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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hong Mining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4
Jun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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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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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 2024 070 债券代码: 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 -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8)。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 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 票的股份 21,162,093 股,下同)的 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
1、股东名称:张杰
-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
3、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区间:10.06 元/股-11.13 元/股
-
4、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份 占总股本 比例(%) |
|
|---|---|---|---|---|---|---|
1
| 张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14日 | 11.12 |
20,000 | 0.00 | |
|---|---|---|---|---|---|---|
| 2024年6月19日 | 10.08 |
605,000 | 0.04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0,000 | 0.17 | 1,875,000 | 0.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5,000 |
0.04 | 0 | 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5,000 | 0.13 | 1,875,000 | 0.13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杰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本次减持股份 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2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张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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