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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G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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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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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二、执行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龙湖川 1998 年 1998 年 2011 年 2016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佳慧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22 年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倪万杰 2017 年 2009 年 2017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龙湖川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杨佳慧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倪万杰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5 年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渝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其在(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


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立信根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风险以及应对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构成了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业务执行

立信制定了业务执行层面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审计质量为导向的事务所文化,并保证项目组成员理解并履行实现项目质量方面的总体责任。

立信实施有效的一体化管理,在业务风险评估及分类、业务承接与保持、审计项目的监督、审计方法及质量管理标准等业务执行方面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控制。立信推行以合伙人主导的审计交付模式,充分发挥合伙人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引领专业人员高质量交付。

2、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3、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5、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及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6、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薪酬计提、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立信合理安排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立信在年度审计中利用了事务所内部专家团队的工作,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审计、估值评估等多领域专家,且事务所会计、审计方面的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


业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重组、2015 年报、2016 年报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八、评估结论

立信具备担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均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立信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