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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1, 2021
56559_rns_2021-05-11_9ab3e96d-0314-46cb-b8ab-551c2abecf3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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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后,我们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其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判断, 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政策、法律障碍,亦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应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 认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协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审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的实施系公司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拟就本次交易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认 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