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ecai Decorati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5, 2021
58019_rns_2021-06-15_08603b5a-c798-438a-8a43-eb6219c676e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73 号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41 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德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 13:00-15:00 。投资 者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
1
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 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 于网下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 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 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安排”。
6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 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 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 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
2
计算。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 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 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 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 、德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44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票简称为“德才股份”,股票代码为 “ 605287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 码为“ 70728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E50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组 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和网下申购(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 )。通过网下申购平台 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 。关于网 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服务— IPO 业务专栏— IPO 规则及通知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申 - 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 2,5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
为 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 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 。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回拨比例,并相应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 数量。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 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6 月 17 日 ( T-5 日)的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投资者管理细 则》与《配售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 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 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 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下申购平台中将 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 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签署承诺函和提交相关 核查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 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 初步询价及配售。
5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T-1 日)进行本 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1 年 6 月 22 日( T-2 日)刊 登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路演推介。
6 、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T-4 日) 9:30-15:00 。在上
4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拟 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网下申购平台统一 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 T- 6 日)为基准日,拟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如 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 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适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值计算规则。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 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6 月 22 日( 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8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拟申购价格 与拟申购数量,且应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申报。本次网下询价以配售 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 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 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 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 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 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 数量设定为 80 万股,超过 80 万股的部分,必须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 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6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
5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9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 T-1 日)刊 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 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的 9:30-15:00 。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 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 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 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缴 纳认购款 。
11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 购。
12 、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 为:在 2021 年 6 月 22 日( 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 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 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 、发行过程中,若网下投资者出现违反《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法 律法规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4 、 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63,504.50 万元,同比下降 2.91% ;
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332.41 万元,同比增长 25.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110.10 万元, 同比增长 24.66% 。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69,804.12 万元,同比增长 35.43% ;利 润总额 6,814.98 万元,同比增长 371.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47.61 万元,同比增长 39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4,315.49 万元,同比增长 299.11% 。受公司承接项目增加、承接项 目规模变大、产业结构调整、地域优势凸显等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发行 人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期增长,同时因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冲回 金额的增长,以及 2020 年 1-3 月因疫情影响,公司在建项目开工推迟,未形成 有效产值,双重因素影响,致公司 2021 年 1-3 月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同期增长。
公司预计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23,000 万元 -226,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上升 19%-21% ;预计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为 10,000 万元 -12,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0%-33% 。前述业绩情况系 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5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详细 了解本次发行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6 月 16 日( T-6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 站( www.sse.com.cn )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7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日(周三) 2021年6月16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 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填报核查材料 |
| T-5日(周四) 2021年6月17日 |
网下投资者填报核查材料(截止时间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资料核查 |
| T-4日(周五) 2021年6月18日 |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截止时间为15:00) |
| T-3日(周一) 2021年6月21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关联关系核查 |
| T-2日(周二) 2021年6月22日 |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周三) 2021年6月23日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周四) 2021年6月24日 |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周五) 2021年6月25日 |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
| T+2日(周一) 2021年6月28日 |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 T+3日(周二) 2021年6月29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 T+4日(周三) 2021年6月30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 注:( 1 )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 2 )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上交 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
8
系;
( 3 )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 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及时公 告;
( 4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三)发行规模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规模 2,500 万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 。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路演推介安排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拟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T-1 日)安排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 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1 年 6 月 22 日( 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三、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
可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须符合《管理办法》、《业务规范》、《投资者管理
9
细则》与《配售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关于本次网下发行所设定的如下条件:
1 、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 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 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 、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 、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 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 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
5 、网下投资者需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
中午 12:00 前完成协会注册,并应当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成为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6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 T-6 日) 为基准日,拟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如为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 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 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适用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值计算规则。
- 7 、网下投资者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10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所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须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12:00 前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 金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8 、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12:00 前完成备案,并能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9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禁止参与配售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及 配售:
( 1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 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 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 以上的股东,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 其持股比例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3 )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 4 )上述( 1 )、( 2 )、( 3 )条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女配偶的父母;
( 5 )过去 6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 司及其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
11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 7 )被列入协会黑名单、尚未完成重新注册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 8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 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 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 9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上述第( 2 )、( 3 )条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 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投资者若参与德才股份询价,即被视为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 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 、核查材料的在线提交
网下投资者拟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 和 QFII 投资账户无需提交核查文件,可直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应通过光大证券网 下投资者报备平台( https://ipo.ebscn.com/obm-ipo/#/busi/home ,建议使用 Chrome 、 IE10 或 IE11 浏览器登录)在线填报提交核查材料。
投资者应首先在网站完成注册,在“个人中心-我的资料”中完善基本资 料,机构投资者还需完善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配售对象类型为机构自营 投资账户除外),资料填写完整后请务必点击“完成提交”,再从“发行动态” 中选择“德才股份”项目进行资格报备。
个人投资者上传文件包括 :所有个人投资者均需在线填写并提交《网下投 资者询价确认函(个人)》、《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原始文件需要从 系统下载,然后线下盖章(或者签名),签章后扫描存为 PDF 格式文件后上传。 如有信息修改,须重新下载对应的系统文件,签章扫描后再上传。
机构投资者上传文件包括 :
12
( 1 )所有需提交核查文件的机构投资者均需在线填写并提交《网下投资者 询价确认函(机构)》和《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 2 )除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填写并提交《配售对象出资 方基本信息表》;
( 3 )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 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 4 )配售对象如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上传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包括但 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原始文件需要从系统下载,然后线下签名盖章,签章后扫描存为 PDF 格式 文件后上传。如有信息修改,须重新下载对应的系统文件,签章扫描后再上传。 具体步骤请投资者登录平台后下载并参阅《光大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平台 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12:00 前按照上述 要求完成核查材料的在线提交,请投资者及时通过报备平台查询资料审核状态。
特别提示:投资者请切勿更改模版格式,否则将导致文件无法成功上传。 请投资者尽早进行系统填报,并在提交系统后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变化,如系统 内显示“全部通过”状态,则表明已完成报备;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填报。 如投资者未按要求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材料并完成报备,则其网下报 价或申购将被认定为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2 、应急通道提交
如投资者在本次提交系统时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以及注册或提交失败 时,经电话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12:00 前使用应急通 道提交材料,将全套核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 予以确认。网下投资者可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官方网站( www.ebscn.com ) — 下载核查材料中标准文件的模版,下载路径为:光大证券官网首页 我们的业 务 — 投资银行 —IPO 网下发行。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并按相关要 求填写。
13
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核查材料时,请投资者务必按如下格式填写邮件主题: 机构投资者:机构 + 投资者全称 + 德才股份 IPO ; 个人投资者:个人 + 姓名 + 德才股份 IPO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邮件后将发送邮箱回执。投资者发送邮件后 1 小时内未收到回执,请于核查资料报送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 12:00 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来电确认。敬请投资者保留提交核查材料之已发邮 件记录,以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验。本次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 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并对其所 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核查事宜的咨询、确认电话 021-52523076 、 52523077 、 52523071 、 52523072 。
(三)网下投资者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以下程序对网下投资者提供的材料和资质进 行核查:
1 、在申请材料报备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中午 12:00 前,如网下 投资者未能在网下投资者报备平台完整填报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 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超过截止时间报备的申请材料视为无效。
2 、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网下投资者属于前述禁止配售的情况,则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其参与报价或将其视为无效报价。
3 、网下投资者填报申请材料至正式获配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要 求申请参与的网下投资者补充提供与核查相关的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 料的原件、协会注册的相关材料等。如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 符合配售条件的情况,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拒绝向其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是否符合“三、(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的要 求以及比对关联方。确保网下投资者符合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不参加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网 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符合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以及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网下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 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网下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14
投资者应全力配合光大证券对其进行的调查和审核,如不予配合或提供虚 假信息,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取消该投资者参与询价及配售的资格并向协 会报告,相关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四)初步询价
1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到上交 所办理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网下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 、初步询价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T-4 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报价 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 所网下申购平台填写、提交其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3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 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 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 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 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 数量设定为 80 万股,超过 80 万股的部分,必须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 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6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4 、网下投资者申购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 1 )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1 年 6 月 17 日( T-5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的;
(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 3 )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 4 )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 信息不一致的;
- ( 5 )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6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15
-
( 6 )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8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
-
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要求,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
( 7 )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
( 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 ( 9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网下投资者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五)初步询价其他注意事项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
( 1 )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
( 2 )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
( 3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
( 4 )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
( 5 )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
( 6 )委托他人报价;
-
( 7 )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
( 8 )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
( 9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
( 10 )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
报价;
-
( 11 )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
( 12 )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
( 13 )不符合配售资格;
-
( 14 )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
( 15 )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
( 16 )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定价程序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16
(一)定价程序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 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 一申购时间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 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 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按照申购价格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二)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配售对象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同时确定可参 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 其他条件的报价。
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 购数量将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 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五、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17
六、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的 9:30-15:00 。 《发行 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 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 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缴纳认购款。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 9:30-11:30 、 13:00-15:00 ,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每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 1,000 股,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 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6 月 22 日( T-2 日, 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 (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
18
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七、回拨机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 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但低于 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 2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 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 情况请见 2021 年 6 月 25 日( T+1 日)刊登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八、网下配售原则
(一)投资者分类标准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以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进行分类,分类相同的配售对象将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配 售对象的分类标准为:
19
A 类: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和养老金;
B 类: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C 类:为所有不属于前述 A 类、 B 类以外的其余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二)配售原则
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不低于 50% 优先向 A 类投资者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在保证 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 预设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10% 优先向 B 类投资者配售。若按上述预设比例配售,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低于 B 类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 调整 A 类投资者和 B 类投资者的预设比例。
若网下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 1 )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50% 时, A 类投资 者的配售比例≥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 2 )当 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50% 时, A 类投资 者全额配售;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 3 )上述比例配售在计算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剩余零股按不同配售类型 分配给该类型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分配给申购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 下一位,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本次网下最终配售结果将根据网下缴款情况确定。
九、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6
20
月 28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 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请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 T+4 日)刊登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十一、中止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
21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
-
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
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3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4 、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5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 6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8 、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
-
令中止发行;
-
9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 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 重启发行。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簿记咨询电话: 021-52523660 、 52523661 、 52523662
报送核查材料电话: 021-52523076 、 52523077 、 52523071 、 52523072
发行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22
2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