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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COM — Annual Report 2020
Dec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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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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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 (股票代碼 3094)
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六號
電 話:(03)5798797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 | 封面 | 1 | ||
| 二、 | 目錄 | 2 ~ 3 | ||
| 三、 | 聲明書 | 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9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10 ~ 11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2 ~ 13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4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5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6 ~ 54 | ||
| (一) 公司沿革 |
16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6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6 ~ 17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8 ~ 28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8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8 ~ 45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45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45 |
| 項 | 目 | 頁 | 次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5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45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5 | ||
| (十二)其他 | 45 ~ 52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52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2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2 | ||
| 3.主要股東資訊 | 52 | ||
| (十四)部門資訊 | 53 ~ 54 |

本公司民國 109 年度(自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 12 月 |
31 日 |
108 年 12 月 |
31 日 |
|||
|---|---|---|---|---|---|---|
| 資 產 |
附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680,171 |
59 | \$ 752,567 |
61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三) | 59 | - |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32,612 | 3 | 32,321 | 3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499 | - | 5,490 | -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25,324 | 2 | 27,524 | 2 |
| 1410 | 預付款項 | 4,237 | - | 5,851 | 1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54 | - | -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742,956 | 64 | 823,753 | 6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六(二) | ||||
| 產-非流動 | 65,704 | 6 | 59,494 | 5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166,738 | 14 | 160,982 | 13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六) | 61,941 | 5 | 63,750 | 5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六(八) | 100,716 | 9 | 102,940 | 8 |
| 1780 | 無形資產 | 91 | - | 84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四) | 9,144 | 1 | 8,594 | 1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九) | 13,117 | 1 | 15,292 | 1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417,451 | 36 | 411,136 | 33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1,160,407 |
100 | \$ 1,234,889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9 金 |
年 12 月 31 額 |
日 % |
108 年 12 月 31 金 額 |
日 %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 | 94 | - | \$ 57 |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2,223 | - | 5,944 | 1 | ||
| 2170 | 應付帳款 | 4,892 | 1 | 7,421 | 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 | 26,155 | 2 | 28,962 | 2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四) | 775 | - | 2,266 |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十二(二) | 1,552 | - | 1,537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2,086 | - | 2,811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7,777 | 3 | 48,998 | 4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四) | 512 | - | 513 |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十二(二) | 60,948 | 5 | 62,500 | 5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一) | 17,384 | 2 | 17,410 | 1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78,844 | 7 | 80,423 | 6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16,621 | 10 | 129,421 | 10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四)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846,321 | 73 | 846,551 | 69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五)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57,128 | 13 | 186,520 | 15 | ||
| 保留盈餘 | 六(十六)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78,569 | 7 | 74,393 | 6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32,727 | 3 | 42,491 | 3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20,108) ( | 2) ( | 17,490) ( | 1) | |
| 庫藏股票 | 六(十四) | ||||||
| 3500 | 庫藏股票 | ( | 50,851) ( | 4) ( | 28,115) ( | 2)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1,043,786 | 90 | 1,104,350 | 90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 | - | 1,118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043,786 | 90 | 1,105,468 | 90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160,407 | 100 | \$ 1,234,889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項目 | 附註 | 109 金 |
年 額 |
度 % |
108 金 |
年 額 |
度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七) | \$ | 233,542 | 100 | \$ | 242,53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二十二) | ||||||
| (二十三) | ( | 76,765)( | 33)( | 81,482)( | 34)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56,777 | 67 | 161,049 | 66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二) | |||||||
| (二十三)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25,810)( | 11)( | 31,637)( | 1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42,746)( | 18)( | 42,350)( | 17)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67,488)( | 29)( | 76,976)( | 3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六(三)及十二 | ||||||
| (二) | ( | 500) | - | 100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36,544)( | 58)( | 150,863)( | 62)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0,233 | 9 | 10,186 | 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十八) | 2,671 | 1 | 4,781 | 2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九) | 26,206 | 11 | 19,033 | 8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 | ( | 10,914)( | 5) | 11,920 | 5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一) | ( | 636) | - ( |
645)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7,327 | 7 | 35,089 | 15 | |||
| 7900 | 稅前淨利 | 37,560 | 16 | 45,275 | 19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四) | ( | 4,124)( | 2)( | 3,842)( | 2) | |
| 8000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3,436 | 14 | 41,433 | 17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33,436 | 14 | \$ | 41,433 | 17 | |
(續 次 頁)
|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 |||||||
|---|---|---|---|---|---|---|---|---|
|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109 | 年 | 度 | 108 | 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311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293 | - | \$ | 458 |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 六(二十四) | ||||||
| 稅 | ( | 59) | - | ( | 92) |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234 | - | 36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 | 4,849)( | 2)( | 13,496)( | 5)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總額 | ( | 4,849)( | 2)( | 13,496)( | 5)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4,615)( | 2)(\$ | 13,130)( | 5)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28,821 | 12 | \$ | 28,303 | 12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33,453 | 14 | \$ | 41,396 | 17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17) | - | 37 | - | ||
| \$ | 33,436 | 14 | \$ | 41,433 | 17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28,838 | 12 | \$ | 28,266 | 12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17) | - | 37 | - | ||
| \$ | 28,821 | 12 | \$ | 28,303 | 12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五) | |||||||
| 9750 | 本期淨利 | \$ | 0.41 | \$ | 0.5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五) | |||||||
| 9850 | 本期淨利 | \$ | 0.41 | \$ | 0.49 |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13~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會計主管:邱貴鳳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
|---|---|---|---|---|---|---|---|
| 資 本 公 積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員 工 未 賺 得 |
|||||
| 附 | 註 普通股股本 | 發行溢價 其 |
他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之兌換差額 酬 |
勞 庫藏股票 總 |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權益總額 |
| 108 年度 | ||||||||||||||||
|---|---|---|---|---|---|---|---|---|---|---|---|---|---|---|---|---|
| 108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846,551 |
\$ 166,782 | \$ 52,994 |
\$ 70,549 | \$ 37,829 | (\$ | 1,763 ) (\$ 7,214 ) (\$ | 16,376 ) | \$ 1,149,352 | \$ 1,081 | \$ 1,150,433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41,396 | - | - | - | 41,396 | 37 | 41,433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366 | ( | 13,496 ) | - | - | ( 13,130 ) |
- | ( | 13,130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41,762 | ( | 13,496 ) | - | - | 28,266 | 37 | 28,303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六)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3,844 | ( 3,844 ) |
- | - |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33,256 ) | - | - | - | ( 33,256 ) |
- | ( | 33,256 )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六(十五)(十六) | - | ( 33,256 ) | - | - | - | - | - | - | ( 33,256 ) |
- | ( | 33,256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三)(十四) | - | 5,355 | ( 5,355 ) |
- | - | - | 4,983 | - | 4,983 | - | 4,983 | ||||
| 庫藏股買回 | 六(十四) | - | - | - | - | - | - | - | ( | 11,739 ) ( | 11,739 ) | - | ( | 11,739 ) | ||
| 108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846,551 |
\$ 138,881 | \$ 47,639 |
\$ 74,393 | \$ 42,491 | (\$ | 15,259 ) (\$ 2,231 ) (\$ | 28,115 ) | \$ 1,104,350 | \$ 1,118 | \$ 1,105,468 | |||||
| 109 年度 | ||||||||||||||||
|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846,551 |
\$ 138,881 | \$ 47,639 |
\$ 74,393 | \$ 42,491 | (\$ | 15,259 ) (\$ 2,231 ) (\$ | 28,115 ) | \$ 1,104,350 | \$ 1,118 | \$ 1,105,468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33,453 | - | - | - | 33,453 | ( | 17 ) | 33,436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234 | ( | 4,849 ) | - | - | ( 4,615 ) |
- | ( | 4,615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33,687 | ( | 4,849 ) | - | - | 28,838 | ( | 17 ) | 28,821 | |||
|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 | - | - | ( 1,031 ) |
- | - | - | ( 1,031 ) |
- | ( | 1,031 )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1 ) ( | 1,101 )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六)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4,176 | ( 4,176 ) |
- | - | - | -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38,244 ) | - | - | - | ( 38,244 ) |
- | ( | 38,244 )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六(十五)(十六) | - | ( 29,099 ) | - | - | - | - | - | - | ( 29,099 ) |
- | ( | 29,099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三)(十四) ( | 230 ) | 8,632 | ( 8,925 ) |
- | - | - | 2,231 | - | 1,708 | - | 1,708 | ||||
| 庫藏股買回 | 六(十四) | - | - | - | - | - | - | - | ( | 22,736 ) ( | 22,736 ) | - | ( | 22,736 ) | ||
| 109 年 9 月 30 日餘額 | \$ 846,321 |
\$ 118,414 | \$ 38,714 |
\$ 78,569 | \$ 32,727 | (\$ | 20,108 ) | \$ - |
(\$ | 50,851 ) | \$ 1,043,786 | \$ | - | \$ 1,043,786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9 年 1 月 1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 ||||
|---|---|---|---|---|---|
| 附註 | 至 1 2 月 |
3 1 日 |
至 1 2 月 |
3 1 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 | 37,560 | \$ | 45,275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及使用權資產) | 六(五)(六)(八) | 8,461 | 8,809 | ||
| 各項攤提 | 六(二十二) | 3,179 | 3,644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六(三)及十二(二) | 500 | ( | 100 ) | |
| 遞延費用轉列研究實驗費 | 2,081 | - |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成本 利息收入 |
六(十三)(十四) 六(十八) |
( | 1,938 2,671 ) |
( | 4,983 4,781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一) | 636 | 64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 六(二)(二十) | ||||
| 利益 | ( | 6,973 ) | ( | 11,315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二十) | ( | 6 )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763 | - | |||
| 應收票據 | ( | 59 ) | 64 | ||
| 應收帳款 | ( | 791 ) | 8,022 | ||
| 其他應收款 | ( | 27 ) | 332 | ||
| 存貨 預付款項 |
2,200 1,614 |
( | 6,635 4,408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54 ) | 46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 932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流動 | 37 | 57 | |||
|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 ( |
3,721 ) 2,529 ) |
1,257 906 |
||
| 其他應付款 | ( | 3,037 ) | ( | 345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75 | ( | 280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725 ) | 2,422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38,551 | 60,936 | |||
| 收取之利息 | 3,084 | 4,106 | |||
| 支付之利息 收取之所得稅 |
( | 636 ) 4,591 |
( | 645 )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6,232 ) | ( | 2,345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9,358 | 62,052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 | 10,949 ) | ( | 42,20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846 | - | |||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 | 75 ) | - | ||
| 無形資產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 | 186 ) 72 |
( ( |
120 ) 94 ) |
|
| 其他資產增加 | ( | 2,979 ) | ( | 10,315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3,271 ) | ( | 52,731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92 | 373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六) | ( | 67,343 ) | ( | 66,512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六)(二十六) | ( | 1,537 ) | ( | 1,522 ) |
| 取得子公司股權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六(十四) | ( ( |
2,132 ) 22,736 ) |
( | - 11,739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93,656 ) | ( | 79,400 )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 ( | 4,827 ) | ( | 13,211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 72,396 ) | ( | 83,290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52,567 | 835,857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680,171 | \$ | 752,567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聯傑國際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簡 稱「本公 司」)於中華 民國設 立,本公 司及子 公司 (以下統稱「本集 團」)主要營 業項目 為 通訊網路 積體電 路之研 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 售等。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10 年 2 月 26 日經董事 會通過 後 發布 。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金管會」)認 可之新 發布、修 正後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9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揭露倡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議-重大性之定義」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利率指標變革」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金減讓」 |
民國109年6月1日(註) |
| 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09年1月1日適用 註: 。 |
|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0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導準則第9號之延長」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6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利率指標變革」 |
民國110年1月1日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
民國111年1月1日 |
|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11年1月1日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 有說明 外,此等政 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行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 國際會 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1)按公允 價值衡 量 之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之 金融資 產。
(2)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 報告需 要使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 ,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製原 則
- (1)本集 團將所 有子公 司納入 合併財 務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司 指受本 集 團控制之 個體( 包括結 構型個 體),當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動報 酬享有 權 利,且透過 對該個 體之權力 有 能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本 集團即 控制該 個體。子公 司自本 集團取 得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 內公司 間之交 易、餘 額及未 實現 損益業已 銷除。 子公司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 及其他 綜合損 益各組 成部分 歸屬 於母公司 業主及 非控制 權益; 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 即 使因而 導致非控 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非控 制權益 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 , 亦即視 為與業 主間進 行之交易。 非控 制 權益之 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 於權 益。
-
(5)當集 團喪失 對子公 司之控 制,對 前子 公司之剩 餘投資 係按公 允價值 重 新衡量,並 作為原 始認列金 融資產 之公 允價值或 原始認 列投資 關聯企 業或合資 之成本, 公允價 值與帳 面金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對於 先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與該 子公司 有 關之所有 金額,其 會計處理 與 本集團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債之 基 礎 相同,亦 即如先 前認列為 其 他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損 失,於處分 相關 資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 益,則當喪 失對子 公司之 控制時, 將該 利益或損 失自權 益重分 類為損 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說明 |
| 聯傑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聯旺發(股)公司 | IC設計製造業 | 100.00 | 99.36 | 註1、3 |
| 聯傑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聯傑投資(股)公司 | 一般投資公司 | 100.00 | 100.00 | - |
| 聯傑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TSCC Inc. | 轉投資相關業務 | 100.00 | 100.00 | - |
| 聯傑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佰儒科技(股)公司 | 無線通信機械器 材製造業 |
100.00 | 88.50 | 註2、3 |
| TSCC Inc. | JUBILINK LIMITED | 轉投資相關業務 | 100.00 | 100.00 | - |
- 註 1:本集 團於民 國 109 年 6 月 1 0 日 以現金購 入聯旺 發 (股)公司額 外 0.64%已發 行股份 ,購入 後持有 聯旺發 (股)公司 100%之股權 。
- 註 2:本集團 於民國 109 年 7 月 31 日以 現金購入 佰儒科 技 (股)公司額 外 11.5%已發 行股份 ,購入 後持有 佰儒科 技 (股)公司 100%之股權 。
- 註 3:本集團 於民國 109 年 第三季 參與 該子公司 現金增 資。
-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告 之子公 司:無 。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 :無。
- 5.子公司 將資金 移轉予 母公司 之能力 受 重大限制 :無。
-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 :無 。
(四)外幣換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貨幣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幣「新 台幣 」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 交易採 用交易 日或衡 量日之 即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 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按 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 非貨幣 性資產 及負債 餘額, 屬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 因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 允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 之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4)所有其 他兌換 損益按 交易性 質在損 益 表之其他 利益及 損失 列 報。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 性貨幣 與表達 貨幣不 同之所 有集 團個體, 其經營 結果 和 財務狀 況 以下列方 式換算 為表 達 貨幣:
- A.表達 於每一 資產負 債表 之資產 及負 債 係以該 資產負 債表日 收盤 匯率 換算;
-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2)當部 分處分 國外營 運機構 為子公 司時 ,係依比 例將認 列為其 他綜合 損 益之累計 兌換差 額重新 歸屬予 該國 外營 運機構之 非控制 權益。 惟 當本 集團即使 仍保留 對前子 公司之 部分 權益 ,但已 喪 失對國 外營運 機構 屬 子公司之 控制, 則係以 處分對 國外營 運 機構之全 部權益 處理 。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4)現金 或約當 現金, 但於資 產負債 表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 無條件 將清償 期限遞 延至資 產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 以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會 計。
- 3.本集團 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關交 易成本認 列於損 益,後 續按 公允價值 衡量, 其利益 或損失 認列於 損 益。
-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 本集 團於損 益認列 股 利收入。
- (八)應收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帳款 及票據 。
- 2.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流通期 間內認 列利息 收入,及認列 減 損損失,將其利 益或損 失認列 於損 益。
(九)金融資產 減損
本集團於 每一資 產負債 表日,包 含重大 財務組成 部分之 應收帳 款,考量 所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 著增加者,按 12 個 月預期 信用損 失金額 衡量備抵 損失;對自 原始認 列後信 用風險已 顯著增 加者,按 存續期 間預期 信用損失 金額衡 量備抵 損失;就 不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失。
(十)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集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十一)存貨
存貨按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衡量,成本 依加 權平均 法 決定。製成 品及 在製品之 成本包 括原料、直接 人工、其他 直接成本 及生產 相關之 製造費 用 按正常產 能分攤。比較 成本與 淨變現 價 值孰低時,採逐 項比較 法,淨 變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相關變 動銷售 費用後 之餘額 。
- (十二)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本集 團不認 列進一 步之損 失 ,除非本 集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益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 證據顯 示該交 易所 轉讓之資 產已減 損,否則未 實現 損失亦予 以銷除。關 聯企業 之會計 政策 已作必要 之調整,與 本集團 採 用 之政策一 致。
-
5.關聯企 業增發 新股時,若本 集團未 按 比例認購 或取得,致使 投資比 例發 生變動但 仍對其 有重大 影響,該股 權淨 值變動之 增減數 係調整「資 本公 積」及「 採用權 益法之 投資」。若致使 投 資比例下 降者,除上述 調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該利益 或損失 於處分 相關資 產或 負債時須 被重分 類至損 益者,依 減少比例 重分類 至損益 。
- 6.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 新衡量 ,公允 價值與 帳面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 7.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失對 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對於先 前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直接 處分相 關資產 或負債 之基礎 相 同,亦即 如先前 認列為其 他綜合 損益之利益或 損失,於處分 相關資產 或負 債時將被重分 類為損益,則 當喪 失對關聯企業 之重大影 響時,將該利 益或 損失自權益重 分類為損 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依上 述方式 轉出。
- 8.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失對 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將與該 關聯 企業有關 之資本 公積轉 列損益;如 仍對 該關聯企 業有重 大影響,則 按處 分比例轉 列損益 。
- (十三)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係以取 得成本為 入 帳基礎,並將購建 期間之有 關利息 資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 部分之 帳面金 額應 除列。所有其 他維修 費用於 發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 之後續 衡量採 成 本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直 線法 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各 項組 成若屬重 大,則單 獨提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檢視,若 殘值及 耐用年 限之預 期值 與先前之 估計不 同時,或資 產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8 號「會計 政策、會 計估計變 動及錯 誤」之 會計估 計 變動規定 處理。 各項資 產之耐 用年限 如 下:
| 房屋及建築 | 5年~50年 |
|---|---|
| 電腦通訊設備 | 3年~4年 |
| 運輸設備 | 5年 |
| 其他設備 | 5年~6年 |
- (十四)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使 用權資 產 /租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租賃 期間認 列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後之 現值認 列,租賃給 付包括 固定 給付,減除可 收取之 任何租 賃誘 因。後 續採利息 法按攤 銷後成 本法衡 量,於租 賃期間提 列利息 費用。當 非屬合約 修改造 成租賃 期間或 租賃給 付 變動時,將重 評估租 賃負債,並 將再衡量 數調整 使用權 資產。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包 括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額。後續採 成本模 式衡量,於使 用權資 產之耐用 年限屆 滿時或 租賃期 間屆滿時 兩者之 較早者,提列 折舊費 用。當租 賃負債重 評估時,使 用權 資產將調 整租賃 負債之 任何再 衡量數 。
- (十五)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續 衡 量採成本 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 直線法提 列折舊 ,耐用 年限為 5 年~50 年。
(十六)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 直線法 按 估計耐用 年限 1~5 年攤 銷。 (十七)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計其 可回收 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 低於其 帳 面價 值時,則認列 減 損損失。可回收 金額係 指一項 資產 之公允價 值減處 分 成本 或其使 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前年 度已認 列資 產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或 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損失,惟迴 轉減損 損失而 增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 面金額 。
- (十八)應付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之應 付票據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付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集 團於原 始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列利息 費用於 損益。
- (十九)員工福利
-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期員工 福利係 以預期 支付之 非折現 金 額衡量,並於相關 服務提 供時認 列為費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 定提撥 計畫 ,係依 權責 發生基 礎 將應提 撥之退 休基 金數額 認 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 成本。 預付 提撥金 於 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 未來給 付 之範圍內 認列為 資產。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確定 福利計 畫下 之淨義 務係 以員工 當 期或過 去服務 所賺 得之未 來 福利金 額折現 計算, 並以 資產負 債表 日 之確定 福利義 務現值 減除 計畫資 產之公 允價值 。確 定福利 淨義務 每年由 精算師 採用預 計單 位福利 法計算 ,折現 率係 使用資 產負債 表日與 確定福 利計畫 之貨 幣及期間 一致之 政府公 債 (於資 產負債 表 日 )之市場 殖利率 。
- B.確定福 利計畫 產生再 衡量數 於發生 當 期認列於 其他綜 合損益,並 表達於保 留盈餘 。
- 3.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員工酬勞 及董監 事酬勞 係於具 法律或 推 定義務且 金額可 合理估 計時,認 列為費用 及負債。嗣後 決議實際 配發金 額與估列 金額有 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 動處理。另以 股票發放 員工酬 勞者,計 算股數 之基礎 為董事會 決議日前 一日收 盤價。
- (二十)員工股份 基礎給 付
-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值衡量 所取得 之員工 勞務,於既 得期 間認列為 酬勞成 本,並相對 調整 權益。權益工 具之公 允價值 應反映 市價 既得條件 及非既 得 條件 之影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量予以 調整, 直至最 終認列 金額係 以 既得日既 得數量 認列。
-
2.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
- (1)於 給 與 日 以 給 與 之 權 益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2)未限 制參與 股利分 配之權 利且 員工於 既得期間 內離 職無須 返還其 已 取得之股 利, 於 股利宣 告日對 屬於預 計 將於既得 期間內 離職 員 工之 股利部分 按股利 之公允 價值認 列酬勞 成 本。
- (3)員工 須支付 價款取 得限制 員工 權利新 股,員工 若於 既得期 間離職 , 員工應返 還股票 ,本公 司亦須 退回價 款 ,於給與 日就預 計將於 既得 期間內離 職員工 所支付 之價款 部分認 列 為負債, 並對屬 於預計 最終 既得員工 所支付 價款部 分認列 為「資 本 公積 -其他 」。
- (二十一)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關法規定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所得 稅,嗣盈餘 產生 年 度之次 年度 於股東會 通過盈 餘分 派 案後, 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 派情 形,認 列未分 配 盈餘所得 稅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易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未影響 會計利 潤或課 稅所得 (課稅損 失 ),則不予 認列。若 投資子 公 司產生之 暫時性 差異,本 集團可 以控制 暫時性差 異迴轉 之時點,且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及稅法 ) 為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產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二十二)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得稅 後之淨 額於權 益中列 為價 款 減 項。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帳面 價值之 差額認 列為股 東權益 之 調整。
-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派 現金股 利認列 為負債,分派股 票股利則 認列為 待分配 股票股 利,並於 發行新 股基準 日時轉 列普通 股 。
- (二十四)收入認列
- 1.本 集 團 製 造 並 銷 售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相 關 產 品 , 銷 貨 收 入 於 產 品 之 控制移轉 予客戶 時認列,即當產 品被交 付予客戶 時。當客 戶依據 銷售 合約接受 產品,或 有客觀 證據證 明所有 接受標準 皆已滿 足時,商 品交 付方屬發 生。
- 2.商 品 之 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之 淨 額 認 列 , 銷 貨 交 易之收款 條件 通 常為出 貨日後 3 0 至 75 天到期, 因移轉 所承諾 之商 品 或 服 務 予 客 戶 與 客 戶 付 款 間 之 時 間 間 隔 未 有 超 過 一 年 者 , 因 此 本 集團並未 調整交 易價格 以反映 貨幣時 間 價值 。
- 3.應 收 帳 款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 因 自 該 時 點 起 本 集 團 對 合 約 價 款具無條 件權利 , 僅須 時間經 過即可 自 客戶收取 對價。
- (二十五)政府補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項補 助時,按 公允價 值認列。若政府 補助之性 質係補 償本集 團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益。
(二十六)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式報 導。主要 營運 決策 者負責 分配 資源予營 運部門 並評估 其績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 出之重 大會計 估計與 假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考量 歷史 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個財 務年度 重大調 整之風 險。請詳 下列對重 大會計 判斷、估計 與假設 不確 定 性之說明 :
(一)會計 政策採 用之重 要判斷
無。
- (二)重要 會計估 計及假 設
- 1.應收帳 款之評 價
當有客觀 證據顯 示減損 跡象時,考量 未 來現金流 量之估 計。減 損損失 之金 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 利率折現 之現值 間的差 額 衡量。若未 來 實際現金 流量少 於預期,可能 會 產 生重大減 損損失 。
2.存貨之 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 估計決定 資產負 債表日 存貨之 淨變現 價 值。由於 科技快 速變遷,本集 團評 估資產負 債表日 存貨因 正常損 耗、過 時 陳舊或無 市場銷 售價值 之金額,並 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 產品需求 為估計 基礎, 故可能 產生重 大 變動。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 | \$ 85 |
\$ 62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530,037 | 398,835 |
| 定期存款 | 150,049 | 353,670 |
| \$ 680,171 |
\$ 752,567 |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 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項 | 目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流動項目 : |
|||
| 強制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非上市、上櫃股票 | \$ 34,761 |
\$ 34,761 |
|
| 受益憑證 | 29,000 | 29,000 | |
| 小計 | 63,761 | 63,761 | |
| 評價調整 | 1,943 | ( 4,267) |
|
| \$ 65,704 |
\$ 59,494 |
||
| 1.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認列於損 益之明 細如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強制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權益工具 | \$ 6,973 |
\$ 11,315 |
|
| 2.本集團 之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 | 未有提 供質押 之情況 。 | ||
| 3.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 ||
| (二)。 | |||
| (三)應收票據 及帳款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收票據 | \$ 59 |
\$ -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 \$ 34,213 |
\$ 33,422 |
|
| 減:備抵損失 | ( 1,601) |
( 1,101) |
|
| \$ 32,612 |
\$ 32,321 |
||
| 1.應收帳 款之帳 齡分析 如下: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
| 未逾期 | \$ 33,509 | \$ 59 |
\$ 32,025 | \$ - |
|
| 30天內 | 704 | - | 1,396 | - | |
| 31-90天 | - | - | 1 | - | |
| \$ 34,213 | \$ 59 |
\$ 33,422 | \$ - |
以上係以 逾期天 數為基 準進行 帳齡分 析 。
2.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 1 日之 應 收帳款餘 額均為 客戶合 約所產 生, 另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客戶 合約之 應 收款餘額 為 \$40,307。
3.相關應 收帳款 信用風 險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二、 (二 )。 (四)存貨
| 109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 成 | 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 面 金 | 額 | ||
| 在製品 | \$ | 15,606 | (\$ | 6,795) | \$ | 8,811 |
| 製成品 | 23,689 | ( | 7,176) | 16,513 | ||
| \$ | 39,295 | (\$ | 13,971) | \$ | 25,324 | |
| 108 | 年 | 12 | 月 | 31 | 日 | |
| 成 | 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 面 金 | 額 | ||
| 在製品 | \$ | 17,512 | (\$ | 6,809) | \$ | 10,703 |
| 製成品 | 23,983 | ( | 7,162) | 16,821 |
本集團當 期認列 為費損 之存貨 成本: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76,765 |
\$ 81,482 |
(五)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09年 | ||||||
|---|---|---|---|---|---|---|
| 房屋 及建築 |
電腦通訊 | 運輸設備 | 未完工程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169,884 | \$ 857 |
\$ 2,325 |
\$ 41,939 | \$ 679 |
\$ 215,684 |
| 累計折舊 | ( 52,443) ( |
358) ( | 1,485) | - | ( 416) ( |
54,702) |
| \$ 117,441 | \$ 499 |
\$ 840 |
\$ 41,939 | \$ 263 |
\$ 160,982 | |
| 1月1日 | \$ 117,441 | \$ 499 |
\$ 840 |
\$ 41,939 | \$ 263 |
\$ 160,982 |
| 增添 | 85 | 239 | - | 10,485 | 140 | 10,949 |
| 重分類 | ( 639) |
- | - | - | - | ( 639) |
| 處分 | - | - | ( 840) |
- | - | ( 840) |
| 折舊費用 | ( 3,314) ( |
249) | - | - | ( 151) ( |
3,714) |
| 12月31日 | \$ 113,573 | \$ 489 |
\$ - |
\$ 52,424 | \$ 252 |
\$ 166,738 |
| 12月31日 | ||||||
| 成本 | \$ 169,044 | \$ 1,096 |
\$ - |
\$ 52,424 | \$ 570 |
\$ 223,134 |
| 累計折舊 | ( 55,471) ( |
607) | - | - | ( 318) ( |
56,396) |
| \$ 113,573 | \$ 489 |
\$ - |
\$ 52,424 | \$ 252 |
\$ 166,738 |
| 108年 | ||||||
|---|---|---|---|---|---|---|
| 房屋 | ||||||
| 及建築 | 電腦通訊 | 運輸設備 | 未完工程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170,034 \$ |
\$ 708 |
2,325 | \$ - |
\$ 735 |
\$ 173,802 |
| 累計折舊 | ( 49,249) ( |
275) ( | 1,098) | - | ( 320) ( |
50,942) |
| \$ 120,785 \$ |
\$ 433 |
1,227 | \$ - |
\$ 415 |
\$ 122,860 | |
| 1月1日 | \$ 120,785 \$ |
\$ 433 |
1,227 | \$ - |
\$ 415 |
\$ 122,860 |
| 增添 | - | 239 | - | 41,939 | 24 | 42,202 |
| 折舊費用 | ( 3,344) ( |
173) ( | 387) | - | ( 176) ( |
4,080) |
| 12月31日 | \$ 117,441 \$ |
\$ 499 |
840 | \$ 41,939 | \$ 263 |
\$ 160,982 |
| 12月31日 | ||||||
| 成本 | \$ 169,884 \$ |
\$ 857 |
2,325 | \$ 41,939 | \$ 679 |
\$ 215,684 |
| 累計折舊 | ( 52,443) ( |
358) ( | 1,485) | - | ( 416) ( |
54,702) |
| \$ 117,441 \$ |
\$ 499 |
840 | \$ 41,939 | \$ 263 |
\$ 160,982 |
(六)租賃交易 -承租 人
- 1.本集團 租賃之 標的資 產包 括 土地,租 賃合約之 期間為 20 年。租 賃合約 是 採 個 別 協 商 並 包 含 各 種 不 同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 除 租 賃 之 資 產 不 得 用 作 借 貸 擔保外, 未有加 諸其他 之限制 。
- 2.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 土地 |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61,941 |
108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63,750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折舊費用 | 折舊費用 | |
| 土地 | \$ 1,809 |
\$ 1,809 |
| 3.與租賃 合約有 關之損 益項目 資訊如 下 :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602 |
\$ 616 |
|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 83 |
\$ 189 |
|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 97 |
\$ 100 |
4.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金 額 分 別 為 \$2,319 及 \$2,427。
(七)租賃交易 -出 租 人
- 1.本集團 出租之 標的資 產包括 建物, 租 賃合約之 期間通 常介於 1 到 3 年, 租賃合約 是採個 別協商 並包含 各種不 同 的條款及 條件。
- 2.本集團 於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基 於營業租 賃合約 分別認 列\$24,865 及 \$18,065 之租 金收入 ,內中 無屬變 動租 賃給付。
- 3.本集團 於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基 於 營業租賃 合約認 列之利 益如下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 24,865 |
\$ 18,065 |
| 4.本集團 以營業 租賃出 租之租 賃給付 之 到期日分 析如下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109年 | \$ - |
\$ 23,630 |
| 110年 | 24,188 | 17,545 |
| 111年 | 8,823 | 1,443 |
| 112年 | 5,719 | - |
| \$ 38,730 |
\$ 42,618 |
(八)投資性不 動產
| 109年 | 108年 |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 148,907 | \$ | 148,907 |
| 累計折舊 | ( | 45,967) | ( | 43,047) |
| \$ | 102,940 | \$ | 105,860 | |
| 1月1日 | \$ | 102,940 | \$ | 105,860 |
| 增添 | 75 | - | ||
| 重分類 | 639 | - | ||
| 折舊費用 | ( | 2,938) | ( | 2,920) |
| 12月31日 | \$ | 100,716 | \$ | 102,940 |
| 12月31日 | ||||
| 成本 | \$ | 149,907 | \$ | 148,907 |
| 累計折舊 | ( | 49,191) | ( | 45,967) |
| \$ | 100,716 | \$ | 102,940 |
1.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及 直接營 運 費用: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 | 24,865 | \$ | 18,065 |
|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 4,962) | (\$ | 4,583) |
2.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於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之公 允價 值分別為\$151,749 及 \$150,720,皆 係依 獨立評價 專家之 評價結 果 。該 評 價係採用 成本法 及收益 法,並考慮一定權重比例加權平均計算評定,屬第 三等級公 允價值 , 主要 假設如 下:
|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 殘餘價格率 | |
|---|---|---|
| 成本法 | 1.605%~1.835% | 5.00% |
| 收益資本化率 | ||
| 收益法 | 8.3%~8.35% |
(九)其他非流 動資產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遞延費用 | \$ 10,263 |
\$ 12,366 |
| 存出保證金 | 102 | 174 |
| 受限制資產 | 2,752 | 2,752 |
| \$ 13,117 |
\$ 15,292 |
有關本集 團將金 融資產 提供擔 保之資 訊 ,請詳附 註八之 說明。
(十)其他應付 款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18,919 |
\$ 20,444 |
| 應付加工費 | 2,761 | 2,966 |
| 其他 | 4,475 | 5,552 |
| \$ 26,155 |
\$ 28,962 |
|
| (十一)其他非流 動負債 |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3,989 |
\$ 14,107 |
| 存入保證金 | 3,395 | 3,303 |
\$ 17,384 \$ 17,410
(十二)退休金
- 1.(1)本公 司依據 「勞動 基準法」 之規定 ,訂有確定 福利之 退休辦 法,適 用於民國 9 4 年 7 月 1 日實 施「勞 工退 休金條例 」前所 有正式 員工 之服務年 資,以及於實 施「 勞工退休 金 條例」後 選擇繼 續適用 勞動 基準法員 工之後 續服務 年資。員 工符合 退休條件 者,退休 金之支 付 係根據服 務年資 及退休前 6 個 月之平 均 薪資計算,15 年以內 (含)的 服務年資 每滿一 年給予 兩個基 數,超過 15 年之服 務年資每 滿一年 給予一個 基數, 惟累積 最高以 45 個基 數為限。 本公司 按月就 薪資 總額 2%提撥 退休基金,以勞 工退休 準備 金監督委 員會之 名義專 戶儲 存於台灣 銀行。另 本公司 於每年 年度終 了前,估算 前項勞 工退休 準 備金專戶 餘額,若該 餘額不 足給付 次一 年度內預 估符合 退休條 件之 勞工依前 述計算 之退休 金數額,本 公司 將於次年 度三月 底前一 次提 撥其差額 。
- (2)資產負 債表認 列之金 額如下 :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36,276) | (\$ | 39,619)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22,287 | 25,512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3,989) | (\$ | 14,107) | ||
| (3)淨確定 福利負 債之變 動如下 : | ||||||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9年 | ||||||
| 1月1日餘額 | (\$ | 39,619) | \$ | 25,512 | (\$ | 14,107)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101) | - | ( | 101) |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277) | 179 | ( | 98) | |
| ( | 39,997) | 25,691 | ( | 14,306)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 ||||||
|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844 | 844 | |||
| 之金額)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 | 289) | - | ( | 289) |
經驗調整 ( 262) - ( 262) ( 551) 844 293 提撥退休基金 - 24 24 支付退休金 4,272 ( 4,272) - 12月31日餘額 (\$ 36,276) \$ 22,287 (\$ 13,989)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8年 | |||||
| 1月1日餘額 | (\$ | 38,769) | \$ 24,382 |
(\$ | 14,387)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101) | - | ( | 101)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271) | 170 | ( | 101) |
| ( | 39,141) | 24,552 | ( | 14,589)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 |||||
|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 | 936 | 936 | ||
| 之金額) | |||||
| 經驗調整 | ( | 478) | - | ( | 478) |
| ( | 478) | 936 | 458 |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24 | 24 | ||
| 12月31日餘額 | (\$ | 39,619) | \$ 25,512 |
(\$ | 14,107) |
- (4)本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畫基 金資產 ,係由臺 灣銀 行按該 基金 年 度 投資運用 計畫所 定委託 經營項 目之比 例 及金額範 圍內, 依勞工 退休 基金收支 保管及 運用辦 法第六 條之項 目( 即存放國 內外之 金融機 構, 投資國內 外上市 、上櫃 或私募 之權益 證 券及投資 國內外 不動產 之證 券化商品 等)辦 理委託 經營, 相關運 用 情形係由 勞工退 休基金 監理 會進行監 督。該 基金之 運用, 其每年 決 算分配之 最低收 益,不 得低 於依當地 銀行二 年定期 存款利 率計算 之 收益,若 有不足 ,則經 主管 機關核准 後由國 庫補足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構成該基 金總資產 之公允 價值, 請詳政 府公告 之 各年度之 勞工退 休基金 運用 報告。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 總 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折現率 | 0.50% | 0.70% |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2.00% | 2.00% | |
| 對於未來 死亡率 之假設 係按照 各國已 公 布的統計 數字及 經驗估 計。 | |||
| 因採用之 主要精 算假設 變動而 影響之 確 定福利義 務現值 分析如 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5% | 減少0.5% 增加0.5% |
減少0.5% |
|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 | 714) | \$ 741 |
\$ 636 |
(\$ | 619) |
|---|---|---|---|---|---|---|
| 108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 | 832) | \$ 865 |
\$ 751 |
(\$ | 730) |
上述之 敏感度 分析 係基於 其他 假設不 變 的情況 下分析 單一 假設變 動 之影響 。實務 上許 多假設 的變 動則可 能 是連動 的。敏 感度 分析係 與 計算資產 負債表 之淨退 休金負 債所採 用 的方法一 致。
本期編製 敏感度 分析所 使用之 方法與 假 設與前期 相同。
- (6)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度預計 支付予 退 休計畫之 提撥金 為 \$171。
- (7)截至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該 退 休計畫之 加權平 均存續 期間為 2 年。退休 金支付 之 到期 分析如 下:
| 短於1年 | (\$ | 24,095) |
|---|---|---|
| 1-5年 | ( | 10,741) |
| 5年以上 | ( | 1,440) |
| (\$ | 36,276) |
- 2.(1)自民 國 9 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公司 及國內子 公司 依 據「勞 工退休 金 條例」,訂有 確定提 撥之退休 辦法,適 用 於本國籍 之員工。本 公司就 員工選擇 適用「 勞工退 休金條 例」所 定 之勞工退 休金制 度部分,每 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 工退休 金至勞 保局 員工個人 帳戶,員 工退休 金 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 一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
- (2)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本 集團依 上 開退休金 辦法認 列之退 休金成 本分別為\$4,400 及\$4,374。
(十三)股份基礎 給付
1.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本 集團之 股 份基礎給 付協議 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給與數量 | 合約期間 | 既得條件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6.09.29 | 1,400(仟股) | 3年 | 1~3年之服務 |
| 2.本公司 於民國 106 |
年 5 月 |
26 日 |
經股 東會決議 發行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 | |
| 2,000 仟股,授 |
予對象 | 以本公 司符合 特定 | 條件之員 | 工為限,嗣於民 國 106 |
| 年 9 月 29 日 授與員 工 |
1,400 | 仟股 ,並 以民國 |
106 年 |
10 月 2 日為 增資 |
| 基準日, 每股認購 價格為 | 10 | 元, 員工自 |
被授予之 | 權利新 股於授 予日起 |
| 依序一到 三年既 得比率 |
分別為 | 20%、30%、50%。 |
3.本公司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因 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產 生之酬 勞費用 分 別計\$1,938 及\$4,983。
(十四)股本
1.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集 團 額定資本 額為 \$1,200,000,分 為 120,000 仟股 (含員 工認股 權憑證 可認購 股數 18,000 仟 股及附 認股權 公 司債可認 購股數 400 仟 股),實收資 本額 為 \$846,321,每股面額 10 元。 本公司已 發行股 份之股 款均已 收訖。
本公司普 通股期 初與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 調節如下 :
| 109年 | 108年 | |
|---|---|---|
| 1月1日 | 84,655 | 84,655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23) |
- |
| 12月31日 | 84,632 | 84,655 |
- 2.本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經股 東會決議 發行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 2,000 仟股,嗣 後於民國 106 年 8 月 8 日經主管 機關申 報生效,並 於民 國 106 年 9 月 2 9 日授 與員 工 1,400 仟 股,每股 認購價 格為 10 元,並 以民國 106 年 10 月 2 日為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增 資基準 日 。截 至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員工繳 交之股 款計 \$14,000,認列資本公積\$17,850。
- 3.本公司 於民 國 10 9 年 8 月 1 0 日經 董事 會決議註 銷收回 未達既 得條件 之 限制型員 工權利 新股 23 千股, 總金額 為 230 千元,並 以民國 109 年 8 月 21 日為減資基 準日, 相關法 定登記 程 序業已辦 理完竣
- 4.庫藏股
(1)股份收 回原因 及其數 量 :
109年12月31日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 收 回 原 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
| 本公司 |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 2,915 | \$ | 50,851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 收 回 原 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 1,515 | \$ | 28,115 | |||||||||||
| (2)證券 交易法 規定公 司對買 回發 | 行在外 股份之數 量比 例,不 得超過 公 | ||||||||||||||
| 司已發行 | 股份總 數百分 之十, 收買股 份 之總金額 ,不得 逾保留 盈餘 | ||||||||||||||
- 加計發行 股份溢 價及已 實現之 資本公 積 金額。
- (3)本公 司持有 之庫藏 股票依 證券 交易法 規定不得 質押 ,於未 轉讓前 亦 不得享有 股東權 利。
- (4)依證 券交易 法規定 ,因供 轉讓 股份予 員工所買 回之 股份, 應於買 回 之日起五 年內將 其轉讓 ,逾期 未轉讓 者 ,視為公 司未發 行股份 ,並 應辦理變 更登記 銷除股 份。而 為維護 公 司信用及 股東權 益所買 回股 份,應於 買回之 日起六 個月內 辦理變 更 登記銷除 股份。
(十五)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 規定,超過 票面金 額發行 股票所 得之溢額 及受領 贈與之 所得之 資 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 補虧損 外,於公司 無累積虧 損時,按股 東原有 股份之 比例發給 新股或 現金。另 依證券 交易法 之相關規 定,以上 開資本 公積撥 充 資本時,每 年以其 合計數 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分 之十為 限。公司 非於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 10 日及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經股東會 決議通 過以資 本公積 配 發現金分 別為\$29,099 及\$33,256。另於 民國 110 年 2 月 26 日經董事會 提 議以資本 公積配 發現金\$35,138。
- (十六)保留盈餘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度總 決算於 完 納稅捐,彌補歷 年虧損 後,分 派盈 餘時,應先提 百分之 十為法 定盈餘 公積,次依法提 列或迴 轉特別 盈餘公 積,如 尚有盈餘,由 董事會 就該餘 額併 同以往年 度盈餘,提具 分派議 案 提請股東 會決議 分配之。公 司得依 財務、業務及經 營面等 因素之 考量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配 , 其 中 股 東 紅 利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發放,股東 現金紅 利分派 之比例 不低 於股東紅 利總額 之百分 之三十。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 之,惟發給 新股或 現金 者,以 該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百分之二 十五之 部分為 限。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派 盈 餘中。
- 4.本公司 於民國 1 09 年 6 月 10 日及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經 股東會 決議 通過民國 108 年 度及 107 年度 盈餘分 派 案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
||||||
|---|---|---|---|---|---|---|
| 每股股利 | 每股股利 | |||||
| 金額 | (元) | 金額 | (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4,176 |
\$ 3,844 |
||||
| 現金股利 | 38,244 | \$ | 0.46 | 33,256 | \$ 0.40 |
本公司於 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及民 國 108 年 6 月 1 2 日經 股東會 通過, 以資本公 積配發 現金 \$29,099 及\$33,256。上述民國 1 08 年度及 1 07 年 度盈餘分 配情形 與本公 司民國 109 年 2 月 27 日及民國 108 年 3 月 11 日之董事 會提議 並無差 異。
5.本公司 於民國 110 年 2 月 26 日經 董 事會提議 民國 109 年 度盈餘 分派 案,分派 案如下 :
| 109年度 | ||||
|---|---|---|---|---|
| 每股股利 | ||||
| 金額 | (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3,369 |
|||
| 現金股利 | 30,235 | \$ | 0.37 |
本公司於 民國 110 年 2 月 26 日經董事 會提議, 擬以資 本公積 配發現 金 \$35,138。前述 盈餘分 派及資 本公積 配發 現金議案,尚 未經股 東會決 議。
(十七)營業收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客戶合約收入 | \$ | 233,542 | \$ | 242,531 |
| 客戶合約 收入之 細分 | ||||
|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 |
依 | 銷 售 客 戶 | 所在地 | 點 區 分 之 資 |
| 訊如下: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中 國 |
\$ | 162,966 | \$ | 160,470 |
| 灣 台 |
30,006 | 31,925 | ||
| 美 國 |
4,037 | 4,771 | ||
| 其 他 |
36,533 | 45,365 |
(十八)利息收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2,638 |
\$ 4,753 |
| 其他利息收入 | 33 | 28 |
| \$ 2,671 |
\$ 4,781 |
\$ 233,542 \$ 242,531
(十九)其他收入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 24,865 |
\$ 18,065 |
| 股利收入 | 783 | - |
| 其他收入-其他 | 558 | 968 |
| \$ 26,206 |
\$ 19,033 |
(二十)其他利益 及損失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失 | (\$ | 12,930) | (\$ | 5,114)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10,302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6,973 | 11,31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6 | - | ||
| 其他損失 | ( | 4,963) | ( | 4,583) |
| (\$ | 10,914) | \$ | 11,920 | |
| (二十一)財務成本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利息費用 | \$ | 636 | \$ | 645 |
| (二十二)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製成品、在製品及原物料存貨之變動 | \$ | 39,479 | \$ | 41,028 |
| 員工福利費用 | 105,001 | 115,99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 (含使用權資產) | 5,523 | 5,889 | ||
| 攤銷費用 | 3,179 | 3,644 | ||
| 產品測試費 | 20,288 | 22,488 | ||
| 其他成本及費用 | 39,839 | 43,305 | ||
|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 | 213,309 | \$ | 232,345 |
| (二十三)員工福利 費用 |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88,113 | \$ | 98,994 |
| 勞健保費用 | 7,479 | 7,552 | ||
| 退休金費用 | 4,599 | 4,576 | ||
| 董事酬金 | 1,845 | 1,807 |
其他用人費用 2,965 3,062
\$ 105,001 \$ 115,991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配 員 工 酬 勞 及 董事酬勞 前之利 益,於彌 補虧損 後,如尚 有餘額應 提撥員 工酬勞 不低 於百分之 八點五 及董事 酬勞不 高於百 分 之二。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方 式 分 派 之 , 且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上之出 席及出 席董事 過半數 同意之 決 議行之,並 報告股 東會。董 事 酬 勞 則 以 現 金 分 派 之 。 員 工 酬 勞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條件之 從屬公 司員工 ,該一 定條件 由 董事會訂 定之。
- 2.本公司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員工 酬勞估列 金額分 別為 \$3,569 及 \$4,308; 董監酬 勞估列 金額分 別為 \$838 及\$1,010,前述 金額帳 列薪 資費用科 目。
民國 109 年 度係依 截至當 期止之獲 利情 況,分別 以 8.5%及 2%估列 。 經董事會 決議之 民國 108 年度員 工酬勞 及董監酬 勞與民 國 108 年 度 財務報告 認列之 金額一 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二十四)所得稅
- 所得稅費 用
(1)所得稅 費用組 成部分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4,321 | \$ | 4,49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 | - | 36 | ||
| 以前年度所得低估數 | 413 | 534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4,734 | 5,067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 | 610) | ( | 1,225) |
| 所得稅費用 | \$ | 4,124 | \$ | 3,842 |
(2)與其他 綜合損 益相關 之所得 稅金額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59) | (\$ 92) |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 6,733 |
9,281 |
| 按稅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2,086) ( |
1,207) |
|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 662 |
3,061) | |
|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1,598) ( |
1,78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 | - | 3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413 | 534 | |
| 其他 | - | 46 | |
| 所得稅費用 | \$ | \$ 4,124 |
3,842 |
3.因暫時 性差異 而產生 之各遞 延所得 稅 資產或負 債金額 如下:
| 109年 | |||||||
|---|---|---|---|---|---|---|---|
| 認列於其他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淨利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 -暫時性差異: | |||||||
| 存貨報廢損失 | \$ | 814 | \$ - |
\$ | - | \$ | 814 |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2,794 | - | - | 2,794 |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030 | 519 | - | 1,549 | |||
| 未休假獎金 | 1,375 | 56 | 1,431 | ||||
| 其他 | 2,581 | 34 | ( | 59) | 2,556 | ||
| 小計 | \$ | 8,594 | \$ 609 |
(\$ | 59) | \$ | 9,144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 | 512) | \$ - |
\$ | - | (\$ | 512)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 1) | 1 | - | - | ||
| 小計 | (\$ | 513) | \$ 1 |
\$ | - | (\$ | 512) |
| \$ | 8,081 | \$ 610 |
(\$ | 59) | \$ | 8,632 |
| 12月31日 | |||||||||||
|---|---|---|---|---|---|---|---|---|---|---|---|
| \$ | 814 | \$ | - | \$ | - | \$ | 814 | ||||
| 2,794 | - | - | 2,794 | ||||||||
| - | 1,030 | - | 1,030 | ||||||||
| 1,252 | 123 | 1,375 | |||||||||
| 2,713 | ( | 40) | ( | 92) | 2,581 | ||||||
| \$ | 7,573 | \$ | 1,113 | (\$ | 92) | \$ | 8,594 | ||||
| (\$ | 602) | \$ | 90 | \$ | - | (\$ | 512) | ||||
| ( | 23) | 22 | - | ( | 1) | ||||||
| 112 | - | 513) | |||||||||
| 8,081 | |||||||||||
| (\$ \$ |
1月1日 625) 6,948 |
\$ \$ |
認列於損益 1,225 |
108年 \$ (\$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92) |
(\$ \$ |
4.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核定 至民國 107 年 度。
(以下空白 )
(二十五)每股盈餘
| 109年度 | ||||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 33,453 |
82,032 | \$ | 0.41 |
|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
||||
|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 33,453 |
82,032 | ||
| 員工酬勞 | - | 178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33,453 |
82,210 108年度 |
\$ | 0.41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 41,396 |
83,190 | \$ | 0.50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
\$ 41,396 |
83,190 | ||
| 影響 員工酬勞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488 | ||
|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41,396 |
83,678 | \$ | 0.49 |
(二十六)來自籌資 活動之 負債之 變動
| 來自籌資活動 | |
|---|---|
| 之負債總額 | |
| \$ | 67,340 |
| ( | 1,445) |
| \$ | 65,895 |
| 108年 | |||||
|---|---|---|---|---|---|
| 來自籌資活動 | |||||
| 之負債總額 | |||||
| \$ | 65,559 | \$ | 2,930 | \$ | 68,489 |
| ( | 1,522) | 373 | ( | 1,149) | |
| \$ | 64,037 | \$ | 3,303 | \$ | 67,340 |
| 租賃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七、 關係人交 易
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10,259 | \$ 10,108 |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 2,752 |
\$ | 2,752 | 履約保證金 |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無。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風險 管理
本集團之 資本管 理目標,係為 保障集 團 能繼續經 營,維持最佳 資本結 構以 降低資金 成本,並為股 東提供 報酬。為 了維持調 整資本 結構,本集團 可能 會調整支 付予股 東之股 利金額,退還 資 本予股東、發行 新股或 出售資 產以 降低債務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之種 類
| 109年12月31日 | 108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65,704 |
\$ 59,494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680,171 |
\$ 752,567 |
| 應收票據 | 59 | - |
| 應收帳款 | 32,612 | 32,321 |
| 其他應收款 | 499 | 5,490 |
| 存出保證金 | 156 | 174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752 | 2,752 |
| \$ 716,249 |
\$ 793,304 |
|
| 金融負債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 | \$ 2,223 |
\$ 5,944 |
| 應付帳款 | 4,892 | 7,421 |
| 其他應付帳款 | 26,155 | 28,962 |
| 存入保證金 | 3,395 | 3,303 |
| \$ 36,665 |
\$ 45,630 |
|
| 租賃負債 | \$ 62,500 |
\$ 64,037 |
- 2.風險管 理政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險 、及價 格風險 )、信用 風 險及流動 性風險 。
-
(2)風險管 理工作 由本集 團財務 部按照 董 事會核准 之政策 執行。本 集團 財務部透 過與集 團 內各 營運單 位密切 合 作, 以負責辨 認、評估與 規 避財務風 險。 管理階 層對整 體風險 管理 訂有書面 原則,亦對 特定範 圍與事項 提供書 面政策, 例如匯 率風險 、利率風險、 信用風 險、衍 生與非衍 生金融 工具之 使用, 以及剩 餘 流動資金 之投資 。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市場風 險
匯率風險
A. 本集團 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 響,具重 大匯率 波動影 響之外 幣資產 及 負債資訊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帳面金額 | 其他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變動幅度 | 損益影響 | 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4,049 |
28.48 | \$ 400,116 | 1% | \$ 4,001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14 | 4.38 | 61 | 1% | 1 | - | ||
| 港幣:新台幣 | 2,326 | 3.67 | 8,536 | 1% | 85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70 |
28.48 | \$ 4,842 |
1% | \$ | 48 | \$ |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敏感度分析 | ||||||||
| 帳面金額 | 其他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變動幅度 | 損益影響 | 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7,991 |
29.98 | \$ 239,570 | 1% | \$ 2,396 | \$ | - | |
| 人民幣:新台幣 | 2,073 | 4.31 | 8,935 | 1% | 89 | - | ||
| 港幣:新台幣 | 2,325 | 3.85 | 8,951 | 1% | 90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52 |
29.98 | \$ 4,557 |
1% | \$ | 46 | \$ | - |
| 本集團貨 幣性項 目因匯 率波動 具重大 影 響於 | 民國 | 109 | 年及 | 108 年 |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12,930)及(\$5,114)。
價格風險
- A.本集團 暴露於 價格風 險的權 益工具,係所持有 帳列於 透過損 益按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資 產。為 管理權 益 工具投資 之價格 風險,本 集團將其 投資組 合分散,其分 散之方 式 係根據本 集團設 定之限 額 進行。
- B.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 國 內公司 發行之 權 益工具,此 等權益 工具之 價 格會因該 投資標 的未來 價值之 不確定 性 而受影響。若該 等權益 工 具價格上 升或下跌 1%,而其 他所有 因素 維持不變 之情況 下,對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之 稅後淨 利因來 自 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 之權益工 具之利 益或損 失將分 別增加 或 減少 \$657 及\$595。
(2)信用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務而 導致本 集團財 務損失 之風險,主要來自 交易對 手無法 清 償按收款 條件支 付之應 收帳款 。
- B.本集團 係以集 團角度 建立信 用風險 之 管理。對於 往來之 銀行及 金 融機 構, 設定 僅 有獲 獨立 信評 等 級者 , 始可 被接 納為 交 易對 象。 依內部明 定之授 信政策,集團 內各營 運 個體與每 一新客 戶於訂 定 付款及提 出交貨 之條款 與條件 前,須 對 其進行管 理及信 用風險 分 析。內部風險 控管係 透過考 慮其財 務狀況、過往經驗及 其他因 素, 以評估客 戶之信 用品質。個別 風險之 限 額係董事 會依內 部或外 部 之評等而 制訂, 並定期 監控信 用額度 之 使用。
- C.本集團 採用 IFRS 9 提 供前提 假設, 當合約款 項按約 定之支 付條 款逾期超過 90 天 ,視為 已發生 違約。
- D.本集團 按客戶 評等之 特性將 對客戶 之 應收帳款,採用簡 化作 法 以 準備矩陣 為基礎 估計預 期信用 損失。
- E.本集團參考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研 究 報 告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特定期 間歷史 及現時 資訊所 建立之 損 失率,以 估計應 收帳款 的 備抵損失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2 月 3 1 日之 準備矩 陣法如下 :
| 群組A | 群組B | 合計 | |
|---|---|---|---|
| 109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3% | 4.09%~4.14%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24,486 |
\$ 9,727 |
\$ 34,213 |
| 備抵損失 | \$ 7 |
\$ 1,594 |
\$ 1,601 |
| 群組A | 群組B | 合計 | |
| 108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3% | 3.63%~83.86%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23,081 |
\$ 10,341 |
\$ 33,422 |
F.本集團 採簡化 作法之 應收帳 款備抵 損 失變動表 如下:
| 109年 | 108年 | ||
|---|---|---|---|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1月1日 | \$ 1,101 |
\$ | 1,201 |
| 提列減損損失 | 500 | - | |
| 減損損失迴轉 | - | ( | 100) |
| 12月31日 | \$ 1,601 |
\$ | 1,101 |
依上述方 法計算,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帳上備抵 損失 應分別為\$410 及\$601,與帳 上備抵 損失 金額差異 皆不重 大。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提列 之損失 中,由 客 戶合約產 生之應 收款所 認 列之減損 損失皆 為\$0。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 量預測 是由集 團 財務 部執行,集團財務 部監控 集團流 動資 金需求之 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 以 支應營運 需要,此等預 測 符合內部 資產負 債表之 財務比 率目標 , 及外部監 管法令 之要求 , 例如外匯 管制等 。
- B.各營運 個體所 持有之 剩餘現 金,在 超 過營運資 金之管 理所需 時, 則將剩餘 資金投 資於附 息之活 期存款 及 定期存款,其所 選擇之 工 具具有適 當之到 期日或 足夠流 動性,以 因應上述 預測並 提供充 足 之調度水 位。
- C.下表係 本集團 之非衍 生金融 負債,係 依據資產 負債表 日至合 約到 期日之剩 餘期間 進行分 析。下 表所揭 露 之合約現 金流量 金額係 未 折現之金 額。除 應付票 據、應 付帳款、其他應付 款,其 未折現 合 約現金流 量金額 約當於 其帳面 價值,並 於一年內 到期外,餘金 融 負債之未 折現合 約現金 流量金 額詳下 表 所述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9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租賃負債 | \$ 2,138 |
\$ 2,138 |
\$ 6,415 |
\$ 62,551 |
| 其他金融負債 | 1,583 | 900 | 912 | - |
| (表列其他 | ||||
| 非流動負債)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8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租賃負債 | \$ 2,138 |
\$ 2,138 |
\$ 6,415 |
\$ 64,689 |
| 其他金融負債 | 838 | 48 | 2,417 | - |
| (表列其他 | ||||
| 非流動負債) |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易發 生,以在持 續基礎 上提供 定價 資訊之市 場。本公司 投資之上 市櫃股 票 投資 的公允 價值 屬之。
- 第二等級:資 產或負 債直接 或間接 之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 於第一 等級 之報價者 除外。
- 第三等級:資 產或負 債之不 可觀察 輸入 值。本集團投 資之無 活絡市 場之 權益工具 投資 皆 屬之。
- 2.以成本 衡量之 投資性 不動產 的公允 價 值資訊請 詳附 註 六、(八 )說明 。
- 3.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本集團依資產 及負債 之性質、特 性及風險 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 相關資訊 如下:
- (1)本集團 依資產 之性質 分類, 相關資 訊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 26,436 |
\$ - |
\$ 39,268 |
\$ 65,704 |
| 108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 \$ 28,942 |
\$ - |
\$ 30,552 |
\$ 59,494 |
(2)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A.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公 允價輸 入 值 (即第一 等級)者,依工 具 之特性分 列如下 :
| 上市(櫃)公司股票 | 興櫃公司股票 | |
|---|---|---|
| 市場報價 | 收盤價 | 最後一筆成交價 |
| B.除上述 有活絡 市場之 金融工 具外,其 餘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係以 | ||
| 評價技術 或參考 交易對 手報價 取得。透 過評價技 術所取 得之公 允 | ||
|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 ||
| 價值、現 金流量 折現法 或以其 他評價 技 術,包括 以合併 資產負 債 | ||
| 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 (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 | |
| 利率曲線 、Reuters | 商業本 票利率 平均 報價 | )。 |
- C.評價模 型之產 出係預 估之概 算值,而 評價技術 可能無 法反映 本集 團持有金 融工具 及非金 融工具 之所有 攸 關因素。因此評 價模型 之 預估值會 適當地 根據額 外之參 數予以 調 整,例如 模型風 險 或流 動 性風險等。根據 本集團 之公允 價值評 價 模型管理 政策及 相關之 控 制程序,管理階 層相信 為允當 表達合 併 資產負債 表中金 融工具 及 非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評價 調整係 屬 適當且必 要。在 評價過 程 中所使用 之價格 資訊及 參數係 經審慎 評 估,且適 當地根 據目前 市 場狀況調 整。
- D.本 集 團 將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調 整 納 入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計 算考 量, 以 分別 反映 交易 對 手信 用 風險 及本 集團 信 用品 質。
- 4.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無第 一等級 與 第二等級 間之任 何移轉 。
5.下表列 示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第 三 等級之變 動:
| 109年 | 108年 | |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 1月1日 | \$ 30,552 |
\$ 27,088 |
| 認列於損益之損失 | ||
| 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8,716 | 3,464 |
| 12月31日 | \$ 39,268 |
\$ 30,552 |
- 6.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無自 第三等 級 轉入 及轉 出之情 形。
- 7.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務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態、確認資 料來源 係獨立、可 靠、與 其他資源 一致以 及代表 可執行 價格,並定期 更新所 需輸入 值及資 料及 其他任何 必要之 公允價 值調整, 以確保評 價結果 係屬合 理。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之量 化資訊 及重大 不可觀 察輸入 值 變動之敏 感度分 析說明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39,268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 不適用 非衍生權益工具:
108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30,552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 不適用 非衍生權益工具: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無。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
5.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6.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8.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 無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無。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 請詳 附表二。
(三)主要股東 資訊
主要股東 資訊 : 請詳附 表三。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集 團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主 要 為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之 產 品 產 銷 或 相 關 之 服務,且本集團 營運決 策者係 以本 集 團 整體評估 績效及 分配資 源,經辨認 本集團僅 有單一 應報導 部門。
(二)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外部收入-對外收入 | \$ 233,542 |
\$ 242,531 |
| 折舊及攤銷 (含投資性不動產及使用權資產) |
11,640 | 12,453 |
| 所得稅費用 | 4,124 | 3,842 |
| 應報導部門別利益 | 33,436 | 41,433 |
| 應報導部門別資產 | 1,160,407 | 1,234,889 |
| 應報導部門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11,210 | 42,322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116,621 | 129,421 |
(三)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向主要營 運決策 者呈報 之外部 收入、損 益、資產 及負 債 資訊,與財務 報表 內之收入 、損益 、資產 及負債 採用一 致 之衡量方 式 ,故 無需調 節。
(四)產品別及 勞務別 之資訊
收入餘額 明細組 成如下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產品銷售收入 | \$ 227,741 |
\$ 238,388 |
| 勞務收入 | 5,801 | 4,143 |
| \$ 233,542 |
\$ 242,531 |
(五)地區別資 訊
本集團民國 1 09 年及 108 年度 地區別 資 訊如下: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中國 | \$ 162,966 |
\$ | - | \$ | 160,470 | \$ | - | |||||
| 台灣 | 30,006 | 342,603 | 31,925 | 343,048 | ||||||||
| 美國 | 4,037 | - | 4,771 | - | ||||||||
| 其他 | 36,533 | - | 45,365 | - | ||||||||
| \$ 233,542 |
\$ | 342,603 | \$ | 242,531 | \$ | 343,048 |
(六)重要客戶 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度銷 貨收入 占合併總 損益表 上銷貨 金額 10%以 上之客戶 明細如 下 :
| 109年度 | 108年度 | ||||||||
|---|---|---|---|---|---|---|---|---|---|
| 收入 | 百分比% | 收入 | 百分比% | ||||||
| C | \$ 65,947 |
28 | \$ 64,627 |
27 | |||||
| A | 35,656 | 15 | 38,414 | 16 | |||||
| B | 32,988 | 14 | 36,000 | 15 | |||||
| \$ 134,591 |
57 | \$ 139,041 |
58 |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期 | 末 | |||||||
|---|---|---|---|---|---|---|---|---|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 | 帳面金額 | 備註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
係 (註2)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註4) |
| 本公司 | Unitech Capital Inc.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0 | 39,268 | 2.00% | 39,268 | |
| 聯傑投資(股)公司 | 全球一動(股)公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892,458 | - | 0.32% | - | |
| 聯傑投資(股)公司 | 聖藍科技(股)公司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00,000 | - | 0.93% | - | |
| 聯傑投資(股)公司 | 施羅德基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900,000 | 26,436 | - | 26,436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 | 本期認列之投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期損益 | 資損益 | 備註 | |||
| 本公司 | TSCC Inc. | 薩摩亞 | 一般投資業 | \$ 143,224 |
\$ 143,224 |
4,400,000 | 100.00% | \$ 92,473 |
\$ | 1,486 | \$ | 1,486 | - | |
| 本公司 | 聯傑投資(股)公司 | 台灣 | 一般投資業 | 222,000 | 222,000 | 21,200,000 | 100.00% | 210,160 | ( | 1,843) | ( | 1,843) | - | |
| 本公司 | 聯旺發(股)公司 | 台灣 | IC設計製造業 | 62,036 | 17,004 | 5,000,000 | 100.00% | 44,804 | ( | 528) | ( | 528) | - | |
| 本公司 | 佰儒科技(股)公司 | 台灣 | 無線通信機械器 材製造業 |
81,070 | 8,970 | 8,000,000 | 100.00% | 78,164 | ( | 1,534) | ( | 1,517) | ||
| TSCC Inc. | Jubilink Ltd. | 英屬維京群島 | 一般投資業 | - | - | 22,775,207 | 100.00% | - | - | - | - |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三
| 股份 | ||
|---|---|---|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本公司截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未有股東持有超過5%以上之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