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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 TECHNOLOGY (GUANGDONG)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1
Apr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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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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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1-00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 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 7 名董事表决,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通过《公司 201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予以公开 披露,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0 年度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30,998,066.9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157,126.54 元,支付 2009 年度红利款 12,034,6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43,298,049.62 元,2010 年度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549,104,390.01 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的 2010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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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如下:公司拟以 2010 年末股本总数 601,73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 0.25 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 15,043,250 元。
本预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通过《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1 年财务预算报告》, 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续聘该所一年的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 该所人员为本公司的业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由公司负责。该议案提交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一)会议时间:2011 年 5 月 14 日上午十点正
(二)会议地点: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公司接待中心 8 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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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4、审议《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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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1 年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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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
7、审议《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
- 1、截止 2011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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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五)参加会议方法:
-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
-
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
2011 年5 月11 日下午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4、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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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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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663 8676899
联 系 人: 徐罗旭 谢少勤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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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和正文),并予以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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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榕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 决权。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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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现将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9号文核准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于2009年7月22日以每股 6.06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68,48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14,988,800.00 元,扣除向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支付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以及发行 手续费合计人民币14,997,83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990,9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 [2009]第09000400025号”验资报告。
二、201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精神制定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指定了中国银行揭阳分行(账号 802210512018093001)、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账号2019002129200613681)、 交通银行揭阳分行(账号48504081001801000593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 山支行(账号82040154800001481)四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 存放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揭阳分行 802210512018093001 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 2019002129200613681 交通银行揭阳分行 4850408100180100059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 82040154800001481 合计 - |
金额(万元) 7,763.24 210,188.65 121,686.13 24,072.79 363,710.81 |
|---|---|
(二)2009年8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 揭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交通银行揭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 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重大问题。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5,485,516.27元用于补 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 及项目投资。因此,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投资的自筹资金情 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