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pr 21, 2017

56559_rns_2017-04-21_b44ba0f1-dd31-4c4f-a257-627dd8f3d5d3.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17-01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3 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 会[2016]2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2016 年损益及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 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 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根据该 规定及后续解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2016 年5 月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公司相应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进行了变更。

2017 年4 月20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以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适应会计准则的变化, 对公司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相关情况 根据该规定,本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5 月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 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 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 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项目。
2
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
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
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
目。
3
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
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
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
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
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4
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
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
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
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
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
受影响的报表项
目名称
影响金额
税金及附加
不适用
税金及附加、管理
费用
调增税金及附加




5,714,398.67
元,调减管理费用




5,714,398.67
元。
应交税费、其他流
动负债、其他非流
动负债
不适用
应交税费、其他流
动资产
调增其他流动资
产期末余额
152,689,667.52
元,调增应交税费



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号 目名称 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 152,689,667.52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22 日