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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 Future Science &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7
Sep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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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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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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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17-71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接到公司董事史旭东先生、财务总监吴惠芳女士的《关于减持德尔未来科技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史旭东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13、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0.0323%,吴惠芳女士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323%。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7-50),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分别不 超过 21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3%)。截至本公告日,史旭东先生、 吴惠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占减持计划的比例 |
|---|---|---|---|---|---|---|---|
| 史旭东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集中竞价 | 2017年9月13、14日 | 16.23 | 210,000 | 0.032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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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吴惠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集中竞价 | 2017年9月13日 | 16.15 | 210,000 | 0.0323% | 100% |
|---|---|---|---|---|---|---|---|
| 合 计 | - | - | - | - | 420,000 | 0.0646%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股 数 | 占总股本 | 股 数 | 占总股本 |
| (股) | 比例(%) | (股) | 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40,000 | 0.1291% | 630,000 | 0.0968% | |
| 史旭东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000 | 0.032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0,000 | 0.0968% | 630,000 | 0.0968%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40,000 | 0.1291% | 630,000 | 0.0968% | |
| 吴惠芳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000 | 0.032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0,000 | 0.0968% | 630,000 | 0.0968% |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史旭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吴惠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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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史旭东先生、吴惠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司董事史旭东先生、财务总监吴惠芳女士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了《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 1、《关于减持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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