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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hong Mining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4
Ma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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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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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 2024 038 债券代码: 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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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欣雨、张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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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7,9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60%。梁欣雨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为 30,160,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梁欣雨女士拟减持的股份,将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林圃正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
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张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近期收到梁欣雨女士、张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预实施告知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 5 %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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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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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梁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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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7,9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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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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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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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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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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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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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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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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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梁欣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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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梁欣雨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梁欣雨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 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 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20%。承诺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 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 工作。”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 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梁欣雨女士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 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老股的 20%。”,故梁欣雨女士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减持比例将不超过其持有股份的 20%,即不 超过 25,581,2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女士未违反上述承诺。梁欣雨女士后续将严格遵 守减持相关法规要求,并遵守减持相关承诺。
二、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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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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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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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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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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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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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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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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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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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张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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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不超过 6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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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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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未违反上述承诺。张杰先生后续将严格遵守减 持相关法规要求,并遵守减持相关承诺。
三、实施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梁欣雨女士、张杰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督促梁欣雨女士、张杰先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在计算相关股份 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 露的数据为准)。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4)提到: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1,164,875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 1,508,021,58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1,486,856,713 股,公告比例均以 1,486,856,713 股为基数计算。
五、备查文件
梁欣雨女士、张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预实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