关的重大事宜,持续关注ESG目标推进与完成情况;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的ESG年度报告及其他ESG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审议和批准公司ESG工作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ESG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对公司ESG相关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ESG年度报告、ESG工作方案等;

(四)监督公司ESG目标与计划的落地执行,定期听取ESG工作进展汇报;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为具体落实公司ESG各项工作,公司成立ESG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核心成员应覆盖战略、运营、环境健康安全、人力资源、财务、法务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专人担任ESG对接人,纳入工作小组组员范围。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ESG工作小组组织协调ESG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 ESG 工作小组作为 ESG 工作执行机构,核心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公司ESG战略、年度目标与计划,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ESG相关工作,推动ESG目标落地;

(二)负责拟订公司ESG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组织确定ESG报告边界,开展年度利益相关方沟通与重要性议题评估,并建立和维护公司ESG关键绩效指标(KPI)库;

(三)负责公司ESG信息的收集、汇总、验证与分析,编制ESG相关议案,为ESG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提供支撑;

(四)筹备ESG相关会议与材料,定期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汇报ESG工作情况,总结ESG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五)组织内部ESG培训与宣传,提升全员ESG意识;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的日常沟通,跟踪ESG政策要求及行业发展趋势;

(六)建立并执行ESG利益相关方对外沟通工作流程,必要时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七)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授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ESG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搭建ESG政策框架与指标体系、提供数据审验、进行气候情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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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培训以及报告编制技术支持等。

第十一条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及ESG风险与机遇分析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将相关意见纳入公司ESG工作改进方向,以便持续提升ESG工作成效。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ESG相关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相关部门和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落实缺陷整改工作。

第三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ESG职责的履行情况,编制ESG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公司股票上市地的相关监管要求。

第十五条 ESG报告应当覆盖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环境、社会和管治方面的活动,所确定的报告范围适合公司整体的规模和性质,并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 ESG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对ESG报告进行传播。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ESG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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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定如与日后颁布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相抵触时,则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及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