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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 Irrigation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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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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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禹节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大禹节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81 万股限制 性股票。

独立董事:郑洪涛、彭 玲、孙 健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