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17

Sep 12, 2017

56559_rns_2017-09-12_6a32d70b-5276-4bce-b6da-4afde99413c1.PDF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优思股权的议案》,同意 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同时对外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 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优思”)和深圳优思 伟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优思”)100%股权。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资评报[2017]217 号《大唐终端技术 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深圳优思伟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书》和中资评报[2017]218 号《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 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收益法得出的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深圳优思和上海优思经评估后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 896.67 万元、 31,094.53 万元。

参考以上评估结果,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管理制度,上海优思100%股 权的挂牌价格拟为32,000 万元,深圳优思100%股权的挂牌价格拟为1,150 万 元,合计33,150 万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对外转让要玩公司股权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 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 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的评估 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 法合理。

三、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资评报[2017] 217 号、中资评报[2017] 218 号)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定价 依据,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17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