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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 TECHNOLOGY (GUANGDO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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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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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219 债券简称:12 榕泰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 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 格。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1 、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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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 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 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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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前期债务。募 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中。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相关事 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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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 2017-029 号)
三、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 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 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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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 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 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 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 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 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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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 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 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 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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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担保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前期债务 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 账户中。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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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相 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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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 2017-029 号)
六、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债券利 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 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挂牌转让 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 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 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 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 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 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 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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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 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 见《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临 2017-028 号)。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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