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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ing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6

Jul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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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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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目 录

  1.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3.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4.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7 月15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7 月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 号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 二、推举2 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 名律师、1 名监事作为大会计票监票人,并提 请会议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三、审议会议议案(2 项)。

  •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股东就以上议案相关问题的提问。

  •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现场会议结束。

八、统计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会议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发言议程进行前到发言登记处进 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 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三、股东发言、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 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 分钟。

四、股东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 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五、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 股东身份的人员的发言和质询。

六、表决办法:

  • 1、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对于现

  • 场投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只能表达一种意见,并在相应的栏目 划“√”,不符合此规定的视为弃权,股东(包括授权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 2、股东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或交给工作人员,以便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3、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4、表决票由股东代表和监事组成的监票人参加清点,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

  • 的监督下计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5 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3,023,9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根 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3,023,970.00 元, 增加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3,023,970.00 元,公司据此修改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6 年6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报》所登载的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郭可尊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 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特提请同意郭可尊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改选闫丙旗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闫丙旗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6 年6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报》所登载的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闫丙旗先生简历

闫丙旗,男,49 岁,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评估师资格,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城市名人酒店 管理(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审计负责人主持过国电电力(600795)、中国 一重(601106)和长源电力(00096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