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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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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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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码:2021-12123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3 月)》 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对比如下:
| 修订前的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42.3353 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44.1353万元。 |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
|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营范围是:研究、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软 件系统、硬件及配套零部件、网络产品、 多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 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系统 集成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及维修, 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转让 和技术培训;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 |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营范围是:研究、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软件 系统、硬件及配套零部件、网络产品、多 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 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和 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及维修,销售自产 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培 训;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技术咨询和 |
| 技术咨询和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 的,凭许可证经营)。 |
配套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42.3353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44.135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三)股东大会有权决定下列事 项: 1、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 定投资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总资 |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 (十四)股东大会有权决定下列事 |
| 产 30%的对外投资方案;决定超过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末总资产 30%收购、出售 资产事项; 2、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具有单次关 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3,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3、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 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项: 1、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具有单次关 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 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2、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文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
|
|---|---|---|
|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 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 项: 1、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 2、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 售此类资产); 3、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 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
||
|---|---|---|---|
| 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银行借款、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以决定下列事项: 1、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定 投资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总资 产30%的对外投资方案;决定收购出售 资产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总资产 30%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2、对外担保:董事会有权审批、决 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对外 担保,但同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3、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为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如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 项,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银行借款、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可以决定下列事项: 1、对外担保:董事会有权审批、决 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对外 担保,但同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同意并做出决议。 2、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为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 上的关联交易。 如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关联 交易事项,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
| 4、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 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如上述交易达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标 准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如上述交易达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标 准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上述事项额度不足董事会审议权 限下限的,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 |
|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12 月)。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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