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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hong Mining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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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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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2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外部融资环境及 持续发展基础上,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进行了如下修改: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二)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三)公司进行现金分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拟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矿山建设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含 20%)。 (二)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三)公司进行现金分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拟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矿山建设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含20%)。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