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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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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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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 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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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的原因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所确定的拟首次激励对 象为 109 名,有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107 人。首次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42 万股调整为 930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 —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予办理本 次股权激励事项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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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以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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