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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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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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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 2021-04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置换银行借款
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置换银行借款的情况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是四川大通燃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为优化借款结构,降 低融资成本,更好满足资金需求,拟以长期借款置换短期借款,将向九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975 万元、借款期限 36 个月,用于置换前 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 年期借款人民币 5,975 万元及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 年期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共计 8,975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了上述置换事项。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置换银行借款 的议案》。
二、担保进展的情况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上饶燃气将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975 万元,借 款期限 36 个月;上饶燃气将以其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燃气收费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 押担保;公司将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 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4,945.40 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 015)、《关于调整预计担保额 — 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 027)、《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2021 034)。
2、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本次借款系上饶燃气以长期借款置换短期借款,置换前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10,800 万元,置换完成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975 万元,同时有 1,825 万元担保额度可纳入循环使用。相关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 置换前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前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前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前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后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后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后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后借款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置换后可纳 入循环使用 的担保额度 |
|---|---|---|---|---|---|---|---|---|
| 贷款银行 | 借款 金额 |
借款 期限 |
提供担 保额度 |
贷款银行 | 借款 金额 |
借款 期限 |
提供担 保额度 |
|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饶分行 |
5,975 | 12个月 | 7,800 | 九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上饶分行 |
8,975 | 36个月 | 8,975 | 1,825 |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分行 |
3,000 | 12个月 | 3,000 | |||||
| 合计 | 8,975 | - | 10,800 | 合计 | 8,975 | - | 8,975 | 1,825 |
注:“提供担保额度”中金额系担保合同中最高本金金额。
(2)本次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被担 保方 |
2021 年度 预计担保 额度 |
本次担保 前的担保 余额 |
本次归还短期借款 后的担保余额 (26,800-10,800) |
本次提供 担保额度 (+8,975) |
本次担保后的 担保余额 (16,000+8,975) |
尚可用的预计 担保额度 (原剩余额度 1,000+1,825) |
|---|---|---|---|---|---|---|
| 上饶市 大通燃 气工程 有限公 司 |
27,800 | 26,800 | 16,000 | 8,975 | 24,975 | 2,825 |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 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食品经营;家俱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 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 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 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 金额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3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445,723,319.24 | 426,586,611.97 |
| 负债总额 | 285,965,514.69 | 265,534,124.20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净资产 | 159,757,804.55 | 161,052,487.77 |
| 项目 |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71,860,666.77 | 61,033,771.63 |
| 利润总额 | 17,491,716.10 | 1,686,352.08 |
| 净利润 | 12,231,450.92 | 1,293,570.19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担保
-
1、担保事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
-
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实际发生 的债权提供担保。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8,975 万元。
-
五、董事会意见
-
1、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
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公司拥有上饶燃气的控制权,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 担保,但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 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9,645.4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38,970.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9%。
2021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 74,945.40 万元。本次对上饶燃气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7,82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4、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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