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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 AGM Information 2023

Aug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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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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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智慧物聯、節能永續、價值共創的世界 Realizing an Intelligent, Sustainable and Connecting World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01
貳.開會議程 02
一、 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1.
02
一一一年度財務狀況報告
2.
02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02
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02
5.
本公司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報告
03
二、 承認事項
承認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
04
承認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2.
05
三、 討論事項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
06
2.
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0
3.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11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
12
四、 臨時動議
散會 13
參.附錄 14
一、 營業報告書 14
二、 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6
三、 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28
四、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41
五、 公司章程 42
六、 股東會議事規則 48
七、 董事選舉辦法 53
八、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55
九、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56
十、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相關資訊 57
十一、 台達氣候轉型計畫 58

註: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一一二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業已上傳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詳細內容請參閱網址:https://mops.twse.com.tw。

壹、開會程序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程序

  • 一、宣布開會
  • 二、主席就位
  • 三、全體肅立
  • 四、唱國歌
  • 五、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 六、主席致詞
  • 七、報告事項
  • 八、承認事項
  • 九、討論事項

各項承認案暨討論案進行投票表決

  • 十、臨時動議
  • 十一、 散會

貳、開會議程

一、報告事項

    1. 一一一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詳見附錄一營業報告書(第 14、15 頁)
    1. 一一一年度財務狀況報告
  • (1) 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 詳見附錄二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第 16~21 頁)
  • (2)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資產負債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資產負債表(第 22、23 頁)
  • (3)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綜合損益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綜合損益表(第 24 頁)
  • (4)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權益變動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權益變動表(第 25 頁)
  • (5)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現金流量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現金流量表(第 26、27 頁)
  • (6) 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 詳見附錄三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第 28~33 頁)
  • (7)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資產負債表(第 34、35 頁)
  • (8)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綜合損益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綜合損益表(第 36、37 頁)
  • (9)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權益變動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權益變動表(第 38 頁)
  • (10)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現金流量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現金流量表(第 39、40 頁)
    1.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詳見附錄四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第 41 頁)
    1. 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獲利新台幣 40,248,438,452 元,提列員工酬勞 7.8%計新台幣 3,103,244,182 元及董事酬勞 0.12% 計新台幣 47,520,000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1. 本公司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報告
  • 說明:(1) 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及/或支應業務擴展相關資本支出等中長期資金需求,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 二月二十四日及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分別經董事會通過募集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或永續 發展債券總額各不超過新台幣伍佰億元,得自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 (2)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50億元整。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證櫃債字第11100106661號函申報生效。
    • (3)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50億元整。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三日證櫃債字第11100135521號函申報生效。
    • (4)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65億元整,依發行期限之不同分為甲類 及乙類兩種。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一一二年四月十八日證櫃債字第 11200029341號函申報生效。甲類發行金額為新台幣30億元整,乙類發行金額為新台幣35億元整。
    • (5) 公司債辦理情形如下:

公司債辦理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內 111 年度第 2 次無擔 國內 112 年度第 1 次無擔 國內 112 年度第 2 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公司債種類 保普通公司債 保普通公司債 甲券 乙券
發行(辦理)日期 111/10/05 112/01/12 112/04/27 112/04/27
面額 1,000 1,000 1,000
發行價格 依面額發行 依面額發行 依面額發行
總額 5,000,000 5,000,000 3,000,000 3,500,000
利率 1.45% 1.83% 1.43% 1.53%
3 年期 3 年期 3 年期 5 年期
期限 到期日:114/10/05 到期日:115/01/12 到期日:115/04/27 到期日:117/04/27
保證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受託人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承銷機構 凱基證券 凱基證券 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簽證律師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償還方法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未償還本金 5,000,000 5,000,000 3,000,000 3,500,000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 公司債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等結果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二十
七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附其他權利 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
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發行及轉換
(交換或認股)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
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二、承認事項

1. 承認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包含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照第 14~40 頁),其 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春鴛及周建宏會計師查核竣事。前開營業報 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審查 報告書在案。
  • (2) 謹提請承認。

2. 承認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一一一年度盈餘,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之規定,編製盈餘分配表如下。前開盈餘分配表業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在案。
  • (2) 一一一年度股東現金股利,將分派新台幣 25,559,826,358 元,依本公司已發行有權參與分派股數 2,597,543,329 股計算,每股可無償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9.84 元。本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俟股 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並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分派, 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或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如: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 轉讓或註銷、辦理國內現金增資、行使員工認股權等),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亦授權董 事長調整分配比率。
  • (3) 謹提請承認。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
----------------------------
單位: 新台幣元

一一一年度稅後淨利 32,665,728,232
減: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 3,288,320,417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13,198,043,745
一一一年度可分配盈餘 42,575,451,560
加:期初未分配盈餘 33,024,154,192
一一一年度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209,625,641
一一一年度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處分利益 8,491,956
減:一一一年度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641,659
截至本期累積可分配盈餘 【註 1】 75,817,081,690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 每股發放 9.84 元 25,559,826,358

期末未分配盈餘 50,257,255,332

【註 1】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分配盈餘原則:先分配一一一年度可分配盈餘。

【註 2】 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新台幣元為止,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以轉回未分配盈餘方式處理。

三、討論事項

1.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董事會提)

說明:(1) 因應公司實際運作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詳如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所載。

(2) 謹提請討論。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 登載公司英文
定名為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定名為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
稱定為 Delta Electronics, Inc.。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因應公司實際
1.
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1.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運作需要及配
2.
A101030 特用作物栽培業。
2.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合主管機關修
3.
A101040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
3.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訂,新增及修
4.
A102041 休閒農業。
4.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訂營業項目。
5.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5.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6.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6.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7.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7.
CB01071 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8.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8.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9.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9.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0.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10.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1. CB01071 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11.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12.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12.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3.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3.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4.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5.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14.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5.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16.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6.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7.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7.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8.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8.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19.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19.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
20. 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造業。
21.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0. 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22.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21. 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23.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 22.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造業。 23.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4. 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24.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5. 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25.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26.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6.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
27.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業。
28.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7.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9.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28. CE01021 度量衡器製造業。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30.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 29.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業。 30. CE01040 鐘錶製造業。
31.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31. 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32. CE01021 度量衡器製造業。 32.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33.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33.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34. CE01040 鐘錶製造業。 34.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35. 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35.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36.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36.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37.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37.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38.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38.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39.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39.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40.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40.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41.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41.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2.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42.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43.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43.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44.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44.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45.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5.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
46.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業。
47.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46.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48.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47. EZ14010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49.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 48. F101130 蔬果批發業。
業。 49.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50.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50. F106040 水器材料批發業。
51. EZ14010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51.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52. F101130 蔬果批發業。 52.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53.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53.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54. F106040 水器材料批發業。 54.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55.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55.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56.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56.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
57.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業。
58.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57. 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
59.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 58.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業。 59.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60. 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 60.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61.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61.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2.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62.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63.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63.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64.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4. F206030 模具零售業。
65.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65.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66.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66.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67. F206030 模具零售業。 67.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68.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68.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
69.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業。
70.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 69. F213050 度量衡器零售業。
業。 70.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71. F213050 度量衡器零售業。 71. F213110 電池零售業。
72.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72.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73. F213110 電池零售業。 73.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74.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74.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75.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75.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76.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7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7.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77.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78.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8. F401181 度量衡器輸入業。
79. F401181 度量衡器輸入業。 79.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80.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80. G801010 倉儲業。
81. 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 81.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82. G801010 倉儲業。 82.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83. 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 83.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84.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84.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5.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85.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86.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86.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87.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7.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88.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88.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89.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89.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90.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90.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91.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91. IZ03010 剪報業。
92.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92. IZ04010 翻譯業。
93. IZ13010 網路認證服務業。 93. IZ10010 排版業。
94.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94. IZ13010 網路認證服務業。
95. JE01010 租賃業。 95.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9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 96. J303010 雜誌(期刊)出版業。
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97.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98.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99. J399010 軟體出版業。
100. J399990 其他出版業。
101. J701070 資訊休閒業。
102. JE01010 租賃業。
103.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
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十條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由董事會決議提撥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由董事會決議提撥 考量公司實際
不低於 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為董事酬 不低於 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為董事酬 運作需要,酌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作修訂。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上述員工酬勞發放對 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上述員工酬勞發放對
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相關 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相關
辦法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訂定之。 辦法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辦理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辦理
之: 之:
(一)提繳稅捐。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二)彌補虧損。
(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 (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
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四)必要時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 (四)必要時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
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
(五)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由 (五)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由
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 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
議分派之。 議分派之。緣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
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盈餘分配應考量股 考量股東利益、財務健全並兼顧業務發
東利益、財務健全並兼顧業務發展,鑑於未來 展,股東紅利提撥之數額,應不低於當年
仍有資本支出及轉投資計畫,分派予股東股利 度可分配盈餘之 60%,且現金之比例應占
之數額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之 50%,其中現 股東紅利總額之 15%以上。
金應占分派予股東股利數額 15%以上。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其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其 增列第五十
次為第一次至第五十次修正,日期從略),第五 次為第一次至第五十次修正,日期從略),第五 二次修正日
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五 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期。
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2. 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配合臺灣證券交易所修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擬修訂本公司「股東 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詳如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所載。
  • (2) 謹提請討論。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第三條
一、因公司召開視訊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
股東會,股東無
會召集之。
會召集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
實體會議可參
事三分之二上之出席及董事過半數同意
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
加,為保障股東
之決議行之。
前為之。
權益,爰增訂第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
二項,應經董事
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
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會特別決議行
前為之。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
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
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等各項議
二、原第二項調整至
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
第三項。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
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
三、原第三項調整至
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等各項議
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
第四項,且為利
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
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股東無論係參與
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
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
實體股東會或以
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
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
視訊方式參與股
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
東會,均能於股
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
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
東會當日參閱股
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
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東會議事手冊及
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
(餘略)
會議補充資料,
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
酌作本項次修
股務代理機構。
正,並增訂第五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
項。
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
四、原第四項至第十
東參閱:
項調整至第六項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現場
至第十二項。
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
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
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
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餘略)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3.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配合道瓊永續指數(DJSI)評鑑,擬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詳如董事選舉辦法修正 條文對照表所載。
  • (2) 謹提請討論。

董事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條次 修正後 修正前 說明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之提名以及選任流程,應考量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 配合道瓊永續
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 配置。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 指數(DJSI)評
量多元化,如具備不同性別、年齡、種族、 需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如營運判斷能 鑑,將董事成
國籍、文化、專業背景及工作領域等,並 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 員組成多元化
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及 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 納入整體配置
素養,如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 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等。 考量。
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
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 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力等。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
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 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 本公司董事因兼職而涉有公司法第二○九條所規範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就新 增之兼職情形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從事相關行為之限制。
  • (3) 謹提請討論。

董事擔任其他公司重要職務說明(新增)

職稱 董事姓名 其他公司(註)之重要職務
副董事長 柯子興 碇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張訓海 上海浦環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鄭安 冠信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 李吉仁 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主席及召集人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 鄒開蓮 愛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曾惠瑾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提名委員會委員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註:不包含本公司 100%持有之子公司。

各項承認案暨討論案進行投票表決

四、臨時動議

散會

營業報告書

2022 年,國際市場遭遇主要國家貨幣政策緊縮、各國通膨壓力居高不下、部份國家持續進行疫情封控等影響, 總體環境動盪不安;而另一方面,全球自疫情以來的供應鏈失衡情況亦逐漸緩和,因此,在台達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 下,公司全年營收及每股稅後盈餘(EPS)均有成長。2022 年合併營業額為新台幣 3,844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22.2%; 營業毛利為新台幣 1,108 億元,毛利率 28.8%;營業淨利為新台幣 414 億元,淨利率 10.8%;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327 億元,稅後淨利率 8.5%;每股稅後盈餘(EPS)為新台幣 12.58 元,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 19.13%。以下僅 摘要說明 2022 年台達各事業群之經營實績及概況:

電源及零組件

作為台達核心業務之一的電源及零組件事業群,不僅在交換式電源供應器、直流無刷風扇及散熱系統、與微型化 關鍵零組件等產品業務上穩居全球領導地位,產品版圖也遍及各應用市場,如工業、醫療、車用、家用、衛星、及資 通訊等等。

以台達最新推出的 3200W 鈦金級伺服器電源 CRPS 為例,此伺服器電源採用了氮化鎵(GaN)的設計。比起矽 基 MOSFET,在相同體積下,採用氮化鎵元件設計的鈦金級伺服器電源 CRPS,功率密度可提升 25%,電源效率更 可從過去的 94%進一步提升至 96%。而在此高頻化的設計下,電源體積亦能大幅縮小,省下來的空間可用於電容設 置,使資料中心在無預警斷電時,可透過電容延長多達 30%的緩衝時間,進一步強化了系統可靠度。

而台達作為全球電源管理及散熱解決方案的專家,其優異的產品性能及能源效率,多年來亦深受美國國家環境保 護局的肯定,至今已連續七年獲選為「能源之星年度合作夥伴」(ENERGY STAR® Partner of the Year),更連續五 年獲得能源之星的最高榮譽獎項-「傑出永續大獎」(Sustained Excellence Award)。

除此之外,台達早於十多年前開始投入車用及電動車市場。除提供部份車上零組件產品,如車用電感及車用風扇 等,亦直接供應全球一線車廠之車內關鍵系統,如電源管理系統、驅動馬達及馬達控制系統等等。同時,為加速電動 車開發的腳步,台達於 2022 年,更進一步與車用半導體廠恩智浦簽立合作備忘錄,透過共同設立聯合實驗室,加速 產品開發及驗證時間、降低開發成本,提升產品效率、功率密度、及系統整合能力。

自動化

台達的工業自動化產品及解決方案,不僅協助全球許多客戶建構更具彈性及韌性的智能製造產線,同時也可為客 戶逐步實現節能減碳的永續目標。

以流體設備的自動化為例,負責控制液體或氣體的流體設備,是企業營運、民眾生活、乃至於國家基礎設施中不 可或缺的重要存在。然而為數眾多的流體設備,往往需要長時間不間斷地運作,電力耗損非常龐大。透過台達的解決 方案,一方面可協助客戶提高產品效能並改善能耗;另一方面,管理者亦可從後端的管理平台,監控所有設備的運作 狀態及各終端的電力使用資訊,並因此制定出最佳化的用電策略,節能效益非常可觀。

基礎設施

隨著雲端服務大量增加,促使資料中心產業蓬勃發展。然而在實現雲端運算的同時,耗電量的激增,以及伴隨著 高效能運算而來的散熱問題,皆對資訊系統的穩定度及碳排能耗產生新的挑戰。台達的「兩相浸沒式液冷」資料中心 解決方案,結合嶄新的技術與創新的機構設計,將電子設備直接浸泡在不導電、沸點低易蒸發的冷卻液中,透過冷卻 液的相變帶走熱量,減少熱交換過程,進而提高散熱效率,比起傳統的氣冷式散熱大幅減少了 84%能耗。

除此之外,在歐美逐漸解封、全球供應鏈瓶頸逐步緩解之後,台達的通信電源業務、網通產品,儲能業務、以及 電動車充電業務,在 2022 年皆有所嶄獲。2022 年,台達為在印尼峇里島舉行的 G20 和 B20 高峰會提供約 250 座直 流及交流充電樁,為近千輛電動載具提供充電服務。相較於同類型服務廠商,台達能提供一系列完整的充電設備解決 方案,可滿足電動巴士、電動小客車及電動機車的充電需求,並具備後台系統整合技術及軟體連結能力,可有效提升 充電場站的營運效率。

同時,台達在 2022 年 6 月交予台灣電力公司啟用運行的蘭嶼儲能系統,亦協助解決了蘭嶼在夏季時因觀光人口 的大量湧入,而造成尖峰時段用電量激增的問題。相較於成本高昂並且高汙染的柴油發電,藉由台達的儲能系統,可 有效強化蘭嶼電力系統的穩定性,並因此化解離島的供電困境。

另一方面,為呼應全球控制升溫 1.5°C 的減排路徑,台達已訂定 2050 年在全球據點實現「淨零排放」(Net Zero) 的長期目標,成為亞洲高科技硬體設備產業首家、全球第 125 家通過 SBTi Net Zero 目標審查的企業。

而在 CDP(原碳揭露專案)評鑑公布的 2022 年氣候變遷報告中,台達除了在「氣候變遷」與「水安全管理」兩 大環境主題評鑑結果,再度榮獲雙「A」頂尖評級(A List)的殊榮;在 2022 年公布的道瓊永續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DJSI)評比中,台達社會面的整體成績也獲得全球電子設備產業最高百分等級的肯定,顯示 台達在節能減碳的大趨勢中,亦持續強化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除此之外,台達不僅第十二年入選台灣最佳國際品牌, 品牌價值亦較 2021 年再提升 8%,達 4.26 億美元,創下連續十年成長的佳績。

2022 年,台達正式邁入第二個 50 年。在此,我們衷心地感謝所有的員工、客戶、股東、及合作夥伴長久以來對 台達的支持。一路走來,台達始終堅持結合業務發展及永續目標,希望透過節能科技實踐永續未來。展望將來,我們 將持續與全體同仁一齊努力,共同迎向台達的下一個成長高峰。

▊附錄二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2)財審報字第 22002627 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達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 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台達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達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達公司民國 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達公司民國 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事項說明

有關企業合併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十七),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及收購價格分攤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十)及(三十一)。

台達公司之子公司 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於民國 110 年 12 月以新台幣 3,462,124 仟元購入 March Networks Holdings Ltd.集團 100%股權,帳列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項下,相關收購價格分攤於民國 111 年第二季完成,因此項併購 交易價金暨產生之無形資產金額重大,且被投資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及 無形資產之辨認及分攤係以管理階層之評估為基礎,涉及管理階層的主觀判斷,因此本 會計師將併購交易購買價格分攤之查核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評估管理階層所委任外部專家之適任性及客觀性。

2.由查核人員複核外部專家出具之購買價格分攤報告中無形資產辨認、可辨認無形資產 之公允價值衡量、折現率及商譽計算合理性。

關鍵查核事項-無形資產(含子公司)-商譽減損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一),商譽減損評 估涉及重要會計估計及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及六(十)。

截至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台達集團因併購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透過子 公 司 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DIH) 及 Delta Electronics (Netherlands) B.V.(DEN)轄下轉投資公司併購取得之 ELTEK AS、Delta Controls Inc.、 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及 March Networks Holdings Ltd.,暨 Amerlux LLC、及 Trihedral Engineering Limited 產生之商譽計新台幣 17,720,161 仟元。因前揭併購 交易產生之商譽金額重大,且執行商譽減損評估採使用價值法衡量其可回收金額時,評 估過程使用的各種假設有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具有複雜性及高度不確定性,屬於重 大會計估計事項,因此本會計師將商譽減損之評估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管理階層商譽減損評估之流程並取得其提供之商譽減損評估表,評估所使用之評 價模型與其所屬產業、環境及該受評價資產而言係屬合理。
  • 2.評估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重要假設,包括未來現金流量、預計成長率、營業淨利率及 折現率等之合理性,包含下列程序:

(1)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2)確認所採用之未來現金流量與事業部門提供未來年度預算一致。
  • (3)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4)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3.對重要假設值進行敏感度分析,以評估若重要假設發生變動對商譽產生減損之風險。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達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被投資 公司相關資訊,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 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 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對 前述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31,866,553 仟元及新台幣 24,832,494 仟元,各占資產總額之 11.10%及 10.15%;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對前述公司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8,588,314 仟元及新台幣 2,420,288 仟元,各占綜合利益總額之 18.64%及 10.40%。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達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達公司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達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 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台達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達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台達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台達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 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達公司民國 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蕭春鴛 會計師 周建宏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42326 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 95577 號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 2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12

31

%
110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908,576 1 \$ 1,157,090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109,726 - 121,608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十九) 4,224,981 2 4,426,275 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24,120 - 20,511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9,348,724 3 5,544,419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8,847,460 3 8,879,653 4
1200 其他應收款 126,404 - 87,05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795,114 - 426,128 -
130X 存貨 六(五) 9,278,702 3 7,095,719 3
1410 預付款項 1,312,705 1 1,082,471 -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七) - - 320,551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237 - 2,33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5,980,749 13 29,163,810 1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933,824 - 947,722 1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43,614 1 1,135,640 1
1560 合約資產-非流動 六(十九) 315,074 - 406,546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217,804,951 76 184,416,439 7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27,563,418 10 24,975,829 10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562,898 - 436,902 -
1780 無形資產 六(九) 1,026,018 - 1,907,000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六) 945,264 - 713,673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四)(十) 582,168 - 558,096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51,077,229 87 215,497,847 88
1XXX 資產總計 \$ 287,057,978 100 \$ 244,661,657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12
31
110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 - \$
1,400,000
1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九) 2,562,573 1 2,455,259 1
2170 應付帳款 6,217,212 2 4,296,842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0,982,225 4 7,242,026 3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15,901,462 6 13,576,568 6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127,790 - 221,839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34,481 - 1,350,426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484,074 - 377,33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8,509,817 13 30,920,291 13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三) 11,600,000 4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32,216,656 12 43,303,780 1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六) 14,720,638 5 11,940,925 5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513,313 - 414,829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五) 2,708,647 1 3,295,310 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61,759,254 22 58,954,844 24
2XXX 負債總計 100,269,071 35 89,875,135 37
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25,975,433 9 25,975,433 11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49,321,767 17 49,114,151 20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2,386,305 11 29,697,752 1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6,166,722 6 12,543,208 5
3350 未分配盈餘 65,907,358 23 53,622,701 22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 2,968,678) ( 1) ( 16,166,723) ( 7)
3XXX 權益總計 186,788,907 65 154,786,522 63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87,057,978 100 \$
244,661,657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1 110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九)及七 \$ 82,637,878 100 \$ 66,921,11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四)
(二十五)及七
( 52,919,921) ( 64) ( 41,069,033) ( 61)
5900 營業毛利 29,717,957 36 25,852,083 39
營業費用 六(二十四)
(二十五)
6100 推銷費用 ( 1,352,580) ( 2) ( 1,111,092) ( 2)
6200 管理費用 ( 3,298,161) ( 4) ( 2,990,395) (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5,744,908) ( 19) ( 13,255,339) ( 20)
6450
60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營業費用合計
十二(二) (
(
36,872)
20,432,521) (
-
25) (
70,884
17,285,942) (
-
26)
6900 營業利益 9,285,436 11 8,566,141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17,441 - 3,200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 1,060,832 1 991,18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二) ( 297,475) - ( 34,675)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三) ( 478,732) ( 1) ( 210,706)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六) 27,502,684 33 20,804,995 3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7,804,750 33 21,554,000 32
7900 稅前淨利 37,090,186 44 30,120,141 4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六) ( 4,424,458) ( 5) ( 3,323,839) ( 5)
8200 本期淨利 \$ 32,665,728 39 \$ 26,796,302 4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五) \$ 10,565 - (\$ 4,685)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六(三)
207,974 - ( 283,259)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09,666 - ( 46,271) -
8349
8310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六(二十六) ( 2,113)
426,092
-
-
( 937
333,278)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16,339,507 20 ( 2,302,537) ( 3)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
類至損益之項目
( 2,538,309) ( 3) ( 1,103,262) (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六)
( 811,127) ( 1) 204,79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00 合計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損失)之稅後淨
12,990,071 16 ( 3,201,006) ( 5)
\$ 13,416,163 16 (\$ 3,534,284) ( 5)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46,081,891 55 \$ 23,262,018 35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12.58 \$ 10.32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七)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12.52 \$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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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台 達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餘 其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兌換差額
資產未實現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計 權
避 險 工 具 之 損



110 年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202,505 \$ 27,342,534 \$ 7,622,034 \$ 48,300,040 (\$ 12,319,980 ) (\$ 353,844 ) 130,616
\$
\$ 145,899,338
本期淨利 - - - - 26,796,302 - - - 26,796,30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89,231 3,200,307 ) (
(
422,509 ) ( 699 ) ( 3,534,284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6,885,533 3,200,307 ) (
(
422,509 ) ( 699 ) 23,262,018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355,218 - 2,355,218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4,921,174 4,921,174 )
(
-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 14,286,480 ) - - - 14,286,480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10,388 )
(
- - - - - - 110,388 )
(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22,034 - - - - - - 22,034
110 年 12 月 31 日 \$ 25,975,433 \$ 49,114,151 \$ 29,697,752 \$ 12,543,208 \$ 53,622,701 (\$ 15,520,287 ) (\$ 776,353 ) 129,917
\$
\$ 154,786,522
111 年
111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114,151 \$ 29,697,752 \$ 12,543,208 \$ 53,622,701 (\$ 15,520,287 ) (\$ 776,353 ) 129,917
\$
\$ 154,786,522
本期淨利 - - - - 32,665,728 - - - 32,665,72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09,626 12,990,071 216,466 - 13,416,16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2,875,354 12,990,071 216,466 - 46,081,891
11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八)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688,553 - 2,688,553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3,623,514 3,623,514 )
(
-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 14,286,479 ) - - - 14,286,479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92,294 - - - - - - 192,294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15,322 - - 643 )
(
- - - 14,679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8,492 - 8,492 )
(
- -
111 年 12 月 31 日 \$ 25,975,433 \$ 49,321,767 \$ 32,386,305 \$ 16,166,722 \$ 65,907,358 (\$ 2,530,216 ) (\$ 568,379 ) 129,917
\$
\$ 186,788,907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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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10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37,090,186 \$ 30,120,14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七)(八)
(二十四) 2,138,222 1,841,913
攤銷費用 六(九)(二十四) 579,598 604,213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二) 36,872 ( 70,884 )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三) 478,732 210,706
利息收入 六(二十) ( 17,441 ) ( 3,200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一) ( 56,716 ) ( 62,2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六(六)
資利益之份額 ( 27,502,684 ) ( 20,804,99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六(二)(二十二)
(利益) 6,645 ( 31,884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二十二) ( 518,296 ) ( 573 )
使用權資產提前解約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九)(二十二) 16
417,151
7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 292,766 ( 1,840,594 )
應收票據淨額 ( 3,609 ) 13,621
應收帳款 ( 3,848,312 ) 1,353,019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32,193 ( 1,536,348 )
催收款變動 7,147 ( 9,961 )
其他應收款 ( 47,153 ) ( 20,428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368,986 ) 194,819
存貨 ( 2,182,983 ) ( 2,680,120 )
預付款項 124,988 ( 251,762 )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907 )
1,671
1,867
59,8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07,047 60,589
應付帳款 1,919,843 1,377,919
應付帳款—關係人 3,740,199 ( 1,429,523 )
其他應付款 2,288,318 1,780,912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94,049 ) 33,798
其他流動負債 77,763 ( 33,926 )
其他非流動負債 783,745 12,322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5,480,966 8,889,316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17,990
6,853,812
2,481
4,785,730
支付之利息 ( 455,831 ) ( 210,365 )
支付所得稅 ( 1,627,508 ) ( 1,446,926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0,269,429 12,020,236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10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10,608 \$ 27,36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
股款 - 31,62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清算退回
股款 2,479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 14,71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790,182 ) ( 144,336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 3,481,711 ) ( 3,876,435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74,219 11,673
購置無形資產 六(九) ( 457,196 ) ( 1,172,488 )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六(二十八) 417,829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774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24,469 ) 15,51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543,649 ) ( 5,121,793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六(二十九) ( 1,400,000 ) 1,400,000
舉借長期借款 61,464,441 40,067,024
償還長期借款 ( 72,551,565 ) ( 35,381,689 )
租賃本金償還 ( 33,230 ) ( 69,745 )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八) ( 14,286,479 ) ( 14,286,480 )
發行應付公司債 六(十三)
(二十九) 11,600,0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767,461 ) 1,003,31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5,974,294 ) ( 7,267,573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751,486 ( 369,13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57,090 1,526,22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08,576 \$ 1,15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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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2)財審報字第 22002291 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台達集團」)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達集團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達集團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達集團民國 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達集團民國 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併購交易購買價格分攤合理性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企業合併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十七),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及收購價格分攤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十)及(三十一)。

台達公司之子公司 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於民國 110 年 12 月以新台幣 3,462,124 仟元購入 March Networks Holdings Ltd.集團 100%股權,相關 收購價格分攤於民國 111 年第二季完成。因此項併購交易價金暨產生之無形資產金額重 大,且被投資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及無形資產之辨認及分攤係以管理階 層之評估為基礎,涉及管理階層的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將併購交易購買價格分攤之 查核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評估管理階層所委任外部專家之適任性及客觀性。

2.由查核人員複核外部專家出具之購買價格分攤報告中無形資產辨認、可辨認無形資產 之公允價值衡量、折現率及商譽計算合理性。

關鍵查核事項-無形資產-商譽減損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非金融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一),商譽減損評 估涉及重要會計估計及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及六(十)。

截至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台達集團因併購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透過子 公 司 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B.V.(DIH) 及 Delta Electronics (Netherlands) B.V.(DEN)轄下轉投資公司併購取得之 ELTEK AS、Delta Controls Inc.、 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及 March Networks Holdings Ltd.,暨 Amerlux LLC、及 Trihedral Engineering Limited 產生之商譽計新台幣 17,720,161 仟元,占合併總資 產 4.16%。因前揭併購交易產生之商譽金額重大,且執行商譽減損評估採使用價值法衡 量其可回收金額時,評估過程使用的各種假設有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具有複雜性及 高度不確定性,屬於重大會計估計事項,因此本會計師將商譽減損之評估列為查核最為 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管理階層商譽減損評估之流程並取得其提供之商譽減損評估表,評估所使用之評 價模型與其所屬產業、環境及該受評價資產而言係屬合理。
  • 2.評估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重要假設,包括未來現金流量、預計成長率、營業淨利率及 折現率等之合理性,包含下列程序:
  • (1)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2)確認所採用之未來現金流量與事業部門提供未來年度預算一致。
  • (3)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 (4)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 3.對重要假設值進行敏感度分析,以評估若重要假設發生變動對商譽產生減損之風險。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達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 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 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該等子公司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81,281,054 仟元 及新台幣 64,012,128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9.09%及 17.53%;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76,452,947仟元及新台幣72,526,738 仟元,各占營業收入之 19.89%及 23.05%。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達集團已編製民國 111 年度及 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 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 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達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達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達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 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台達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達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台達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達集團民國 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蕭春鴛 會計師 周建宏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42326 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 95577 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12

31

%
110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61,546,836 14 \$
49,855,053
14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1,759,612 - 1,085,729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265,382 - 327,238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二十一) 4,135,672 1 3,589,313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3,123,642 1 3,420,633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84,074,069 20 67,436,377 19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9,551 - 27,831 -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六)及七 2,449,171 - 1,815,370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79,086 - 349,207 -
130X 存貨 六(七) 79,844,364 19 66,107,351 18
1410 預付款項 2,690,148 1 2,450,269 1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八) - - 320,551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52,933 - 93,272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40,450,466 56 196,878,194 54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2,771,627 1 3,351,798 1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40,553 - 1,587,843 -
1560 合約資產-非流動 六(二十一) 503,403 - 462,941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2,430 - 63,731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及八 86,266,587 20 76,607,285 2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5,086,323 1 3,006,960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8,128 - 14,070 -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77,169,854 19 73,609,564 20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8,175,453 2 7,177,447 2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五)(十一)及八 3,598,982 1 2,352,477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85,423,340 44 168,234,116 46
1XXX 資產總計 \$ 425,873,806 100 \$
365,112,310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12
31
110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 2,076,762 - \$
4,397,362
1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
債-流動 74,232 - 41,371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一) 7,536,826 2 5,438,939 2
2150 應付票據 1,406 - 440 -
2170 應付帳款 62,685,739 15 54,554,462 15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8,525 - 15,023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 40,718,682 10 35,652,202 10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5,547,274 1 3,486,108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五) 6,343,982 1 4,583,570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25,013,428 29 108,169,477 30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四) 11,600,000 3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 32,737,342 8 43,913,787 1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19,342,795 5 16,777,156 5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302,735 - 1,366,401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六) 9,510,321 2 8,760,831 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5,493,193 18 70,818,175 19
2XXX 負債總計 200,506,621 47 178,987,652 49
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25,975,433 6 25,975,433 7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49,321,767 12 49,114,151 13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2,386,305 8 29,697,752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6,166,722 4 12,543,208 3
3350 未分配盈餘 65,907,358 15 53,622,701 15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 2,968,678) ( 1) ( 16,166,723) ( 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86,788,907 44 154,786,522 42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三)及六(二十) 38,578,278 9 31,338,136 9
3XXX 權益總計 225,367,185 53 186,124,658 51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25,873,806 100 \$
365,112,310
100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1 110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一)及七 \$ 384,443,308 100 \$ 314,670,79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七)(二十六)
(二十七)及七 ( 273,670,745) ( 71) ( 224,461,345)( 71)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10,772,563 29 90,209,451 29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
(二十七)
6100 推銷費用 ( 22,533,664) ( 6) ( 19,441,530)( 6)
6200 管理費用 ( 14,896,570) ( 4) ( 12,378,064)(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31,769,981) ( 8) ( 27,202,489)( 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二) ( 133,524) - 177,37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69,333,739) ( 18) ( 58,844,710)( 19)
6900 營業利益 41,438,824 11 31,364,741 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609,613 - 429,643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 3,360,096 1 3,090,291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 1,197,074 - 1,038,291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 571,440) - ( 295,157)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31,131 - ( 262)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626,474 1 4,262,806 1
7900 稅前淨利 46,065,298 12 35,627,547 11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八) ( 9,074,560) ( 2) ( 7,128,314)( 2)
8200 本期淨利 \$ 36,990,738 10 \$ 28,499,233 9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1 110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98,222 - \$ 87,497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217,848 - ( 422,50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八)
( 4,296) - 1,734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511,774 - ( 333,278)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17,720,026 4 ( 4,854,790)( 2)
8368 避險工具之損益 - - ( 777)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788) - 329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二十八)
得稅 ( 1,069,086) 1 230,01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16,649,152 5 ( 4,625,228)( 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7,160,926 5 (\$ 4,958,506)(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4,151,664 15 \$ 23,540,727 7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2,665,728 9 \$ 26,796,302 8
8620 非控制權益 \$ 4,325,010 1 \$ 1,702,931 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46,081,891 13 \$ 23,262,018 7
8720 非控制權益 \$ 8,069,773 2 \$ 278,709 -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2.58 \$ 10.32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2.52 \$ 10.27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37


註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台 達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11 年及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兌換差額

餘 其
資產未實現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益 總

避險工具之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202,505 \$ 27,342,534 \$ 7,622,034 \$ 48,300,040 (\$ 12,319,980 ) (\$ 353,844 ) \$ 130,616 145,899,338
\$
\$ 32,690,303 178,589,641
\$
本期合併總損益 - - - - 26,796,302 - - - 26,796,302 1,702,931 28,499,23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89,231 3,200,307 ) (
(
422,509 ) ( 699 ) ( 3,534,284 ) ( 1,424,222 ) ( 4,958,506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6,885,533 3,200,307 ) (
(
422,509 ) ( 699 ) 23,262,018 278,709 23,540,727
109 年度盈餘分配 六(十九)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355,218 - 2,355,218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4,921,174 4,921,174 )
(
- - -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14,286,480 )
(
- - - 14,286,480 )
(
- 14,286,480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10,388 )
(
- - - - - - 110,388 )
(
- 110,388 )
(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異 六(三十三) - 22,034 - - - - - - 22,034 166,370 ) (
(
144,336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1,464,506 ) (
(
1,464,506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114,151 \$ 29,697,752 \$ 12,543,208 \$ 53,622,701 (\$ 15,520,287 ) (\$ 776,353 ) \$ 129,917 154,786,522
\$
\$ 31,338,136 186,124,658
\$
111 年
111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114,151 \$ 29,697,752 \$ 12,543,208 \$ 53,622,701 (\$ 15,520,287 ) (\$ 776,353 ) \$ 129,917 154,786,522
\$
\$ 31,338,136 186,124,658
\$
本期合併總損益 - - - - 32,665,728 - - - 32,665,728 4,325,010 36,990,73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09,626 12,990,071 216,466 - 13,416,163 3,744,763 17,160,92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2,875,354 12,990,071 216,466 - 46,081,891 8,069,773 54,151,664
110 年度盈餘分配 六(十九)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688,553 - 2,688,553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3,623,514 3,623,514 )
(
- - -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14,286,479 )
(
- - - 14,286,479 )
(
- 14,286,479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192,294 - - - - - - 192,294 - 192,294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異 六(三十三) - 15,322 - - 643 )
(
- - - 14,679 125,911 ) (
(
111,232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8,492 - 8,492 )
(
-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703,720 ) (
(
703,720 )
111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5,975,433 \$ 49,321,767 \$ 32,386,305 \$ 16,166,722 \$ 65,907,358 2,530,216 ) (\$
(\$
568,379 ) \$ 129,917 186,788,907
\$
\$ 38,578,278 225,367,18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1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10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46,065,298 \$ 35,627,54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八)(九)
(二十六)
15,020,243 13,467,401
攤銷費用 六(十)(二十六) 3,915,932 3,683,902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升利益) 十二(二) 133,524 ( 177,373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六(二)(二十四)
之淨利益 ( 845,835 ) ( 573,145 )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五) 571,440 295,157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 609,613 ) ( 429,643 )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三) ( 291,617 ) ( 295,568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損失之
六(三十) ( 74,885 ) -
份額 ( 31,131 ) 26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六(二十四) ( 426,041 ) 63,452
處分投資利益 六(二十四) - ( 90,109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八)(十)
(二十四) 417,151 164,900
災害損失 六(二十四) - 329,49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381,016 22,296
合約資產 ( 586,821 ) ( 1,354,854 )
應收票據 296,991 312,962
應收帳款 ( 15,664,563 ) ( 7,683,037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720 ) 14,453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386,552
1,999,190 )
( 230,248
286 )
存貨 ( 12,320,867 ) ( 20,873,744 )
預付款項 194,678 ( 232,033 )
其他流動資產 ( 55,889 ) ( 6,206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24,34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681,078 349,781
應付票據 966 ( 2,046 )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7,613,266
13,502
( 7,740,285
15,115 )
其他應付款 4,408,169 2,552,264
其他流動負債 1,818,779 304,176
其他非流動負債 1,234,960 ( 242,916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2,245,373 33,306,851
收取之利息 588,705 481,315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 291,362
486,748 )
( 295,607
295,484 )
支付之所得稅 ( 6,109,584 ) ( 5,468,92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6,529,108 28,319,366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2
111 年 1 月 1 日

3 1

1 2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 (\$ 14,710 )
取得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97,148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81,320 13,5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 31,62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減資退回股款 - 25,97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136,488 318,274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630,280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六(三十一) ( 2,625,458 ) ( 2,874,959 )
處分子公司(扣除所處分之現金)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六(三十二) -
-
( 1,434
27,953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 21,824,042 ) ( 23,027,290 )
取得政府補助收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11,419 62,09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843,099 212,445
取得政府補助收入-使用權資產 637,89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4,058 ) -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 ( 615,536 ) ( 1,300,978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360,365 ) ( 333,892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4,719,243 ) ( 26,481,25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六(三十四) ( 2,320,600 ) 2,395,830
發行應付公司債 六(十四)
(三十四) 11,600,000 -
舉借長期借款 61,464,441 40,067,024
償還長期借款 ( 72,643,587 ) ( 35,470,219 )
租賃本金償還 ( 1,940,165 ) ( 541,768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九) (
(
762,527 )
14,286,479 )
( 1,107,595
14,286,480 )
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六(二十) ( 739,023 ) ( 1,464,506 )
取得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價款 六(三十三) ( 111,232 ) ( 144,336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739,172 ) ( 8,336,860 )
匯率影響數 9,621,090 ( 2,358,179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1,691,783 ( 8,856,932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855,053 58,711,98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1,546,836 \$ 49,855,053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 一 一 一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經本審計委員 會依法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 告如上。

此致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
年股東常會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吉仁

▊附錄五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2.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3.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4.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5.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6.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7. CB01071 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8.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9.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0.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11.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12.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3.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4.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5.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16.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7.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18.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19.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20. 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21. 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22.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3.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4.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25.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26.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27.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8. CE01021 度量衡器製造業。 29.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30. CE01040 鐘錶製造業。 31. 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32.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33.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34.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35.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36.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37.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38.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39.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40.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41.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2.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43.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44. E701010 電信工程業。
45.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46.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47. EZ14010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48. F101130 蔬果批發業。
49.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50. F106040 水器材料批發業。
51.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52.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53.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54.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55.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56.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57. 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
58.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59.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60.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61.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2.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63.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64. F206030 模具零售業。
65.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66.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67.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68.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69. F213050 度量衡器零售業。
70.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71. F213110 電池零售業。
72.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73.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74.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75.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7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7.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78. F401181 度量衡器輸入業。
79.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80. G801010 倉儲業。
81.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82.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83.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84.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85.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86.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87.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 --------
    1.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1.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1.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1. IZ03010 剪報業。
    1. IZ04010 翻譯業。
    1. IZ10010 排版業。
    1. IZ13010 網路認證服務業。
    1.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1. J303010 雜誌(期刊)出版業。
    1.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1.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1. J399010 軟體出版業。
    1. J399990 其他出版業。
    1. J701070 資訊休閒業。
    1. JE01010 租賃業。
    1.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桃園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在其他地點設立分公司。
  • 第四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及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
  • 第四條之一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背書保證事宜。

第二章 股 份

  •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佰億元,分為肆拾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 行。其中保留新台幣壹拾億元,分為壹億股作為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 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本公司如擬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本公司如擬將買回本公司之股份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前提經最 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第五條之一 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限制。
  • 第五條之二 刪除。

第六條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六條之一 刪除。
  • 第七條 本公司辦理股東之股務相關作業,除法令、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悉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第八條 刪除。
  • 第九條 刪除。
  • 第十條 刪除。
  • 第十一條 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 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十二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臨時會

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十二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 第十三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
  • 第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 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其意思表示 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之二規定辦理。
  • 第十四條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 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十五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表決權受有限制或依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無表決權者,不在此 限。
  • 第十六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七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 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 存於本公司。本公司對於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依公司法規定辦理之。

第四章 董 事

第十八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人至十三人,均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依公司法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均得連任。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於前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 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 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相關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主 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證券主管機關若另有規定第一項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時,應從其規定。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授權董事會依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評估及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本公司對獨立董事得訂與一般董事不同之薪

本公司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資報酬。

  • 第十八條之一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法、證 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第十九條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任期為限。 第二十條 刪除。
  • 第二十一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並得以 同一方式互選副董事長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 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董事會下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應訂定行使職權規章,經董事會通 過後施行。
  •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 三條規定召集之,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 公司法第二○八條規定辦理。
  • 第二十二條之一 董事會之召集通知,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辦理,並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為之。
  •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 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

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得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送各董事, 並列入本公司重要檔案,於公司存續期間永久妥善保存。議事錄應記載事項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二十五條 刪除。

第五章 經 理 及 職 員

  • 第二十六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任免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為之。
  • 第二十七條 刪除。
  • 第二十八條 刪除。

第六章 決 算

  •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 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三十條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低於 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上述員工酬勞發放對象得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相關辦法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辦理之:

  • (一)提繳稅捐。
  • (二)彌補虧損。
  • (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 (四)必要時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五)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緣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健全並兼顧業務發展,股東紅利提撥之數 額,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 60%,且現金之比例應占股東紅利總額之 15%以上。
  • 第七章 附 則
  • 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修 正於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 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 二十八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九日,第九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四月 二十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一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二十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 年七月十二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 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一 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二日,第二 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二 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九日,第二十四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八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八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二年五月八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九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 年五月十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六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三 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第三十 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第三十七次修 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八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七年六月十三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 月十五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 十九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四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第四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第五十次 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十一日,第五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股東常會通過 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九年六月十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 第 一 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 第 二 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 三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 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 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等各項議案 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 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 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 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 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 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 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 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 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 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 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 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 理由。

  • 第 四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 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 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 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第四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 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 第四條之二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 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 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第 五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 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 六 條 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 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 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 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 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 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 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 第 七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 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 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 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第 八 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 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 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 九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 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 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規定向本 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
  • 第 十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 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 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 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 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 十 一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

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 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對議程所列報告事項之詢問,應於全部報告事項均經主席或其指定之人宣 讀或報告完畢後,始得發言。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 不得超過三分鐘。

出席股東對議程所列承認事項、討論事項之每一議案,及臨時動議程序中提出之各 項議案,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 分鐘。

出席股東於臨時動議議程進行中非屬議案之詢問及其他意見之表達,每一股東發言, 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分鐘。

出席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或影響會議秩序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 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 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七項規定。

第 十 二 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 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 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

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 十 三 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 不在此限。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表決時,應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

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 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 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 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第 十 四 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辦法辦理,並應當場 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 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 十 五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 錄分發各股東。 本公司對於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 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時,應揭露每 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第 十 六 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 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 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第 十 七 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 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 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 第 十 八 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 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 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 第 十 九 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 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 十五分鐘。
  • 第 二 十 條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 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 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一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參 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 續進行,無須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錄七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股東常會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 第 一 條: 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 第 二 條: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 第 三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 及素養,如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 市場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等。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第 四 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需符合主管機關對獨立董事之認定標準,獨立董事之選任,應依主管機關 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 序為之。
  • 第 五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依法擁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數, 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除於選舉票上 加蓋本公司印章外,並將選舉人出席證號碼及選舉權數填列於選票上,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 第 六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擬定之選舉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 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 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 七 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計票員若干人及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二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 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 第 八 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 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本國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本、外國自然人以 護照正本為其身分認證文件,該身分認證文件之號碼為選票之身分認證號碼。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 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第 九 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被選舉人為股東時,所填之被選舉人姓名、戶號及分配選舉權數之任何一項,有漏填或塗改者 ;或其姓名、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被選舉人為非股東時,所填之被選舉人姓名、身分認證號碼及分配選舉權數之任何一項,有漏 填或塗改者;或其姓名、身分認證號碼經核對與正本文件不符者。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 (姓名) 或股東戶號 (身分認證號碼) 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圖文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名額超過規定應選名額者。

  • 第 十 條: 分配選舉權合計少於選舉人持有選舉權數時,其減少權數視為棄權。
  • 第十一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當選名單或由主席指示司儀宣布之。
  • 第十二條: 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發給當選通知書。
  •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附錄八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常會未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依規定不需公開一一二年度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年度預估資訊。

▊ 附錄九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1.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外之全體 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 62,341,039 股。
    1. 本公司董事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如下:
目前持有股數
職稱 姓名 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長 海英俊 984,067 0.04%
副董事長 柯子興 807,630 0.03%
董事 鄭崇華 81,878,039 3.15%
董事 鄭平 55,640,093 2.14%
董事 張訓海 903,811 0.03%
董事 鄭安 50,344,764 1.94%
董事 郭珊珊 20,360 0.00%
獨立董事 李吉仁 0 0.00%
獨立董事 黃日燦 0 0.00%
獨立董事 呂學錦 0 0.00%
獨立董事 鄒開蓮 0 0.00%
獨立董事 曾惠瑾 0 0.00%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190,578,764 7.33%

註 1:本公司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2,597,543,329 股。

註 2: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排除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例之規定。

▊ 附錄十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相關資訊

    1.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相關規定,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時間為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 日起至民國一一二年四月十日止。
    1. 於上開期間,無任何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

SBT NET-ZERO

台達致力氣候轉型 邁向2050淨零目標

創立於 1971 年的台達電子,以「環保 節能 愛地球」為經營使命,半個世紀以來,透過 不斷精進節能核心技術,為全球提供創新、 潔淨及高效率的產品與解決方案,幫助地球 減碳,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接軌國際倡議 落實減碳行動計畫

台達在 2015 年簽署 We Mean Business 後,2017 年提出 以 2014 年為基準年,2025 年碳密集度下降 56.6% 的科學 減碳目標(SBT),並通過科學減碳目標倡議組織(SBTi) 的審核,持續藉由自主節能減碳、自發自用及或外購合格再 生電力等做法朝目標邁進。到了 2021 年,台達的主要廠區 碳密集度下降 71%,提前 4 年達成 SBT 2°C 目標。

在執行 SBT 減碳的經驗基礎上,台達進一步承諾 2030 年達 到 RE100 目標與碳中和,同時呼應全球控制升溫 1.5° C 的 減排路徑,訂定 2050 年全球據點達成淨零科學減碳目標的 長期策略與目標,並在 2022 年 11 月正式通過 SBTi 認可, 成為亞洲高科技硬體設備產業首家、全球第 125 家通過 SBTi 審查的企業。

根據台達的淨零科學減碳目標,2050 年台達範疇 1+2+3 的溫室氣體排放,需較基準年 2021 年減量 90%;台達 也依 1.5 度減排路徑建立新的短期目標,2030 年範疇 1+2 較基準年 2021 年減量 90%,範疇 3 較基準年 2021 年減量 25%。

氣候變遷治理帶動轉型 核心節能技術為全球減碳

從過往執行 SBT 2° C 減碳,現階段邁向 RE100,到長期 達到淨零科學減碳目標,台達完整的氣候變遷治理架構與 策略,讓公司營運在面對各式氣候挑戰下,依然站穩腳跟 ,透過推動節能方案、導入再生電力、推動綠建築、投資 碳抵減與永久碳移除、內部碳定價以徵收碳費及投資低碳 創新等關鍵做法,積極實踐減碳目標,從危機中拓展綠色 商機。

台達的董事會監管氣候變遷治理,董事們也具備氣候變遷 相關知識,轄下的永續委員會(ESG 委員會)是台達最高 層級的氣候風險與機會監督組織,從上而下推動氣候變遷 相 關 功 能 委 員 會 的 運 作,包 括:節 能、節 水 與 減 廢、 RE100、碳管理、產品管理及供應鏈 ESG 管理等,並由 氣候變遷相關部門組成不同專案小組,制定專案計畫加以 落實,以實際行動及企業的核心能力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 目標。

台達每年投入總營收超過 8% 於創新研發,以電力電子核 心技術為基礎,開發更具環境效益的產品及解決方案,力 行節能減碳。從 2011 到 2021 年,台達出貨的低碳產品, 包括伺服器電源、太陽能變流器、電動車直流充電器等, 累計為客戶節省 359 億度電,以國際能源署(IEA)的統 計資料來換算,節省超過德國半個月的用電量,也相當於 為全球減碳約 1,901 萬噸。

掌握氣候風險與機會 攜手合作夥伴佈局淨零商機

針對未來低碳商機的佈局,台達運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 與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機 制等決策工具,持續鼓勵低碳創新,從技術中發掘商機, 並定期揭露氣候相關的管理成果與績效。

透過 TCFD 持續落地,台達鑑別及評估分析氣候變遷對台 達造成的風險與機會,掌握高關注風險與營運方向,積極 佈局綠色商機,包括:電動車零組件以及儲能系統等,提 前吻合轉型策略;台達也嘗試將實體風險結合轉型風險, 進行綜合情境分析,模擬氣候變遷對水力發電,以及對於 綠色商機的影響。台達並從 2021 年起導入 ICP 機制,以 每公噸 300 美元的內部碳價格,促進達成台達的 RE100 與淨零科學減碳目標,同時支持節能減碳專案及再生電力 的取得,鼓勵投資負碳技術與低碳創新,如:綠氫能源, 低碳運輸及碳捕捉與封存等。台達也訂定台達氣候相關產 品分類樹,除了量化當年度低碳相關營收及成本,亦訂定 投入驅動再生電力及能源科技發展、能資源管理、低碳創 新與倡議等三大議題發展的年度動支率目標。

在 2050 年達成淨零的長期目標下,台達身為產業供應鏈 重要的一環,推動永續價值鏈刻不容緩,供應商更是台達 轉型計畫的重要策略合作夥伴。為提升整體供應鏈 ESG 能 力,台達免費提供一階供應商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 標準教育訓練以及節能課程。台達也與七家台灣科技領導 企業聯合發起「台灣氣候聯盟」,海英俊董事長獲選為聯盟 首任理事長,致力結合產業夥伴的力量,強化各界對氣候 變遷議題的重視,以實際行動帶領供應鏈減碳,接軌國際 淨零目標。

114501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6號 電話:(02)8797-2088 傳真:(02)8797-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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