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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WIN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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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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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 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基于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作了充分的事前审 核,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 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2、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计划所制定的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叶子祯先生、孙蔼彬先生、刘波先生、揭晓小女士、刘宗长先生 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有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时,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凤仪 万华林 朱慈蕴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