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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 — AGM Information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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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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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加入RE100倡議組織 承諾2030年全球廠辦100%使用再生電力及達成碳中和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 壹 ‧ | 開會程序 | 01 |
|---|---|---|
| 貳 ‧ | 開會議程 | 02 |
| 一、報告事項 |
| 1. | 一○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 02 |
|---|---|---|
| 2. | 一○九年度財務狀況報告 | 02 |
| 3. |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02 |
| 4. | 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03 |
| 5. | 本公司與羽冠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事項報告 | 03 |
| 二、承認事項 | ||
| 1. | 承認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 04 |
| 2. | 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 05 |
| 三、選舉事項 | ||
| 1. | 選舉本公司董事案 | 06 |
| 四、其他議案 | ||
| 1. |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08 |
| 五、臨時動議 | ||
| 散會 | 08 |
參.附錄
一、報告事項
| 一、營業報告書 | 09 |
|---|---|
| 二、一○九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13 |
| 三、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24 |
| 四、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 36 |
| 五、董事候選人擔任其他公司重要職務 | 37 |
| 六、董事選舉辦法 | 39 |
| 七、股東會議事規則 | 41 |
| 八、公司章程 | 45 |
| 九、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51 |
| 十、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52 |
| 十一、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暨提名相關資訊 | 53 |
註:本公司一○九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一一○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業已上傳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詳細內容請參閱網址:https://mops.twse.com.tw。
壹、開會程序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程序
- 一、 宣布開會
- 二、 主席就位
- 三、 全體肅立
- 四、 唱國歌
- 五、 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 六、 主席致詞
- 七、 報告事項
- 八、 承認事項
各項承認案進行投票表決
九、 選舉事項
選舉案進行投票
十、 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進行投票表決
- 十一、 臨時動議
- 十二、 散會
貳、開會議程
一、報告事項
-
- 一○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詳見附錄一營業報告書(第 09~12 頁)
-
- 一○九年度財務狀況報告
- (1) 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 詳見附錄二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第 13~17 頁)
- (2)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資產負債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資產負債表(第 18、19 頁)
- (3)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綜合損益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綜合損益表(第 20 頁)
- (4)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權益變動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權益變動表(第 21 頁)
- (5)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現金流量表 詳見附錄二個體現金流量表(第 22、23 頁)
- (6) 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 詳見附錄三資誠聯合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第 24~28 頁)
- (7)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資產負債表(第 29、30 頁)
- (8)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綜合損益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綜合損益表(第 31、32 頁)
- (9)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權益變動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權益變動表(第 33 頁)
- (10) 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現金流量表 詳見附錄三合併現金流量表(第 34、35 頁)
-
- 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詳見附錄四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第 36 頁)
-
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本公司一○九年度獲利新台幣 31,001,404,908 元,提列員工酬勞現金 7.8%計新台幣 2,421,096,904 元及董事酬 勞 0.09%計新台幣 29,400,000 元。
- 本公司與羽冠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事項報告
說明:考量精簡投資架構及維護客戶權益,本公司與持股 100%之子公司羽冠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九年 十月二十八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進行合併,合併基準日為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合併後以本公司為 存續公司,羽冠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業經經濟部商業司核准在案。
二、承認事項
1. 承認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包括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請參照第 13~35 頁), 其中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玉寬及周建宏會計師查核竣事。前開決算表冊業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審查報告在案。
- (2) 謹提請承認。
2. 承認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董事會提)
- 說明:(1) 一○九年度盈餘,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編製盈餘分配表如下,並經本公司民國一一○年二 月二十四日審計委員會暨董事會通過在案。
- (2) 一○九年度股東現金股利,將分派新台幣 14,286,488,310 元,依本公司現已發行有權參與分派股數 2,597,543,329 股計算,每股可無償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5.5 元。本案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俟股東常會 通過後,另訂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並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分派,嗣後如因法 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或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如: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轉讓或註銷、辦 理國內現金增資、行使員工認股權等),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亦授權董事長調整分配比率。
- (3) 謹提請承認。

| 單位: 新台幣元 | ||||
|---|---|---|---|---|
| 項 目 |
說 | 明 | 金 | 額 |
| 一○九年度稅後淨利 | 25,485,230,567 | |||
| 減: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 | 2,355,217,695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921,173,551 | |||
| 一○九年度可分配盈餘 | 18,208,839,321 | |||
| 加:期初未分配盈餘 | 24,747,862,787 | |||
| 減: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 | 119,914,156 | |||
| 一○九年度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處分損失 | 1,754,186,288 | |||
| 一○九年度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58,953,178 | |||
| 截至本期累積可分配盈餘 【註 1】 | 41,023,648,486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 | 每股發放 5.5 元 | 14,286,488,310 |
期末未分配盈餘 26,737,160,176
- 【註 1】 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表分配盈餘原則:先分配一○九年度可分配盈餘。
- 【註 2】 現金股利分派金額至新台幣元為止,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以轉回未分配盈餘方式處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各項承認案進行投票表決
1. 選舉本公司董事案 (董事會提)
- 說明: (1)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屆滿,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本次股東常會應改選十名董事(含四名獨 立董事)。當選之董事任期為三年,自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起至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日止,並自本 次股東常會後就任。
- (2) 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業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後,通過候選人名單為十席(含獨立董事 四席),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持有股數 |
|---|---|---|
| 海英俊 | 美國德州大學達拉斯分校國際企業管理碩士/GE Capital 台灣地區總經理、台 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暨執行長 |
984,067 股 |
| 柯子興 | 交通大學控制工程系/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暨營運長 | 807,630 股 |
| 鄭崇華 | 成功大學電機系、國立清華大學名譽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名譽博士、國立成功 大學名譽博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名譽博士、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名譽博士、國 立交通大學名譽博士、亞洲大學名譽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榮譽工程博士、台北 醫學大學名譽博士、國立陽明大學榮譽工學博士、國立台灣大學名譽博士/台達 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81,878,039 股 |
| 鄭 平 |
美國加州 HAYWARD 大學企管系/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暨中 國區總裁 |
55,640,093 股 |
| 張訓海 | 中原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學碩士/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暨總 經理 |
903,811 股 |
| 鄭 安 |
美國 Santa Clara 大學電機工程碩士/達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 50,344,764 股 |
董事候選人名單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持有股數 |
|---|---|---|
| 李吉仁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企業管理博士/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兼 EMBA 執 行長、臺灣大學創意創業學程與中心主任 |
0 股 |
| 呂學錦 | 美國夏威夷大學電機工程博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榮譽教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
0 股 |
| 鄒開蓮 | 美國西北大學 J. L. Kellogg 商學院 MBA、美國波士頓大學大眾傳播系碩士 /Verizon Media 國際事業董事總經理、Yahoo 亞太區董事總經理、Yahoo 台灣 總經理 |
0 股 |
| 黃日燦 |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 會 |
0 股 |
(3) 謹提請選舉。
選舉案進行投票
選舉結果:
四、其他議案
1. 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董事會提)
-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 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 本公司股東會選舉之董事因兼職而涉有公司法第 209 條所規範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擬就董事之兼職情形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 (3) 本公司股東會選舉之董事之兼職情形請參閱附錄五,其兼任情形於提名後若有異動,請參閱股東會現場 揭示之明細表。
- (4) 謹提請討論。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進行投票表決
五、臨時動議
散會

▊ 附錄一 營業報告書
對全球經濟活動及社會生活型態而言,2020 年是個充滿動盪不安的一年。受到新冠肺炎全球大 流行的影響,許多城市及國境封閉,多國政府實施嚴格的人流管制,企業同時面臨生產、物流、倉儲 零售及終端消費陡降等各個面向的挑戰,無論是區域經濟或民生產業皆受到巨大衝擊,對各國政府、 企業乃至個人而言,都是格外險峻的一年。
台達在疫情剛開始蔓延之際,於第一時間成立了全球防疫指揮中心,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情況, 各廠區也迅速佈建了防疫小組,以便即時更新、掌握全球廠區以及各地分公司的營運狀況;同時台達 亦自建口罩產線,盡力為身處第一線之廠區員工提供口罩等防護設備,在緊急關頭,台達始終以照顧 員工、守護同仁的安全及健康為第一優先。
所幸,在台達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在如此嚴峻的一年,公司全年營收及利潤均有成長。2020 年合併營業額為新台幣 2,826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5%;營業毛利為新台幣 872 億元,毛利率從前一 年度之 27.8%成長至 30.9%;營業淨利為新台幣 314 億元,營業淨利率亦從前一年度之 7.2%成長為 11.1%;而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255 億元,稅後淨利率從前一年度之 8.6%增長為 9.0%。2020 年台達 每股稅後盈餘(EPS)為新台幣 9.8 元,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 17.8%。
以下謹摘要說明 2020 年台達各事業領域之經營實績與未來展望:
電源及零組件
身為全球電源供應器及直流無刷風扇之龍頭廠商,台達對協助推動資訊產業升級,有不可忽視 之影響力。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許多城市及企業實施居家辦公、學校亦改採遠距教 學,資訊設備需求激增,台達為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及伺服器等相關設備所提供之電源供應器與 風扇,亦為疫情時代的新型態社會運作,貢獻了一己之力。
另一方面,為迎接電動車蓬勃發展的新世代,台達於 2020 年宣佈與全球最大汽車傳動系統供應 商吉凱恩汽車(GKN Automotive)進行策略合作,共同開發下一代電動車之電力驅動整合系統產品 eDrive,結合台達的馬達驅動器與 GKN Automotive 的驅動馬達及變速箱的三合一系統,可望降低系 統重量、減少體積,並有效簡化組裝流程、提升品質,並進一步鞏固雙方在全球市場上的領導地位。
本著「環保 節能 愛地球」的經營使命,台達多年來戮力提升產品效率,使其所製造之產品, 能在為股東創造價值之際,亦對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台達於 2020 年,連續五年獲得「美國國家環 境保護局(Th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肯定,選為「能源之星年度合作夥伴 (ENERGY STAR® Partner of the Year)」,並連續三年獲得「傑出永續大獎(Sustained Excellence Award)」。
此「傑出永續大獎」是能源之星獎項的最高榮譽,用以表彰產品能效、節能推廣等面向遠優於 評選標準的傑出企業,台達能三度獲此殊榮,顯示台達在深厚的電力電子及控制技術的基礎上,持續 貫徹其永續經營之理念。
自動化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為響應防疫優先,台達於 2020 年農曆新年後暫緩了廠區員工返回工 作崗位的計劃,儘管依照當地政府指示,台達廠區已於 2 月 10 日全面復工,然因部分員工尚在宿舍 隔離,許多城市仍在交通管制中,所以部份廠區員工在返崗時受到了影響。
幸而台達多年來積極投入智能製造領域,致力提升產線自動化,在復工率不到 40%時的非常時 期,亦能維持工廠產線的基本運作;同時,台達亦因擁有公司內部的自動化小組,因此能在短時間內 迅速架設起口罩產線、僅需外購原料,翌日即可開始生產。無論是高度自動化的產線,或是能緊急應 變、協助工廠在最短時間內開始自製口罩的自動化小組,都在疫情最危急的時刻,為提升復工率及產 能,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再次突顯了企業在任何情況下均能迅速反應,並靈活調整產線之韌性製造 的重要性,相信這在後疫情時代,將加速推動製造業投資轉型智能製造的腳步。
與此同時,為加強台達智能製造系統的完整性,台達於 2020 年收購了加拿大 SCADA 圖控與 工業物聯網軟體公司 Trihedral Engineering Limited 100%的股權。Trihedral 深耕 SCADA 圖控軟體系 統 30 餘年,主要客戶涵蓋大型電力、水處理和石油與天然氣等產業,近年更積極拓展應用範圍至智 能製造等新領域。此收購案整合了雙方在自動化業務的經驗與特長,將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台達在全球 自動化市場的長期競爭力。
另一方面,儘管市場需求短期內或因疫情而有所暫緩,但台達在發展樓宇自動化業務的腳步上 並不停歇。繼 2019 年啟動與微軟的全球策略結盟後,在 2020 年,台達更進一步結合雙方在 Azure 雲端與 IoT 物聯網技術,共同開發兩大智慧樓宇解決方案,「空調管理專家輔助系統」與「藍牙智慧 照明系統」。
「空調管理專家輔助系統」為台達能源在線監測解決方案的一部份,架設於微軟雲端的即時監 控系統,透過雲端進行大數據分析,可即時偵測並監控狀況,在第一時間處理異常並降低損害,有助 提高營運效率並降低成本;而「藍牙智慧照明系統」則結合數據分析與 AI 應用,配合大自然的畫夜 光色變化,進行個性化的空間照明與智慧學習。透過與微軟之間全面的策略合作與共同銷售計劃,雙 方各展所長,將可望進一步提升彼此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基礎設施
為協助推動低碳交通轉型及對抗全球氣候變遷,台達不僅於 2018 年宣佈加入國際電動車倡議 EV100,成為全台灣第一家及全球第一家電動車能源基礎設施提供者的會員。2020 年,台達在主要 營運據點已安裝超過百支電動車充電樁,提供員工及客戶使用低碳運具的誘因。儘管受疫情影響, 全 球許多基礎設施的佈建進度,如 5G 網路及電動車充電設備等,皆較原先預期落後。然而當許多社會 及商業活動紛紛轉至線上進行,企業加速了數位化的腳步,各行各業對資料中心的依賴不斷攀升之 際,資料中心的重要性益發突顯,儼然成為一種新型態的公共事業。
2020 年,台達在資料中心的業務推展上亦大有斬獲。台達的模組化資料中心解決方案(POD, Point of Delivery)獲得國際權威的資料中心認證機構 Uptime Institute TIER III 認證,該認證對於資料 中心持續運行及長期的可用性,有著高度嚴格的規定。台達的資料中心解決方案,整合了機櫃、冷熱 通道封閉、精密空調、模組化不斷電系統以及資料中心 DCIM 管理系統,並具備靈活度高及建置快速 等優勢,隨著全球數據流量倍增,模組化資料中心解決方案需求持續增長,台達的 POD 系統應運而 生,成為此數位浪潮下符合趨勢的最佳解。
此外,在產業的發展上,穩定的電力供應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隨著人口成長及產業發展, 未來對電力的需求勢必也將越來越大,然而傳統的化石燃料發電,會對環境生態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呼應全球的減碳共識, 台達近年來積極佈局智慧電網領域,期望透過「儲能」及「調節」,為能源結 構的轉型盡一份心力。
為實現智慧電網的願景,2020 年台達與台灣電力公司一同攜手打造了全國最大、且為首座併入 電網、並可實際接受即時調度之儲能系統,已正式宣佈完工啟用。該系統位於金門塔山電廠夏興分廠, 其中包含 1MWh 的鋰電池儲能系統、2MW 容量的功率調節系統、能源管理系統及環境控制系統,全 套系統由台達進行設計、製造、建置,提供一站式整合服務,能在緊急事件發生的 0.2 秒內快速供應 備用電源,並提供電廠 30 分鐘的緩衝時間,以協助維持電網穩定。作為台電選定金門為智慧電網示 範島計劃的一部份,該系統之成功經驗未來也將應用在台灣本島其他智慧電網的建置上,台達以實際 行動協助台灣智慧電網再進化。
面對氣候變遷與全球永續發展,台達始終以非常認真的態度及具體行動,回應 ESG (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的議題。在 2020 年道瓊永續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 DJSI)評比中,台達連續十年入選道瓊永續世界指數(DJSI World),並從眾多標竿企業中脫穎 而出,第五度榮獲產業領導者(Industry Leader)殊榮。此外,台達在 2020 CDP「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與「水安全(water security)」評鑑中,更雙雙獲得了最頂尖的「A」領導級殊榮,成為台灣 首度獲得雙「A」的領導級企業之一,充分肯定了台達以具體行動回應氣候變遷與水安全風險的努力。
台達於 2017 年設定碳密集度下降 56.6%的科學減碳目標後,階段性目標碳密集度已連續三年 達標。台達更於 2018 年積極導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定期評估氣候變遷對台達造成的風險及機會,並依照 TCFD 框架揭露資訊於年
報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以作為提高氣候準備度之基礎。值得一提的是,台達在 2020 年,已連續 第十年入選台灣最佳國際品牌,品牌價值更連續八年成長,達 3.31 億美元,較 2019 年提升 11%。
近年來無論國際情勢、科技發展、生態環境、乃至於社會型態皆瞬息萬變,作為企業,唯有時 刻關注外界變化,隨時保持靈活彈性,方能在變化無常的經營環境中屹立不搖。2021 年,適逢台達 成立屆滿 50 週年之際,我們在此衷心感謝我們的客戶、股東、合作夥伴這半世紀以來對台達的支持, 在全球仍因疫情動盪而風雨飄搖的時刻,我們以堅定的步伐帶著員工一同走出迷霧;放眼未來,我們 更承諾將永續發展視為公司信守的核心價值觀,繼續帶領同仁迎向新局,繼往開來・共創新猷。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 財審報字第 20003393 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台達公司」)民國 109年及108年12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捐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台達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9 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台達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達公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達公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併購交易購買價格分攤合理性評估
事項說明
台達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購入 Amerlux, LLC 集團100%股權, 帳列台達 公司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相關收購價格分攤後續於民國109年第二季完成。
因此項購買之被投資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及商譽之分攤係以管理 階層評估為基礎,涉及會計估計等假設,因此,本會計師將所購入前述公司股權價格分 攤列為杳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除瞭解管理階層評估有關購買價格分攤的基礎及程序,並複核台達公司委 託專家編製之價格分攤報告中所辨認資產與承擔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方法,以及對可辨認 無形資產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所使用之主要假設與公允價值計算方法之合理性,以計算 商譽,其包含下列程序:
-
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
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關鍵查核事項一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截至民國 109年12月31日止,台達公司轉投資之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elta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之轉投資 ELTEK AS 和 Delta Controls Inc.、Delta Electronics Int' 1 (Singapore) Pte. Ltd. 之轉投資 Lov Tec electronics GmbH, 以 及 Delta Electronics (Netherlands) B.V. 之轉投資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和 Amerlux, LLC,因該等轉投資公司金額重大且投資時產生商譽。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

因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重大且減捐評估中所採用之評價模式有關預期可回 收金額屬於重大會計估計事項,可回收金額中之現金流量涉及以未來年度之現金流量預 測。因此,本會計師將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為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取得台達公司所提供依個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編製之減損評估表,瞭解 依現金產生單位編製所估計之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及其制定過程,並已執行下列查核程 序:
-
評估台達公司所使用之評價模型與其所屬產業、環境及該受評價資產而言係屬合理。
-
- 確認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未來現金流量與事業部門提供未來年度預算一致。
-
- 依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預計成長率、營業淨利率及折現率等重大假設之合理性, 包含 下列程序:
- (1) 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2) 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 (3) 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達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被投資 公司相關資訊,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 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 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對前 述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26,749,245 仟元及新台幣 24,269,195 仟 元,各占資產總額之11.87%及12.03%;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 前述公司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4.491.467 仟元及新台幣 1,677,887 仟元,各占綜合利益總額之24.03%及7.57%。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達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達公司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達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曾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台達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台達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台達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台達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達公司民國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4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09 金 |
年 12 月 額 |
31 日 % |
108 年 12 月 金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526,220 | 1 | \$ 645,136 |
-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319,823 | - |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六(十六) | 2,322,301 | 1 | 735,763 | -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 | 34,132 | - | 63,493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6,816,593 | 3 | 4,447,348 | 2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7,343,305 | 3 | 4,959,305 | 3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70,900 | - | 97,967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620,947 | - | 456,383 | -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4,415,599 | 2 | 3,578,871 | 2 | |
| 1410 | 預付款項 | 830,709 | 1 | 1,070,916 | 1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八 | 125,165 | - | 170,407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4,105,871 | 11 | 16,545,412 | 8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六(二) | |||||
| 產-非流動 | 947,464 | 1 | 43,198 | -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404,189 | 1 | 1,259,966 | 1 | |||
| 1560 | 合約資產-非流動 | 六(十六) | 669,926 | - | -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171,823,674 | 76 | 161,276,288 | 80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23,201,266 | 10 | 19,793,789 | 10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八) | 487,399 | - | 525,718 | -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九) | 1,338,725 | 1 | 1,008,581 | 1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三) | 676,203 | - | 582,385 | -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四)(十)及八 | 670,244 | - | 768,814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01,219,090 | 89 | 185,258,739 | 92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225,324,961 | 100 | \$ 201,804,151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9 金 |
年 12 月 31 額 |
日 % 金 |
108 年 12 月 31 額 |
日 %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六) | \$ | 2,394,670 | 1 \$ |
464,306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918,923 | 1 | 2,409,962 | 1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8,671,549 | 4 | 7,725,925 | 4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11,795,315 | 5 | 10,564,812 | 5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七 | 188,041 | - | 288,794 | -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850,053 | 1 | 519,822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446,817 | - | 615,625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7,265,368 | 12 | 22,589,246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27 | 合約負債-非流動 | 六(十六) | 373,758 | - | - | -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一) | 38,618,445 | 17 | 26,995,000 | 14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三) | 10,764,819 | 5 | 9,481,142 | 5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427,745 | - | 457,795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二) | 1,975,488 | 1 | 2,124,091 | 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52,160,255 | 23 | 39,058,028 | 20 | ||
| 2XXX | 負債總計 | 79,425,623 | 35 | 61,647,274 | 31 | ||
| 權益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十三) | 25,975,433 | 12 | 25,975,433 | 13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四) | ||||||
| 3200 | 資本公積 | 49,202,505 | 22 | 49,103,331 | 24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五)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7,342,534 | 12 | 25,030,754 | 12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7,622,034 | 3 | 7,561,032 | 4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48,300,040 | 21 | 40,108,361 | 20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12,543,208) ( | 5) ( | 7,622,034) ( | 4)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45,899,338 | 65 | 140,156,877 | 69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3X2X |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十一 | \$ | 225,324,961 | 100 \$ |
201,804,151 | 100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六)及七 | \$ | 58,184,137 | 100 | \$ | 47,945,673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一) | ||||||
| (二十二)及七 | ( | 36,235,864) ( | 62) ( | 31,595,117) ( | 66) | |||
| 5900 | 營業毛利 | 21,948,273 | 38 | 16,350,556 | 34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一) | |||||||
| (二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1,102,518) ( | 2) ( | 1,109,232) (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2,737,068) ( | 5) ( | 2,706,854) ( | 6)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12,419,620) ( | 21) ( | 10,910,222) ( | 23)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 | 16,770) | - | ( | 14,602)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6,275,976) ( | 28) ( | 14,740,910) ( | 31) | ||
| 6900 | 營業利益 | 5,672,297 | 10 | 1,609,646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十七) | 6,772 | - | 17,125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八) | 1,008,901 | 2 | 891,711 | 2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九) | ( | 96,221) | - | 2,054,748 | 4 | |
| 7050 7070 |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
六(二十) 六(六) |
( | 185,695) ( | 1) ( | 132,833) | - | |
|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22,144,854 | 38 | 20,755,540 | 43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2,878,611 | 39 | 23,586,291 | 49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8,550,908 | 49 | 25,195,937 | 5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三) | ( | 3,065,677) ( | 5) ( | 2,078,140) ( | 4)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25,485,231 | 44 | \$ | 23,117,797 | 48 | |
| 8311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二) | (\$ | 69,191) | - | (\$ | 30,435)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六(三) | ||||||
|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 ||||||||
| 益 | 326,268 | - | 185,277 | -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 |||||||
|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 ||||||||
|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64,561) | - | ( | 216,636) |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六(二十三) | 13,838 | - | 6,088 |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206,354 | - | ( | 55,70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 |||||||
| 換差額 | ( | 8,289,061) ( | 14) ( | 2,861,873) ( | 6)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 | |||||||
| 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 | ||||||||
| 類至損益之項目 | 811,276 | 1 | 2,492,140 | 5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二十三) | ||||||
| 稅 | 476,157 | 1 | ( | 527,130) ( | 1)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合計 | ( | 7,001,628) ( | 12) ( | 896,863) ( | 2)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之稅後淨額 | (\$ | 6,795,274) ( | 12) (\$ | 952,569) ( | 2)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18,689,957 | 32 | \$ | 22,165,228 | 46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四)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 | 9.81 | \$ | 8.9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 | 9.77 | \$ | 8.85 |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益 | ||
|---|---|---|
| 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
|
| 他 | ||
| 餘 其 | ||
| 盈 | ||
| 留 | ||
|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台 達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保 | |
| 2 1 |
台 達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
|---|---|---|---|---|---|---|---|---|---|---|
|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保 |
盈 留 |
餘 其 | 權 他 |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益 |
||||||
| 附 |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兌換差額 |
資產未實現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益 損 |
避 險 工 具 之 損 合 益 |
額 總 益 計 權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8 年 |
\$ 25,975,433 | \$ 48,397,067 | \$ 23,211,444 | \$ 7,088,143 | \$ 33,160,104 | (\$ 4,422,025 ) (\$ 3,270,159 ) | 131,152 \$ |
\$ 130,271,159 | ||
|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 | - | - | - | 1,943 | - | - | - | 1,943 | |
| 108 年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本期淨利 |
25,975,433 - |
48,397,067 - |
23,211,444 - |
7,088,143 - |
33,162,047 23,117,797 |
4,422,025 ) ( - ( |
3,270,159 ) - |
131,152 - |
130,273,102 23,117,79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255,785 ) ( ( |
912,967 ) | 200,079 | 16,104 | 952,569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22,862,012 | 912,967 ) ( |
200,079 | 16,104 | 22,165,228 | |
| 107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819,310 | - | 1,819,310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72,889 | 472,889 ) ( |
- | - | -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34,941 - |
- - |
- - |
( 12,987,717 ) - |
- - |
- - |
- - |
12,987,717 ) 34,941 ( |
|
|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671,323 | - | - | - | - | - | - | 671,323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六(三) | - | - | - | - | 635,782 ) ( |
- | 635,782 | -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 25,975,433 | \$ 49,103,331 | \$ 25,030,754 | \$ 7,561,032 | \$ 40,108,361 | (\$ 5,334,992 ) (\$ 2,434,298 ) | 147,256 \$ |
\$ 140,156,877 | ||
| 109 年 | ||||||||||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
\$ 25,975,433 - |
\$ 49,103,331 - |
\$ 25,030,754 - |
\$ 7,561,032 - |
\$ 40,108,361 25,485,231 |
- | (\$ 5,334,992 ) (\$ 2,434,298 ) - |
147,256 - \$ |
\$ 140,156,877 25,485,23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19,914 ) ( ( |
6,984,988 ) | 326,268 | 16,640 ) ( ( |
6,795,274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25,365,317 | 6,984,988 ) ( |
326,268 | 16,640 ) ( |
18,689,957 | |
| 10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2,311,780 | - | 2,311,780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61,002 | 61,002 ) ( |
- | - | -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195,879 - |
- - |
- - |
( 12,987,717 ) - |
- - |
- - |
- - |
12,987,717 ) 195,879 ( |
|
|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96,705 ) ( |
- | - | 58,953 ) ( |
- | - | - | 155,658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09 年 12 月 31 日 |
六(三) | \$ 25,975,433 - |
- \$ 49,202,505 |
\$ 27,342,534 - |
- \$ 7,622,034 |
1,754,186 ) \$ 48,300,040 ( |
(\$ 12,319,980 ) (\$ - |
353,844 ) 1,754,186 |
- 130,616 \$ |
\$ 145,899,338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9 年 度 | 108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28,550,908 | \$ | 25,195,937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七)(八) | ||||
| (二十一) | 1,879,266 | 1,411,957 | |||
| 攤銷費用 | 六(九)(二十一) | 447,457 | 448,662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16,770 | 14,602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 | 185,695 | 132,833 | ||
| 利息收入 | 六(十七) | ( | 6,772 ) | ( | 17,125 ) |
| 股利收入 | 六(十八) | ( | 44,420 ) | ( | 55,722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 六(六) | ||||
| 資利益之份額 | ( | 22,144,854 ) | ( | 20,755,540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 | 六(二)(十九) | ||||
| 益)損失 | ( | 993 ) | 4,24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十九) | ( | 1,908 ) | 1,361 | |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六(十九) | 21,946 | ( | 2,113,283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27,152 | |||
| 合約資產 | ( | 2,237,232 ) | 144,791 | ||
| 應收票據淨額 | 29,361 | 6,146 | |||
| 應收帳款 | ( | 2,374,353 ) | 2,547,349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2,384,000 ) | ( | 2,170,142 ) | |
| 其他應收款 | 5,441 | 255,243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164,564 ) | 180,693 | ||
| 存貨 | ( | 836,728 ) | ( | 505,188 ) | |
| 預付款項 | 240,207 | ( | 238,464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45,326 | ( | 74,976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69,656 | ( | 64,930 ) | ||
| 合約負債 | 2,297,050 | 8,303 | |||
| 應付帳款 | 507,054 | ( | 175,745 )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945,624 | 83,303 | |||
| 其他應付款 | 1,220,256 | 694,436 | |||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 | 100,753 ) | ( | 36,740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161,461 ) | ( | 373,450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292,320 ) | 228,549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711,659 | 4,804,253 | |||
| 收取之利息 | 6,624 | 16,979 | |||
| 收取之股利 | 3,686,138 | 6,200,189 | |||
| 支付之利息 | ( | 175,648 ) | ( | 126,667 ) | |
| 支付所得稅 | ( | 1,047,904 ) | ( | 1,011,371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8,180,869 | 9,883,383 |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9 年 度 | 108 年 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900,000 ) | \$ | -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 | - | ( | 11,190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 | 六(三) | ||||
| 產 | 501,867 | 402,780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177,078 ) | ( | 309,510 ) | |
| 子公司清算退回股款 | 233,452 | 46,642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 | 5,216,193 ) | ( | 6,110,52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3,364 | 27,859 | |||
| 購置無形資產 | 六(九) | ( | 362,139 ) | ( | 506,394 ) |
|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 27,642 | ( | 133,758 ) | ||
| 人壽保險現金解約價值減少 | 10,441 | 6,827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9,169 ) | ( | 2,066 ) | |
|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 六(二十五) | 23,384 | 445,267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5,854,429 ) | ( | 6,144,067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65,941,443 | 9,597,000 |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六) | ( | 54,317,998 ) |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 | 122,570 | |||
| 租賃本金償還 | ( | 81,084 ) | ( | 65,941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五) | ( | 12,987,717 ) | ( | 12,987,717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445,356 ) | ( | 3,334,088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881,084 | 405,228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45,136 | 239,908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526,220 | \$ | 645,136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 財審報字第 20003695 號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簡稱「台達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 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捐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台達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109年 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台達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達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台達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併購交易購買價格分攤合理性評估
事項說明
台達集團於民國 108年6月購入 Amerlux, LLC 集團 100%股權,相關收購價格分攤 後續於民國 109 年第二季完成,因併購交易產生無形資產金額重大(包括商譽及可辨認 無形資產-客戶關係等)。此併購交易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 價格分攤請詳附註六(三十一)。
因此項購買之被投資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淨公允價值及商譽之分攤係以管理 階層評估為基礎,涉及會計估計等假設,因此,本會計師將所購入前述公司股權價格分 攤列為杳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除瞭解管理階層評估有關購買價格分攤的基礎及程序,並複核台達集團委 託專家編製之價格分攤報告中所辨認資產與承擔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方法,以及對可辨認 無形資產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所使用之主要假設與公允價值計算方法之合理性,以計算 商譽,其包含下列程序:
-
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
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關鍵查核事項-商譽減損之評估
事項說明
截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台達集團因併購乾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LTEK AS、 Delta Controls Inc.、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Amerlux, LLC 以及 Lov Tec electronics GmbH 產生之商譽餘額計新台幣 15,532,478 仟元,占合併總資產約4.62%。請詳附註五 $(1)$ 及六 $(+1)$ 。
因該等併購產生之商譽金額重大且減損評估中所採用之評價模式有關預期可回收 金額屬於重大會計估計事項,可回收金額中之現金流量涉及以未來年度之現金流量預 測。因此,本會計師將商譽減損評估列為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取得台達集團所提供商譽減捐評估表,瞭解依現金產生單位編製所估計之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及其制定過程,並已執行下列查核程序:
-
評估台達集團所使用之評價模型與其所屬產業、環境及該受評價資產而言係屬合理。
-
- 確認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未來現金流量與事業部門提供未來年度預算一致。
-
- 依評價模型中所採用之預計成長率、營業淨利率及折現率等重大假設之合理性,包含 下列程序:
- (1)驗證評價模型參數與計算公式之設定。
- (2)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及營業淨利率與歷史結果、經濟及產業預測文獻比較。
(3)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達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未 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 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 幣 64,807,490 仟元及新台幣 56,952,036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9.26%及18.31%; 民國 109年及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 63.667.883 仟元 及新台幣 45.582.501 仟元,各占營業收入之22.53%及17.00%。該等採用權益法之被投 資公司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投資餘額皆為新台幣0仟元,皆占合併資產總 額 0%;民國 109年及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捐益分別 為新台幣 0 仟元及新台幣 429,060 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0%及 1.80%。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台達集團已編製民國109年度及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 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達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達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達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曾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 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杳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台達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達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台達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 產 | 附註 | 109 金 |
年 12 |
月 額 |
31 日 % |
108 金 |
年 12 |
月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58,711,985 | 17 | \$ | 43,960,001 | 14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六(二) | |||||||||
| 產-流動 | 1,061,343 | - | 1,122,458 | - | |||||||
| 11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319,823 | - |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六(二十一) | 2,170,634 | 1 | 1,087,489 | - | |||||
| 1150 1170 |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五) 六(五) |
3,733,595 59,177,433 |
1 18 |
3,816,628 52,955,106 |
1 17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42,284 | - | 263,644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七 | 1,803,498 | 1 | 1,480,157 | 1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364,666 | - | 372,654 | - | ||||||
| 130X | 存貨 | 六(七) | 44,889,429 | 13 | 39,316,423 | 13 | |||||
| 1410 | 預付款項 | 2,171,217 | 1 | 2,400,734 | 1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八 | 760,771 | - | 463,074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74,886,855 | 52 | 147,558,191 | 4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六(二) | |||||||||
| 產-非流動 | 2,942,196 | 1 | 2,225,239 | 1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三) | |||||||||
|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927,683 | 1 | 1,797,301 | 1 | |||||||
| 1560 | 合約資產-非流動 | 六(二十一) | 526,766 | - | 304,338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八) | 785,002 | - | 1,138,920 |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九)及八 | 68,441,975 | 20 | 63,590,981 | 20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十) | 3,020,746 | 1 | 3,113,833 | 1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六(十一) | 14,070 | - | 14,070 | -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十二) | 75,459,630 | 22 | 82,432,653 | 27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八) | 6,471,705 | 2 | 6,679,405 | 2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五)(十三)及八 | 1,939,587 | 1 | 2,182,359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61,529,360 | 48 | 163,479,099 | 53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336,416,215 | 100 | \$ | 311,037,290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 年 12 月 31 |
日 | 108 年 12 月 |
31 日 |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四) | \$ | 2,001,532 | 1 | \$ 7,575,932 |
3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 六(二) | |||||
| 債-流動 | 60,060 | - | 15,929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二十一) | 5,012,589 | 1 | 3,352,208 | 1 | |
| 2150 | 應付票據 | 2,770 | - | 21,669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46,687,510 | 14 | 39,478,462 | 13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29,641 | - | 32,197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32,884,221 | 10 | 28,829,379 | 9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3,085,472 | 1 | 2,187,076 | 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六(十五) | 4,259,706 | 1 | 4,233,308 | 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94,023,501 | 28 | 85,726,160 | 28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五) | 39,313,990 | 12 | 27,748,839 | 9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八) | 15,450,119 | 5 | 14,008,861 | 4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1,411,312 | - | 1,421,265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7,627,652 | 2 | 7,777,723 | 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63,803,073 | 19 | 50,956,688 | 16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57,826,574 | 47 | 136,682,848 | 44 | ||
| 權益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十七) | 25,975,433 | 8 | 25,975,433 | 8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八) | ||||||
| 3200 | 資本公積 | 49,202,505 | 14 | 49,103,331 | 16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九) | ||||||
| 3310 3320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27,342,534 7,622,034 |
8 2 |
25,030,754 7,561,032 |
8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48,300,040 | 15 | 40,108,361 | 13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12,543,208) ( | 4) ( | 7,622,034) ( | 3)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145,899,338 | 43 | 140,156,877 | 45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四(三)及六(二十) | 32,690,303 | 10 | 34,197,565 | 11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78,589,641 | 53 | 174,354,442 | 5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336,416,215 | 100 | \$ 311,037,290 |
100 |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9 | 年 | 度 | 108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一)及七 | \$ | 282,605,493 | 100 \$ |
268,131,39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七)(二十六) | |||||
| (二十七)及七 | ( | 195,393,115)( | 69)( | 193,635,252)( | 72)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87,212,378 | 31 | 74,496,145 | 28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六) | ||||||
| (二十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18,430,010)( | 7)( | 19,837,224)( | 8)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12,020,761)( | 4)( | 11,418,313)(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25,479,870)( | 9)( | 23,887,886)( | 9)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十二(二) | 144,067 | - | 56,068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55,786,574)( | 20)( | 55,087,355)( | 21) | |
| 6900 | 營業利益 | 31,425,804 | 11 | 19,408,790 | 7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二) | 544,147 | - | 886,537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三) | 3,939,821 | 1 | 3,150,629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二) | |||||
| (二十四) | ( | 1,199,056) | - | 6,304,445 | 3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五) | ( | 375,837) | - ( |
737,869)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六(八) | |||||
| 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59,596) | - | 141,877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849,479 | 1 | 9,745,619 | 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34,275,283 | 12 | 29,154,409 | 1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八) | ( | 6,890,944)( | 2)( | 5,226,653)( | 2)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27,384,339 | 10 \$ |
23,927,756 | 9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156,768) | - | (\$ | 336,375) |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六(三)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326,268 | - | 200,079 | -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16,500 |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二十八) | ||||||
| 稅 | 13,838 | - | 6,088 |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83,338 | - | ( | 113,708)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 | 9,591,864)( | 3)( | 2,958,933)( | 1) | ||
| 8368 | 避險工具之損益 | ( | 18,489) | - | 2,700 | -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819 | - | 3,535,054 | 1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 六(二十八) | ||||||
| 得稅 | 476,157 | - | ( | 527,130)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總額 | ( | 9,133,377)( | 3) | 51,691 | -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950,039)( | 3)(\$ | 62,017) |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8,434,300 | 7 | \$ | 23,865,739 | 9 |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25,485,231 | 9 | \$ | 23,117,797 | 9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1,899,108 | 1 | \$ | 809,959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18,689,957 | 7 | \$ | 22,165,228 | 8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255,657) | - | \$ | 1,700,511 | 1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九)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81 | \$ | 8.9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九)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77 | \$ | 8.85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3 3 |
|||||||||||
|---|---|---|---|---|---|---|---|---|---|---|---|
| 台 達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屬 歸 |
於 | 母 | 公 | 司 | 業 | 主 | 之 | 益 權 |
|||
| 保 | 留 | 餘 其 盈 |
權 他 |
益 | |||||||
| 附 |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 益 損 |
益 總 避 險 工 具 之 損 |
計 非控制權益 權 | 額 總 益 |
|||||
| 108 年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25,975,433 | \$ 48,397,067 | \$ 23,211,444 | \$ 7,088,143 | \$ 33,160,104 | 4,422,025 ) (\$ (\$ |
3,270,159 ) | \$ 131,152 | 130,271,159 \$ |
\$ 9,189,749 | 139,460,908 \$ |
|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 | - | - | - | 1,943 | - | - | - | 1,943 | - | 1,943 |
| 108 年 1 月 1 日重編後餘額 | 25,975,433 | 48,397,067 | 23,211,444 | 7,088,143 | 33,162,047 | 4,422,025 ) ( ( |
3,270,159 ) | 131,152 | 130,273,102 | 9,189,749 | 139,462,851 |
| 本期合併總損益 | - | - | - | - | 23,117,797 | - | - | - | 23,117,797 | 809,959 | 23,927,756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255,785 ) ( ( |
912,967 ) | 200,079 | 16,104 | 952,569 ) ( |
890,552 | 62,017 ) ( |
| 六(十九) 107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22,862,012 | 912,967 ) ( |
200,079 | 16,104 | 22,165,228 | 1,700,511 | 23,865,739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819,310 | - | 1,819,310 ) ( |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72,889 | 472,889 ) ( |
- | - | - | - | - | - |
|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12,987,717 ) ( |
- | - | - | 12,987,717 ) ( |
- | 12,987,717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34,941 | - | - | - | - | - | - | 34,941 | - | 34,941 |
| 六(三十二)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671,323 | - | - | - | - | - | - | 671,323 | 4,947,661 ) ( ( |
4,276,338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 | - | - | 28,254,966 | 28,254,966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三) | - | - | - | - | 635,782 ) ( |
- | 635,782 | - | - | -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25,975,433 | \$ 49,103,331 | \$ 25,030,754 | \$ 7,561,032 | \$ 40,108,361 | 5,334,992 ) (\$ (\$ |
2,434,298 ) | \$ 147,256 | 140,156,877 \$ |
\$ 34,197,565 | 174,354,442 \$ |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9 年 |
\$ 25,975,433 | \$ 49,103,331 | \$ 25,030,754 | \$ 7,561,032 | \$ 40,108,361 | 5,334,992 ) (\$ (\$ |
2,434,298 ) | \$ 147,256 | 140,156,877 \$ |
\$ 34,197,565 | 174,354,442 \$ |
| 本期合併總損益 | - | - | - | - | 25,485,231 | - | - | - | 25,485,231 | 1,899,108 | 27,384,339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19,914 ) ( ( |
6,984,988 ) | 326,268 | 16,640 ) ( ( |
6,795,274 ) ( | 2,154,765 ) ( | 8,950,039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25,365,317 | 6,984,988 ) ( |
326,268 | 16,640 ) ( |
18,689,957 | 255,657 ) ( |
18,434,300 |
| 六(十九) 108 年度盈餘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2,311,780 | - | 2,311,780 ) ( |
- | -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
61,002 - |
61,002 ) 12,987,717 ) ( ( |
- - |
- - |
- - |
12,987,717 ) - ( |
- - |
12,987,717 )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195,879 | - | - | - | - | - | - | 195,879 | - | 195,879 |
| 六(三十二)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異 |
- | 96,705 ) ( |
- | - | 58,953 ) ( |
- | - | - | 155,658 ) ( ( |
243,181 ) ( | 398,839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 | - | - | 1,008,424 ) ( ( |
1,008,424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三) | - | - | - | - | 1,754,186 ) ( |
- | 1,754,186 | - | - | - | - |
|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25,975,433 | \$ 49,202,505 | \$ 27,342,534 | \$ 7,622,034 | \$ 48,300,040 | (\$ 12,319,980 ) (\$ | 353,844 ) | \$ 130,616 | 145,899,338 \$ |
\$ 32,690,303 | 178,589,641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9 | 年 度 |
108 |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34,275,283 | \$ | 29,154,409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九)(十) | ||||
| (二十六) | 12,024,107 | 10,912,594 | |||
| 攤銷費用 | 六(十二) | ||||
| (二十六) | 3,846,049 | 3,072,851 | |||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十二(二) | ( | 144,067 ) | ( | 56,068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 六(二)(二十四) | ||||
| 之淨利益 | ( | 71,489 ) | ( | 365,965 )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五) | 375,837 | 731,745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二) | ( | 544,147 ) | ( | 886,537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三) | ( | 190,171 ) | ( | 282,302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迴轉)成本 | 六(三十) | ( | 900 ) | 41,17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利益)之 | 六(八) | ||||
| 份額 | 59,596 | ( | 141,877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二十四) | 67,529 | 56,441 | ||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六(二十四) | 95,654 | ( | 6,001,894 )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六(二十四) | 801,712 | ( | 90,215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
| 產 | ( | 572,564 ) | 283,898 | ||
| 合約資產 | ( | 1,300,311 ) | 812,339 | ||
| 應收票據 | 83,033 | 274,603 | |||
| 應收帳款 | ( | 5,900,888 ) | 8,306,424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21,360 | 2,833,432 | |||
| 其他應收款 | ( | 314,845 ) | ( | 7,740 ) | |
| 存貨 | ( | 5,393,170 ) | 5,641,877 | ||
| 預付款項 | 232,351 | ( | 321,976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01,682 | ( | 328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71,407 | 130,38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 | 1,653,725 | 708,890 | |||
|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 | 18,899 ) 6,710,023 |
( | 13,714 6,723,132 )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
( | 2,556 ) 4,055,801 |
( ( |
2,381,143 ) 127,974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30,801 | ( | 679,602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974 | 682,490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0,253,917 | 45,590,519 | |||
| 收取之利息 | 537,327 | 942,187 | |||
| 收取之股利 | 188,495 | 282,302 | |||
| 支付之利息 | ( | 376,796 ) | ( | 729,218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3,752,891 ) | ( | 4,175,022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6,850,052 | 41,910,768 |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9 | 年 度 |
108 | 年 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 | \$ | - | (\$ | 11,190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六(三) | ||||
| 資產 | 501,867 | 1,114,87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清算退回股 | |||||
| 款 | 4,444 | -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 12,154 ) |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7,240 | - | |||
|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 六(三十一) | ( | 1,088,115 ) | ( | 24,018,015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九) | ( | 17,838,456 ) | ( | 16,866,186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97,480 | 472,561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十二) | ( | 684,761 ) | ( | 666,967 ) |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 | 537,131 ) | ( | 51,359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332,660 | ( | 489,479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9,104,772 ) | ( | 40,527,918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六(三十三) | ( | 5,574,400 ) | 1,316,87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三) | 67,144,183 | 2,407,888 |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三) | ( | 55,596,451 ) | - | |
| 租賃本金償還 | ( | 517,080 ) | ( | 586,249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九) | ( | 12,987,717 ) | ( | 12,987,717 ) |
| 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 六(二十) | ( | 895,326 ) | ( | 2,320,171 ) |
| 取得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價款 | 六(三十二) | ( | 398,839 ) | ( | 4,276,338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8,825,630 ) | ( | 16,445,717 ) | |
| 匯率影響數 | ( | 4,167,666 ) | ( | 595,829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4,751,984 | ( | 15,658,696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3,960,001 | 59,618,69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58,711,985 | \$ | 43,960,001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附錄四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 一 ○ 九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經本 審計委員會依法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 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此致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 一 ○ 年股東常會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永清
中華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附錄五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選人擔任其他公司重要職務說明
| 董事姓名 | 其他公司(註)之重要職務 | ||||
|---|---|---|---|---|---|
|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海英俊 | 台灣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及 薪資報酬委 員會委員 |
|||
| 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柯子興 | Delta Electronic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
| Fine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
| 鄭崇華 | 華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鄭平 | 上海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上海浦環中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執行董事 | ||||
| Delta Electronic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
| 鋇泰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張訓海 | 中達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長 | |||
| 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鄭安 | 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福達新創通訊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長 |
註:不包含本公司 100%持有之子公司。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候選人擔任其他公司重要職務說明 | |
|---|---|
| -- | --------------------- |
| 獨立董事姓名 | 其他公司(註)之重要職務 | ||||
|---|---|---|---|---|---|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
| 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李吉仁 | 活水參影響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予新創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艾新銳創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親子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中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呂學錦 | 神達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新鼎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未來市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富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Verizon Media | 策略顧問 | ||||
| 鄒開蓮 | 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 | 董事 | |||
| 中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
| 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獨立董事 | ||||
|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黃日燦 | 台杉水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台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顧問 | ||||
| 裕隆集團 | 執行長特別顧問 | ||||
| 可成集團 | 董事長特別顧問 |
註:不包含本公司 100%持有之子公司。
▊ 附錄六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股東常會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 第 一 條: 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 第 二 條: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 第 三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 及素養,如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 市場觀、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等。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第 四 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需符合主管機關對獨立董事之認定標準,獨立董事之選任,應依主管機關 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 序為之。
- 第 五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每一股份依法擁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數, 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除於選舉票上 加蓋本公司印章外,並將選舉人出席證號碼及選舉權數填列於選票上,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 第 六 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擬定之選舉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 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 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 七 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計票員若干人及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二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 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 第 八 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 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本國自然人以國民身分證正本、外國自然人以 護照正本為其身分認證文件,該身分認證文件之號碼為選票之身分認證號碼。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 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第 九 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被選舉人為股東時,所填之被選舉人姓名、戶號及分配選舉權數之任何一項,有漏填或塗改者 ;或其姓名、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被選舉人為非股東時,所填之被選舉人姓名、身分認證號碼及分配選舉權數之任何一項,有漏
填或塗改者;或其姓名、身分認證號碼經核對與正本文件不符者。
-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 (姓名) 或股東戶號 (身分認證號碼) 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圖文者。 六、所填被選舉人名額超過規定應選名額者。
- 第 十 條: 分配選舉權合計少於選舉人持有選舉權數時,其減少權數視為棄權。
- 第十一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當選名單或由主席指示司儀宣布之。
- 第十二條: 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發給當選通知書。
-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股東常會通過 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民國一○九年六月十日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 第 一 條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之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 第 二 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 第 三 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 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 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 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 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 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含獨立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 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 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 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 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 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 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 四 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 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四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 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 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第四條之二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 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 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
第 五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 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 六 條 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之表決權為準。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 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 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 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 表出席。
第 七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 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 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 八 條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 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 為止。
第 九 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 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 十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 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 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 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 十 一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 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對議程所列報告事項之詢問,應於全部報告事項均經主席或其指定之人宣讀或報告完畢 後,始得發言。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分鐘。 出席股東對議程所列承認事項、討論事項之每一議案,及臨時動議程序中提出之各項議案,同一議 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分鐘。 出席股東於臨時動議議程進行中非屬議案之詢問及其他意見之表達,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 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分鐘。
出席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或影響會議秩序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 十 二 條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 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 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第 十 三 條 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 應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 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 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 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 第 十 四 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辦法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 包含當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 十 五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本公司對於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
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含獨立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 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第 十 六 條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 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 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 十 七 條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 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 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 十 八 條 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 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 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 第 十 九 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附錄八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
-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
-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
-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
-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
-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 CB01071 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
-
-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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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
-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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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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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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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
-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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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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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
-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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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
- 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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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 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 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
-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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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
- CE01021 度量衡器製造業。
-
-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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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01040 鐘錶製造業。
-
- 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
-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
-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
-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
-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
-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
-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
-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 40. | E603050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
|---|---|---|
| 41. | E603090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
| 42. | E604010 | 機械安裝業。 |
| 43. | E605010 | 電腦設備安裝業。 |
| 44. | E701010 | 電信工程業。 |
| 45. | E701030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
| 46. | EZ05010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
| 47. | EZ14010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
| 48. | F101130 | 蔬果批發業。 |
| 49. | F106030 | 模具批發業。 |
| 50. | F106040 | 水器材料批發業。 |
| 51. | F108031 | 醫療器材批發業。 |
| 52. | F109070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
| 53. | F113010 | 機械批發業。 |
| 54. | F113020 | 電器批發業。 |
| 55. | F113030 | 精密儀器批發業。 |
| 56. | F113050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
| 57. | F113060 | 度量衡器批發業。 |
| 58. | F113070 | 電信器材批發業。 |
| 59. | F113110 | 電池批發業。 |
| 60. | F118010 | 資訊軟體批發業。 |
| 61. | F119010 | 電子材料批發業。 |
| 62. | F199990 | 其他批發業。 |
| 63. | F201010 | 農產品零售業。 |
| 64. | F206030 | 模具零售業。 |
| 65. | F208031 | 醫療器材零售業。 |
| 66. | F209060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 67. | F213010 | 電器零售業。 |
| 68. | F213030 |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
| 69. | F213050 | 度量衡器零售業。 |
| 70. | F213060 | 電信器材零售業。 |
| 71. | F213110 | 電池零售業。 |
| 72. | F217010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
| 73. | F218010 | 資訊軟體零售業。 |
| 74. | F219010 | 電子材料零售業。 |
| 75. | F399040 | 無店面零售業。 |
| 76. | F401010 | 國際貿易業。 |
| 77. | F401021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 78. | F401181 | 度量衡器輸入業。 |
| 79. | F601010 | 智慧財產權業。 |
| 80. | G801010 | 倉儲業。 |
| 81. | I103060 | 管理顧問業。 |
| 82. | I199990 | 其他顧問服務業。 |
| 83. | I301010 | 資訊軟體服務業。 |
| 84. | I301020 | 資料處理服務業。 |
| 85. | I301030 |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
| 86. | I401010 | 一般廣告服務業。 |
| 87.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
|---|---|
| 88.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
|
| 89.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
|
| 90.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
|
| 91. IZ03010 剪報業。 |
|
| 92. IZ04010 翻譯業。 |
|
| 93. IZ10010 排版業。 |
|
| 94. IZ13010 網路認證服務業。 |
|
| 95.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
|
| 96. J303010 雜誌(期刊)出版業。 |
|
| 97.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
|
| 98.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99. J399010 軟體出版業。 |
|
| 100. J399990 其他出版業。 |
|
| 101. J701070 資訊休閒業。 |
|
| 102. JE01010 租賃業。 |
|
| 103.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 第三條 |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桃園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在其他地點設立分公司。 |
| 第四條 |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及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 |
| 第四條之一 |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背書保證事宜。 |
| 第二章 股 份 |
|
| 第五條 |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佰億元,分為肆拾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授權董事會分次發 行。其中保留新台幣壹拾億元,分為壹億股作為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 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本公司如擬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本公司如擬將買回本公司之股份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前提經最 |
| 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
| 第五條之一 | 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限制。 |
| 第五條之二 | 刪除。 |
| 第六條 |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 第六條之一 | 刪除。 |
| 第七條 | 本公司辦理股東之股務相關作業,除法令、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悉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
| 第八條 | 刪除。 |
| 第九條 | 刪除。 |
| 第十條 | 刪除。 |
| 第十一條 | 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 |
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十二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臨時會
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十三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
- 第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 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其意思表示 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之二規定辦理。
- 第十四條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 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十五條 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表決權受有限制或依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無表決權者,不在此 限。
- 第十六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七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 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 存於本公司。本公司對於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依公司法規定辦理之。
第四章 董 事
第十八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人至十三人,均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依公司法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均得連任。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於前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 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 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相關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主 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證券主管機關若另有規定第一項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時,應從其規定。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授權董事會依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評估及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本公司對獨立董事得訂與一般董事不同之薪 資報酬。
本公司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 第十八條之一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法、證 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第十九條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任期為限。 第二十條 刪除。
- 第二十一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並得以 同一方式互選副董事長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 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董事會下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應訂定行使職權規章,經董事會通 過後施行。
-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 三條規定召集之,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 公司法第二○八條規定辦理。
- 第二十二條之一 董事會之召集通知,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辦理,並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為之。
-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 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 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得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送各董事, 並列入本公司重要檔案,於公司存續期間永久妥善保存。議事錄應記載事項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二十五條 刪除。
第五章 經 理 及 職 員
- 第二十六條 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任免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為之。
- 第二十七條 刪除。
- 第二十八條 刪除。
第六章 決 算
-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 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條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低於 3%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為董事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上述員工酬勞發放對象得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相關辦法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辦理之:
-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 (三)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 (四)必要時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五)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緣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健全並兼顧業務發展,股東紅利提撥之數 額,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 60%,且現金之比例應占股東紅利總額之 15%以上。
第七章 附 則
- 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修 正於民國六十六年一月十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 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 二十八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九日,第九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四月 二十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第十一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二十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 年七月十二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 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一 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二日,第二 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二 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九日,第二十四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八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八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二年五月八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九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 年五月十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六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三 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第三十 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第三十七次修 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九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八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七年六月十三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 月十五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 十九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四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第四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第五十次 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十一日。
▊ 附錄九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常會未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依規定不需公開 110 年度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年度預估資訊。
▊ 附錄十
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外之全體 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 62,341,039 股。
| 目前持有股數 | ||||||
|---|---|---|---|---|---|---|
| 職稱 | 姓名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董事長 | 海英俊 | 984,067 | 0.04% | |||
| 副董事長 | 柯子興 | 807,630 | 0.03% | |||
| 董事 | 鄭崇華 | 81,878,039 | 3.15% | |||
| 董事 | 鄭平 | 55,640,093 | 2.14% | |||
| 董事 | 張訓海 | 903,811 | 0.03% | |||
| 董事 | 張明忠 | 1,002,917 | 0.04% | |||
| 董事 | 鄭安 | 50,344,764 | 1.94% | |||
| 獨立董事 | 彭宗平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陳永清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趙台生 | 0 | 0.00% | |||
| 獨立董事 | 李吉仁 | 0 | 0.00% | |||
|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 191,561,321 | 7.37% |
- 本公司董事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如下:
註 1:本公司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2,597,543,329 股。
註 2: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排除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例之規定。
▊ 附錄十一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暨提名相關資訊
-
- 依公司法第 172-1 條及 192-1 條相關規定,本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暨提名時間為民國 110 年 3 月 26 日起至民國 110 年 4 月 6 日止。
-
- 於上開期間,除董事會提名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外,無任何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或提名。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海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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