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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 TECHNOLOGY (GUANGDO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Nov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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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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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8-04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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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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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企业广东宝基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基投资”),转让价格为75,469.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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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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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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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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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前12 个月,本公司未与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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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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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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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10,437.37 万元,具体数据以交易年 度会计师审计报告确认数据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关联方企业宝基投资转让全资子公司佳富实 业100%的股权。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469.24 万元。宝基投资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启昭和林素娟夫妇的儿媳、公司董事长杨宝生之妻 林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购买或出售 资产的关联交易,也没有与其他关联方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 易。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4MU6L90J
公司名称: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腾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7 月13 日
注册地址: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东海大酒店首层108 号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进行投资; 对工业、商业、酒店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商 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资询服务;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自有物业出租;销售:电子产品、珠宝 首饰;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基投资是林凤女士100%控股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佳富实业100%股权 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企业宝基投资。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MA518AE58F
公司名称: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佳富”) 法定住所: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东海大酒店八层801 单元
经营场所: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东海大酒店八层8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9,550.00 万元人民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 年1 月11 日
经营期限:2018-01-11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五金产品。仓储管理;仓储服务;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 易;房屋、场地租赁;投资管理;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佳富实业是公司100%控股企业。
佳富实业自成立以来尚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8 月 31 日,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1,877.34 万元,
净资产为65,031.87 万元、营业收入为0 万元、净利润为-800 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部分资产在抵押担保状态(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不涉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 1.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华信众合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佳富实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 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揭阳市佳富实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 [2018]第1136 号),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8 月31 日。
(2)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 (3)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揭阳市佳富 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1,877.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72,314.71 万元,增值额为10,437.37 万元,增值率为16.87%;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3,154.53 万元,评估价值为-3,154.53 万元,评估无 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5,031.8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75,469.24 万元,增值额为10,437.37 万元,增值率为16.05%。各类 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流动资产 | 1 | 17.19 | 17.19 | - | - |
| 非流动资产 | 2 | 61,860.15 | 72,297.52 | 10,437.37 | 16.87 |
|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
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 | ||||
| 固定资产 | 5 | 56,428.61 | 11,323.74 | -45,104.87 | -79.93 |
| 在建工程 | 6 | ||||
| 无形资产 | 7 | 5,431.54 | 60,973.78 | 55,542.24 | 1,022.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 | ||||
| 资产总计 | 9 | 61,877.34 | 72,314.71 | 10,437.37 | 16.87 |
| 流动负债 | 10 | -3,154.53 | -3,154.53 | - | - |
| 非流动负债 | 11 | ||||
| 负债总计 | 12 | -3,154.53 | -3,154.53 |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3 | 65,031.87 | 75,469.24 | 10,437.37 | 16.05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采用资产 基础法,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RMB 75,469.24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伍仟肆佰陆拾玖万贰仟肆佰元 整)。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9,550.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出资50.00 万元,实物资产出资 9,500.00 万元,未缴货币资金450 万元),资本公积55,481.94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65,031.87 万元,评估值75,469.24 万元,评估增值 10,437.37 万元,增值率16.05%,评估增值原因为揭阳市进入2018 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景气,住宅用地价格较年初涨幅较大所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具有控制权
的溢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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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 2018 年9 月20 起,至 2019 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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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 日止。
(5)评估假设:
①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②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 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 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 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 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③其他假设(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 2.交易标的的定价
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格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揭阳市佳富实业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 [2018]第1136 号)所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75,469.24 万元作 为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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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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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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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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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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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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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向乙方转让。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部受让甲方之目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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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权利限制或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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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转让全部的目标股权。
-
3、甲方对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没有达到认缴出资,转让完成后,
-
视为补足出资的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自行补足。 (三)、转让价格
1、 经双方协商一致,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按照华信众合评报 字[2018]第1136 号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 及的揭阳市富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确定,即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469.24 万元。
2、甲方向乙方转让100%目标股权的对价为人民币75,469.24 万元,交易完成后,乙方100%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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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
1、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的银行账号为:****
除非甲方另有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只能将转让价款汇至上述甲方 指定的账号内。
- 2、基于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均为甲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
情形在短期内无法撤销的特殊情况,双方约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支 付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确定办理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天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30%,即22,640.772 万元。
(2)在目标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之日为 准)之日起8 个月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20%, 即15,093.848 万元。
(3)在目标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之日为 准)之日起12 个月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25%, 即18,867.31 万元。
(4) 在目标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之日为准) 之日起16 个月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余款25%,即 18,867.31 万元。
-
4、如甲方提前撤销目标公司相关资产为甲方融资设定的担保,
-
双方可重新商定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前转让款的支付时间。
5、如乙方任一期的转让款逾期支付,则按照逾期款项计算逾期 利息,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执行。
6、如甲方撤销了目标公司相关资产为甲方融资设定的担保6 个 月内,乙方无法按时支付转让款的,构成本协议约定的重大违约,乙 方应当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条款
1、目标公司在设立至移交日期间发生的亏损以及目前记载于财 务报表的负债均由乙方负债。如甲方故意隐瞒了项目公司的重大债务、 或有负债,则甲方应当承担该等债务的偿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至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6 个月内,乙方 保证目标公司及其资产无条件继续为甲方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条 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3、甲方收齐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6 个月内,撤销项目公司名 下资产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担保。
4、双方应各自承担为准备、谈判、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 任何费用。
各方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承担并及时支付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 一切税费。
(六)、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 通过日即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存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财务 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运营效率,彻底解决公司因政府规 划调整原因造成项目基地搬迁遗留的历史问题,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 加快转型步伐和公司新的发展战略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业务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不良影响。
基于佳富实业尚未有实质性经营,本次转让佳富实业100%股权 虽然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不 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10,437.37 万元,具体 数据以交易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确认数据为准。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11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杨 宝生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 议案的文本,资料详实完整,有助于全体董事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 事项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 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 给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企业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存 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快转型步伐和公司新 的发展战略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整体资产的营利能力,使公司的资 产结构更加合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及拟签订的协议,以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 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害;
3、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及上网附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四)《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揭阳市 佳富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 评报字[2018]第1136 号);
(五)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