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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 Irrigation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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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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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9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0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0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并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

5、2020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0 年11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20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2020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 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 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 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 门及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 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密切关注,对金额相对 较大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谨慎审议,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变相变更投向和用途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决议、勤勉尽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 性,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