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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ai Decoration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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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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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二年四月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 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监事会提出监事的津贴标准及内部监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及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 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无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

  • 会、股东大会等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 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依据薪酬等级序列表定 期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有关制度考核评定。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外部监事无监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

  •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

  • 素确定,依据薪酬等级序列表按月发放;

  •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

  • 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核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九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 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或计划;监事会根据担任职务与岗位责任制定监事的薪酬方案和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报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约束机制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经公司监事会认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批评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上处罚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承担的分管工作出现决策失误,且该等失误 经董事会认定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原因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 严重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撤销 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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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