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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COM Annual Report 2017

Nov 20, 2017

52295_rns_2017-11-20_47cbfdce-1ad9-43f4-b458-e15b9e27311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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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

(股票代碼 3094)

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六號

電 話:(03)5798797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度及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51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 ~ 42
(七) 關係人交易 43
(八) 質押之資產 4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3
(十二)其他 43 ~ 4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9 ~ 50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9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0
3.大陸投資資訊 50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50 ~ 51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6 年度(自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12

31

%
105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81,406 70 \$ 914,769 70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六(二) - - 5,730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62 - 65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35,407 3 42,363 3
1200 其他應收款 290 - 535 -
130X 存貨 六(四) 37,060 3 27,888 2
1410 預付款項 2,963 - 2,601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88 - 18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57,276 76 993,969 76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二) 56,348 4 47,879 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五) 126,720 10 130,087 1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六) 108,780 9 111,700 9
1780 無形資產 124 - 68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9,603 1 9,954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七) 6,888 - 5,788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308,463 24 305,476 24
1XXX 資產總計 \$ 1,265,739 100 \$ 1,299,445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6

12

31

%
105

12

31

%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 7,306 1 \$ 5,939 -
2170 應付帳款 8,461 1 6,490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八) 28,590 2 35,218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八) 674 - 7,624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439 - 472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7,470 4 55,743 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663 - 3,636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九) 17,508 1 19,444 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171 1 23,080 2
2XXX 負債總計 65,641 5 78,823 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846,551 67 832,551 64
資本公積 六(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250,252 20 259,876 20
保留盈餘 六(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65,446 5 58,312 5
3350 未分配盈餘 六(十八) 51,033 4 71,340 5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 13,367) ( 1) ( 2,087)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1,199,915 95 1,219,992 94
36XX 非控制權益 183 - 630 -
3XXX 權益總計 1,200,098 95 1,220,622 94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65,739 100 \$ 1,299,445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105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 307,342 100
\$
312,54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
六)(十七) ( 97,270)( 32)( 95,171)( 30)
5900 營業毛利 210,072 68 217,374 70
營業費用 六(十六)(十七)
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34,657)( 11)( 33,594)( 11)
6200 管理費用 ( 45,847)( 15)( 47,636)( 1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76,230)( 25)( 77,804)( 2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56,734)( 51)( 159,034)( 51)
6900 營業利益 53,338 17 58,340 1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六) 25,928 9 26,085 8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五) ( 20,658)( 7)( 2,657)( 1)
7050 財務成本 ( 31) -
(
35)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239 2 23,393 7
7900 稅前淨利 58,577 19 81,733 2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十八) ( 6,697)( 2)( 10,847)( 3)
8000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51,880 17 70,886 23
8200 本期淨利 \$ 51,880 17
\$
70,886 23

(續 次 頁)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105
項目 附註 % %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680) - (\$ 34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 286 - 59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總額
( 1,394) - ( 29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5,487)( 2)( 4,655)( 2)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六(二)
評價損益 11,377 4 1,965 1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六(十八)
之所得稅 ( 1,626)( 1) 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總額 4,264 1 ( 2,682)(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4,750 18 \$ 67,914 22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52,327 17 \$ 71,272 23
8620 非控制權益 ( 447) - ( 386) -
\$ 51,880 17 \$ 70,886 2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55,197 18 \$ 68,300 22
8720 非控制權益 ( 447) - ( 386) -
\$ 54,750 18 \$ 67,914 22
基本每股盈餘 六(十九)
9750 本期淨利 \$ 0.63 \$ 0.86
稀釋每股盈餘 六(十九)
9850 本期淨利 \$ 0.62 \$ 0.8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陳念台 會計主管:邱貴鳳

~13~






















民國
106
年及
105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


普 通股股 本 資本公積-
發 行 溢 價
資本公積-
員工認股權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

未分配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損 益
員工未賺
得酬勞

非控制

權 益 總 額
105
年度
105

1

1
日餘額
\$
832,551
\$
244,473
\$
36,646
\$
2,068
\$
50,132
\$
81,802
\$
7,197
(\$
6,602
)
\$
-
\$
1,248,267
\$
4
\$
1,248,271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四)
法定盈餘公積 - - - - 8,180 (
8,180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73,264
)
- - - (
73,264
)
- (
73,264
)
員工認股權逾期失效 六(十一) - - (
36,646
)
36,646 - - - - - - -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六(十四) - (
23,311
)
- - - - - - - (
23,311
)
- (
23,311
)
本期淨利 - - - - - 71,272 - - - 71,272 (
386
)
70,88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290
)
(
4,655
)
1,973 - (
2,972
)
- (
2,972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 - - - - - - - 1,012 1,012
105

12

31
日餘額
\$
832,551
\$
221,162
\$
-
\$
38,714
\$
58,312
\$
71,340
\$
2,542
(\$
4,629
)
\$
-
\$
1,219,992
\$
630
\$
1,220,622
106
年度
106

1

1
日餘額
\$
832,551
\$
221,162
\$
-
\$
38,714
\$
58,312
\$
71,340
\$
2,542
(\$
4,629
)
\$
-
\$
1,219,992
\$
630
\$
1,220,622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四)
法定盈餘公積 - - - - 7,134 (
7,134
)
- - - - - -
現金股利 - - - - - (
64,106
)
- - - (
64,106
)
- (
64,106
)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六(十四) - (
27,474
)
- - - - - - - (
27,474
)
- (
27,474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
一)(十二)
14,000 - - 17,850 - - - - (
15,544
)
16,306 - 16,306
本期淨利 - - - - - 52,327 - - - 52,327 (
447
)
51,88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394
)
(
5,487
)
9,751 - 2,870 - 2,870
106

12

31
日餘額
\$
846,551
\$
193,688
\$
-
\$
56,564
\$
65,446
\$
51,033
(\$
2,945
)
\$
5,122
(\$
15,544
)
\$
1,199,915
\$
183
\$
1,200,09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105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 58,577 \$ 81,733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各項攤提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成本
遞延費用轉列研究實驗費
利息收入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減損損失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六(五)(六)(十
六)
六(十六)
六(十一)
六(十五)
六(十五)
六(十五)
(
(
7,194
3,592
2,306
108
2,509 )
(
2,041 )
(
-
(
-
7,011
4,470
-
527
1,736 )
2,342 )
48 )
500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
(
(
(
3
(
6,956
251 )
(
9,172 )
362 )
70 )
65 )
10,390
346 )
2,247
1,778
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淨確定福利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1,367
(
1,971
6,628 )
(
3,616 )
(
1,967
(
59,392
3,005
17,609 )
(
44,788
2,499 )
2,042
4,161 )
7,211 )
674 )
91,621
1,761
9,157 )
84,22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無形資產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其他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六(五) (
(
(
10,672
907 )
(
-
-
232 )
(
23
(
4,647 )
(
4,909
38,004
2,642 )
48
950
65 )
4 )
1,054 )
35,23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
發行員工權利新股股款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十四)
六(十二)
(
(
(
(
\$
91,580 )
(
14,000
77,580 )
(
5,480 )
(
33,363 )
914,769
881,406
\$ 96,575 )
-
96,575 )
4,653 )
18,234
896,535
914,769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陳念台 會計主管:邱貴鳳

~15~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註 明者外 )

一、 公司沿革

聯傑國際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簡 稱「本公 司」)於中華 民國設 立,本公 司及子 公司 (以下統稱「本集 團」)主要營 業項目 為 通訊網路 積體電 路之研 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 售等。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經董事 會通過 後發布 。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金管會」)認 可之新 發布、修 正後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 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07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民國107年1月1日
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民國106年1月1日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民國107年1月1日
業及合資」
本集團經 評估上 述準則 及解釋 對本集 團 財務狀況 與財務 績效並 無重大 影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會決定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10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並無 重大影 響,相 關影響 金額待 評 估完成時 予以揭 露: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6 號「租 賃」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6 號「租賃 」取 代 國際會計 準則第 17 號「租 賃」及其 相關解釋 及解釋 公告。此 準則規 定承租 人應認列 使用權 資產及 租賃負 債(除 租賃期間 短於 12 個月 或低價值 標的資 產之租賃 外);出 租人會 計處理 仍相 同,按營 業租賃 及融資 租賃兩 種類型 處 理,僅增 加相關 揭露。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 有說明 外,此等政 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 國際會 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 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1)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2)按退休 基金資 產減除 確定福 利義務 現 值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 務報告 需要使 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 務報告 編 製原 則
  • (1)本集團 將所有 子公司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編製之 個體。子 公司指 受本集 團控制之 個體(包 括結構 型個體),當本 集團暴露 於來自 對該個 體之參 與之變動 報酬或 對該等 變動報 酬享有 權 利,且 透過對 該個體 之權力 有 能力影響 該等報 酬時,本集團 即控制 該 個體。子公司 自本集團 取得控 制之日起 納入合 併財務 報告, 於喪失 控 制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子 公司之 會計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及 其他綜 合損益 各組成 部分歸 屬 於母公司 業主及 非控制 權益;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即使 因而導 致非控 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 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亦即 視為與 業主間 進 行之交易。非 控 制權益 之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 於權 益。
  • (5)當集團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對前子 公司之剩 餘投資 係按公 允價值 重 新衡量,並作 為原始 認列金 融資產 之公 允價值或 原始認 列投資 關聯企 業或合資 之成本,公允 價值與 帳面 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對於 先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與該 子公司 有 關之所有 金額,其會 計處理 與 本集團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債之 基 礎相同,亦即 如先前 認列為 其 他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損 失,於處分 相關 資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 益,則 當喪失 對子公司 之控制 時,將該 利益或損 失自權 益重分 類為損 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說明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旺發(股)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99.36 99.36 -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一般投資公司 100.00 100.00 -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TSCC Inc. 轉投資相關業務 100.00 100.00 -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佰儒科技(股)公司 無線通信機械器
材製造業
51.06 51.06 註2
TSCC Inc. JUBILINK LIMITED 轉投資相關業務 100.00 100.00 -
TSCC Inc. 代維康集成電路
(蘇州)有限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100.00 100.00 註1

註 1:主要營 業活動 尚未開 始,目 前從 事銷售服 務及代 辦事項 等活動 。

註 2:本 公司於 民國 105 年 10 月 1 2 日 認購佰儒 科技 (股 )公 司 51.06%之 股權。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告 之子公 司:無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 :無。

5.子公司 將資金 移轉予 母公司 之能力 受 重大限制 :無。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 :無 。

(四)外幣換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貨幣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幣「新 台幣 」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 交易採 用交易 日或衡 量日之 即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 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按 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 非貨幣 性資產 及負債 餘額, 屬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 因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 允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 之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4)所有兌 換損益 按交易 性質在 損益表 之 其他利益 及損失 列報。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 性貨幣 與表達 貨幣不 同之所 有集 團個體, 其經營 結果 和 財務狀 況 以下列方 式換算 為表 達 貨幣:
    • A.表達 於每一 資產負 債表 之資產 及負 債 係以該 資產負 債表日 收盤 匯率 換算;
    •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2)當部 分處分 國外營 運機構 為子公 司時 ,係依比 例將認 列為其 他綜合 損 益之累計 兌換差 額重新 歸屬予 該國 外營 運機構之 非控制 權益。 惟 當本 集團即使 仍保留 對前子 公司之 部分 權益 ,但已 喪 失對國 外營運 機構 屬 子公司之 控制, 則係以 處分對 國外營 運 機構之全 部權益 處理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 或約當 現金, 但於資 產負債 表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 無條件 將清償 期限遞 延至資 產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 以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 產。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備供出 售 金融資產 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 之變動 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對於持有 無活 絡市場公 開報價 之權益 工具投 資,當其 公允價值 無法可 靠衡量 時,本集團 將其列報 為「以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八)應收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款及 應 收 款 ,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所產生 之應收 客戶款 項。於原 始認列 時按公允 價值衡 量,後續 採有效 利息 法按攤銷 後成本 扣除減 損後之 金額衡 量。惟屬未 付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因折 現影響不 重大, 後續以 原始發 票金額 衡 量 。

  • (九)金融資產 減損
  • 1.本集團 於每一 資產 負 債表日,評估是 否已經存 在減損 之任何 客觀證 據,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具 有 能可靠估 計之影 響。
  • 2.本集團 用以決 定是否 存在減 損損失 之 客觀證據 的政策 如下:
    • (1)發行人 或債務 人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 (2)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 市場消失 ;
    • (3)發行 人所處 營運之 技術、 市場、 經濟 或法令環 境中所 發生具 不利影 響 之重大改 變的資 訊,且 該證據 顯示 可能 無法收回 該權益 投資之 投資成 本;或
    • (4)權益工 具投資 之公允 價值大 幅或持 久 性下跌至 低於成 本
  • 3.本集團 經評估 當已存 在減損 之客觀 證 據,且已 發生減損 損失時,按以 下各 類別處理 :
    • (1)以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額 與估 計未來 現金 流 量 按該 金融資 產原始 有效 利率 折現之 現值間 之差額 ,認 列減損 損失 於 當期損 益。當 後續期 間減 損損 失金額 減少, 且該減 少能 客觀地 與認 列 減損後 發生之 事項相 連結 ,則 先前認 列之減 損損失 在未 認列減 損情 況 下於迴 轉日應 有之攤 銷後 成本 之限額 內於當 期損益 迴轉 。認列 及迴 轉 減損損 失之金 額係藉 由備 抵帳 戶調整資 產之帳 面金額 。

(2)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額 與估 計未來 現金 流 量 按類 似金融 資產之 現時 市場 報酬率 折現之 現值間 之差 額, 認 列減 損 損失於 當期損 益 。此 類減 損損 失續後 不得迴 轉。認 列減 損損失 之 金 額 係藉由 備抵帳 戶調整 資產 之 帳 面金額。

(3)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

係以該 資產之 取得成 本與 現時公 允價 值 間之差 額,再 減除該 金融 資產 先前列 入損益 之減損 損失 ,自其 他綜 合 損益重 分類至 當期損 益。 屬權 益工具 投資者 ,其已 認列 於損益 之減 損 損失不 得透過 當期損 益迴 轉。 認列及迴 轉減損 損失之 金額係 藉由備 抵 帳戶調整 資產之 帳面金 額。

(十)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集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十一)存貨

存貨按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衡量,成本 依加 權平均 法 決定。製成 品及 在製品之 成本包 括原料、直接 人工、其他 直接成本 及生產 相關之 製造費 用 按正常產 能分攤。比較 成本與 淨變現 價 值孰低時,採逐 項比較 法,淨 變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相關變 動銷售 費用後 之餘額 。

  • (十二)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本集 團不認 列進一 步之損 失 ,除非本 集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益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 證據顯 示該交 易所 轉讓之資 產已減 損,否則未 實現 損失亦予 以銷除。關 聯企業 之會計 政策 已作必要 之調整,與 本集團 採用 之政策一 致。
  • 5.關聯企 業增發 新股時,若本 集團未 按 比例認購 或取得,致使 投資比 例發 生變動但 仍對其 有重大 影響,該股 權淨 值變動之 增減數 係調整「資 本公 積」及「 採用權 益法之 投資」。若致使 投 資比例下 降者,除上述 調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該利益 或損失 於處分 相關資 產或 負債時須 被重分 類至損 益者,依 減少比例 重分類 至損益 。
  • 6.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 新衡量 ,公允 價值與 帳面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 7.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失對 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對於先 前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直接 處分相 關資產 或負債 之基礎 相 同,亦即 如先前 認列為其 他綜合 損益之利益或 損失,於處分 相關資產 或負 債時將被重分 類為損益,則 當喪 失對關聯企業 之重大影 響時,將該利 益或 損失自權益重 分類為損 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依上 述方式 轉出。

  • 8.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失對 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將 與該 關聯 企業有關 之資本 公積轉 列損益;如 仍對 該關聯企 業有重 大影響,則 按處 分比例轉 列損益 。
  • (十三)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係以取 得成本為 入 帳基礎,並將購建 期間之有 關利息 資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 部分之 帳面金 額應 除列。所有其 他維修 費用於 發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 之後續 衡量採 成 本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直 線法 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各 項組 成若屬重 大,則單 獨提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檢視,若 殘值及 耐用年 限之預 期值 與先前之 估計不 同時,或資 產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8 號「會計 政策、會 計估計變 動及錯 誤」之 會計估 計 變動規定 處理。 各項資 產之耐 用年限 如 下:
房屋及建築 50年
電腦通訊設備 2年~6年
運輸設備 5年
其他設備 3年~4年

(十四)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續 衡 量採成本 模式。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 直線法提 列折舊 ,耐用 年限為 50 年。

(十五)營業租賃(承租人 /出租 人)

營業租賃 之給付 扣除自 出 租人/承租人 收 取之任何 誘因,於租 賃期間 內按 直線法攤 銷認列 為當期 損益。

(十六)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 直線法 按 估計耐用 年限 3~5 年攤 銷。

(十七)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計其 可回收 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 低於其 帳 面價 值時,則認列 減 損損失。可回收 金額係 指一項 資產 之公允價 值減處 分 成本 或其使 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前年 度已認 列資 產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或 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損失,惟迴 轉減損 損失而 增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 面金額 。

(十八)應付帳款 及票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義務。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後續採有 效利息 法按攤 銷後成 本 衡量。惟 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付 帳款,因 折現影響 不重大,後續 以原始 發票 金額衡量 。

(十九)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期員工 福利係 以預期 支付之 非折現 金 額衡量,並於相關 服務提 供時認 列為費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 定提撥 計畫 ,係依 權責 發生基 礎 將應提 撥之退 休基 金數額 認 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 成本。 預付 提撥金 於 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 未來給 付 之範圍內 認列為 資產。

  • (2)確定福 利計畫
  • A.確定 福利計 畫下 之淨義 務係 以員工 當 期或過 去服務 所賺 得之未 來 福利金 額折現 計算, 並以 資產負 債表 日 之確定 福利義 務現值 減除 計畫資 產之公 允價值 。確 定福利 淨義務 每年由 精算師 採用預 計單 位福利 法計算 ,折現 率係 使用資 產負債 表日與 確定福 利計畫 之貨 幣及期間 一致之 政府公 債 (於資 產負債 表 日 )之市場 殖利率 。
  • B.確定福 利計畫 產生再 衡量數 於發生 當 期認列於 其他綜 合損益,並 表達於保 留盈餘 。
  • 3.員工酬 勞及董 監酬勞

員工酬勞 及董監 事酬勞 係於具 法律或 推 定義務且 金額可 合理估 計時,認 列為費用 及負債。嗣後 決議實際 配發金 額與估列 金額有 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 動處理。另以 股票發放 員工酬 勞者,計 算股數 之基礎 為董事會 決議日前 一日收 盤價。

(二十)員工股份 基礎給 付

  •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值衡量 所取得 之員工 勞務,於既 得期 間認列為 酬勞成 本,並相對 調整 權益。權益商 品之公 允價值 應反映 市價 既得條件 及非既 得條件 之影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量予以 調整, 直至最 終認列 金額係 以 既得日既 得數量 認列。
  • 2.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
  • (1)於給 與日以 所給與 之權益 商品 公允價 值基礎於 既得 期間認 列酬勞 成 本。
  • (2)未限 制參與 股利分 配之權 利且 員工於 既得期間 內離 職無須 返還其 已 取得之股 利, 於 股利宣 告日對 屬於預 計 將於既得 期間內 離職 員 工之 股利部分 按股利 之公允 價值認 列酬勞 成 本。
  • (3)員工 須支付 價款取 得限制 員工 權利新 股,員工 若於 既得期 間離職 , 員工應返 還股票 ,本公 司亦須 退回價 款 ,於給與 日就預 計將於 既得 期間內離 職員工 所支付 之價款 部分認 列 為負債, 並對屬 於預計 最終 既得員工 所支付 價款部 分認列 為「資 本 公積 -其他 」。
  • (二十一)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所得 稅,嗣 盈餘產 生 年度 之次年 度於股東 會通過 盈餘分 派案 後,始就實 際盈餘 之分 派 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 盈餘所 得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易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未影響 會計利 潤或課 稅所得 (課稅損 失 ),則不予 認列。若 投資子 公 司產生之 暫時性 差異,本 集團可 以控制 暫時性差 異迴轉 之時點,且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及稅法 ) 為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二十二)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得稅 後之淨 額於權 益中列 為價 款 減 項。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帳面 價值之 差額認 列為股 東權益 之 調整。
  •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派 現金股 利認列 為負債,分派股 票股利則 認列為 待分配 股票股 利,並於 發行新 股基準 日時轉 列普通 股 。

(二十四)收入認列

本 集 團 製 造 並 銷 售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相 關 產 品 。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對集團 外顧客 銷售商 品已收 或應收 對 價之公允 價值,以 扣除增值 稅、 銷貨退回、數量折 扣及折 讓之淨 額表達。商品銷售 於商品 交付予 買方、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 本 集 團 對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 或 有 客觀證據 顯示所 有接受 條款均 已符合 時 ,商品交 付方屬 發生。

(二十五)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式報 導。主要 營運 決策 者負責 分配 資源予營 運部門 並評估 其績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定性 之 主要來源

本 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 出之重 大會計 估計與 假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考量 歷史 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個財 務年度 重大調 整之風 險。請詳 下列對重 大會計 判斷、估計 與假設 不確 定 性之說明 :

(一)會計 政策採 用之重 要判斷

無。

  • (二)重要 會計估 計及假 設
  • 1.應收帳 款之評 價

當有客觀 證據顯 示減損 跡象時,考量 未 來現金流 量之估 計。減 損損失 之金 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 利率折現 之現值 間的差 額衡量。若未 來 實際現金 流量少 於預期,可能 會 產 生重大減 損損失 。

2.存貨之 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 估計決定 資產負 債表日 存貨之 淨變現 價 值。由於 科技快 速變遷,本集 團評 估資產負 債表日 存貨因 正常損 耗、過 時 陳舊或無 市場銷 售價值 之金額,並 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 現 價 值 。 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品需求 為估計 基礎, 故可能 產生重 大 變動。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150
\$ 76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466,487 345,193
定期存款 414,769 569,500
合計 \$
881,406
\$ 914,769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 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二)備供出售 金融資 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6,171
評價調整 - ( 441)
合計 \$ - \$ 5,730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39,761 \$ 39,761
興櫃公司股票 16,440 18,908
小計 56,201 58,669
評價調整 5,147 ( 5,790)
累計減損 ( 5,000) ( 5,000)
合計 \$ 56,348 \$ 47,879
  • 1.本集團 於民國 106 年及 1 05 年度因 公 允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之 金額分別為 \$11,377 及 \$1,965,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當 期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1,094 及\$2,342。
  • 2.本 集 團 經 評 估 持 有 之 權 益 投 資 聖 藍 科 技 (股 )公 司 其 價 值 業 已 減 損 , 於 民國 105 年度認 列\$500 之減 損損失 。
  • 3.本集團 之備供 出售金 融資產 未有提 供 質押之情 況。

(三)應收帳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35,407
\$
42,363
  • 1.本集團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 1 日之應收 帳款未 有提列 減損損 失之 情況。
  • 2.本 集 團 之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及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金 融資產之 帳齡分 析資訊 ,請詳 附註十 二 、 (二)3.之說明 。
  • (四)存貨
106 12 31
備抵跌價損失 帳 面 金 額
在製品 \$ 27,395 (\$ 12,069) \$ 15,326
製成品 31,687 ( 9,953) 21,734
合計 \$ 59,082 (\$ 22,022) \$ 37,060
105 12 31
備抵跌價損失 帳 面 金 額
在製品 \$ 26,447 (\$ 13,037) \$ 13,410
製成品 23,963 ( 9,485) 14,478
合計 \$ 50,410 (\$ 22,522) \$ 27,888

本集團當 期認列 為費損 之存貨 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97,816
\$
95,186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500) -
其他 ( 46)
(
15)
\$ 97,270
\$
95,171

(五)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房屋及建築 電腦通訊 運輸設備 其他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169,884 \$ 1,016 \$ 2,325 \$ 909 \$ 174,134
累計折舊 ( 42,448) ( 790) ( 323) ( 486) ( 44,047)
\$ 127,436 \$ 226 \$ 2,002 \$ 423 \$ 130,087
106年
1月1日 \$ 127,436 \$ 226 \$ 2,002 \$ 423 \$ 130,087
增添 150 581 - 176 907
折舊費用 ( 3,394) ( 288) ( 387) ( 205) ( 4,274)
12月31日 \$ 124,192 \$ 519 \$ 1,615 \$ 394 \$ 126,720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 170,034 \$ 931 \$ 2,325 \$ 811 \$ 174,101
累計折舊 ( 45,842) ( 412) ( 710) ( 417) ( 47,381)
\$ 124,192 \$ 519 \$ 1,615 \$ 394 \$ 126,720
房屋及建築 電腦通訊 運輸設備 其他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169,883 \$ 1,486 \$ 1,090 \$ 850 \$ 173,309
累計折舊 ( 39,116) ( 1,139) ( 1,090) ( 429) ( 41,774)
\$ 130,767 \$ 347 \$ - \$ 421 \$ 131,535
105年
1月1日 \$ 130,767 \$ 347 \$ - \$ 421 \$ 131,535
增添 - 100 2,325 217 2,642
折舊費用 ( 3,331) ( 221) ( 323) ( 215) ( 4,090)
12月31日 \$ 127,436 \$ 226 \$ 2,002 \$ 423 \$ 130,087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 169,884 \$ 1,016 \$ 2,325 \$ 909 \$ 174,134
累計折舊 ( 42,448) ( 790) ( 323) ( 486) ( 44,047)
\$ 127,436 \$ 226 \$ 2,002 \$ 423 \$ 130,087

(六)投資性不 動產

1月1日 106年 105年
成本 \$ 148,907
\$
148,907
累計折舊 ( 37,207)
(
34,286)
\$ 111,700
\$
114,621
1月1日 \$ 111,700
\$
114,621
折舊費用 ( 2,920)
(
2,921)
12月31日 \$ 108,780
\$
111,700
12月31日
成本 \$ 148,907
\$
148,907
累計折舊 ( 40,127)
(
37,207)
\$ 108,780
\$
111,700

1.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及 直接營 運 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1,522 \$ 20,712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4,779) (\$ 4,868)

2.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於民國 1 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公 允價 值分別為\$151,401 及\$179,714,皆係 依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2 月 3 1 日 獨立評價 專家之 評價結 果。該評 價係採 用成本法 及收益 法各 50%之 權重比 例加權平 均計算 評定, 屬第三 等級公 允 價值, 主 要假設 如下 :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殘餘價格率
成本法 1.835% 5.00%
收益資本化率
收益法 8.20%
(七)其他非流 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催收款項 \$
9,702
\$
9,702
遞延費用 6,808 5,685
存出保證金 80 103
減:備抵呆帳 (
9,702)
(
9,702)
\$
6,888
\$
5,788
(八)其他應付 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20,634
\$
25,060
應付加工費 2,484 4,117
其他 5,472 6,041
\$
28,590
\$
35,218
(九)其他非流 動負債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4,578
\$
16,514
存入保證金 2,930 2,930
\$
17,508
\$
19,444

(十)退休金

1.(1)本公 司依據「 勞動基 準法」 之規定 ,訂有確定 福利之 退休辦 法,適用 於民國 9 4 年 7 月 1 日實施 「勞工退 休 金條例」 前所有 正式員 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 於實施「勞 工退休 金條例 」後選 擇繼續 適用勞 動基準 法 員工之後 續服務 年資。員工符 合退休 條 件者,退 休金之 支付係 根據服 務年資及 退休前 6 個月 之平均 薪資計 算,15 年以內(含 )的服 務年資 每 滿一年給 予兩個 基數,超過 15 年之 服務 年資每滿 一年給 予一個 基數, 惟累積最 高以 45 個基數 為限。本公司 按 月就薪資 總額 2 %提撥 退休基 金,以勞 工退休 準備金 監督委 員會之 名 義專戶儲 存於 台 灣銀行。另本 公司於每 年年度 終了前,估算 前項勞 工 退休準備 金專戶 餘額,若該餘 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 金數額, 本公司 將於次 年度三 月底前 一 次提撥其 差額 。

(2)資產負 債表認 列之金 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7,994) (\$
36,70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23,416 20,19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4,578) (\$
16,514)

(3)淨確定 福利負 債之變 動如下 :

106年度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36,704) \$
20,190
(\$ 16,514)
當期服務成本 ( 99) - ( 99)
利息(費用)收入 ( 404) 222 ( 182)
前期服務成本 ( 132) - ( 132)
( 37,339) 20,412 ( 16,927)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
(
9)
(
9)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945) - ( 945)
經驗調整 ( 726) - ( 726)
( 1,671)
(
9)
(
1,680)
提撥退休基金 - 4,029 4,029
支付退休金 1,016
(
1,016) -
12月31日餘額 (\$ 37,994) \$
23,416
(\$ 14,578)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5年度
1月1日餘額 (\$ 39,434) \$ 16,057 (\$ 23,377)
當期服務成本 ( 99) - ( 99)
利息(費用)收入 ( 316) 128 ( 188)
( 39,849) 16,185 ( 23,664)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
含於利息收入或費用 - 9 9
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537 - 537
經驗調整 ( 895) - ( 895)
( 358) 9 ( 349)
提撥退休基金 - 4,697 4,697
支付退休金 3,503 ( 701) 2,802
12月31日餘額 (\$ 36,704) \$ 20,190 (\$ 16,514)

(4)本公 司之確 定福利 退休計 畫基金 資產 ,係由臺 灣銀行 按該基 金 年度 投 資運用計 畫所定 委託經 營項目 之比 例及 金額範圍 內,依 勞工退 休基金 收支保管 及運用 辦法第 六條之 項目 (即 存放國內 外之金 融機構 ,投資 國內外上 市、上 櫃或私 募之權 益證 券及 投資國內 外不動 產之證 券化商 品等)辦 理委託 經營, 相 關運 用情 形係 由勞工退 休基金 監理會 進行監 督。該基 金之運 用,其 每年決 算分 配之 最低收益 ,不得 低於依 當地銀 行二年定 期存款 利率計 算之收 益, 若有 不足,則 經主管 機關核 准後由 國庫補足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 1 日構成該基 金總資 產之公 允 價值,請 詳政府 公告之 各年度 之勞工 退 休基金運 用報告 。

(5)有關退 休金之 精算假 設彙總 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折現率 0.60% 1.1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未來 死亡率 之假設 係按照 各國已 公 布的統計 數字及 經驗估 計。

因採用之 主要精 算假設 變動而 影響之 確 定福利義 務現值 分析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5% 減少0.5% 增加0.5% 減少0.5%
106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945)
\$
989
\$
875
(\$
846)
105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866)
\$
904
\$
800
(\$
774)

上述之 敏感度 分析係 基於 其他假 設不 變 的情況 下分析 單一假 設變 動之 影響。 實務上 許多假 設的 變動則 可能 是 連動的 。敏感 度分析 係與 計算 資產負債 表之淨 退休金 負債所 採用的 方 法一致。

本期編製 敏感度 分析所 使用之 方法與 假 設與前期 相同。

(6)本集團 於民國 107 年 度預計 支付予 退 休計畫之 提撥金 為 \$188。

(7)截至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該退 休計畫之 加權平 均存續 期間為 3.7 年。退休 金支付 之到期 分析如 下:

短於1年 ( 24,004)
1-5年 ( 9,127)
5年以上 ( 4,863)
(\$ 37,994)
  • 2.(1)自民 國 9 4 年 7 月 1 日起 ,本公 司 及國內子 公司 依 據「勞 工退休 金條 例」,訂有確 定提撥 之退休 辦法,適 用於 本國籍之 員工。本 公司就 員工 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 金條例 」所 定之勞 工退休金 制度部 分,每月按 薪 資之 6%提繳 勞工退休 金至勞 保局員 工個 人帳戶,員 工退休 金之支 付依 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方式領取 。
  • (2)曾孫 公司代 維康集 成電路 (蘇州)有限 公司按中 華人民 共和國 政府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養 老 保 險 金。每位 員工之 退休金 由政府 管 理 統籌 安排,本 集團除 按月提 撥外, 無進一步 義務。
  • (3)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度 ,本集 團依上 開退休金 辦法認 列之退 休金成 本 分別為\$4,811 及\$5,055。

(十一)股份基礎 給付

1.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度,本 集團之 股 份基礎給 付協議 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計畫 97.06.26 5,108(仟股) 8年 2~4年之服務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103.10.08 27(仟股) - 立即既得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6.09.29 1,400(仟股) 3年 1~3年之服務

2.上述股 份基礎 給付協 議之詳 細資訊 如 下:

106年 105年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履約價格 認股權 履約價格
數量(仟股) (元) 數量(仟股) (元)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2,162 \$
23.60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 - (
2,162)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 -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 - -
  • 3.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度 執行之 認股權 於執行日 之加權 平均股 價 為 23.82 元及 23.26 元。
  • 4.截至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無流通 在外之 認股權
  • 5.本公司 自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後,給 與 之股份基 礎給付 交易使 用 Black-Scholes,選 擇權評 價模式 估計認 股選擇 權之公允 價值,相 關資訊如 下:
履約 每單位
股價 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允價值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元)
員工認股權計畫 97.6.26 \$36.5 \$36.5 54.63 4.37年 - 2.61% \$
16.95

6.本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經股 東會決議 發行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 2,000 仟股,授 予對象 以本公 司符合 特定 條件之員 工為限,嗣於民 國 106 年 9 月 29 日 授與員 工 1,400 仟股 ,並 以民國 106 年 10 月 2 日為 增資 基準日, 每股認購 價格為 10 元, 員工自 被授予之 權利新 股於授 予日起 依序一到 三年既 得比率 分別為 20%、30%、50%。

7.本公司 民國 106 年度 因限制 員工權 利 新股產生 之酬勞 費用計 \$2,306。

  • (十二)股本
  • 1.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集 團 額定資本 額為 \$1,200,000,分 為 120,000 仟股 (含員 工認股 權憑證 可認購 股數 18,000 仟 股及附 認股權 公 司債可認 購股數 400 仟 股),實收資 本額 為 \$846,551,每股面額 10 元。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 本 集 團 普 通 股 期 初 與 期 末 流 通 在 外股數調 節如下 :
106年度(仟股) 105年度(仟股)
1月1日 83,255 83,255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00 -
12月31日 84,655 83,255

2.本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經股 東會決議 發行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

2,000 仟股,嗣 後於民國 106 年 8 月 8 日經主管 機關申 報生效,並 於民 國 106 年 9 月 2 9 日授 與員 工 1,400 仟 股,每股 認購價 格為 10 元,並 以民國 106 年 10 月 2 日為限制 員工權 利新股增 資基準 日。截 至民國 106 年 1 2 月 3 1 日 止,員 工繳交 之股款 計\$14,000,認列 資本公 積及其 他權益各 分別為\$17,850 及\$15,544。

  • (十三)資本公積
  • 依公司法 規定,超過 票面金 額發行 股票所 得之溢額 及受領 贈與之 所得之 資 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 補虧損 外,於公司 無累積虧 損時,按股 東原有 股份之 比例發給 新股或 現金。另 依證券 交易法 之相關規 定,以上 開資本 公積撥 充 資本時,每 年以其 合計數 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分 之十為 限。公司 非於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及民 國 105 年 6 月 6 日 經股東會 決議以 資本公 積配發 現 金分別為\$27,474 及\$23,311。另於 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經董事會提 議以 資本公積 配發現 金 \$30,476。

截至民國107年2月22日 止,尚未經過 股 東會通過,有關 董事會 通過及 股東 會決議虧 損撥補 情形,請至 台灣證 券交 易所之「公開 資訊觀 測站 」查 詢。

  • (十四)保留盈餘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度總 決算於 完 納稅捐,彌補歷 年虧損 後,分 派盈 餘時,應先提 百分之 十為法 定盈餘 公積,次依法提 列或迴 轉特別 盈餘公 積,如 尚有盈餘,由 董事會 就該餘 額併 同以往年 度盈餘,提具 分派議 案 提請股東 會決議 分配之。公 司得依 財務、業務及經 營面等 因素之 考量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配 , 其 中 股 東 紅 利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發放,股東 現金紅 利分派 之比例 不低 於股東紅 利總額 之百分 之三十。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 之,惟發給 新股或 現金 者,以 該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百分之二 十五之 部分為 限。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 派 盈 餘中。
  • 4.本公司 於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及民 國 105 年 6 月 6 日經股東會決議 通 過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盈 餘分派 案 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
金額 (元) 金額 (元)
法定盈餘公積 \$
7,134
\$ 8,180
現金股利 64,106 \$ 0.77 73,264 \$ 0.88

本公司於 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及 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經股東會 通過, 以資本公 積配發 現金 \$27,474 及\$23,311。上述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 度盈餘分 配情形 與本公 司民國 106 年 2 月 24 日及民國 105 年 3 月 7 日 之董事會 提議並 無差異 。

5.本公司 於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經 董 事會提議 民國 106 年 度盈餘 分派 案,分派 案如下 :

106年度
每股股利
金額 (元)
法定盈餘公積 \$
5,103
現金股利 45,714 \$
0.54

本公司於 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經董事 會提議, 擬以資 本公積 配發現 金 \$30,476。前述 盈餘分 派及資 本公司 配發 現金議案,尚 未經股 東會決 議。

6.本公司 於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經董 事 會提議 以 資本公 積配發 現金, 詳 附註六(十 二)說 明。截 至民國 107 年 2 月 22 日止,尚未 經股東 會通 過 ,有關 董事會 通過及 股東會 決議 資 本公 積配發現 金 情形,請至 台灣證 券 交易所之 「公開 資訊觀 測站」 查詢。

7.有關員 工酬勞 (紅利 )及董 監酬勞 資 訊, 請詳 附註六 、(十 七 )。

(十五)其他利益 及費損 淨額

105年度
17,920)
(\$
2,168)
4,779)
(
5,189)
2,041 5,152
-
(
500)
- 48
20,658)
(\$
2,657)
106年度

(十六)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製成品、在製品及原物料存貨之變動 \$
43,617
\$
47,957
員工福利費用 122,489 125,70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4,274 4,090
攤銷費用 3,592 4,470
產品測試費 33,285 29,609
其他成本及費用 46,747 42,372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254,004
\$
254,205

(十七)員工福利 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費用 \$
106,054
\$ 108,704
勞健保費用 7,870 8,021
退休金費用 5,224 5,341
其他用人費用 3,341 3,641
\$
122,489
\$ 125,707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配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酬勞前 之利益,於 彌補虧 損後,如尚有 餘額應提 撥員工 酬勞不 低於百 分之八點 五及董 事酬勞 不高於 百分之 二 。

員工酬勞 以股票 或現金 方式分 派之,且 應 由董事會 以董事 三分之 二以上 之出席及 出席董 事過半 數同意 之決議 行 之,並報 告股東 會。董事 酬勞則 以現金分 派之。員 工酬勞 發給股 票或現 金 之對象包 括符合 一定條 件之從 屬公司員 工,該 一定條 件由董 事會訂 定 之。

2.本公司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度 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5,621 及 \$8,020; 董監酬 勞估列 金額分 別為 \$1,319 及\$1,640,前述 金額帳 列薪 資費用科 目。

民國 106 年度 係依截 至當期 止之獲 利情 況,分別以 8.5%及 2%估列 。董 事會決議 實際 配發金 額為 \$5,621 及\$1,319,其中 員工 酬勞將 採現金 之 方式發放 。

經董事會 決議之 民國 105 年度 員工酬 勞 及董監酬 勞與民 國 105 年度財 務報告認 列之金 額一致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1)所得稅 費用組 成部分 :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0,633 \$ 14,457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10 36
以前年度所得低(高)估數 16 ( 3,223)
當期所得稅總額 10,659 11,270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3,962) ( 423)
所得稅費用 \$ 6,697 \$ 10,847

(2)與其他 綜合損 益相關 之所得 稅金額 :

106年度 105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1,626)
\$
8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286 59
合計 (\$
1,340)
\$
67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106年度 105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9,715 \$ 13,962
按稅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232 5,541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1,236 199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4,561) ( 6,143)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10 36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16 ( 3,223)
其他 49 475
所得稅費用 \$ 6,697 \$ 10,847

3.因暫時 性差異 而產生 之各遞 延所得 稅 資產或負 債金額 如下:

106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貨報廢損失 \$ 692 \$ - \$ - \$ 692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3,829 - - 3,829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681 - 1,681
未休假獎金 1,253 ( 225) - 1,028
其他 4,180 ( 467) ( 1,340) 2,373
小計 \$ 9,954 \$ 989 (\$ 1,340) \$ 9,603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512) \$ - \$ - (\$ 512)
未實現兌換利益 ( 3,124) 2,973 - ( 151)
小計 (\$ 3,636) \$ 2,973 \$ - (\$ 663)
合計 \$ 6,318 \$ 3,962 (\$ 1,340) \$ 8,940
105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貨報廢損失 \$ 692 \$ - \$ - \$ 692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3,829 - - 3,829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 -
未休假獎金
其他
1,455
3,389
( 202)
724
-
67
1,253
4,180
小計 \$ 9,365 \$ 522 \$ 67 \$ 9,954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512) \$ - \$ - (\$ 512)
未實現兌換利益 ( 3,025) ( 99) - ( 3,124)
小計 (\$ 3,537) (\$ 99) \$ - (\$ 3,636)
合計 \$ 5,828 \$ 423 \$ 67 \$ 6,318

4.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核定 至民國 104 年 度。

5.未分配 盈餘相 關資訊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51,033 \$ 71,340

6.截至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2 月 3 1 日 止,本公 司股東 可扣抵 稅額帳 戶 餘額分別 為\$10,077 及\$7,022,民國 105 年度盈餘 分配之 稅額扣 抵比率 為 12.62%, 民國 106 年度盈 餘分配 之預 計稅額扣 抵比率為 19.75%。

(十九)每股盈餘

106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52,327
83,605 \$
0.6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52,327
-
83,605
1,050
370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2,327
85,025
105年度
\$
0.62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71,272
83,255 \$
0.86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71,272
83,255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71,272
415
83,670
\$
0.85

(二十)營業租賃

請詳附註 九、(二 )說明 。

七、 關係人交 易

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3,721 \$ 16,354
八、 質押之資 產
無。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
(二)承諾事項
營業租賃 協議

集 團
租 用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管 理 局 土 地 辦 公 室 係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
租期為 9 年,租 賃協議 可於租 期結束 時 按市場價 格續約 。
未來最低 應付租 賃給付 總額如 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超過一年 \$
2,152
\$ 2,154
超過一年低於五年 6,457 8,614
超過五年 - -
合計 \$
8,609
\$ 10,768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 十二、 其他
  • (一)資本風險 管理

本集團之 資本管 理目標,係為 保障集 團 能繼續經 營,維持最佳 資本結 構以 降低資金 成本,並為股 東提供 報酬。為 了維持調 整資本 結構,本集團 可能 會調整支 付予股 東之股 利金額,退還 資 本予股東、發行 新股或 出售資 產以 降低債務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資 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 應 收帳 款 、其 他 應收 款 、應 付 票據 、應 付 帳款 及 其他 應 付款 )的帳 面金額係 公允價 值之合 理近似 值,另以 公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的公 允 價值資訊 請詳附 註十二 、 (三)。

  • 2.財務風 險管理 政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率風 險、及價格 風險 )、信 用風 險及流動 性風險。本 集團整 體風險管 理政策 著重於 金融市 場的不 可 預測事項,並尋求 可降低 對 本集團財 務狀況 及財務 績效之 潛在不 利 影響。
  • (2)風險管 理工作 由本集 團財務 部按照 董 事會核准 之政策 執行。本 集團 財務部透 過與集 團營運 單位密 切合作, 負責辨認、評 估與規 避財務 風險。管理階 層對整 體風險 管理訂 有書 面原則,亦對 特定範 圍與事 項提供書 面政策, 例如匯 率風險、 利率 風險、信用 風險、衍 生與非 衍生金融 工具之 使用, 以及剩 餘流動 資 金之投資 。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1)市場風 險

匯率風險

A. 本集團 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 響,具重 大匯率 波動影 響之外 幣資產 及 負債資訊 如下:

106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155
29.76 \$242,693 1% \$ 2,427 \$ -
美金:人民幣 1,231 6.52 8,026 1% 80 -
人民幣:新台幣 1,709 4.57 7,810 1% 78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44
29.76 \$ 7,261 1% \$
73
\$ -
105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734
32.25 \$152,672 1% \$ 1,527 \$
-
美金:人民幣 1,325 6.99 9,255 1% 93 -
人民幣:新台幣 1,071 4.62 4,945 1% 49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88
32.25 \$ 6,063 1% \$
61
\$
-

B. 本集團貨 幣性項 目因匯 率波動 具重大 影 響於民國 1 06 年及 105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17,920)及(\$2,168)。

價格風險

  • A.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因此 本集團 暴露於 權益工 具 之價格風 險。本集團未 有 商品價格 風險之 暴險。為管理 權益工 具 投資之價 格風險,本集 團 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 行。
  • B. 本集團主 要投資 於國內 上市櫃 及未上 市 櫃之權益 工具,此 等權益 工具之價 格會因 該投資 標的未 來價值 之 不確定性 而受影 響。若該 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 而 其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下,對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度股 東權 益之影響 因分類 為備供 出 售之權益 工具之 利益或 損失分 別增加 或 減少 \$563 及\$536。

(2)信用風 險

  •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而產 生財務 損失之 風險。本集 團依 內部明定 之授信 政策,集 團內各營 運個體 於訂定 付款及 提出交 貨 之條款與 條件前,須就 其 每一新客 戶進行 管理及 信用風 險分析。內部風險 控管係 透過考 慮 其財務狀 況、過往 經驗及 其他因 素,以 評估客戶 之信用 品質。個 別風險之 限額係 管理階 層依內 部或外 部 之評等而 制訂,並定期 監 控信用額 度之使 用。 故 發生信 用風險 之 可能生極 低。
  • B. 於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度,並無超 出信 用限額之 情事,且管 理階 層不預期 會受交 易對手 之不履 約而產 生 任何重大 損失。
  • C. 本集團未 逾期且 未減損 金融資 產之信 用 品質資訊 如下:
106年12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應收帳款 \$
2,493
\$
30,808
105年12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應收帳款 \$
1,655
\$
32,944

群組 1:按現 有客戶 上年度 銷售額 度及近 三個月收 款情形 給予信 用額度低 於\$1,000 者 。

群組 2:按現 有客戶 上年度 銷售額 度及近 三個月收 款情形 給予信 用額度超 過\$1,000 者 。

D.本集團 已逾期 惟未減 損金融 資產之 帳 齡分析資 訊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30天內 \$
2,106
\$ 6,895
31-90天 - 869
91-180天 - -
181天以上 - -
\$
2,106
\$ 7,764

以上係以 逾期天 數為基 準進行 帳齡分 析 。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 量預測 是由集 團 財務 部執行,集團財務 部監控 集團流 動資 金需求之 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 以 支應營運 需要,此等預 測 符合內部 資產負 債表之 財務比 率目標 , 及外部監 管法令 之要求 , 例如外匯 管制等 。
  • B.各營運 個體所 持有之 剩餘現 金,在 超 過營運資 金之管 理所需 時, 則將剩餘 資金投 資於附 息之活 期存款 及 定期存款,其所 選擇之 工 具具有適 當之到 期日或 足夠流 動性,以 因應上述 預測並 提供充 足 之調度水 位。
  • C.下表係 本集團 之非衍 生金融 負債,係 依據資產 負債表 日至合 約到 期日之剩 餘期間 進行分 析。下 表所揭 露 之合約現 金流量 金額係 未 折現之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6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應付票據 \$
7,306
\$
-
\$
-
應付帳款 8,461 - -
其他應付款 28,590 - -
其他金融負債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18 2,092 82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應付票據 \$
5,939
\$ - \$
-
應付帳款 6,490 - -
其他應付款 35,218 - -
其他金融負債 1,648 18 1,264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註十二、(二 )1.說 明。本集團以 成本衡 量之投資 性不動 產的公 允價值 資訊請詳 附註六 、 (七)說明。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易發 生,以在持 續基礎 上提供 定價 資訊之市 場。本公司 投資之上 市櫃股 票投資 及興櫃 股票的 公 允價值皆 屬之。
  • 第二等級:資 產或負 債直接 或間接 之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 於第一 等級 之報價者 除外。
  • 第三等級:資 產或負 債之不 可觀察 輸入 值。本集團投 資之無 活絡市 場之 權益工具 投資 皆 屬之。
  • 3.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以公 允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 本集團依 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特性 及風 險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相關資訊 如下:
106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21,443
\$
-
\$
34,905
\$
56,348
105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28,266
\$
-
\$
25,343
\$
53,609
  • 4.本集團 用以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 (1)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公 允價輸 入 值 (即第一 等級 )者,依工 具之 特性分列 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興櫃公司股票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最後一筆成交價
  • (2)除上述 有活絡 市場之 金融工 具外,其 餘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係以評 價技術或 參考交 易對手 報價取 得。透過 評價技術 所取得 之公允 價值 可參照其 他實質 上條件 及特性 相似之 金 融工具之 現時公 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 現法或 以其他 評價技 術,包括 以合併資 產負債 表日可 取得 之 市 場 資 訊 運 用 模 型 計 算 而 得 (例 如 櫃 買 中 心 參 考 殖 利 率 曲 線 、 Reuters 商業 本票利 率平均 報價 )。
  • (3)評價模 型之產 出係預 估之概 算值,而 評價技術 可能無 法反映 本集團 持有金融 工具 及 非金融 工具 之 所有攸 關 因素。因此 評價模 型之預 估 值會適當 地根據 額外之 參數予 以調整,例如模型 風險 或 流動性 風險 等 。根 據 本 集 團之 公 允 價 值評 價 模 型 管 理 政策 及 相 關 之控 制 程 序 , 管 理 階 層 相 信 為 允 當 表 達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之公允 價值,評價 調整係 屬適當 且必 要。在評價過 程中所 使用之 價 格資 訊 及 參 數係 經 審 慎 評估 , 且 適 當 地 根據 目 前 市 場狀 況 調 整 。
  • (4)本 集 團 將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調 整 納 入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計算考量 ,以分 別反映 交易對 手信用 風 險及 本集 團信用 品質。
  • 5.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度無第 一等級 與 第二等級 間之任 何移轉 。
  • 6.下表列 示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度第 三 等級之變 動:
106年 105年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衍生權益工具
1月1日 \$
25,343
\$ 25,893
認列於當期損益之損失(註1) - ( 50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註2) 9,562 ( 50)
12月31日 \$
34,905
\$ 25,343

註 1:帳列營 業外支 出。

註 2:帳列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未實 現評 價損益。

7.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度無自 第三等 級 轉入及轉 出之情 形。

  • 8.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務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態、確認資 料來源 係獨立、可 靠、與 其他資源 一致以 及代表 可執行 價格,並定期 更新所 需輸入 值及資 料及 其他任何 必要之 公允價 值調整, 以確保評 價結果 係屬合 理。
  • 9.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之量 化資訊 及重大 不可觀 察輸入 值 變動之敏 感度分 析說明 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34,905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 不適用
105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25,343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 不適用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無。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
  • 5.取得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6.處分不 動產之 金額達 新台幣 三億元 或 實收資本 額百分 之二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8.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 無 。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無。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 請詳 附表二。

(三)大陸投資 資訊

1.基本資 料:請 詳附表 三。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無 。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 集 團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主 要 為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之 產 品 產 銷 或 相 關 之 服務,且本集團 營運決 策者係 以本 集 團 整體評估 績效及 分配資 源,經辨認 本集團僅 有單一 應報導 部門。

(二)部門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外部收入-對外收入 \$
307,342
\$
312,545
折舊及攤銷(含投資性不動產) 10,786 11,481
所得稅費用 6,697 10,847
應報導部門別利益 51,880 70,886
應報導部門別資產 1,265,739 1,299,445
應報導部門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907 2,642
應報導部門負債 65,641 78,823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三)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向主要營 運決策 者呈報 之外部 收入、損 益、資產 及負 債 資訊,與財務 報表 內之收入 、損益 、資產 及負債 採用一 致 之衡量方 式 ,故 無需調 節。

(四)產品別及 勞務別 之資訊

收入餘額 明細組 成如下 :

106年度 105年度
產品銷售收入 \$
306,847
\$
312,529
勞務收入 495 16
\$
307,342
\$
312,545

(五)地區別資 訊

本集團民國 1 06 年及 105 年度 地區別 資 訊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中國 \$
182,842
\$ - \$ 194,959 \$ -
台灣 50,380 242,512 49,481 247,643
美國 6,457 - 6,701 -
其他 67,663 - 61,404 -
合計 \$
307,342
\$ 242,512 \$ 312,545 \$ 247,643

(六)重要客戶 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度銷 貨收入 占合併總 損益表 上銷貨 金額 10%以 上之客戶 明細如 下 :

106年度 105年度
收入 百分比% 收入 百分比%
A \$
61,535
21 \$
84,736
27
B 64,622 20 64,010 20
C 46,682 15 43,659 14
\$
172,839
56 \$
192,405
61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6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面金額 備註
持有之公司 (註1) (註2) 帳列科目 股 數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本公司 Unitech Capital Inc.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00 34,905 2.00% 34,905
本公司 耀登科技(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10,000 15,996 2.96% 15,996
聯傑投資(股)公司 全球一動(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892,458 - 0.32% -
聯傑投資(股)公司 聖藍科技(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 - 1.21% -
聯傑投資(股)公司 耀登科技(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412,000 5,447 1.60% 5,447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6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TSCC Inc.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
143,224
\$
143,224
4,400,000 100.00% \$
96,993
(\$
4,343)
(\$ 4,343) -
本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業 222,000 222,000 21,200,000 100.00% 209,522 (
1,877)
( 1,877) -
本公司 聯旺發(股)公司 台灣 IC設計製造業 17,004 17,004 496,811 99.36% 363 ( 20)
(
20) -
本公司 佰儒科技(股)公司 台灣 無線通信機械器
材製造業
1,320 1,320 120,000 51.06% 189 (
913)
( 466)
TSCC Inc. Jubilink Ltd.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82,725 82,725 22,775,207 100.00% - - - -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6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帳面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
州)有限公司
開發製作及測試
高速乙太區域網
及晶片組等產品
\$
74,400
2 \$
74,400
- - \$
74,400
(\$ 4,974) 100 (\$ 4,974) \$ 37,533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設立投資公司TSCC Inc.再轉投資大陸公司。 (3).其他

註2: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

本期期末累計自 依經濟部投審會
台灣匯出赴大陸 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投資限額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
州)有限公司 \$
74,400
\$
93,744
\$ 7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