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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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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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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 2021-02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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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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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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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持有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泓燃气”)72%的股权,天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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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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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泓燃气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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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借款期限一年;公司将为天泓燃气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天泓燃气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天泓燃气的其他少数股东:自然人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和苏州先胜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占天泓燃气出资总额 18%的股权质 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10%)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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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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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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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 185 号活力商务广场 C-8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88.89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危化品的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 化经字(相)00220 号”所列范围经营):销售及租赁:燃气设备、自控设备及配 件、五金交电、机电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维修及维护的售后服务;研发:燃气 设备自控系统:燃气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72%,自然人金 华持有全部股权的 6.67%,自然人康健持有全部股权的 4.02%,自然人王翔持有全 部股权的 2.73%,自然人高建东持有全部股权的 2.65%,苏州先胜投资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全部股权的 1.93%,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全部股权的 10%。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 金额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3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236,185,241.67 | 209,835,610.51 |
| 负债总额 | 91,151,427.66 | 60,047,883.77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净资产 | 145,033,814.01 | 149,787,726.74 |
| 项目 | 2020 年1-12 月 | 2021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544,778,560.12 | 140,274,521.84 |
| 利润总额 | 40,893,256.36 | 6,282,040.79 |
| 净利润 | 30,713,921.90 | 4,753,912.73 |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苏州天 泓燃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天泓燃气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天泓燃气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 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正式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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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持有天泓燃气 72%的股权,天泓燃气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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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天泓燃气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天泓燃气的其他少数股东:自然人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和苏州先胜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占天泓燃气出资总额 18%的股权 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0%)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4、天泓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 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天泓燃气及其余 5 名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虽然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反担保,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为了满足天泓燃气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天泓燃气本次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其他
本次董事会所议四笔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48, 945.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48.8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