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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hong Mining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Ma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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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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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 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 2024 037 债券代码: 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林圃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30,160,432 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 2.03%,增持股份的主要来源为持股 5%以上股 东梁欣雨女士拟减持的股份。

公司于近期收到林圃正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1、姓名:林圃正

  •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圃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2,20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3、林圃正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已完成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过去 6 个月内均不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亲属、监事之亲属 -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8)。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

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林圃正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 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30,160,432 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已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 2.03%。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 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增持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5、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实施期间不减 持公司股份,并在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股份。本 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 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 公司股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圃正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