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IGIWI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Feb 5, 2017
55369_rns_2017-02-05_c0ba5268-c5a1-45eb-bc88-3ae73a09973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捷软件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捷软件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捷软件 |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捷软件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 联系电话:010-57065382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涛 | 联系电话:010-57065285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何君光、武石峰、章睿鹏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年度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月8 日至2017年1月25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存在的问题: 上海证监局于2016 年4 月28 日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针对公司2015 年年报披露 提出以下几项问题: 1、公司2015 年度年报未在正文中披露“委托理财情况”; 2、公司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即征即退增值税2958 万元,占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10%以上,未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3、提供应收账款部分明细、本期核销应收账款明细,说明现金流量表部分科目勾稽关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系,更正财务报表部分页面乱码等事项。
整改情况:
-
1、鼎捷软件针对上海证监局上述问询要求,于2016 年7 月19 日分别发出《2015 年年
-
报补充更正公告》、《关于2015 年度确认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的公告》,对公司2015 年度委托 理财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对公司2015 年度计入政府补助的即征即退增值税占当期经审计 净利润253.42%进行了补充披露;
-
2、鼎捷软件根据要求,将2015 年度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本期核销应收账款明细及时
-
上报至上海证监局;对现金流量表中“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中的利息收入、收 取单位往来款进行了勾稽说明;对鼎新电脑税务诉愿申请事项质押定期存款是否影响合并报 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进行了说明;
-
3、保荐机构针对前述问询事项,对鼎捷软件及时进行指导说明,并协助整改。鼎捷软
-
件准确、全面、及时完成了问询答复和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并对鼎捷软件相关负责机构和人 员进行了工作指导和检查,确保鼎捷软件后期不会重复出现前述披露瑕疵事项。 进一步整改建议:
-
由专人对定期报告披露进行跟踪复核,若有异常和变化,请及时告知保荐代表人。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6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