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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 TECHNOLOGY (GUANGDO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an 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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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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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东榕泰 股票代码:600589 编号:临 20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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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 1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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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312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5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6 号文核准。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5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 计 75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0.05 亿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 股东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9 亿元、1.31 亿元和 0.85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8 亿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若发行 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 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 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 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50%-6.10%。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年

1

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总额的比例为 10%和 9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 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 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 拨。本期债券在进行网上网下回拨后,认购不足 7.50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 商余额包销。

9、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申购。本期 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1”,简称为“12 榕泰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 证券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 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81”将 转换为上市代码“122219”。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 手(50,000 张,500 万元),超过 5,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2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东榕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 刊登在 2013 年 1 月 2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 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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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指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 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 指 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 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上证所 指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 指 构 承销团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 机构的总称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 券,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 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主承销商均有义务 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期债券全 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地划至发行人 的指定账户;承销团各成员依据承销团协议 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承担相 应的责任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 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人、持有人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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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构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 息日)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总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50 亿元,一次发行。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结 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总额 的比例为 10%和 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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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 则认购金额不足 7.50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 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种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 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1 月 24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 月 24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 的 1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 月 24 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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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 理。

17、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8、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级。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 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 认购金额不足 7.50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21、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 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 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询价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司“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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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将 3 亿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4.5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6、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 级,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证所及债券登 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证所及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3 年1 月2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2013 年1 月23 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3年1月24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申购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上申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日
(2013 年1 月25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参与网下询价并获得网下配售
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2日
(2013年1月28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3 年1 月29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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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50%-6.1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3 日(T-1 日),参与询价 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T-1 日)15:00 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方式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购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购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购表》时 应注意:

(1)应在本公告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并

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每一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 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 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T-1 日)15:00 前将加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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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60833641、60833642。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不得撤回。上述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对该机构投 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 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T 日)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账户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50 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 10%,即 0.75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 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3 年 1 月 24 日(T 日)的上 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四)认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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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751981”,简称为“12 榕泰债”。

  •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 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 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 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若网上发行预设 数量认购不足,则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 A、 B、D、F 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 网上认购日 2013 年 1 月 24 日(T 日)之前开立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 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含当 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 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机构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申 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机构的结算参与人 2013 年 1 月 25 日(T+1 日)未能完 成认购资金结算义务,登记机构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 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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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参与网下询价并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7.50 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 90%, 即 6.75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 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 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5,000 手(500 万 元),超过 5,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3 年 1 月 24 日(T 日)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及 2013 年 1 月 28 日(T+2 日) 的 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机构的证券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 认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 机构投资者发送《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配售与缴款通知 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 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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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 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 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 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T+1 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 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机构投资者 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 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3 年 1 月 28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 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2 榕泰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92300001690 汇入行地点:北京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开户行联系人:宁瑶 银行查询电话:010-60837002 银行传真:010-6083700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T+3 日)12:0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 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3 年 1 月 28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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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 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 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二路 1 号 联 系 人:黄少杰、徐罗旭

联系电话:0663-8676616

传真:0663-8676899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 系 人:姜天坊、段涛、吴昱、黄宇昌、徐礼兵、龙凌、杨芳、蔡薇 联系电话:010-60833523、60833532、60838243

传 真:010-6083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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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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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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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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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且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 完成缴款。

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5.50%-6.1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 月23日(T-1日)15:00前连
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60833641、60833642。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T-1 日)15:00 前连 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60833641、60833642。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 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高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 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同意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 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配售与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 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 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 效的申购金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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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 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 ” 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5、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7.50亿元(含7.50亿元)。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6.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50 2,500
5.60 5,000
5.70 7,500
5.8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80%,但高于或等于 5.70%时,有效申购金额 7,5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70%,但高于或等于 5.60%时,有效申购金额 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60%,但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金额 2,5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 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60833641、6083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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