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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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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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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号:2025-12153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捷数智”、“公司”或“发行 人”)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深证上〔 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223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业务办理( 2025 年修 订)》(深证上〔 202539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或“鼎捷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51212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

1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 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51215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9:15-11:3013:00-15:00 。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51215 日( T 日)优先配售申购时在其优先配售 额度之内根据其优先配售认购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 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 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 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 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 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 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 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1217 日( T+2 日)

2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 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 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 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82,766.42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2,766.42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金额为 24,829.93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 时,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确定继 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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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8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 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 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9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10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 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 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 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鼎捷数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297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鼎捷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63”。

2、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276,642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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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鼎捷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鼎捷数智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0656 元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0656 张可转债。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378”,配售简称为“鼎捷配债”。原股 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 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 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配售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 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71,551,830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1,570,330 股,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269,981,500 股。按本次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276,552 张,约占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总额 8,276,642 张的 99.998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申购,申购简称为“鼎捷发债”,申购代码为“370378”。 每个账 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 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 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鼎捷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鼎捷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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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鼎捷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 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鼎捷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鼎捷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鼎捷 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鼎捷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鼎 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 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 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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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鼎捷数智、公司 指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
债、转债、鼎捷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82,766.4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82,766.4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日) 指2025年12月12日
优先配售日、网上申购日
(T日)
指2025年12月15日,即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
受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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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 量为 8,276,642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 0.10% 、第二年 0.30% 、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00% 、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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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外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 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鼎捷数智主体信 用评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19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9

(九)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3.5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十)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 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 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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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票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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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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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 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可转债发行条款

1 、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

2 、发行对象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

(2) 网上发行: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等规定 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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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鼎捷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82,766.42 万元的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鼎捷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鼎捷数智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0656 元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30656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71,551,830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1,570,330 股,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269,981,5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276,552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 8,276,642 张的 99.998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 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 2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380378”,配售简称为“鼎捷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 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配售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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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 370378 ”,申购简称为“鼎捷发债”。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 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 、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 、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鼎捷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鼎捷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6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82,766.42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2,766.42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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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金额为 24,829.93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确定继 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7 、转股来源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8 、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9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5年12月11日
周四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
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
T-1日 2025年12月12日
周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上路演
T日 2025年12月15日
周一
披露《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T+1日 2025年12月16日
周二
披露《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日 2025年12月17日
周三
披露《中签号码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
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日 2025年12月18日
周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5年12月19日
周五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公司账户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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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鼎捷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鼎捷数智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0656 元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30656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71,551,830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1,570,330 股,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269,981,5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8,276,552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总额 8,276,642 张的 99.9989%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二)优先配售时间

  •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

  •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9:15-11:30,13:00-

  • 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配售权。

(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378”,

  • 配售简称为“鼎捷配债”。

2、认购 1 张“鼎捷配债”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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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认购量获配鼎捷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 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鼎捷配债” 的可配余额。

  • 4、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 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6、原股东持有的“鼎捷数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7、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股东除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具体申购方法请参见本公告“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 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3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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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数量

本次鼎捷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 万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售的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十六)可转债发 行条款”。

(三)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 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370378”,申购名称为“鼎捷发债”。

  • 2、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 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 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 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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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 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 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 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含该日)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 需要缴纳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 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深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 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收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 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配售规则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投资者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即网上发行总量确定后,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1、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购数量认购;

21

2、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 配售数量。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总量时,采取摇号抽签 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深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 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0 张(1,000 元)配 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 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T+1 日)在《鼎捷 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 售结果公告》中公布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5 年 12 月 16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 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 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在《中签号 码公告》中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数量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确 认认购鼎捷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 张(1,000 元)。

22

(九)缴款程序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 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张,可以不为 10 张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 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 况详见 2025 年 12 月 19 日(T+4 日)披露的《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 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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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82,766.42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 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2,766.42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 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4,829.93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 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 深交所报告。如果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 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 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 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T-1 日)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在证券时报网(http://rs.stcn.com/)举行 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 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 1 、发行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77 弄绿地中央广场 1 号楼 22 层

联系电话:021-5179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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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健伟

2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电话:021-20370809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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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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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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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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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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