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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G Technology Co., 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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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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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96,487.00 股后的 762,924,6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74,621,120.00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为 11,696,487.00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后的股本为 762,924,633.00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 股本×分配比例,即 152,584,926.60 元=762,924,633.0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 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800 元/股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69800 元/股=152,584,926.60 元÷774,621,120.00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800 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8*****230 | 光弘投资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林夏婷
咨询电话:0752-5108688
传真电话:0752-5108268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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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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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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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